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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 靈性的覺醒》第四章:角色扮演,小我的多重面貌

《新世界 靈性的覺醒》第四章:角色扮演,小我的多重面貌

當小我需要從他人獲取或回避什麼的時候,通常會扮演一些角色來滿足他的需求。這些需求可能是想在物質上有所獲,或是追求權力感、優越感或特殊感以及其他形式的滿足——無論是生理上的還是心理上的。通常人們對於他們所扮演的角色是毫無覺知的。因為他們自己與那些角色合一了。有些角色比較隱而不宣,有些角色則非常的明顯,只有扮演角色的人自己毫不知情。有些角色只是為了得到別人關注而設計的。小我因他人的關注而成長茁壯,因為別人的關注畢竟是一種心靈能量。小我不知道所有能量的來源都在自己之內,所以它在外面尋求。小我所尋求的不是“臨在”的那種無形關注,而是某種外在形式的關注,像認可、讚賞、仰慕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注意,好讓它的存在被認可。
    一個害羞而害怕他人關注的人並不是沒有小我,而是有一個矛盾的小我:既需要又害怕他人的注意。他害怕的是:關注會以不認同或是批判的形式呈現,也就是說,不但不能增強小我,反而還會貶低它。所以這個害羞的人對於關注的恐懼,就超過他對關注的需求。害羞通常伴隨著非常負面的自我認知,那就是認為自己不夠好。任何自我的認知感——為自己貼上的各種標籤——都是小我,無論主要是以正面的(我最棒了!)還是負面的(我一無是處!)方式展現。在每個正面的自我認知之後,都暗藏了深怕自己不夠好的恐懼。在每個負面的自我認知之後,都暗藏了想要一枝獨秀或是淩駕他人之上的欲望。看起來非常自信,而且不斷追求優越感的小我,後面卻是無意識地對自卑的恐懼。相反的,在害羞、覺得自己不夠好的小我自卑情結之後,卻有著對優越感的強烈渴望。很多人因他們接觸到的情況和人物的不同,而在自卑感和優越感之間擺蕩。對於內在,你所需要知道並且去觀察的就是:當感到比某人優越或在某人面前自慚形穢的時候,那就是你內在的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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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棍、受害者、愛人
  
    有些小我在無法得到讚美或推崇的情況下,會選擇屈就於其他形式的關注,繼而扮演各種不同的角色以得償所願。如果得不到正面的關注,它們可能轉而選擇負面的,比方說,激起別人負面的反應。很多孩子的行為就是源自於此。他們故意調皮搗蛋以取得關注。當小我被活躍的痛苦之身觸痛而擴大的時候,這種扮演負面角色的情況特別明顯。也就是說,過去累積的痛苦情緒會借由經歷更多的痛苦來更新它自己。在追求名聲的過程中,有些小我甚至不惜以犯罪手段來達到目的。這些小我借由惡名昭彰和他人的唾棄來尋求關注,它們的心聲是:“請你告訴我,我是存在的,我不是無足輕重的。”這種病態的小我形式,只不過是正常小我較為極端的版本。
    有一種很常見的角色就是受害者,在這個角色中,小我尋求的關注就是同情或憐憫,或是他人對“我的”問題的興趣——“我和我的故事”。視自己為受害者是眾多小我形式中的一個要素,這些小我形式包括了:埋怨他人,受到攻擊,遭受侵犯等等。當然,當編造並認同自己是受害者角色的故事時,我是不希望故事終結的。因此,每個治療師都知道,小我其實並不想要自己的問題獲得解決,因為這個問題已經成為它身份認同的一部分了。如果沒有人要聽我的悲慘故事的話,我可以在腦海中反復地講給自己聽,然後暗自神傷,我也因此而有了一個身份:一個被生活、他人、命運或是上帝不公平對待的人。它定義了我的自我形象,讓我成為“某人”,而這就是小我所要的。
    在很多所謂的“羅曼史”剛開始的時候,為了要吸引並且留住小我視為“可以讓我快樂、感覺特殊、滿足我所有需求”的那個人,角色扮演的遊戲是常見的。“我會扮演你要我扮演的角色,而你也要扮演我讓你扮演的角色。”對男女雙方來說,這是個無需明說,而且無意識的共同協議。然而,角色扮演是很辛苦的,所以這些角色無法無止境地扮演下去,尤其是一旦兩人開始生活在一起以後。而當那個角色面具滑落以後,你看到了什麼?很不幸的,大多數的情況下,你看到的不是對方本體的真實本質,而是遮掩了真實本質的東西:卸除了角色後赤裸裸的小我,還有它的痛苦之身以及因索求不遂而產生的憤怒。這個憤怒多半又會導向配偶或是伴侶,因為他們不能夠移除你內心經年累月的恐懼和匱乏感,而這些恐懼和匱乏感其實是你的小我自我感中固有的一部分。
    我們常說的“墜入愛河”,其實大多數的情況下,是小我的欲求(wanting)和需求(needing)的一種強化。你對一個人上癮了,或是說,你對自己心目中那個人的形象上癮了。它和真愛一點關係也沒有,真愛之中是從無欲求的。西班牙文是最能誠實表達傳統之愛的一種語言:te quiero的意思是“我要你”還有“我愛你”。另外一種我愛你的表達方式“te amo”卻很少人用,因為它的意思就是清楚的“我愛你”,並不模棱兩可。或許這是因為真愛本來就難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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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自我的定義
  
