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
營金屋堂前增喜氣 開華筵座上受驚疑
卻說柳維忠到了楊家,不待通報,走入裡邊。卻值楊四踱來踱去,正在那裡等候,瞥見維忠進來,連忙招接,請進書房中落坐。下人送過香茗。楊四急急問道:「此事怎樣了?」維忠道:「雖不辱命,只是有幾件事,小弟未便擅專,必須你自己斟酌妥當,方好去回答他。」楊四問是何事,維忠先將身價六千,如何與林大媽談妥,一一說了。又將黛玉之意,明迎娶時要怎樣的場面,進門之後不但要著披風紅裙,一樣的交天拜地,而且與大太太見禮,只可以姊妹稱呼。若能件件依從,方才情願,否則寧死不嫁的。這一席話,就是黛玉上回叮囑的如此這般,此刻從維忠口中說出,是免重覆的意思。楊四聽了,答道:「這有何難?我不比蔡謙良,件件可以依得,費神柳兄去關照一聲,作為算數就是了。」維忠唯唯答應。其時酒菜已經端出,楊四請維忠入座。
兩人在書房中對酌談心。楊四提起身價銀子何日前去過付?維忠道:「待四兄揀定迎娶日子,然後送將過去,彷彿是聘禮一般,豈不是好?」楊四點點頭,心中著實快活,所謂酒落歡腸。彼此暢飲了一回,用過了飯,維忠作別回去。到了明日,又往黛玉家去回覆,不必細表。
再說楊四過了一宵,即命一個能幹家人,在星家處揀定了吉日,卻是十一月初十,屈指一算,尚有兩月有餘,所有喜事應用的東西,以及衣服、首飾等類,不妨慢慢的備辦起來。楊四方將此事告訴了大夫人。夫人極其賢惠,諸事一概不管,任憑他所作所為。從此家中上下人等都已曉得此事,不須細說。
過了幾天,楊四仍到黛玉處走走,交代黛玉遷移出去,另租房屋居住,以便迎娶時好裝場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