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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 命理入門

[glow=570,#FF4500,5]玉井奧訣[/glow]---安東.杜謙著

凡推造化之理,其法以日為主。

坐下支神先求其意,月氣深淺何者主權。

地支至切黨盛為強,專執用神切詳喜忌。

氣氣切窮其理,物物至極轉關。

有氣者急,有情者切。

年干統攝,次看月時,時如權衡,分毫加減。

隨合仍緊,遙合不開。

體制須廣大,字面分先後。

天干專論生剋制化,地支專取刑衝破害。

象成一家不執貴氣,根源一氣生物滿盈。

八法關鍵,五氣開端。

造物須原本體,器完由出根基。

法如搜撿各稟吉凶,物須提豁方明輕重。

榮而易枯發身暫致,顯而不露成物歲寒。

脫胎換骨意出自然,捨本逐未原非真義。

大器鎡基,自然遏惡而揚善。

薄才體局,方知害物更傷人。

貴人祿馬交錯,勾絞元亡多端。

吉神參天月扶持,凶煞入空亡品藻。

調峻格孤勢窮力,盡義理正欲變通。

氣盈物盛運並歲,衝身主何能恬靜。

年月日時干支有序,君臣賓主體格朝倫。

支神前氣支神後宮,獨掉歲君孤虛日主。

黨合雙爭妻財兩義。

用神一字貴氣重來,像欲晶晶氣傷懶散。

我生我剋情能退,他生他剋生氣自傷。

生剋來往合主扶持,善惡繁難時分眾寡。

生而復生,皆倚托成於何者;

化而又化,竟渺茫歸於何地。

財官欲真致妙兮,須理化氣;

財官有象致精兮,要倚局神。

財官雜氣,吉為庫凶為墓;

善凶衝神,剋則入生則通。

上生下成脫氣,可憂子旺母衰;

三竊一生用神,翻喜子衰母旺。

前呼後應,生則繼剋則治;

左包右承,收則歸散則虛。

局神無取,閑來一派清冷;

官氣混求,妙在各支匹配。

交互有意要審扶誰,拱夾雖真當防損露。

合起力露莫作等閑,脫廢精英轉加時用。

群分有日主專行日辰,務在吉凶之位。

類聚有年神領用太歲,參宅吉凶之宮。

時座消詳,有五理之當然;

虛辰遁法,有三術之妙趣。

用神生時旺之方,當防剋制;

忌神坐令旺之所,反喜刑傷。

用神之鬼墓,得之為殃;

用神之貴情,享享贊助。

墓絕併煞刃來刑,禍刑惡會;

空赦領財官為體,祿集福加。

類有傷官墓神,柱中尤惡;

暗有劫財庫鬼,命分至凶。

印綬生鄉,宜乎潤澤;

惡神死地,怕作刑傷。

用神惡沒之所,地支豈欲全彰。

納音生旺之方,用神垣然無忌。

火土之源失中,易化塵濛之象;

死敗之像有黨,莫傷生旺之神。

五氣布定東西,地理能培能竭。

一辰聚藏貴煞,納音自旺自生。

空亡消息數端,豈止十干缺處。

官貴抑扶兩立,稱停一路鐵基。

煞見官隱以託情,官顯煞藏而立義。

忌煞氣專用神情假,用神力切忌煞外馳。

缺用納音全為補氣,物皆妙意身不能任。

勢情充悅發旺以時,像意空寒幽棲度日。

成功之氣變化歸尊,交互之神往來俱貴。

休囚更入空亡,時乖事退;

旺相若兼生合,輻輳權行。

氣已過者欲退藏,翻宜墓絕之地;

物方來者將進取,原喜生旺之宮。

休囚有用發越仍遲,旺相無情惡運速。

進神執權至精至當,納音載貴宜剋宜生。

旺相衝氣透用凋枯,惡煞任權本旨急切。

金神得勢至凶,空亡遇衝必發。

刃併元亡金滿局,全賴火神;