    當部落文化(tribal culture)進展至古文明時,某些特定功能便開始分派給不同的人:統治者、祭司、戰士、農夫、商人、工匠、勞工等等。階級體系於焉產生。通常每個人的功能是天生註定的,它決定了一個人的身份,也決定了他人對自己,甚至於自己對自己的認定。功能變成了角色,但也不純粹是角色而已;功能變成了一個人的身份,或是對自己身份的認定。當時只有少數的幾個存在,像佛陀或耶穌,能夠看出社會階級制度最終是無關緊要的,而且辨識出它是一種與外相的認同。而這種認同——就是人類與他們所受到的制約和曇花一現的事物的認同,會遮蓋了閃耀在每個人之內未受制約和永恆不變的光芒。
    在當前世界中,社會的結構不如以往嚴謹,也沒有像以前那樣清楚的定義。當然,即使人們還是被環境制約,但是卻不再與生俱來地被賦予一個功能和隨之而來的身份。事實上,在現代社會,愈來愈多人對於自己該何所是從,人生的目的又是什麼,甚至自己到底是誰,都感到困惑。
    當有人告訴我:“我不知道我自己是誰了。”我通常都會恭喜他們。他們會很不解地問:“難道你覺得困惑是好事嗎?”我讓他們去審查,困惑到底是什麼意思?“我不知道”不是困惑。困惑是:“我不知道,但我應該知道。”或是“我不知道,但我需要知道。”你是否可以放下“你應該知道,或是需要知道你是誰”的信念呢?換句話說,你是否能放棄尋找一個概念上的定義以獲得自我感呢?你是否能夠停止用思考來取得身份認同呢?當你能夠放下你應該或是需要知道你是誰的信念時,那份困惑會如何呢?頃刻間它消失了。當你全然地接受你不知道的這個事實,你實際上是進入了一個平安和清明的狀態,這個狀態是比思考更為接近你真正是誰。經由思想來定義你自己,其實是限制了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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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定的角色
  
