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峴港的醫院住了將近兩個月。就醫院而言,這地方不算是什麼好醫院,不
過,我們睡的床鋪掛了蚊帳,而且,木條地板每天清掃兩次,以我已經習慣的生活
條件作標準,這種環境已經好得沒話說了。
那間醫院裏有些人的傷勢比我嚴重得多。好些可憐的傢伙缺了腿、少了胳膊、
斷手、斷腳,還有些不知道少了些什麼。有些年輕人肚子、胸口和臉上中彈。夜裏
那地方就像是酷刑區──那些傢伙哭著、鬧著,吵著要媽媽。
我隔壁病床躺著一個傢伙,名叫丹恩,他是在坦克車內被炸傷。他全身燒傷,
到處插著管子,但是我從沒聽他叫過一聲。他說話輕聲細語,非常溫文,相處─天
之後,我倆交上朋友;丹恩來自康涅狄格州,他們拉他去從軍時,他在當歷史老師
。但是,因為他聰明,所以,他們派他到軍官學校,讓他當少尉。我認識的少尉大
多數跟我一樣頭腦簡單,但是,丹恩不同。對於我們為什麼在越南,他自有一套哲
理,那就是,我們的理由是對的,但是,做法可能錯了,或者,是反過來的,不過
,不管是什麼,我們做得不對。他這位坦克軍官說,在一個多半是沼澤和山巒的土
地上,坦克根本派不上用場,我們在這種地方搖旗打仗實在荒謬。我告訴他巴布的
事,他很難過地點頭說,戰爭結束之前還會有許多巴布送命。
過了大概一星期左右,院方把我遷到一般病人在那兒休養的病房,但是我每天
都會回到加護病房,陪丹恩坐一會兒。有時候我用口琴吹首曲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