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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道歉啟事

智慧財產權~道歉啟事

抱歉,請讓我刊登一下這則道歉啟事~~謝謝。

本人柯○○,出生時就註定這輩子都必須背著身心障礙者的身份,在幼小時的求學階段,就時常遭受同年齡的欺負與歧視,仍還是忍受煎熬一步一步從就學至現今在社會大環境中求生存,克服環境的障礙與調適在工作職場上面對被排擠與譏諷時的心態,內心充滿著自食其力的信念,不願成為家人的負擔之意志力,樂觀的生活,更懂得尊重別人與被尊重的重要。所以在工作之餘時,和時下年輕人一樣,在網路世界中建立另一種生活方式,因此在網拍領域,把準備考試相關書籍等,於考完或讀完後PO上網拍賣,並不以網拍營利為目的。

在網站上拍賣《行政法─○○○》,而違反著作權法規定,深感歉疚與惶恐,也知自己未明查而初次犯了錯誤,期藉由這封悔過書,表達對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所屬的超級數位科技出版有限公司的歉意,祈望志光教育科技集團與檢察官賜予改過自新的機會。

在本事件剛發生至追訴這段期間,有如驚弓之鳥,飽受涉嫌違反著作權法與準備考試雙重壓力,導致無法以平靜心思準備考試,在自責與後悔中伴度終日。在自省中也獲取很大的教訓,讓我瞭解法律規範,體認做任何事情切記要三思而後行,才不會因一時無心之過,而讓自己在懊悔、歉疚、惶恐不安、身心俱疲之漩渦中度日如年。

藉由我這個案例與教訓,能夠喚起大眾對著作權的認識與重視,並遵守相關法規,維護著作權使其不要受到侵害,並希望大家在販賣或贈送自己所擁有物品時,應先確認是否為正版品,才可杜絕自己在無意中犯下錯誤行為。

謹以至誠宣誓我永銘此次教訓,也再一次對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所屬的超級數位科技出版有限公司致最深誠的歉意,也感謝所有花費心力處理這次事件的台中保智大隊員警、志光的林法務專員、主管,謹懇祈 檢察官賜予我自新的機會。

[ 本帖最後由 vv3260 於 2009-4-10 09:4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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