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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力求百密,不容一疏 強化兒童少年保護責任通報措施

[轉貼]力求百密,不容一疏 強化兒童少年保護責任通報措施

發稿單位:訓委會

邇來兒虐及攜子自殺新聞事件頻傳,教育人員是兒童及少年保護法定通報責任者之一,負有依法通報的責任。教育部歷年來均補助縣市政府辦理兒少保護責任通報及輔導專業知能訓練工作,並頒定處理流程;研發教師實務及專業工作手冊;逐案檢視校安通報案例確實完成通報程序。為強化兒少保護通報工作,教育部特於今(95)年5月3日頒定各縣市政府教育人員通報調查處理及獎懲作業規定;並於本部校安即時通報系統增設警示用語,提醒教育人員務必進行責任通報。

據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提供數據94年度兒少(6-15歲)家暴被害人,由教育單位通報數為896件(總通報數為5,649件),佔全體通報數之15.9%;而95年1月至6月底之兒少(6-15歲)家暴被害人,由教育單位通報為692件(總通報數為3,458件),佔全體通報數已提昇至20%。另外94年度兒少(6-15歲)性侵害被害人,由教育單位通報為609件(總通報數為2,825件),佔全體通報數之21.6%;但95年1月至6月底之兒少(6-18歲)性侵害被害人,由教育單位通報已增加為581件(總通報數為1,603件),佔全體通報數之36.24%。以上調查結果顯示教育人員之通報比例業均大幅提高。

近來教育部接獲基層教師反應,大多數教師均會積極通報兒少保護案件,惟少數零星案件因教師辨識能力不足及對責任通報概念不清的情況下而延宕通報,在媒體大肆披露,嚴重打擊多數基層教師的士氣。是故,為瞭解兒童及少年保護法定通報現況,教育部特委託國立臺北大學於95年6月進行調查,以實際掌握教育人員與學生對兒少保護事件通報之認知程度。報告顯示有高達八成七(86.9%)教育人員及高達八成二(82.4%)受訪學生知道113婦幼保護免付費專線及(詳見附件)。

教育部持續督促學校宣導責任通報機制,並於本(95)年9月22日「95年度友善校園全國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傳承及行政協調會」公佈相關數據及業務執行項目,請各縣市政府檢核是否確實執行兒少保護業務工作項目。雖教育人員通報率有所提升,但為求保護兒童及少年網絡綿密以保障兒少權益,教育部於今(95)年10月4日於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提案,除建請各縣市社政主管機關加強轄內網絡單位橫向溝通聯繫外;凡發現教育人員未依法通報,導致學生受有損害時,即行依法裁處行政罰鍰並副知轄區教育局及教育部,俾使教育人員知所警惕,以提升通報率。

    有關兒童少年保護通報工作,教育部著手辦理相關研習及研構相關措施,期待教育人員能做到滴水不漏、力求百密,不容一疏,並督促教師若發現有受暴之虞或有家庭困境之虞之學生,能依法即時進行通報,以提早協助學生及其家庭環境,避免兒虐及攜子自殺等事件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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