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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神的義在這福音上

神的義在這福音上

聖經經節

羅馬一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7:因為神的義在這福音上,本於信顯示與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職事的話

義這件事乃是福音真理重要的一面。這是非常基本的,因為這是我們得救的根據和基礎。我們的救恩在於神的義這穩固的磐石。因著神的義,福音就有大能拯救每個相信主耶穌的人。

按律法說,愛和恩都能變動,但是義,尤其是神的義,卻不能變動。蓋恩夫人曾說,即使神要對她的得救改變心意,祂也不能,因為祂已經在十字架上審判了她。藉著基督作我們的代替,我們已經按著義在十字架上受了審判。因此,神必須拯救我們。神是公義的神。因為祂已經按公義,公平的對付了我們,如今祂就有義務拯救我們。我們能放膽對祂說,『神阿,現在我不是談你的愛或你的恩,乃是談你的義。我訴之於你的義。照著你的義,你必須拯救我。你若不拯救我,這就是你不義了。』我們若對神這樣說,祂會回答說,『我當然必須拯救你。』

沒有一件事像神的義那樣約束神。詩篇八十九篇十四節說,『公義和公平,是你寶座的根基。』倘若神的公義可以挪去,祂的寶座就會傾倒。我們能說,『讚美主!即使神要改變祂的心意,祂也不能,因為祂是公義的神!』這是何等有意義!

(c) Living Stream Ministry。經文取自聖經恢復本,闡釋部份取自李常受著〝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904至905頁。美國加州安那翰市水流職事站發行。

若需要更多相關的出版資訊請連結至水流職事站中文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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