旺相凶煞火焚空,須憑水象。

木土氣託以待發明,剋衝力停未分勝負。

扶持生助察轉養之神,戰鬥衝爭觀壞盡之氣。

陰乾取刃欲分明,支力當權防暗犯。

旺神挺立物莫當前,惡煞滿盈干無停處。

鬼中逢鬼無去就衝而遇衝欠倚憑。

併吞重剋皆成禍二激雙衝總不詳。

五行務要均停,偏倚難能濟物;

四柱全宜匹配,興衰恐不成功。

平生福德不知化物連綿,次位來神要識暗傷攔截。

十干顧真氣相凌,七煞犯剋神極切。

八字帶煞刑胎意外須識,四印何干乘氣類取其詳。

五行分佈方隅死水生金而異用。

一神閑停左右傷官竊本以待時。

干神彼此相安方為祿備,地支來往衝激不奈馬馳。

傷盡官星方知用祿,衝破祿位始得用官。

祿位雖明化氣恐忌,驛馬既見日辰又重。

記取祿賓為用,細觀馬將為元。

用象契合要防妒爭,貴氣交通切觀分奪。

財官只倚日辰,亡劫須參太歲。

貴有等降明輕重,富有高低分厚薄。

貧賤而壽延,富貴而年夭。

闉實亦由於火土,流行俱藉於根源。

聰明無非德秀,晦懶總為休囚。

偏氣俱強而鄙,俗本源失托漂流。

氣如猛烈害物傷人,像若純和無操無縱。

軒昂呼應原憑刃煞之威,齷齪財物盡帶庫墓之氣。

獨為煞布眾辰虛張聲勢,一種貴由三處分散英靈。

平頭帶來針刃豈無傷殘,勾絞併至亡劫甯惟狡猾。

財居庫地身入衰鄉,性能鄙吝氣亦猥慵。

本遇學堂火臨生地,文既精華志尤倨傲。

播德望之聲名,敏智謀之才略。

財源拘局街頭鋪店經營,竊氣無憑化外江湖奔走。

江湖泛泛兮風餐雨宿,羅網濛濛兮利鎖名韁。

水火動搖是非林裹立身,木金和協義禮門庭發財。

驛馬得我剋他生,盡發外邦之祿;

空亡有物明氣見,每膺無意之名。

身雖食祿家計貧寒,庫有餘財名目卑賤。

歲望闕門當近朝堂之職,氣衝第宅難依祖業之基。

二位不宜亡劫拆屋售田,四仲若犯咸池貪財美貌。

馬上空亡,每遇異路之財帛;

