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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奇幻] 茅山道士異界游 作者︰醉筆涂雅(全書完)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 越是冤家越相處
   

    汶萊心中甜甜一笑:“原來他沒想走,是我自己太多心了。”肩膀一聳,高興之情溢於臉上。

    明志看了她一眼,不知道她心裡又打著什麼鬼主意,這說生氣就生氣,說笑就笑的脾氣,真是讓人著磨不透,或許這就是青春期少女的通病吧。

    雨停了不久,森林裡的積水馬上就被樹根吸收乾淨,雖然還有些潮濕,不過還能將就將就。

    “謝謝你了,明志!”汶萊接過烤好的一件內衣,真心的說著感謝的話,那衣服暖烘烘的,用鼻子一味還有淡淡的香氣,穿在身上更是暖活的很,穿濕的衣服和乾淨的衣服,那感覺果然不一樣。

    一條樹皮搓成的麻繩連在兩棵樹身上,上面掛著明志的外袍,就算是男女避嫌之用。明志背對著她,坐在火堆前,替她烤著衣服,幸好他是個正人君子,否則擁有瞎子點燈的本事,背著跟不背著根本沒有什麼區別,不過那種下流偷窺的事情,明志怎麼會去做。

    “麻煩你了,明志!”汶萊微帶羞澀的表情,解下了貼身的杜兜,從明志的右側遞到他的眼前。

    明志轉頭欲接,誰料一股清香撲鼻而來,那若有若無的感覺讓人心曠神怡,微一定神,只見汶萊那瘦若無骨的纖纖玉手就在眼前,手腕上戴著一個綠玉手鐲,玉能通人氣,那綠玉手鐲又是汶萊從小所戴,早就吸收了她女子的體香,這時貼近明志的鼻子邊,更加怡神。

    明志愣了一下,馬上回過神來,他也知道這樣看著一個女子的手臂,怎麼也說不過去。

    汶萊卻是豁達的很,見明志這麼出神的看著自己的手鐲,想也沒想,便道:“你喜歡啊,我送給你。”說著便要退下手鐲,豈料手鐲從小佩戴,隨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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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 兩張告示,又一計
   

    汶萊沒想到明志還是說走就要走,雖然有些不捨,但人家既然對自己沒意思,總不能老是纏著人家,只是很不情願的說著:“真的要走了嗎?真的這麼想離開我?”聲音越講越清。

    明志沒想到汶萊這句話會這麼理智,跟先前簡直判若兩人,禁不住又轉過身來,看著她愁眉苦臉的樣子,問道:“怎麼了?”

    汶萊眼眶紅潤,眼見就要掉下淚來:“我一個人無依無靠,我沒有地方好去了。”

    一看到女人哭,明志的心就軟了,說道:“這麼可憐,你不回家?”

    “家?我沒有家?”演技還真厲害,三十秒不到,豆大的眼淚不經過臉寵,直接掉落在地上,那份量可見一斑。眼裡容不得沙子,大眼睛裝不住眼睛,一滴滴淚水,有如斷線的珍珠,乾脆的掉落在地上。

    “我是不是很討人厭,不然你為什麼忙不喋的要離開我,我一個人真的很孤單的。”女人哭泣的話語,足以讓一個鐵石心腸的男人融化掉,更別說明志是個性情中人了。

    明志被她感動了,慢慢的走上前去,準備跟她說:“你既然沒地方好去,那就跟著我吧。”忽然腦袋靈光一閃:“明志啊明志,你怎麼這麼糊塗,這個女子一直在設計害你,你卻一直中她的計,她連自己的性命都做為棋子,更何況區區幾滴淚水。”

    明志恍然會神,本來也跟著她一起哀愁,這時卻哈哈大笑起來。

    汶萊不解的抬起頭,看著明志的笑容愣住了。

    “不要再演戲了,我明志可不是輕易會上當的人,我一連上了你兩次當,已算是極限,你也應該有自知自明,同樣的把戲不要再用第二次了。”

