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經文
約翰十四15: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誡命。
21:有了我的誡命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
23: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同他安排住處。
職事的話
活的基督在我們裏面不住的說話。祂說話永不止息。由於我們的情形仍有這麼多消極的事物,這位活的基督多半時候只說一個字—不。…一位姊妹也許說,『我要去百貨公司買雙鞋。』主說,『不。』一位弟兄也許想要與某人談話,內住的基督說,『不。』
我們若遵守主的誡命,就要蒙父並子所愛,並且子要親自向我們顯現。請照經歷告訴我,當主對你說『不』而你順從了祂,結果如何?你發現自己立刻在主的同在中。但我們若不在意這小小的『不』字,就會失去祂的同在。每當我們聽祂說話,並遵守祂的誡命,祂的同在立刻就得著加強,變得這麼甘甜、寶貴、滋潤、加力、光照、滋養。這就是內住基督的顯現。
你也許會問:『祂既住在我裏面,祂就已經在這裏了。你為甚麼說祂要親自顯現?』因為內住的基督常常不見了。祂雖然住在你裏面,但你裏面感覺祂是出現的或是消失的,全在於你是否聽從祂的話。
(c) Living Stream Ministry。經文取自聖經恢復本,闡釋部份取自李常受著〝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427至429頁。美國加州安那翰市水流職事站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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