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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壇傳戒2:二壇傳授比丘具足戒

三壇傳戒2:二壇傳授比丘具足戒

比丘具足戒是比丘、比丘尼必須受的大戒,是最重要的戒。受了此戒後才算最正規的佛教
徒。受戒時必須具足一切條件,如特定的監察僧人(十師)、特定的受戒場所(戒壇)、特定的法會程序。這些程序有編簽習儀、請戒開導、通白二師、教衣缽法、審戒忏悔、登壇受戒等。
    編簽習儀 授完沙彌戒的當天下午,齋堂前挂方丈手谕的“編簽習儀”牌示。比丘戒的具足四義中,有一分威儀具足戒。威儀不足則行爲越軌,出入招譏。因此,沙彌在受比丘戒登壇之前,必須編簽習儀。方法如下:以三人爲一壇,一簽列三壇,九人中選一人爲首,統領其余八人,並張榜公布。十位引禮師分頭帶領新戒們演習,務使登壇時不致造成規儀次序紊亂。
    啓請尊證師 四月初二日,齋堂前挂方丈手谕的“請上某下某爲尊證阿闍黎”牌示。在早課完畢,向大和尚乞授比丘戒法後,便在大殿設置禮請七位尊證師的座位。上午,新戒齊集大殿,引禮師率領幾位新戒,捧著香盤,先把各位尊證師從寮房請到客堂集中;然後入大殿,新戒合掌齊喝“南無香雲蓋菩薩”。“七師”坐定,新戒聞磐聲至誠頂禮三拜,然後由七位新戒分別宣讀七道請啓。再由引禮師一一介紹所請七位尊證師戒行道德。介紹完畢,送“七師”回寮。在受比丘戒時,七位尊證師將在比丘壇上爲求戒者作合法的公證人,與戒和尚、羯磨師、教授師合稱爲“十師”。
    請戒開導 四月初三日,齋堂前挂方丈手谕的“請戒開導法”牌示。其儀禮程序與受沙彌戒前的“請戒開導”大致相同,但其規模不如前者。只在法堂內設一高座、上置香爐、燭台、花瓶等件,由大和尚一人開導,他引《薩婆多律論》說:“若發微品心,受微品戒;若發中品心,受中品戒;若發上品心。受上品戒。”登比丘壇正是受上品戒,故要求新戒們都發上品心。開導畢,新戒們展具頂禮三拜,送大和尚回方丈。
    通白二師 同日,齋堂前挂方丈手谕的“通白二師”牌示。沙彌欲受具足大戒,必須是戒和尚、羯磨師、教授師三位一體,律法相應,而仟悔、教誡的重任在于二師。這次對二師不再下請啓,故叫“通白二師”。
    教衣缽法 同日午齋後,齋堂前挂方丈手谕的“教衣缽法”牌示。此法由教授師主持,地點設在大殿,事前已敷桌安座畢。新戒們身搭七衣、手捧五衣、大衣、臥具及缽等,先到大殿排列。鳴鼓三通,引禮師及新戒數人迎請教授師進殿,拈香、唱贊、行禮、升座畢,新戒展具三拜,長跪合掌。這與傳沙彌戒前驗衣缽不同,主要由教授師宣講衣缽律制的起源及正確受持的方法。並說:“自今以後,凡欲裁造衣缽,應須請教明師,不得有違聖制,汝等能依教奉行否?”衆答:“依教奉行。”
    審戒忏悔 審戒忏悔與受沙彌戒前的露罪忏悔,在場面儀式、參加人員上基本相同,並都是晚間在羯磨堂舉行。審戒的主要內容,是問“十三重難”和“十六輕遮”。特別是對于“沙彌十戒”,必須每條一一問過,如實回答有或無。若有犯前四條根本性重戒的,由書記登記于冊,次日呈報戒和尚;若有犯後六條可忏悔輕戒的,由羯磨師按照戒律規定,當場作出進行某種忏悔的決定。