    汶萊全身一震,若說先前她所做的一切,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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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妙語連珠,這就是生意人
   

    “這城裡最好的一件衣店在哪裡?”明志問著乞丐,恐怕沒有人比乞丐更加瞭解城裡的地形,以及商店的坐落位置了。

    乞丐拼命點頭,想不到這麼簡單的問題就可以得到一個金幣,喜道:“知道知道,你把金幣給我,我馬上告訴你。”

    明志收回了腳,那乞丐伸手去撿,誰料半路殺出一個程咬金,一個衣服雖破,但算不上乞丐的十歲小孩沖了上來,眼明手快的搶先一步,撿起了地上的金幣,說時遲那時快,他馬上將金幣放進了自己的褲衩裡,然後牽著明志的手說道:“這位大爺,還是我親自帶你去,快跟我來吧。”說著便扯著明志向前跑。

    那乞丐氣的快要炸開鍋了,嘴裡大罵:“媽了個巴的,哪裡跑出來的臭小鬼頭,敢搶老子生意。”臉露兇猛的表情,心裡正在計較著什麼。

    “美靚衣店”,那小孩指著這塊牌子道:“這位大爺,就是這裡了,我先走了。”說著高興的離開了。

    明志仰頭看著,心裡呐悶開來,為什麼薩瓦爾城裡的商店都起著“靚”這個字,明志一路走來,看到的不止十家了,幾乎每一家都用了這個字,他左思右想,想不出有什麼特別的。

    後來才知道,原來薩瓦爾城裡有一個傳說,很久以前,有一股黑暗勢力血腥欺壓這裡的百姓,弄的民不聊生,忽然有一天,有一個名叫瑪靚的年輕女子,用那神奇的法術,將這群黑暗勢力驅逐出城,而這位名叫瑪靚的女子當時也身受重傷,她不肯接受城裡人的救治,獨自離開,後來影蹤不見。至此以後,薩瓦爾城就奉這位女子為女神,城裡不旦有她的塑像,而且城裡的商店多取她名字中的一個“靚”字,表示開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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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 遇到了武當傳人(1)
    )

    明志依然不解:“結界之樹,那又怎樣?”

    聽到明志和掌櫃的議論,倒有一半的路人投來了目光。

    掌櫃的道:“客官看來真的不知道,結界之樹天生同氣連枝,除非是自然的枯死落葉,否則就算這世上力氣再大的人,使用世上最鋒利的兵器,也不能將其砍斷。”

    明志聽到有這樣的樹,確實意外,不過也不能吃驚成這個樣子。

    掌櫃搖頭繼續說著:“結界之樹特別就特別在,樹葉在被砍斷之後30分鐘內,會失去生命。離薩瓦爾城最近的結界之樹,也有一百多公里,你看那年輕人背上的樹葉,光滑的就像剛從樹上砍下來一樣,也就是說,他在不到30分鐘的時間裡,不但砍下結界樹葉,還從一百多公里外搬運到這裡,要知道,以城裡最快的馬車,也起碼要四五十分鐘,不知這年輕人是怎麼做到的。”

    明志微微有些瞭解:“原來路人驚訝這年輕人的速度,30分鐘一百公里,速度確實挺快的。”明志從那年輕人身上看到了異樣,發現他也是黑頭發黃皮膚,感覺那麼的熟悉,所以情不自禁的擠進人群,走上前去。

    那年輕人正在魔法店裡跟店掌櫃講著價錢。

    店掌櫃放低了臉上的老花眼睛,然後重新戴上,吃驚的道:“我的天呐,年輕人,光滑的切面,你不會是一刀就將這樹葉從結界之樹身上砍了下來吧?”