    當然,在這個世界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功用,這是毋庸置疑的。但就智力和體能方面的能力來說——知識、技能、才幹和能量層次等,都是因人而異。真正重要的不是你在這個世界上的功用是什麼,而在於是否過於認同自己的功能,以至受其控制,並且讓它變成了你所扮演的角色。當你扮演角色時,你是無意識的。所以當你發覺自己正在扮演角色時,你的體悟就在你和角色之間創造了一個空間。而這正是從角色中獲得釋放的開始。當你完全地認同一個角色時,就把一種行為模式和你的本質混淆了,然後還會過於嚴肅地看待自己。你也會自然而然地指派角色給他人,好讓他們來配合你的角色。比方說,當你去看一位與其角色完全認同的醫生時,對他們來說,你就不是人了,而只是一個“病號”,或只是一份病歷。
    雖然當前世界中的社會結構不如古代文明時期那麼嚴謹,但人們還是會與一些既定的功能或角色認同,既而讓它們成為小我的一部分。這使得人們的互動變得比較不真誠,無人情味而且疏離。這些既定的角色也許給你一個有安慰作用的自我感,但是最終來說,你還是會在它們之中迷失自己。在階級制度明確的組織中,如軍隊、教會、政府機構、大型公司,人們很容易就拿他們的功能來作為角色認同。當你在角色中迷失自己的時候,真正人際間的互動就不太可能了。
    我們可以稱那些既定的角色為社會的原型(social archetypes)。隨便舉些例子:中產階級的家庭主婦(不像以前那麼普遍了,不過還是很常見),強硬陽剛的男性,眉眼勾魂的女子,離經叛道的藝術家或表演者,有文化素養的人(在歐洲常見的角色),這些人炫耀他們對文學、藝術、音樂的知識,就像其他人炫耀昂貴的服飾或名車一樣。還有一個相當普遍的角色:成人。當你扮演那個角色的時候,你把自己和生命都看得非常嚴肅。而自由自在、無憂無慮和歡樂都不是這個角色的一部分。
    20世紀60年代創始於美國西海岸然後蔓延至整個西方世界的嬉皮運動,就是源自于一些年輕人拒絕社會的原型和角色,同時也拒絕既定的行為模式,還有奠基於小我的社會與經濟的結構。他們拒絕扮演父母和社會強加於他們身上的角色。重要的是,當時嬉皮運動和恐怖的越戰是同步的。越戰中,超過5,7000名美國青年和300萬名越南人命喪戰場,這個事件讓大家看到了社會系統以及潛藏其下心態的瘋狂。在20世紀50年代,大多數的美國人都極力遵循某種特定的思想和行為,而在60年代,好幾百萬人開始從集體概念的身份認同中撤離,因為這個集體概念的病態瘋狂是如此的明顯。嬉皮運動代表著迄今為止,在人類的心靈中最為嚴峻的小我結構已經開始鬆懈了。嬉皮運動逐漸由盛而衰,但是它卻留下了一個缺口,而且還不僅僅是在參與運動的人們當中。這個缺口,使得古老的東方智慧和靈性傳統得以轉移至西方,同時在全球人類意識的覺醒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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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扮演的角色
  
    如果你夠覺醒也夠覺知,而能觀察到你是如何與其他人互動的,你也許會覺察到,對於不同的人,你說話的方式、態度和行為都會有所不同。剛開始的時候,也許在別人身上觀察比較容易;然後,你逐漸地可以在自己身上觀察到。你對一位元公司老總說話的方式,也許和你對清潔工說話的方式有細微的不同。你對孩子說話的方式也和對成人不同。為什麼呢?你都是在扮演角色。無論是與公司老總、清潔工或是孩子說話時,你都不是真正的自己。當你到一家商店去買東西,或是當你進入一家餐館、銀行、郵局的時候,你會發現自己落入了一個既定的社會角色。你成為顧客,而說話和行動也就像個顧客。同時,那些扮演銷售人員或餐館服務生角色的人,也會把你當顧客來對待。既定範圍內被制約的行為模式就在兩個人之間進行,也因此決定了雙方互動的本質。在互動的,不是兩個人,而是兩個心理概念上的形象在互動。人們愈是認同於他們個別的角色,他們的人際關係就愈加地不真誠。
    你心理的那個形象不但是關於那個人是誰,同時也是關於你自己是誰,特別是對於與你互動的那個人來說。所以你並不是和那個人在來往,而是你自己心目中的你,和你心目中的他在來往,對方也是。你心智所創造的那個概念形象,與它所創造的另一個人的概念形象在來往。另外那個人的心智可能也是在做同樣的事,所以兩人之間小我互動,實際上是心智所製造的四個概念上的身份認同在互動,而這些身份認同最終都是幻相。難怪人際關係中有那麼多的衝突,因為這都不是真正的人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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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掌流汗的和尚
  
