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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新聞]國務費案 李慧芬不確定發票是否給吳淑珍

[新聞]國務費案 李慧芬不確定發票是否給吳淑珍

檢調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昨天傳訊台灣紅負責人李慧芬作證,經十五小時訊問後,李慧芬於今晨一時三十分離開高檢署查黑中心;有關她所消費的發票為何成為總統府核帳之用,李慧芬證稱,她是聽堂姐李碧君說,要把發票拿去給「老闆娘」,但她不知道李碧君是否真給了總統夫人吳淑珍。


高檢署書記官長張文政表示,由於李慧芬以熱封膠膜密封從澳洲帶回的兩大箱證物,只有一疊發票影本與案情有關,而且這疊資料還都是檢方早已掌握的部分,並非新事證,因此檢察官只好請李慧芬,就檢方手中所查到的資料逐一協助確認,李慧芬對檢方訊問充分配合,幾乎有問必答。


由於李慧芬不能提供比檢方更多的事證,檢方只好將包括李慧芬在君悅飯店、世貿聯誼社、馥園餐廳、三井日本料理、先施百貨、震旦行等地的消費發票影本,請她逐筆確認。


據檢調人士指出,李慧芬對於檢調提示的單據多能確認,並承認確實都是自己所消費的發票,她表示,每到一定時間,李碧君就會跟她要發票,到後來幾乎所有她在台灣消費的發票,李碧君都要拿。


但當檢方追問李慧芬發票單據等流向後,李慧芬證稱,堂姐李碧君每次向她要發票時,都說那是拿去給老闆娘 (指總統夫人吳淑珍)用的,她覺得堂姐可能認為跟總統夫人成密友,是無上的光榮,才願意代為搜集發票,但李慧芬坦承,相關說法都是她「聽李碧君說」,她自己不能確定堂姐究竟將發票拿給什麼人。


對於外傳李慧芬掌握大量未曝光的事證,李慧芬也向檢察官澄清,指自己並未說那樣的話。對於哪些是聽來的、哪些又是自己可以證實的訊息,李慧芬向檢調說明得很清楚。


檢調人士不諱言,雖然李慧芬是部分發票的提供者,但有關國務機要費核銷不實等傳聞,李慧芬也是「聽來的」,只能算不具證據力的「傳聞證據」,不過她對於部分單據的釐清仍有一定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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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不管是總統府收集發票拿去核銷,還是李碧君拿總統府的錢來核銷自己的開支,都足以構成貪污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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