    那年青人也不避諱,說道:“沒錯,我只出了一劍。”

    店掌櫃道:“一劍?”更加佩服。要知道劍貴在用刺不在砍,用劍稍微過度的砍,就會使劍斷裂,更別說砍下結界之樹了,感覺眼前的年輕人不簡單。

    年青人道:“我也是聽說結界之樹在這裡能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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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 遇到了武當傳人(2)
   

    客人們再次驚訝,光看他們喝這麼多的酒,就覺眼前發暈,只聞著酒氣就要醉了一樣,對二人更是佩服的五體投地。

    也沒過多久,兩人將一大罈酒喝光了,互相拿罈子一撞,酒罈碎裂,以示滴酒不剩。一下子喝下二十來斤酒,兩人雖然酒量超人,不過也難免有些醉意,互相的臉上都有些潮紅,眼睛也開始有些模糊。

    兩人互相醉意的笑了笑,年輕人首先開口:“勝負未分,我們再來,不過得先等一下,我先到外面喝碗茶再回來。”

    明志坐回了凳子上,笑道:“那好,我就在這裡等著你,你快去快回。”

    年輕人點了點頭,搖搖晃晃的向樓下走去。

    過了片刻,明志感覺這肚子不聽話,好像火燒一樣,看來二十斤酒,喝的真是太多了,得想個辦法把酒從肚子裡逼出來才行,但又不能讓別人看見,趁著那年輕人下樓喝茶,到廁所解決一下再說。

    明志問明廁所的位置,見第一間的門緊閉,想必裡面有人,也便進入了第二間。

    明志鎮定心神,伸出右手食指,使出內力,將酒全部從食指裡逼了出來,落水之聲大起,一下子便覺得好了很多,神智也開始清醒。

    就在同時,明志聽到隔壁廁所裡的響聲不輕,而且響了很久,本能的轉頭一看。

    廁所雖然一間一間的隔開,不過門板都只到胸口,站直了身體,還是能互相看見,明志轉頭去看的同時,那一個人也正在轉頭看向自己,兩人眼睛望了一下,都是一愣,原來那個人正是那個說要去喝茶的年輕人。

    兩人正把對方用內力逼酒的情形,看的清清楚楚。

    兩人哈哈大笑,感覺那麼的默契,而且也只有中華獨有的內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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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聽說武當派的梯雲縱很厲害,不如我們就來比試比試


    那年輕人嘴裡嚼著一整塊肉,見明志悶聲不響,低頭沉思,不解的道:“大哥,你在想些什麼,對了,我忘了問你,你是怎麼來到這個世界的?”

    明志一聽,頓時回過神來,吱唔的說著:“我,我嗎?”想起那天僵屍王的千年屍氣,引動天變異像,雷電交擊,就是自己被捲入這個世界的最終原因,喃喃說著:“那一天,那一天,怎麼說呢,總之跟你的情況差不多,不過我沒你幸運,我死了。”

    年輕人嘴裡含著飯,頓時噴了出來:“大哥你別開玩笑了,你不是好好的站在我的面前,怎麼說死了?”

    明志想起也就在那天,師父也死了,牽動起掛念之心,便怎麼也高興不起來,沉著臉道:“這種事情,還會拿來說笑?我確實死了,不過我們茅山派有一門神功,能守住人的真元,我就是靠著這點真元,才依附流星化為真身存活了下來。”

    年輕人聽了,本來談笑不羈的臉上,頓時沉下臉來,並且猛的拍了一下桌子,道:“什麼,大哥原來是茅山派的?”

    明志聽到他這口氣有異,便知道事情不對,他顯得冷靜許多:“忘了問兄弟,你又是師承何門何派?”

    年輕人冷笑一聲:“我想不用我說明,你也能看得出來。”說著,唰的一聲拔出劍來,一轉身騰空,躍開桌子幾步,他提劍明明是向前刺,結果劍尖左右兩顫,攻的卻是左右,此為劍走偏鋒。接著他兩腿起跳,提劍橫著一劈,身體向地面落去的同時,右劍交於左手,劍柄向前桶到一半,回轉反劈,一劍劈完,劍又回到了左手,此為劍意隨心。

    年輕人轉頭看著明志,冷冷的道:“看明白了沒有?”