    關山這位禪師,即將要主持一個名門望族的喪禮。當他站在那裏等待省長和其他王公貴族到達時,他注意到他的手掌心因流汗而潮濕。
    第二天他召集了所有的弟子,坦承自己還未具備資格成為一位真正的老師。他對弟子解釋說,他發現自己無法對所有人一視同仁,無論對方是乞丐或是國王。他還是無法超越社會角色和概念上的身份認同,而看到眾生的平等性。於是他飄然離去,成為另外一名大師的弟子。八年之後,他開悟了,並且回到原來的學生身邊。
  
角色中的快樂和真正的快樂
  
    “你好嗎?”“很棒!再好也不過了!”這是真的還是假的?
    很多情況下,快樂是人們扮演的一個角色,在那個微笑的假相之後,其實暗藏許多痛苦。當不快樂被微笑的表像和光亮潔白的牙齒遮蓋的時候,當你對他人(甚至自己)否認你很不快樂的時候,抑鬱、崩潰和過度反應都是常見的事。
    “很好啊!”(just fine)這在美國是小我經常扮演的角色。但在其他的國家,對一般人來說,感覺很差或是看起來很糟糕是司空見慣的事,所以這種現象也比較被社會接受。也許有點誇張,但是我聽說在某個北歐國家的首都,如果你在街上對陌生人微笑的話,有可能被誤認為是酒醉後的行為而遭到逮捕。
    如果你覺得不快樂的話,你首先必須要認可它的存在。但不要說:“我不快樂。”(I am unhappy,直譯為:我是不快樂的)。不快樂和你是什麼沒有任何關係。你要說:“我內在有不快樂的情緒。”然後去審查它。你的不快樂可能跟你所在的某種情境有關。也許你需要採取行動改變這個情境或是抽身而出。如果形勢比人強,那就面對現實,然後說:“嗯,現在,就是這樣了。我不去接納它,就會讓自己很慘。”不快樂的主要肇因從來都不是情境,而是你對它的想法。去覺察你所思考的內容。把你的想法和情境分開,情境就是情境,它永遠是不偏頗的。情境或事實在那裏,而你對它的想法在這裏。謹守事實,不要編造故事。比方說:“我完蛋了!”就是故事。它限制了你,使你無法採取有效的行動。“我銀行存款只剩五毛錢了!”就是事實。面對事實總會帶給你力量。注意去覺察:你所思所想的,在很大的程度上會產生你所感覺到的情緒。看到你的思想和情緒之間的連帶關係,不要讓自己變成你的思想和情緒,而是要成為它們背後的那個覺知。
    不要去尋求快樂。如果你尋求它,你是找不到的,因為尋找這個動作是和快樂對立的。快樂永遠難以捉摸,但是從不快樂當中解脫是當下可及的。只要你願意面對現實,而不依據事實來編造故事。不快樂遮蓋了你自然狀態下的福祉和內在的平安,而後者是真正快樂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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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父母:角色還是功能
  
