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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不要得罪人,總要赦免人

不要得罪人,總要赦免人

聖經經節

路加十七1:耶穌又對門徒說,要使絆跌人的事不發生是不可能的,但那絆跌人的有禍了。2:就是把磨石套在這人的脖子上,丟在海裏,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跌了。3:你們要小心,若是你的弟兄犯了罪,就責備他;他若悔改,就赦免他。4:若是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對你說,我悔改了,你總要赦免他。

職事的話

在召會生活、召會事奉和主的職事裏,得罪人是非常嚴重的事。有時我們好像能夠完成許多事,然而我們所拆毀的也許比所建造的還多。這是絆跌人的結果。我年輕時受下面這句話的警告:『你作主的工,不可建造一尺,然後拆毀一尺半。』這句話警告我們,我們可能先建造,然後拆毀的比我們建造的還多。我們需要從這一點學習不要絆跌人,免得把所建造起來的拆毀了。我們總得小心謹慎,不要傷害人,不要得罪人,也不要絆跌人。

如果有人得罪我們,我們需要甘心樂意赦免人,那麼我們和別人就不會有難處。赦免就是不被得罪。按照主在十七章四節的話,即使一位弟兄一天七次得罪我們,我們總要赦免他。我們一赦免人,就不會被人得罪。然而我們若不赦免,就會被得罪。這裏的點是赦免消除得罪。

假定一位弟兄得罪你,而你赦免他,你的赦免就會除去他的得罪。那麼你們之間就不會有難處。然而假定這位弟兄得罪你,你不願赦免他,不願忘記他的冒犯,這會惹出麻煩,尤其是對你,因為你會因被得罪而纏在其中。因此,我們應當避免絆跌人,也應當避免被人得罪。我們總得小心謹慎,不要得罪人。同時,我們總該樂意赦免人。

(c) Living Stream Ministry。經文取自聖經恢復本,闡釋部份取自李常受著〝路加福音生命讀經〞,第377至378頁。美國加州安那翰市水流職事站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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