    明志臉色一沉,心想:“原來冤家路窄。”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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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一分錢難倒英雄漢
   

    張末氣道:“我乃武當派傳人,難道會吃霸王餐?既然喝酒不分輸贏,這頓說過我請就我請。”

    掌櫃可不管你什麼武當不武當,況且他根本不知道那是根什麼蔥,他說道:“客官肯付錢就行,一共是55金幣,謝謝。”

    張末從胸口將金幣摸了出來,道:“拿好了你,一塊金幣也不會少你。”說著又要下樓。

    店掌櫃又把張末攔住,這一回臉色有些差。

    張末有些不奈煩起來:“還有什麼事,別煩礙我做事。”

    店掌櫃也是人,也會生氣,難道做生意就要被人污辱不成:“你只給了50個金幣,還差5個金幣,正如你所說的,一個金幣也不能少。”本來若是張末態度好,掌櫃的也不會計較那5枚金幣,不過張末這副態度,別說一枚金幣,一枚銅幣也要跟你算清楚。

    一枚銅幣雖少,不過真正要用的時候,足以難倒一位英難好漢,這就是錢。

    張末本來以為賣結界樹葉,就可得到500個金幣,短時間不用為生活愁了,萬萬沒想到魔法店的老闆這麼摳門,硬是扣了450金幣不給,剛才只顧著比試喝酒,沒想到這酒貴起來還挺嚇人的,5個金幣,可算是把他難倒了。

    張末看看四周,所有的客人都在指指點點,那樣子似乎在笑話自己沒錢還充大爺,他本來想在明志面上逞威風,沒想到來了個下馬威,這下子醜大了。

    店掌櫃也不給張末好臉色看:“怎麼,你真不會想吃霸王餐吧?”

    張末兀自不肯低頭:“你怎麼這麼勢力,不就5個金幣而已,你先記著,我明天還10個給你。”

    掌櫃的開了這麼一家酒店,要說錢賺的不少,現在讓人公然欺負到頭上,若真這麼好欺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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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 為了尊嚴而戰
   

    明志握緊的右拳慢慢的伸到張末的左耳邊,張末不知道他要幹些什麼,以為他要打自己一拳,才肯把五個金幣給自己,所以也就忍了,閉上了眼睛。

    “你把我明志想錯了。”明志冷冷的講著,通過靈魂控制,知道張末剛才的想法。

    張末睜開眼來,疑惑的看著明志。只見明志右手五指張開,五個金幣從他的手心裡一個一個的從自己的眼皮低下,掉到了地上,發出連續五聲響動。

    “張末,你給我老老實實的記住,中國人是有尊嚴的,不是好欺負的種族,念在你剛才說的話,我出手幫助你,你以後在這個世界,絕對不能做丟中國人臉的事情,聽到沒有?”明志嚴肅的話語,聲音不斷的在張末的耳邊纏繞。

    張末愣了一下,他怎麼也無法想到,自己認為整天只會裝神弄鬼,妖言惑眾的茅山道,竟然也會這麼愛國,這簡直大出他的意料之外,面對著明志如嚴師般嚴肅的表情,那雷聲般響亮的聲音,情不自禁的點了點頭:“謝謝提醒,我會的。”

    掌櫃好沒生氣的撿起5個金幣,心裡還是不服氣:“媽的,算你小子走運,有好心的客官替你付帳,若是有下次,我一定給你好看。”

    “你好好記著你對我說的話。”明志背過身去,聽到張末向自己肯定的語氣,微微放心,黑頭發黃皮膚,那是不變的象徵,可不能讓人看扁了。

    張末見明志得寸進尺,顯得自己像個小孩一樣被他教訓,大氣道:“比賽還沒開始,勝贏尚且未分,你憑什麼教訓我?”

