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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職大專成全信息-消遣

合神心意的休閒生活
壹、經節與注解
一、林前 6: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二、林前10: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建造人。』
三、林前10:31  『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四、從林前6:12;10:23節及31節,給我們看見,『新約信徒行為規律的四個基本原則。』凡事都可行,但不論作甚麼,都要守住這些基本原則:
1、關於『事情本身』,必須『是有益處的』。
2、關於『自己』,必須『不受任何轄制』。
3、關於『別人』,必須『建造他們』。
4、關於『神』,必須『榮耀祂』。不然就不該作。
五、『聖經是我們獨一無二的標準,若是聖經純正的道,我們絕不因人反對之故而怕傳;若不是聖經的道,就是有了眾是,我們也不敢贊同。』~倪柝聲文集第一輯 第七冊 P.335
『The Bible is our only standard. We are not afraid to preach the pure Word of the Bible, even if men oppose; but if it is not the Word of the Bible, we could never agree even if everyone approved of it.』
貳、先決的問題- 要過奉獻的關,作一個奉獻的人   
一、如果要解決消遣的問題,第一要解決奉獻的問題。奉獻的問題若沒有解決,消遣的問題怎麼作都不能解決。
二、如果奉獻的問題沒有解決,神所以為不應該的,你要以為可以。所以奉獻的問題必須先解決。【例:我沒有手,不能打牌!】
參、『消遣的目的』
一、『為著家裡的人』
1.我們題起消遣,主要是為著家裡的兒女,為著比你小一輩的人,為著我們的弟弟妹妹。
2.我們對於消遣,必須有正確的態度。我們應允他們有甚麼種的消遣,和不應允他們有甚麼種的消遣,必須給家裡的人『有正當的引導』。
二、『為著自己』
1.有的時候,我們自己也得有一點調劑。到底這一個調劑到甚麼地步纔是對的?到甚麼地步是基督徒可以作的?我們在神面前要尋出一個基本原則來。
2.作父母的人,對於家裡的孩子,該許可他們有甚麼種的消遣,纔是合乎基督徒的體統?我們每一個作神兒女的人都要清楚。
3.在這件事上一有漏洞,馬上世界進到家裡來了。為要保守我們的家聖別歸主的緣故,我們必須在神面前注意消遣的問題。
三、『消遣的原則』
1、『人有消遣的需要』
  a.消遣是合乎聖經的,是合乎主的旨意的。我們要承認,人是有消遣的需要。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們不應該走極端的路。
  b.因為許多人事情相當忙,如果沒有一點調劑,這樣的人很容易生病,身體的健康很容易出問題。所以,調劑乃是消遣的基本原因。
  c.特別是年輕的人,你不能一天到晚要他們讀書,一天到晚要他們只作一件事情,你必須讓他們有些調劑,有點消遣。這是一個原則,是我們必須知道的。
d.路加七章主說,孩子們在街上吹笛、跳舞。這一個跳舞,不是舞場裡面的跳舞,是快樂了跳起來,吹起笛來。這是對的。的的確確有那一個需要。消遣的基本原則就是調劑。
  e.我今天作了八個鐘點的事,都是作一件的事,那很容易叫我累。神經容易感覺到痛苦,身體容易感覺到疲乏。所以,我需要換一件事情來作,來調劑,就能除去我的疲勞。
  f.比方說,一個孩子在學校裡讀了八個鐘點的書,回家來玩一玩,這一個玩不是生活,這是他的調劑。如果一天蹦跳八個鐘點,那就不是調劑了。
g.人在疲勞的時候,換一件事情作可以,如果一天到晚玩就不行。再比方,有的人夏天喜歡到水裡去游泳,在疲勞的時候到水裡游泳半點鐘、一點鐘,沒有錯。如果一個人像鴨子一樣,一天到晚喜歡浸在水裡,這就不是消遣了。
  h.凡是在消遣上出問題的人都是極端的人,都是以消遣當作生活的人。他們可以三天三夜沉迷在裡面,把消遣當作生活,這樣作就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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