    在和孩子說話的時候,很多成人都會開始扮演角色。他們使用一些孩子氣的字句和語調,以高姿態和孩子說話,對孩子並不平等視之。你暫時知道的比孩子多或是你此刻比較高大的事實,並不意味孩子就與你不平等。大多數的成人,一生當中,總會有一段時間是身為父母的,這是一個非常普遍的角色。而最重要的問題是:你是否能夠善盡父母的職能,而且遊刃有餘,但是又不與這個職能認同,也就是,不讓它成為你所扮演的一個角色?父母職能的一部分就是要照顧孩子的需要,防止孩子受到危害以及有時要告訴孩子何者該為、何者不為。然而,當身為父母變成了一種身份認同的時候,而你的自我感可能全部或是大部分都是從它而來的話,做父母的職能很容易就會被過度地強調、誇大,而且掌控了你。你對孩子的付出,可能超過他們所需,因而變成溺愛;防止他們受到危害,也可能會變成過度保護,並且妨礙了孩子們自己去探索這個世界和嘗試不同事物的需要。告訴孩子何者該為、何者不為,最後可能會演變成控制、壓抑。
    尤有甚者,由角色扮演而導致的身份認同,可能在那些特定功能的需要早已過時之後,還繼續存留。甚至當孩子都已經長大成人了,父母還是無法放下身為父母的角色。他們無法放下被孩子需要的那種心理需求。即使他們的孩子都已經四十歲了,父母還是沒有辦法放下這種觀念:“我知道什麼對你最好!”他們還是強迫性地扮演父母的角色,所以父母孩子之間就不會有真誠的關係。父母靠這個角色來定義自己,所以當他們不用再需要善盡父母職責的時候,他們無意識地害怕失去身份認同。如果,想要控制或是影響已經成人的孩子行為這個意圖受到了阻礙(通常都會),他們會開始批評或表示不以為然,或是讓孩子感到愧疚,這都是無意識地試圖保有他們的角色、他們的身份認同。表面上看來,他們是關心孩子(他們也自認為如此),但是他們真正關心的是:能否保有自己所認同的角色身份。所有小我的動機都是為了加強自我以及維護自我利益,而有時候它偽裝得太好了,即使是小我在運作的這個人本身都沒有覺察到。
    一個認同于父母角色的母親或父親,有時也會嘗試經由他們的孩子來讓自己更圓滿。小我為了填補恒常的空虛匱乏感,因而需要去操控別人,孩子這時就會首當其衝。如果操控孩子的強迫衝動之後的那些最為無意識的假設和動機,都被帶到意識層面並且公諸於世的話,可能八九不離十是這樣的:“我要你達到我不曾達到的成就;我要你在這個世界上揚眉吐氣,所以我也可以借由你而揚名立萬。不要讓我失望。我為你犧牲了這麼多。我對你的不以為然就是有意要讓你感到愧疚而且不舒服,所以你才會遵照我的意願行事。我當然知道什麼對你是最好的,這點毋庸置疑。我愛你,而且也會一直愛你,只要你做的,都是我認為對你有益的事情。”
    當你把這種無意識的動機帶到意識層面時,你很快就可以看出它們是多麼地可笑。在這些動機之後的小我此刻無所遁形,而且它的功能失調也顯露無遺。有些向我咨商的父母會突然發現,“我的天哪,這就是我一直在做的嗎?”一旦看到你正在做或是已經做了一段時間的事情時,你也可以看出它的徒勞無功,而那個無意識的模式就會自動結束。覺知就是最好的轉化媒介。
    如果你的父母就是這樣對待你,千萬別跟他們說他們是無意識而且被小我掌控的。這樣做可能會讓他們更加地無意識,因為小我會採取防衛的立場。你能夠看出那是他們的小我,而不是真正的他們時,就已經足夠了。小我的模式,即使是持續了很久的時間,當你的內在不再抗拒它們的時候,有時會奇跡般地消失。抗拒只會給它們更新的力量。即使它們不消失,你可以用慈悲心來接納你雙親的行為,不需要對它們做出反應,也就是說,不需要認為這些行為是沖著你來的。
    在此同時,你也要覺察到自己對於父母行為的反應模式背後(通常都是根深蒂固的而且習慣性的),有什麼樣無意識的假設和期待。“我的父母應該要認同我的作為。他們應該要理解我,同時接納我的本來面目。”真的嗎?為什麼他們應該要這樣?事實就是:他們沒有這麼做,因為他們做不到。他們進化中的意識,還沒有量子跳躍到覺知的層面。他們還無法不去認同他們的角色。“是的,但是除非有他們的認同和理解,我無法對自己的本來面目感到快樂和滿意。”真的嗎?他們認同你或不認同你,真的會對你的本來面目造成差異嗎?所有這種沒有被審查過的假設,創造了很多負面的情緒,還有很多不必要的不快樂。
    要保持警覺。你心智中來來去去的思想,是否有些是來自你父親或母親,而且已經被你內化的聲音?它們會說:“你不夠好。你永遠不會有什麼成就。”或是以其他形式的批判或論斷出現。如果你有覺知的話,你就會認出來這個在你腦袋裏的聲音就是:一個被過去所制約的舊思想。如果你有覺知的話,你不會需要再去相信你所思考的每一個念頭。它只是一個舊的思想罷了,如此而已。覺知就意味著臨在,而只有臨在能夠化解你內在無意識的過去。
    “如果你認為自己已經開悟了,”阿瑪斯(Ram Dass,譯者按:《鑽石途徑系列》作者)說,“去和你父母住一個星期看看。”這是個非常好的建議。你和父母的關係不但是你最初的原始關係——為其他後來的人際關係設定了基調,它也是一個測試你臨在程度的好方法。在一份關係中,如果雙方過去有很多糾葛,那麼就必須要更為臨在,否則,你們會被迫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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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識的受苦
  