天中祿位,常招憎號之聲名。

卯酉好遷移門戶,巳午當感夢生胎。

旺刃不兼餘煞偏好,遇亡劫更引他神祇圖豪飲。

桃花簪主恣風情。

破碎朝元宜落魄。

官符落在天中語多妄誕,空亡郤臨天乙性好謳吟。

纔傷用氣抱怨嗟吁,重駕身強妄為狂蕩。

白虎兼刃罵殺時人,華蓋自墓享於清福。

祿命二神相激鼓舞作為,貴煞四位相承聚歸取用。

水火之象輕清則文章,異術刑衝則道德禪門。

金土之源氣老則財庫,樓臺淺嫩則經商手藝。

華蓋墓神天月德合泉石家風,休囚日德死絕敗生塵埃庶土。

十惡大敗若真貴為將賤為寇,囚死空亡若聚生者道衰者憎。

魁罡權重郤害六親,劫寡雖孤喜全三貴。

吞啖勢繁非偏房定乏乳哺,孤寡來併由異姓假合同居。

重拜雙生巳亥帶支幹同類,巫醫酒色亡劫咸池貴人。

坎離交會老醉秦樓,像類清幽幼登仙府。

論文學業特精英長生德秀,殢酒惜花偏落魄身旺咸池。

妻遇比肩旺奪非是良人,財因沐浴強爭難辭淫濁。

娶妻郤因服訟類明六干,生子欲別腎愚體有五法。

惡攢時日,輕則子拗妻愚,重則空房隻影。

刃帶墓刑,吉而壽彌福厚,凶而破帽單衣。

日犯惡神,有助再婚女妻。

時臨凶煞,仍空需招義子。

時日咸池帶煞,父命惡亡。

休囚大敗臨空,妻家無宅。

胎神剋竊橫亡,忌衝局中之字。

破碎空孤,離祖因犯祿後之神。

支隔合衝二方,此格多應自縊。

合鎌河井兩位,犯者無不溺亡。

耳聵目盲用神,陷切而死敗剋。

身腰駝足破福氣,衰頹而刃煞刑主。

鬼嘯應知惡夭,本虧非止貧寒。

天地具包藏之德,風雷遙激烈之聲。

拱將拱座並拱印,必是貴人。

顧子顧母尤顧身,自非俗名。

三位奇寶用官神,流芳英烈。

四干天乙臨華蓋,曠世清高。

四面宣明旺相,內延食祿。

二煞若臨夾拱,沙塞揚威。

金水文華而拔萃,土金阜富以成高。

榮耀者木火有發源,清貴者水木多順序。

登金步玉,貴人頭上帶官星。

負笈挑簦,學堂館中逢驛馬。

翰苑標名,定稟乾坤。

瑞氣薇垣秉政,應拱子午端門。

魁罡纔逢夾貴,風憲提刑。

龍虎得以專職,玉堂拜相。

陰陽偏用貴崇,奪極品之尊。

卯酉正門權輔,領外藩之鎮。

歲駕祿馬帶財官,英雄超邁。

貴局日時乘德秀,才叢崢嶸。

用拙而運扶,枯鱗濟水。

用強而運拙,曲港行舟。

運以支重為基,歲以干重乘氣。

運馳行色用分,何弱與何強

歲攝兵權勢持,情急而情重。

祿貴運欲顯揚,少壯宜兼旺地。

凶煞須沉昧,老人更喜衰鄉。

運氣發源力穩方易成功時。

干化象求情行當領用。

蜚黃騰達,運開一路官星。

豹變興隆,年統平生財氣。

運凌身弱,而適扶用神。

運變身強,而抑其福氣。

歲或運符,吉罔凶。

歲或運昧,善縱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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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w=570,#FF4500,5]淵海子平《一》[/glow]

基礎:
五幹屬陽,喜合。

以甲為例:

見甲:為比肩、兄弟。

見乙:為劫財、敗財,剋父及妻。

見丙:為食神、天廚、壽星,為男。

見丁:為傷官、退財、耗氣,子甥。

見戊:為偏財、偏妻、偏妾,剋子。

見己:為正財、正妻,剋母,為合神。

見庚:為偏官、七殺、官鬼、將星。

見辛:為正官、祿馬、榮神,父母。

見壬:為倒食、偏印、梟神,剋女。

見癸:為印綬、正人、君子,產業。

五干屬陰,喜沖。

以乙為例:

見甲:為劫財、逐馬,剋妻。

見乙:為比肩、兄弟、朋友。

見丙:為傷官、小人、盜氣,為姪。

見丁:為食神、天廚、壽星,子孫。

見戊:為正財、正妻,剋母。

見己:為偏財、偏妻、偏妾,剋子。

見庚:為正官、祿馬,剋父母。

見辛:為偏官、七殺、官鬼,媒人。

見壬:為印綬、正人、君子,忌殺。

見癸:為倒食、偏印、梟神,剋母。

《論天干地支暗藏總訣》

立春念三丙火用,餘日甲木旺提綱。

驚蟄乙木未用事;春分乙未正相當。

清明乙木十日管,後來八日癸水洋;

穀雨前三戊土盛,其中土旺要消詳。

立夏又伏戊土取;小滿過午丙火光。

芒種己土相當好,中停七日土高張;

