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小宇讓老張頭給學校裏打了電話,請了一天病假。
上午從銀行取了十七萬塊錢出來,和楊老闆一起去了次區政府的三產公司,重新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三年,月租金兩萬五,預付兩個月的房租五萬元做為保證金。
下個月的房租要到月底才支付,總算讓小宇可以稍微喘口氣。
可能楊老闆的老婆和那家公司的經理打了招呼,過程一切順利。
不過小宇吃一塹長一智,在簽合同的時候,特別讓對方在合同上補加了一條,如果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想提前結束合同,將按保證金的一百倍加以賠償。
對方經理有些莫名其妙,不過這一條對雙方都很公平,自己好象也沒什麼損失,就按照小宇的要求,補上了這一條。
小宇這下可吃了定心丸,如果對方再想單方面撕毀合同,那麼就要賠五百萬元,這絕對足以令對方好好思量一番了。
不過,這也是一把雙刃劍,如果自己一旦經營失敗,後果可想而知。
從那家公司出來,小宇又把剩下的十二萬元給了楊老闆,楊老闆當場大方地把店舖的鑰匙全都轉交給了小宇,雖然還沒到合同規定的轉交日期,不過反正自己的店也不開了,就早點把這個燙手山芋扔給小宇了事。
飯店這一行他不想再做了,累個半死又掙不了多少錢,最近他迷上了典當生意,這可是一本萬利的好買賣,投入少,產出卻是十分可觀。
現在做股票的、賭博的,做生意虧了錢的大有人在,不少人都把值錢的東西典當應急,典當行這個行業應運而生,越來越紅火起來。
楊老闆的老婆通過關係,在徐家匯給他找了一家店面,店面雖小,不過地段卻是比田林路要好上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