    搭壇演壇 四月初四日,齋堂前挂方丈手谕的“搭壇演壇法”和“禮通宵法”的牌示。早粥後,新戒踴躍參加搭比丘台,台上設“十師”座位,壇周繞以幡蓋布圍,避免登壇時有任何與傳戒無關人員到現場觀看或聆聽。壇下正中設一香案,上置香花瓶爐及護壇牌位。旁設遮難壇。午齋後,新戒回堂演習比丘戒文,大和尚請“二師”、“七證”上比丘台預習儀軌,並舉行“淨壇”儀式。
    晚課畢,新戒齊集法堂,引禮師帶領新戒數人禮請七位尊證師、揭磨和教授師、大和尚至法堂,新戒分別頂禮三拜,長跪合掌,爲首者宣讀請求受比丘具足戒的啓文。然後回到戒堂,爲明日受比丘具足戒夜禮通宵。禮佛增加了向一至七位“某某堂上上某下某律師爲我等作尊證阿闍黎”的內容。
    登壇傳戒 四月初五日,大殿前挂方丈手谕的“傳戒”、“授比丘戒”牌示。早粥後,三陣大鼓,新戒齊集法堂前;大引禮師和二引禮師率領新戒數人分別迎請傳戒‘十師’,其余引禮師和新戒則在法堂壩內分東西兩班相對而立,恭候大駕。法堂鍾鼓齊鳴,在引禮師和新戒的迎請下,引贊師們持著莊嚴的幢、幡等儀仗爲先導,隊列中依次爲七位尊證師、羯磨師和教授師,最後戒和尚。新戒們展四招具長跪俯伏,迎請隊伍從新戒中穿過,來到法堂。新戒起具、合掌恭立,戒和尚在香案前拈香禮拜畢,‘十師’依次入座。
    先行請師儀式。左班引禮師念道:“明鏡當台,遇形則鑒;洪鍾在架,有扣則鳴。戒品具足,須仗于‘三師’;舉檢七非,全憑于‘七證’。今在此大僧之中,爲汝等恭請‘十師’,登壇受具。汝等各各記取和尚及現前諸師相貌名字,不得忘失。”于是,由左右兩班引禮師輪流宣布“十師”名號:
    第一位,上某下某不律師爲汝等作具足戒和尚;
    第二位,上某下某律師爲汝等作羯磨阿闍黎;
    第三位,上某下某律師爲汝等作教授阿闍黎;
    第四位,上某下某律師爲汝等作尊證阿闍黎;
     ……
    宣畢,新戒聞磐聲至誠頂禮三拜,恭請“十師”登比丘壇。
    其後是講衣缽,問遮難。新戒回戒堂,按編簽順序,三人或九人一壇,帶著衣缽先到遮難壇,由教授師先講衣缽的涵義。讓新戒懂得衣缽乃是諸佛的標志,應當尊重愛護,好好披持。然後對新戒逐個詢問“十三重難”、“十六輕遮”。“十三重難” 是指十三種重大罪過和問題,如殺父母、殺羅漢、刺佛身出血、汙淨行比丘尼等;“十六輕遮”是指十六種妨礙出家的問題,如年齡不夠、衣缽不具、父母不允、欠債不還、現爲奴隸、現爲官吏或有某種不能參加僧伽集體生活的疾病等。以上問題,新戒都要逐條逐項回答。這些屬于受戒前的初步審查,登比丘壇時還要再問一遍。
    最終是登壇受戒。比丘壇上,中爲傳戒大和尚,左、右爲羯磨、教授和七位尊證師。新戒脫鞋上壇,合掌長跪,經再三詢問後,“三師七證”表決通過授具足戒。授戒後由傳戒大和尚講說“四根本戒”。要新戒們明白這是具足戒的根本,別的戒條都是從這四戒分出的枝葉,違犯了這四戒中的任何一戒即失去比丘資格。最後希望新戒善受教法,續佛慧命。如此,授完一壇再授二壇,直至圓滿。新戒受完比丘戒或比丘尼戒後,下午齊集大殿發願,晚上誦《四分律》戒本。
    本日在傳授比丘戒的同時,新戒中的沙彌尼還得先由傳戒尼師、羯磨尼師、教授尼師和七位尊證尼師組成的“十師”給她們傳授二部僧戒後,再登比丘壇,接受比丘尼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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