夏至陰生陽極利,丙丁火旺有土張。

小暑十日丁火旺,後來三日乙木芳,

己土三日威風盛;大暑己土十日黃。

立秋十日壬水漲;處暑十五庚金良。

白露七日庚金旺,八日辛兮祇獨行。

寒露七日辛金管,八日丁火又水降;

霜降己土十五日,其中雜氣取無妨。

立冬七日癸水旺,壬水八日更流忙;

小雪七日壬水急,八日甲木又芬芳。

大雪七日壬水管;冬至癸水更潺汪。

小寒七日癸水養,八日辛金丑庫藏;

大寒十日己土勝,術者精研仔細詳。

《又地支藏遁歌》

子宮癸水在其中,丑癸辛金己土同;寅宮甲木兼丙戊,卯宮乙木獨相逢。辰藏乙戊三分癸,巳中庚金丙戊叢;午宮丁火拚己土,未宮乙己丁共宗。申位庚金壬水戊,酉宮辛金獨豐隆;戌宮辛金及丁戊,亥藏壬甲是真蹤。

《論五行生剋制化》

各有所喜所害例:

金旺得火,方成器皿;火旺得水,方成相濟;

水旺得土,方成池沼;土旺得木,方能疏通;木旺得金,方成棟樑。

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土賴火生,火多土焦;

火賴木生,木多火熾;木賴水生,水多木漂;水賴金生,金多水濁。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盛水縮;

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埋;土能生金,金多土變。

金能剋木,木堅金缺;木能剋土,土重木折;

土能剋水,水多土流;水能剋火,火多水熱;火能剋金,金多火熄。

金衰遇火,必見銷鎔;火弱逢水,必為熄滅;

水弱逢土,必為淤塞;土衰遇木,必遭傾陷;木弱逢金,必為砍折。

強金得水,方挫其鋒;強水得木,方洩其勢;

強木得火,方化其頑;強火得土,方止其燄;強土得金,方制其害。

《論日為主》

予嘗觀唐書所載,有李虛中者,取人所生年月日時干支生剋,論命之貴賤壽夭之說,已詳之矣!至於宋時,方有子平之說;取日幹為主,以年為根,以月為苗,以日為花,以時為果;以生旺死絕休囚制化,決人生休咎。其理必然矣,複有何疑哉!

一曰官,分之陰陽,曰官、曰殺,甲乙見庚辛也;二曰財,分之陰陽,曰正財、偏財,甲乙見戊己也;三曰生氣之陰陽,曰印綬、曰倒食,甲乙見壬癸是也;四曰竊氣之陰陽,曰食神、曰傷官,甲乙見丙丁是也;五曰同類之陰陽,曰劫財、曰陽刃,甲乙見甲乙是也。大抵貴賤壽夭死生,皆不出於五者;倘有妄立格局,從列其名,而無實用,其飛天祿馬、倒沖井欄叉,即傷官,析而為之。舉此一端,餘可知矣!

以日為主,年為本,月為提綱,時為輔佐。

以日為主,大要看日加臨於甚度,或身旺?或身弱?又看地支有何格局?金木水火土之數;後看月令中金木水火土,何者旺?又看歲運有何旺?卻次日下消詳。此非是拘之一隅之說也。

且如甲子日生,四柱中有個申字,合用子辰為水局;次看餘辰有何損益?四柱中有何字,損其甲子日主之秀氣?有壞其月神,則要別制之,不要益之。論命者切不可泥之,月令消詳;故表而出之。

《論月令》

假令年為本,帶官星印綬,則早年有官出自祖宗。

月為提綱,帶官星印綬,則慷慨聰明、見識高人。

時為輔佐,平生操履。

若年月日有吉神,則時歸生旺之處;若凶神,則要歸時制伏之鄉。

時上吉凶神,則年月日吉者生之,凶者制之。

假令月令有用神,得父母力。

年有用神,得祖宗力;時有用神,得子孫力;反此則不得力。

《論太歲吉凶》

太歲乃年中天子,故不可犯,犯之則凶。經云:「日犯歲君,災殃必重;五行有救,其年反必招財。」

且如甲日見戊年,太歲是也,剋重者死。甲乙若寅卯亥未日時者,犯剋歲君,決死無疑;有救則吉,乃八字庚辛巳酉丑金局也,經云:「戊己愁逢甲乙, 干頭須要庚辛」;或丙丁火局焚木,有災勿咎,效此推之;或得己合甲亦解之。

