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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頂客聊天室-霸氣肥仔

終於看懂了

爭議點是一整段話跟其中一句

沒有辦法倒是他家的事情<==粉不負責的說法(潘大的意見)

不是固定~是提前公佈~假設3天後(幾月幾日幾點)~~沒有辦法倒是他家的事情<==文句不是粉通順,但是沒有問題。

為了一句話而爭吵,果真是一字千金,請二位好好思考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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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CERABC 於 2010-12-17 00:50 發表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有間諜
居然連這個都知道
不過不是
是我老公被我灌醉的
沒有啦 不可以在說下去了
不然等等就被發現光光了 ...
原來淚痕小美女  是用迷X的手法

把她老公擺平的(((做筆記中

後續新聞請看最新一期的"頂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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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希望可以和平落幕

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 本帖最後由 嵐 於 2010-12-17 09: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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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94樓 SAN0214 的帖子

亂亂說
我那有~~
我是無辜的
我我我是被拐的
我好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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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奮鬥小蓁 於 2010-12-17 08:57 發表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說者無意 聽者有心吧

如果當事者也能跟你一樣想法就好了

上網嘛就是要玩的開心

搞的要大動干戈實為不必

人還是有智慧一點來的好

施比受更為有福

心中有愛福田便會深植 ...
菩提本無樹
明鏡亦非臺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謎之音)))不關你的事不要去理會不然等等又被老公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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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光耀天下 於 2010-12-17 08:42 發表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爭議點是一整段話跟其中一句

沒有辦法倒是他家的事情
斷章取義我還能說什麼?
被罵都要默默承受,我也有辯解的權利。
都說我優先引發筆戰,明明都有時間佐證。
犯錯要道歉,是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

唯一的錯誤~我優先引用法律保護自己,造成大家感官不佳,我也只是想他環我一句對不起而已。
潘大已經優先採取法律途徑要我12/23收存証信函。
我並不在意,我只在意我被人誤解。

甲乙約定時間,乙有事無法前往,當然是他(乙)家的事<====言語雖粗俗,但是絕對沒有任何冒犯之意。
一個句子,斷章取義後。所有意思都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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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說過  我在意的是你忽視其他玩家的心態

"那是他們家的事"  眾所周知是等於 "管他們去死" 的意思

我從頭到尾都未曾要你向我道歉

即便你嗆我  你誣指我謀取私利  

說我器量小  說我很讓人看不起  甚至還揚言要告我

我都沒有針對這些  要你跟我道歉

但是  你必須要向被你說成不用管他們的玩家們道歉

這樣我可以原諒你  不再追究

不過  對於你的言行心態  個人有些小建議供你參考

1.
不要動不動就拿法律壓人  不是每個人都對法律懵懵懂懂的

而且要拿這個當武器前  一定要先搞清楚自己的立場站不站得住腳

並且在還未確認有一定的勝算前  千萬別輕易地脫口而出

2.
當人家責備你的言行時  錯了就是錯了  別學那些不入流的政客硬柪

譬如你說 "........那是他們家的事"  你事後卻辯稱  

那是說他們家有事不能上線來打  我們當然管不著

還有你說我 "搞不好是在謀取私利"  以為有加了一句 "搞不好"

就可以撇清你接在後面所說的一切內容  

這是狡言巧辯  純粹貽笑大方  讓人笑話而已

要玩這種文字遊戲  認識我久的人都知道  你的火侯還差我一大截

但我在整個的過程中  未曾採取這類投機取巧的手段

就是希望大家可以就理論理  只是很遺憾地  你顯然並沒有如此

寵物中心玩家們一面倒地在指責你  不是因為我是GM  

也不是因為他們跟我的交情  更不是為了趨炎附勢地在奉承我

我們頂客寵物中心的玩家  只講一個理字  

該是對的就是對的  是錯的就是錯的

不管你是管員或是會員
  

我也被很多會員糾正過  甚至嗆得很難聽的都有

但是大家就事論事  該怎麼改進就怎麼改進  我都非常樂意接受

不過我絕對不能看到任何人來蔑視我寵物中心的會員們

誰敢試圖輕忽他們  我就不會坐視不管


這也是我對你唯一的不滿  至於你怎麼罵我嗆我  

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我從未對那些跟你發飆要道歉(或是學你提告)

