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犧牲生命在所不惜的男人

犧牲生命在所不惜的男人

犧牲生命在所不惜的男人                                                        內容提供:吳淡如

在演講結束後,一位穿很整齊的上班族男子走到我面前,問我:「吳小姐,妳自己是否已經找到身心靈合一的伴侶了呢?」

微笑掩不住他臉上的落寞。雖然這個問題嚴格思索起來很難回答,我仍然在第一時間點對他說:「是的。」

是的,我的意思是說,我已了解,兩個人在一起,因為不管怎麼相愛,他還是他,我還是我,我們也各有所好,不可能百分之百match,各方面合起來都及格已經很不錯。

天底下沒有一百分的情人,就算你對自己,也不可能完全的滿意。想找到一個身心靈搭配得都及格的情人,除了努力,自己還要頭腦清晰,更需要運氣,甚至還要花許多時間,調整自己的預期心理。

「真的嗎?」他看我答得這麼乾脆,好像嚇了一跳。接著又問:「那他會為你犧牲性命嗎?」

換我驚訝得不得了:「我要他的命幹嘛?」

他笑了:「說…說得…也是。」

他把親身經驗告訴我。他三十歲,結過婚,有三個孩子,從小家境就不錯,對前妻的物質欲望,很少說不,在結婚的時候,他曾發誓要從一而終(他覺得像自己這麼忠心耿耿的男人古今中外都很罕見),為她犧牲性命在所不惜,只可惜,前妻不斷與比他更有錢的男人有外遇,數年婚姻草草收場,他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她找不到比我更愛她的人了。」他依然很有信心的說。

我大概可以推測,他的問題,出在於他對愛情的天真定義。定義出了問題,處處都會出問題。這個故事聽起來,好像都是他前妻不知好歹,但兩個人相處,若有人百般委屈還合不來,那就是真的合不來,其中的的奧秘,外人不可能完全體會,更不能草率論斷。

有些人對愛情很執著,但執著到太嚴肅,沒有一點彈性,自己的腦袋未必清楚。讓我想起唐吉訶德傳裏頭的中古時代騎士,對著公主發誓,我為了保護你,不惜犧牲生命;但有時卻會把風車幻想成敵人作仗,打得自己頭破血流,而公主卻無動於衷。

太有騎士精神的人,對對方要求也不易降低。若發現公王不過也只是尋常女子,或青樓名妓,挫折感會大到無所收拾。

「為愛犧牲生命」,是許多不食人間煙火的愛情故事、武俠小說(金庸小說裡有不少這樣的至情男女)、童話故事(像人魚公主)、盪氣迴腸的電影(像鐵達尼號)的題材,我們讀到這些偉大的篇章時,常忍不住掉下眼淚。然而,在現實生活裡,若把「為愛犧牲生命」當成愛情最高法則,所帶來的壓迫感,往往使只想好好過日子的一方拼命逃脫。

最可怕的是,如果用這樣的超高標準來要求對方,等於迫使別人一愛上你就變你宰割的死刑犯──他遭受的恐怕還是最殘忍的剮刑呢。

愛你的人,不會要你為他送命。要送你命的人,最好不愛。這是現代愛情的交通安全手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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