大抵太歲不可傷之,相生者吉;乃五行有救,其年反必為財。

犯歲君者,其年必主凶喪、剋妻妾及破財是非、犯上之悔;加以勾絞、空亡、咸池、宅墓、病符、死符、白虎、陽刃諸殺併臨,禍患百出。神煞加臨,輕重推之。

日干雖不剋歲,猶恐運剋歲君,若加歲運沖刑、陽刃沖合,主破耗喪事;倘有貴人、祿馬,解之稍吉,八字有救無虞。

故云:「太歲乃眾殺之主,入命未必為災;若遇戰鬥之鄉,必主刑於本命。」

《論征太歲》

征者,戰也;如臣觸其君,乃下犯上之意。

日干支沖剋太歲曰征,運支幹傷沖太歲亦曰征,太歲干支沖日干支者亦曰征;但看八字有無救助。仔細推詳,百發百中。

日干支合太歲干支曰晦,歲運合歲干亦然;遇此者主晦氣,一年反覆、欲速不達。

假如【乙丑,乙亥,壬申,乙巳】:運行辛未,丙寅年。日干之壬,剋太歲之丙,日支申庚,剋太歲之寅甲;又忌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行辛未運,合太歲之木局傷官,皆不為吉;其年甲午月火旺,戰剋己土,乙木生所為戰,故死於非命矣!

《論大運》

夫大運者,以天干曰「五運」,地支曰「六氣」,故名「範氣」。

子平之法,大運看支,歲君看干,交運同接木。何也?且干支二字,六十甲子之說,用花字;若天干、地支得其時,則自然開花結子盛矣!月令者,天元也,今運就月上起,譬之樹苗,樹之見苗,則知名;月之用神,則知其格,故謂交運如同接木。然,命有根苗花實者何?正合此意也,豈不宜矣!

出癸入甲,如返汗之人;且如甲戌接癸亥,此乃干支接木。

丑運交寅,辰交巳,未交申,戌交亥,此乃轉角接木。

東南西北四方轉角,謂之接木;格局凶者死,格局善者災。

寅卯辰一氣,申酉戌一氣,亥子丑一氣;氣之相連,皆非接木之說。

且如甲乙得寅卯運,名曰劫財敗財,主剋父母及剋妻、破財爭鬥之事;行丙丁巳午運,名傷官,主剋子女、訟事、囚繫;庚辛申酉七殺官鄉,主得名,發越太過,則災病惡疾;行壬癸亥子生氣印綬運,主吉慶增產;辰戌 丑未戊己財運,主名利皆通。此乃死法譬喻,須隨格局喜忌推之,不可執一;妙在識其通變,拙說如神。

干旺宜行衰運,干弱宜旺運;正乃干弱求氣旺之藉,有餘則不足之營,須要通變。更兼孤害、空亡、勾絞、喪門、弔客、宅墓、病、死、官符、白虎諸殺推之,其驗如神。

又一法:陽刃桃花、伏吟返吟、休、囚、死、絕、衰、敗者凶。遇帝旺、臨官、祿馬、貴人、生、養、冠帶、庫者吉;如空者凶。空者返吉,吉者返凶。

大運不宜與太歲相剋、相沖者凶;更刑、沖、相剋者亦忌。

歲沖剋運者吉;運剋歲者凶,格局不吉者死。

歲運相生者吉,祿馬、貴人、合交互者亦吉。

宜仔細推之,無有不應驗者矣!

