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老師性騷擾 應永不錄用
87年至今,全台只解聘了292名教師,人本基金會昨天呼籲各界支持修正教師法,讓性侵害犯罪確定或因性騷擾解聘、不續聘有案者,永不得聘為教師,避免學生一再受害。
教育部昨天指出,教師法修正草案特別加強不適任教師的淘汰,目前已送到立法院審查,但部分條文仍待協商。草案除了增列性侵害、性騷擾犯者的淘汰機制,也限令疑似身心障礙致不能勝任工作之教師,應接受鑑定或治療,拒不接受,應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者資遣。
教師法修正草案還增加「不適任教師通報機制」,曾因案被學校教評會解聘、不續聘者,校方應通報相關資料到教育主管機關,再轉發文到各校,學校有權禁聘這類有「前科」的老師。
此外,草案規定,學校若拒不處理不適任教師,縣市教育局可介入處理;目前教評會未兼行政職的教師成員比率多達1/2,以後將減為2/5;申訴評議委員會的教師比率也從2/3減為1/3,法律及教育學者比率至少占1/2,以維持社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