不行,不能跟著這些喪屍,跟著他們,連個肉渣子都吃不上!鄭爽尋思著,暗暗盤算以後該怎麼辦。
首先,當然是活下去,吃飽肚子!鄭爽不是那種有膽子自殺的人,要不,早在檢查站,他就該上去自動吃花生米了,他不想死,他寧願痛
苦地掙扎,毫不猶豫地去吃人!雖然到現在一口都沒咬上,但鄭爽已經不敢想像,他要是對面人類的話,還會不會去遲疑和困惑。
媽的,老子一定撲上去咬個痛快!還管什麼人類喪屍?老子好餓!這才是鄭爽的真實想法。
而現在,跟著大部隊的喪屍走,雖然群體作戰,*著人多,可以用緩慢的步子追到跑的飛快的人類,但也要面對,走了半天忙活半天,連
個肉絲都看不到的事實。與其這樣,不如單獨作戰,就算機會小點,也總比看著肉吃不著好些。
先回醫院,打開那些急救包,喝點血,恢復些力氣,才好去抓人吃!鄭爽想著,與其它喪屍相反,向著醫院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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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他媽好喝!一包包血漿被鄭爽用那能咬穿鋼管的牙齒咬開,鮮紅的血液流出,慢慢地流進鄭爽的喉嚨,流進那因為飢餓而抽搐的胃部。
冷冷的血漿,讓鄭爽打著舒服的冷戰,喘著粗氣坐下,那每分鐘高達二百多下的心跳聲,好像也減慢了一點點。
二十來包血漿,被吃進了肚裡,鄭爽抱著滾圓的肚子,滿意地躺著。
手指稍稍有點能動了,但還是拿不起手術刀,但明顯力氣有些長進,鄭爽躺在地上,細細思索。
由於喪屍的食量很大,又行動緩慢,所以要咬死一個活蹦亂跳,能叫會跑的人,也不是特別容易。所以造成小部份個子較大,天生力氣較
大的喪屍能多分到些食物,而瘦小體弱的,只能分些殘羹冷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