至於你所質疑的  我是否會透過這樣的好康謀取私利  可以簡單地告訴你

我們身為管員  所擁有的權限  從來就不是為了逞一己的權利欲望或私利

而是用來方便我們服務會員  便於管理論壇的優質環境


初來乍到  你不明白  我也不怪你  

希望久了之後  你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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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先生你好

你說我在意的是你忽視其他玩家的心態

12月15日 11:51:26>> 霸氣肥仔 說:不是固定~是提前公佈~假設3天後(幾月幾日幾點)~~沒有辦法倒是他家的事情
這是一句完整的句子。我不知道你為何永遠只看到(沒有辦法倒是他家的事情),而針對我說出這句話。

12月15日 14:39:39>> panamax 說:霸氣肥仔 說:.....沒有辦法倒是他家的事情 <== 那我可不可以說. 沒辦法碰上這些隨機的好康. 也是你家的事呢??

被罵之後,受到刺激,誰會好言相向。

潘先生說我誣指你謀取私利<==那之前又是誰先用荒誕可笑 偏執狂傲 蠻橫來形容我。


從一開始,你就斷章取義了,也開始對我產生不客觀的評價。  難道不是嗎?



我們身為管員  所擁有的權限  從來就不是為了逞一己的權利欲望或私利

而是用來方便我們服務會員  便於管理論壇的優質環境

以上所說我都知道,但是法官<=公正的象徵,最後上新聞了,我更清楚是人都會犯錯。


如果你願意,我們可以在大家面前說清楚講明白
阿扁都入獄了,還是有人支持他,犯錯的人不代表沒有人支持。

[ 本帖最後由 霸氣肥仔 於 2010-12-17 13: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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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01樓 霸氣肥仔 的帖子

肥仔先生跟潘哥,你們都聽我幾句好了..

聖誕節快到了..乾脆來個普天同慶好了。和解還是何解呢?

我覺得潘哥沒錯!!不必對你道歉,如果肥仔你不滿意我說的..也可以來告我。

但潘哥後來有錯..錯在他跟你認真了。

一個法官有沒有錯,那要被法辦了才是認罪,潘哥就算是嫌疑犯也不是你來定罪的

為什麼大家不支持你,你自己沒想過這問題..

拿幾句話柄要告..有點無聊!!.<< 潘也要你去告了啊..還討論什麼?!

阿扁都入獄了,還是有人支持他,犯錯的人不代表沒有人支持。 << 這句亂引用代表你沒讀書吧

他有事實證明他掏空國庫跟二次金改,潘哥行實GM及管理員權限並沒有錯。

就幾句話,要繞這麼多天!!太歹戲拖棚了!!

還有~元旦快到了 也可以普天同慶一下..擇期不如撞日..

就今天了..最好是來個大團圓X(寫錯)是大和解。

拜託一下,要潘道歉不可能,要不要告就隨你..如果想和解就發私訊給潘哥

不好意思就發給我..但我不保證潘哥聽我的...


補充一點,在大家面前說清楚也不必。都寫11頁了,還不夠清楚啊。

除非當事人..若繼續發回文  我就扣分抓來關頂客監獄7天喔!!版..管同罪喔

(誰要我不敢鎖此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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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潘哥後來有錯..錯在他跟你認真了。
第一個斷章取義的是他。

什麼大家不支持你,你自己沒想過這問題..
拿幾句話柄要告..有點無聊!!.<< 潘也要你去告了啊..還討論什麼?!
唯一的錯誤~我優先引用法律保護自己,造成大家感官不佳。

阿扁都入獄了,還是有人支持他,犯錯的人不代表沒有人支持。
大家也都知道他犯罪了,但是他兒子卻是高票當選。
支持某人跟他有沒有犯罪無關。

潘哥行實GM及管理員權限並沒有錯。
行實GM及管理員權限沒有錯,就可以用荒誕可笑 偏執狂傲 蠻橫來形容我,我非常介意。

除非當事人..若繼續發回文  我就扣分抓來關頂客監獄7天喔!!版..管同罪喔
善意提醒你,你這動作有違法之虞。

我已經去做過法律諮詢了,價格有點高,我不會主動提起訴訟。如果潘先生堅持12/23要我收存証信函,我一樣奉陪。

[ 本帖最後由 霸氣肥仔 於 2010-12-17 16: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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