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築章第七十九
(內詳雜修及差委雇工)
橫流之害,古傳所紀,故防河而治築,同於防患, 不泥水象,專察官爻。故鬼旺、鬼剋、鬼動、隨墓、助傷,筮水患則未決當泱,已決未息也;筮堤防,則未成難築,已成當潰也。
故堤岸之筮,父母為用,旺相則固,空破則傾。經始而何時成功,喜實世實父之期。刻期而筮是時成功,忌六沖世空父壞之象,此其概也。若大官奉勅、小官奉命、吏民奉差,官爻不可病,並衝克世位。
若官吏因河工而筮利鈍,則反以官為重,官旺世實則紀錄升薦,官傷世空,及隨墓助傷,則罪戾降責。
若民夫苦役而筮吉凶,則以官為忌,旺動剋世,勞苦無期,命墓助傷,憂虞不測。
故凡修塘、修坪、修閘、修圩,及治路、治水、興營城堡者,皆以父為用爻,世實父旺面成。如憂妨犯,及苦徭役者,皆以鬼為忌象,旺動剋世,及隨助而凶。凡筮差委雇工,皆以應為用,應旺實則有成,剋世則無良,六沖則難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