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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維在追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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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蓁兒 於 2007-11-7 19:54 發表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小風a.....寶貝手重傷還沒好之下...又重感冒...
都是屬"姜維"害滴啦....
寶貝已寄出"存證信函"...要求歐吉桑要賠償...
根據台北市北投區寶貝民法第101條....
101條:間接傷害罪成立...
輕者降寵物一 ...
怎麼又說是姜唯叔叔害得呢?
這次又跟他有什麼關係啦
自己小心照顧自己唷
不然三天兩頭的聽你生病還滿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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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自由的風 於 2007-11-8 13:34 發表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怎麼又說是姜唯叔叔害得呢?
這次又跟他有什麼關係啦
自己小心照顧自己唷
不然三天兩頭的聽你生病還滿擔心的
小風a...您還小..不懂得什麼叫(牽拖)...
1:因姜維這屬歐吉桑....比較好牽拖...
2:因手受了傷..抵抗力就降低..所以才會感冒...
3:寶貝有說了...依照台北市北投區寶貝民法內101條...
姜維這個屬歐吉桑...要負起責任與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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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71# 的帖子

別緊張~蓁兒連法規都搬出來了

表示她還很正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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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73# 的帖子

他有正常嗎??
他搬出來的法規~~
是不合法的啦~~
根據~~台北市~~民法第1001條~~
間接傷害罪~~需~~被害者四肢殘障~~或雙眼失明~~頭不見一半~~才算成立~~
所以~~才手受傷~~不算的~~
再根據~~台北市~~民法第10001條~~
污衊他人罪:用語言或打字,誣陷他人,告成名譽受損者,得處新台幣三億元整~~或拘役一百年~~
看在他是初犯~~我看~~打個對折好了~~看他是要罰一億五千萬~~還是被關五十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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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姜維 於 2007-11-9 22:58 發表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他有正常嗎??
他搬出來的法規~~
是不合法的啦~~
根據~~台北市~~民法第1001條~~
間接傷害罪~~需~~被害者四肢殘障~~或雙眼失明~~頭不見一半~~才算成立~~
所以~~才手受傷~~不算的~~
再根據~~台北市~~民法第10001條~~
污 ...
這是那邊的法律,這麼嚴厲,會有人住那麼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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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鄉親父老..兄弟姐妹....  

由此可證...屬"姜維"這個歐吉桑是多麼的....鴨霸了........

由此可證....寶貝是如何的被欺負了......

各位鄉親父老..兄弟姐妹....您們是好人也是證人...

各位鄉親父老..兄弟姐妹...您們說是不是應該剷除這個鴨霸歐吉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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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蓁兒 於 2007-11-9 12:23 發表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小風a...您還小..不懂得什麼叫(牽拖)...
1:因姜維這屬歐吉桑....比較好牽拖...
2:因手受了傷..抵抗力就降低..所以才會感冒...
3:寶貝有說了...依照台北市北投區寶貝民法內101條...
姜維這個屬歐吉 ...
哈哈~這個好笑
看來我不能用常理來看蓁兒寶貝的說話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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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75# 的帖子

不是有一堆人住嗎???
台北市~~市民有二百多萬人耶~~
直轄市耶~~
您是覺得訂得太輕了嗎???
改天~~我再去請教郝市長~~
是不是能把法規~~再改的嚴厲一點~~
避免~~不良市民"壞寶貝"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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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姜維 於 2007-11-10 19:39 發表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不是有一堆人住嗎???
台北市~~市民有二百多萬人耶~~
直轄市耶~~
您是覺得訂得太輕了嗎???
改天~~我再去請教郝市長~~
是不是能把法規~~再改的嚴厲一點~~
避免~~不良市民"壞寶貝"再犯~~ ...
恩...寶貝體恤您年紀老邁...
已先跟郝市長說好修訂相關法規...
除了台北市北投區寶貝法規101條不修定...
其餘的通通都改....改...改..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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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姜維 於 2007-11-10 19:39 發表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不是有一堆人住嗎???
台北市~~市民有二百多萬人耶~~
直轄市耶~~
您是覺得訂得太輕了嗎???
改天~~我再去請教郝市長~~
是不是能把法規~~再改的嚴厲一點~~
避免~~不良市民"壞寶貝"再犯~~ ...
我還是住在山上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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