    如果你有年幼小孩的話,盡可能地給他們幫助、指導和保護,但是更重要的是,要給他們空間——存在的空間。他們雖然經由你而來到這個世界上,但是你並不“擁有”他們。“我知道什麼對你是最好的”這種信念,在孩子很小的時候也許是對的,但是等到他們漸漸長大之後,就越來越不正確了。你對孩子的生活應該如何展開有愈多的期盼,你就會更加地停留在你的心智中,而不是為他們保持臨在。就像所有其他的人一樣,他們終究會犯些錯誤,也會經歷到某些形式的痛苦。事實上,從你的角度來看,他們可能是犯錯了。但對你來說是錯誤的,對孩子來說,卻可能正是他們需要去做或是經歷的。盡可能地給他們幫助和指引,但是要明白,有的時候還是要允許他們犯一些錯誤,尤其是在他們快成長為成人的時候。不但如此,有時你甚至還需要允許他們去受苦。他們的痛苦可能是毫無理由的,也有可能是他們自己犯錯的後果。
    如果你能免除你孩子所有的痛苦,不是很棒嗎?不,不是的。如果不經歷一些苦難的話,孩子就無法進化為成人,而且會很膚淺,只會與外在形式的東西認同。受苦會驅使你往內心深處走去。矛盾的是,受苦是由認同於外相造成的,但是受苦也會減少對外相的認同。受苦大部分都是小我造成的,但受苦最終會導致小我的隕滅。不過,你必須要有意識地受苦,這種情形才會發生。
    人類註定是要超越痛苦的,但是小我可不這麼想。小我很多錯誤假設中的一個就是(也是它眾多謬思中的一個):“我不應該受苦。”有的時候這個思想還會轉移到與你親近的人身上:“我的孩子不應該受苦。”這個思想本身就是痛苦的根源。受苦其實有一個崇高的目標:意識的進化提升和小我的灰飛煙滅。十字架上受苦的那個人其實是一個原型的表徵。他代表著所有的男人和女人。只要你抗拒受苦,這個過程就會更加地漫長,因為抗拒會創造更多的小我來讓你消滅。然而,當你接受痛苦的時候,因為你是有意識地受苦,這個事實就會導致那個過程的加速進化。你能夠接受自己受苦,也可以接受其他人受苦,比如說你的孩子或雙親。在有意識的受苦之中,轉化就已然存在了。受苦的熊熊火光就轉變成了意識之光。
    小我說:“我不應該受苦的。”這個思想會讓你更加地受苦。它是對事實的扭曲,始終是自我矛盾的。真相就是:你必須對受苦說:“是的!”然後才能去超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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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識地為人父母
  