    明志哈哈一笑:“好,我馬上就會讓你輸的心服口服。”說著左腿在地面一踏,整個身體向窗外飛去,一出視窗,明志憑空一個騰空,到了屋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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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 梯雲縱不及輕身無引,張末輸了
   

    還好,方圓十幾米,不管是天空還是地面,張末都沒有發現明志的影子,而他離終點只剩下最後十來米,他的心總算放了下來,最後一個踏步,身體重重的落在了屋頂之上,由於收力較慢,踩碎了幾塊瓦片。

    “ 哈呼,哈呼,我贏了,贏了,哈哈,贏了。”張末沉重的喘著氣,幾乎接近虛脫的他,還是為自己的勝利感到高興,第十一聲,第十二聲,當鐘聲報時的聲音響過十二下,說明現在正好是正午2點鐘,他只用了一個小時,就跑了300多公里,連他自己都認為這是破天荒的速度,若是在以前,那是想也不敢想的,或許是由於這次的比賽輸贏實在太大太殘酷,他體內所有的潛能都發揮出來的緣故吧。

    “哈哈哈。”雖然只休息了不到一分鐘,但是他的恢復力還是驚人的快,他重新站了起來,雖然全身還是存在酸麻的感覺,不過比原先的痛苦來形容已經好多了。

    張 末張開雙臂,仰頭向天高喊著:“祖師爺,師父,爹,我贏了,我沒有給你們丟臉,我張末贏了,茅山派的輕功沒有武當派的厲害,哈哈哈。”張末的聲音有如響雷,得意的幾乎忘了形,他似乎已經在腦袋裡想像著明志輸給自己的表情,那種報復的快感,那種贏的驕傲,可以說,現在的張末無疑於一個落魄的書生,突然之間中了頭榜狀元的那種心情,但是他不知道,越得意越挫折,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爬得太高,摔的就更加的狠。

    “誰贏了啊,我的張末老弟。”正是明志的聲音。

    張末歡呼雀躍的朝聲音傳來的方向看去,只見明志左手抱著一個酒罈,飛上屋頂。

    “我贏了,我張末贏了,你輸了,我比你早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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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年少受挫顧尋死,同根何必太相煎,明志後悔了,決定救他

    明志的這句話,就好像一個晴天霹靂打在張末的腦袋上,他整個人都悶了,“我不要做無信之人,男子漢大丈夫,做事要敢做敢當。”這句話有如揮不去的魅影,從張末的腦袋升起,就一直纏繞在他的耳邊。他忽然扯開噪子,朝著天空大喊開來:

    “我張末輸給了明志,武當派輸給了茅山派,武當派永遠臣服在茅山派的腳下。”第一聲。

    明志忽然停住腳步,慢慢的轉過身來。

    “我張末輸給了明志,武當派輸給了茅山派,武當派永遠臣服在茅山派的腳下。”張末站起身來,喊出第二聲。

    明志一步一步走上前去。

    “我張末輸給了明志,武當派輸給了茅山派,武當派永遠臣服在茅山派的腳下。”張末張開雙臂,整個臉面朝天,瘋狂的喊出第三聲來,眼淚隨著喊聲如雨點般飛出眼眶,可見其有多麼的痛苦。

    不知為什麼,見到張末這個樣子,明志心裡反而一點興奮的感覺都沒有,他能讓高傲的武當傳人,承認臣服在自己腳下,這該當是多麼榮耀的事情,可明志反而覺得心裡酸酸的,那種感覺,他從來沒有感受過,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個樣子。

    張末喊完話,覺得自己是武當派的罪人,慢慢的低下頭來,狠狠的眼神,有如看著自己的孩子被蛇吐吃了的豹子,那樣子很想撲上前去,跟那條蛇搏鬥。可是張末自己最清楚了,自己怎麼會是明志的對手,就算拼盡全力,也不過自取其辱罷了,想到以後每遇見一個武當派同門,就要跟他講那句恥辱的話,他就覺得人生太痛苦,根本沒有活著的意思。

    叮噹一聲響,張末左腳根點在掉在地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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