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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選擇權和二元期權對比

選擇權和二元期權對比

選擇權(Option),二元期權(Binary Option),顧名思義,都是一種選擇。但在金融市場而言,這兩種又是完全不同的兩種產品。選擇權(Option)就是持有人可以選擇是否要履約的權利。買進選擇權的人,看的是所買進的這個權利在到期時或到期前,是否可以經由履約(Exercise)而産生收益。而二元期權(Binary Option)的所謂二元是指你選擇相信標的資產價格在一定時間后是漲還是跌。看的是實際走向是否和預期相同。如果預期一樣,將獲得高達80%以上的收益,預期錯誤則會損失此次投資的全部金額。選擇權更多的是一種權利,而二元期權卻是一種選擇。
我們用一個淺顯的例子來解說這句話的意思。

今天假設有某甲,經過審慎的分析,判定一個月后,黃金價格將有大幅上漲的空間。因此,某甲可以向期交所簽訂一個黃金預購合約,在支付權利金後,依該預售契約取得在未來一個月後,以現在就預先敲定的價格,買進黃金。這個預售契約,其實就是一種非常單純的選擇權契約。

在這個契約中,買賣雙方在簽約時,就預先敲定未來某個時點(到期日或交割結算日)購進黃金時某甲應支付的金數額(履約價)。該契約的標的物,就是某甲指定的黃金。
選擇權最大的好處,在于買進選擇權的一方,在付出權利金後,取得履約與否的權利,卻毋須負擔履約與否的義務。就像在上面所敘述的例子中,某甲買了一個在未來以特定價格,買進黃金的權利。若是一個月后,黃金價格果然上揚,某甲自然樂意履約,以當初議定的較低價格買進黃金。但若不幸一個月后黃金價格下跌,某甲可以選擇放棄買進黃金的權利,賣方也無法要求某甲一定要履約。這就是因爲某甲所買進的是一個“權利”,而非“義務”。當然,某甲若決定不履約,當初所付出的權利金就必須同時放棄。所以某甲在是否簽訂這個合約,或到期時履約與不履約的決策過程中,一定要將權利金費用考慮在內。
而二元期權操作相對簡單,投資者需要做的只是預測價格的漲跌方向而無需考慮漲跌幅度。而且因為二元期權週期都比較短,1分鐘,2分鐘,5分鐘,最短甚至只需60秒,方向預測準確率一般都高達80%以上。投資門檻也比較低,在新西蘭大平台富祥二元期權交易的話最低只需$5。

總之,選擇選投資的是一種權利,而二元期權投資的是一個選擇。選擇權投資需要考慮標的資產的價格走向,漲跌幅度,權利金等,而二元期權期權只需考慮價格走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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