    很多孩子對他們的父母暗藏了憤怒和不滿,主要的原因就是彼此關係的不真誠。無論父母是多麼有意識地在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孩子內心深處都渴望父母和他們相處時,能夠像一個“人”,而不是在扮演角色。對你的孩子,也許你盡全力做好、做對了每一件事,但是你再怎麼盡力都不夠。事實上,如果你忽視了本體(being),你做(doing)再多都不夠。小我對本體一無所知,而且深信借由不斷地“做”,你最終會獲得拯救。如果你在小我的掌控下,你會相信:借由不斷地“做更多”,你最終會累積足夠的“作為”,讓你在未來的某個時間點上覺得圓滿。但事實不然。你只會在“做”之中迷失了自己。我們整個人類文明已經在“做”之中迷失了,由於“做”並沒有根植於“本體”,所以一切作為都是無用的。
    那麼,你如何把本體帶入繁忙的家庭生活,還有你和孩子的關係中呢?關鍵就是要關注你的孩子。所謂關注,有兩種。一種是我們稱之為以外相為基礎的關注。另外一種是無形的關注。以外相為基礎的關注始終是與“做”和“評價”有關的。“你做功課了沒?吃晚飯!把你的房間收拾好!刷牙!做這個!不要做那個!快點準備好!”
    接下來我們又要做什麼?這個問題基本上總結了很多人家庭生活的樣貌。以外相為基礎的關注當然是有必要而且正當的,但是如果你和孩子的關係就僅止於此的話,那麼關係中最重要的一個向度就丟失了,“本體”就完全被“作為”所蒙蔽。就像耶穌說的:“只關心世上的事。”無形的關注是與本體的那個面向不可分割的。它是如何運作的呢?
    當你看著孩子,傾聽,碰觸或是幫助他們做一些事的時候,你要保持警覺、定靜,完全地臨在,除了當下時刻的本然面貌之外,不期盼任何其他的東西。這種方式會讓你創造一個屬於本體的空間。在那一刻,如果你臨在的話,你並不是一個父親或母親。你就成為傾聽、觀看、碰觸甚至說話的那個警覺、定靜和臨在。你就是那個在作為之後的本體(be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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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出 (recognize) 你孩子的本體
  
    你是人(Human Being)。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對生活的掌控不在於控制,而是在人性(human)和本體(being)之間找到平衡。母親、父親、先生、太太、年輕、年老、你扮演的角色、你提供的功能,無論你做什麼——都是屬於“人”的範疇。這個範疇有它自己的地位,並且需要得到尊崇,但是它的本身,對一個圓滿的、真正有意義的人際關係或是生活來說,是不足夠的。無論你多麼努力地嘗試,或是你的成就如何,只有人性(human)是不夠的,你還需要本體。本體是可以在意識本身的定靜和專注的臨在中求得的。那個意識就是你的本質。人(human)是外相,本體(being)則是無形無相的。兩者不可分割,而且是相互交織的。
    就“人”的層面而言,你毫無疑問地比你的孩子優秀。因為你比較高大、強壯,知道的也多,而且能做更多的事。如果你所知道的只限於這個層面,當然會覺得比孩子來得優秀,即使是無意識的。而且,你也會無意識地,讓你的孩子覺得樣樣不如你。在你和孩子之間沒有平等,因為你們的關係當中只看外相,而單就外相而言,你們兩個當然不平等。你也許很愛你的孩子,但是你的愛只是人類的愛,也就是說,有條件的,佔有的,會間斷的。只有超越了外相,在本體之內,你們是平等的,而只有當你在自己的內在找到了那個無形無相的向度之後,你們的關係才有真愛在其中。那個臨在中的你,那個永恆的“本我”,就能夠在另一個人之中辨識出他自己。而對方(在這裏就是你的孩子),會感覺到被愛,也就是說,感覺到他的本體也被認出來了。
    愛就是在他人之內辨識出你自己的本體。而對方的“排他性”就會因此在純粹人類的範疇(外相的範疇)中被揭露為幻相。每個孩子都渴望被愛,其實是渴望被認可,不是在外相的層面,而是在本體的層面被認可。如果父母認可的只是孩子作為人類的面向,而忽視本體的面向的話,孩子就會感到與父母的關係有所不足,缺乏一些絕對重要的事物,於是在孩子心裏就會累積痛苦,有時甚至是無意識地對父母怨恨不滿。“為什麼你不能認可我?”這好像就是孩子的痛苦或怨恨的心聲。
    當其他人認出你本體的時候,經由你們兩人,那份認可就把本體的向度更加完整地帶到這個世界上來。那就是可以救贖這個世界的愛。我所說的這些,是針對你和你孩子之間的關係,當然,這同樣地適用於所有的人際關係。
    我們常聽說“神就是愛”,但這並不是絕對地正確。神就是至一生命,在無數的生命形式之內但卻又超越它們。而愛卻隱含著二元對立:愛和被愛,主體和客體。所以,所謂“愛”,就是在二元對立的世界中,辨識出合一。而這就是神在有形有相的世界中誕生了。愛使得這個世界不那麼世俗化,密度不那麼濃稠,也讓神聖的面向,也就是意識本身的光亮,更加地從這個世界中通透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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