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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學習恆切禱告(一)

學習恆切禱告(一)

聖經經節

路加十八1:耶穌又對他們講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說,2:某城裏有一個審判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3:那城裏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裏,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4:他多時不肯,後來心裏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5:只因這寡婦常常攪擾我,我就給她伸冤罷,免得她不斷來纏磨我。6:主說,你們聽這不義的審判官所說的。7: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祂縱然為他們忍耐著,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8:我告訴你們,祂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在地上找得到信心麼?

職事的話

三節的寡婦表徵信徒。就某種意義說,基督裏的信徒在今世是寡婦,因他們的丈夫基督(林後十一2)不在他們這裏了。主在這個比喻中指明,基督裏的信徒有一個對頭,就是魔鬼撒但,對這對頭我們需要神的伸冤。我們應當為此恆切禱告,(見啟六9-10) 不可灰心。實際上主沒有離去,祂與我們同在。但當祂表面上不在的期間,我們是寡婦,反對我們的人一直在攪擾我們。

當反對我們的人逼迫我們的時候,我們的神似乎是不義的,因為祂允許祂的兒女遭受不義的逼迫。比方,施浸者約翰被斬,彼得殉道,保羅下監,約翰被放逐。歷世歷代以來,千千萬萬誠實、忠信跟從人救主的人都遭受過不義的逼迫,甚至今天我們仍遭受不義的錯待。我們的神似乎不公平,因為祂不來審判並表白。

因著這種光景,人救主在十八章一至八節用一個不義的審判官,表徵那似乎不為祂受逼迫的百姓作些什麼的神。當我們在受逼迫的光景裏,而我們的神似乎不是活的、同在的、或公義的,我們怎麼辦?從這比喻我們要學習作個煩擾的寡婦,一個恆切向神禱告的人。表面看來,主不同在、不關心,祂似乎是不義的。但是我已經學知,我們需要在禱告中煩擾主,我們應當向祂恆切禱告,不可灰心。

(c) Living Stream Ministry。經文取自聖經恢復本,闡釋部份取自李常受著〝路加福音生命讀經〞,第398至402頁。美國加州安那翰市水流職事站發行。

若需要更多相關的出版資訊請連結至水流職事站中文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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