《論疾病》

夫疾病者,乃精神氣血之所主,各有感傷;內曰「臟腑」,外曰「肢體」。

八字干支,五行生剋之義,取傷重者而斷之;五行干支太旺、不及俱病。金主刀刃刑傷,水乃溺舟而死,木乃懸樑自縊、虎啖蛇嗔,火則夜眠顛倒、蛇傷燒焚,土乃山崩石壓、泥陷牆崩。

且如生命,天干內府所屬,詩曰:「甲肝,乙膽,丙小腸,丁心,戊胃,己脾鄉,庚是大腸,辛屬肺,壬是膀胱,癸腎臟。」

天干外支所屬:「甲頭,乙項,丙肩求,丁心,戊脅,己屬腹,庚係人臍,辛為股,壬脛,癸足自來求。」

「子疝氣,醜肚腹,寅臂肢,卯目手,辰背胸,巳面齒,午心腹,未脾胸,申咳疾,酉肝肺,戌背肺,亥頭肝。」

肝乃腎家苗,腎乃肝之主。

腎通於眼,膽藏魂,肝藏魄,腎藏精,心藏神,脾藏氣。

木命見庚辛申酉多者,肝膽病。內則驚精虛怯、癆瘵嘔血、頭眩目暗、痰喘頭風腳氣、左癱右瘓、口眼歪斜、風症筋骨疼痛;外則皮膚乾燥、眼目之疾、發鬚疏少、顛撲手足、損傷之患;女生墮胎、血氣不調;小兒急慢驚風、夜啼咳嗽。經云:「筋骨疼痛,蓋因木被金傷。」

火命見水及亥子旺地,主小腸、心經之患。內則顛啞、口心疼痛、急緩驚風、禿舌口咽啞、潮熱發狂;外則眼暗失明、小腸腎氣、瘡毒膿血;小兒痘疹癬瘡;婦女乾血淋漓。火主燥,面色紅赤,經云:「眼暗目昏,多是火遭水剋。」

土命見木及寅卯旺鄉,主脾、胃經受傷。內主膈食翻胃氣噎、蠱脹洩瀉黃腫、不能飲食、吃物揀擇、嘔吐脾傷;外則左手口腹有疾、皮膚燥澀;小兒疳病脾黃。土主溫,多淹滯,面色痿黃,經云:「土虛乘木旺之鄉,脾傷定論。」

金命見火及巳午旺處,主大腸、肺經受病。咳嗽喘吐、腸風痔漏、魑魅失魂、勞怯之症;外則皮膚枯燥、瘋鼻赤疽癰,皆膿血之咎。經云:「金弱遇火炎之地,血疾無疑。」

水命見土及四季旺月,主膀胱、腎經受病。內則遺精白濁、盜汗鬼交、虛損耳聾、傷寒感冒;外則牙痛疝氣、偏墜腰疼、腎氣淋瀝、吐瀉疼痛之病;女人主胎崩漏白帶。水主寒,面赤黧黑,經云:「下元冷疾,只緣水值土傷。」

《論性情》

性情者,乃喜怒哀樂愛惡欲之所發,仁義禮智信之所布,父精母血而成形;皆金木水火土之關係也。

且如木曰曲直,味酸,主仁。惻隱之心、慈祥愷悌、濟物利民、恤孤念寡、恬靜清高、人物清秀、體長、面色青白,故云:「木盛多仁」。太過則折,執物性偏;不及少仁、心生妒意。

火曰炎上,味苦,主禮。辭讓之心、恭敬威儀、質重淳樸、人物面上尖下圓、印堂窄、鼻露竅、精神閃爍、言語辭急、意速心焦、面色或青赤、坐則搖膝。太過則足恭聰明、性燥鬚赤;不及則黃瘦、尖巧妒毒、有始無終。

金曰從革,味辛辣也,主義。羞惡之心、仗義疏財、敢勇豪傑、知廉恥、主人中庸、骨肉相應、方面白色、眉高眼深、高鼻耳仰、聲音清響、剛毅有決。太過則自無仁心、好鬥貪慾;不及則多三思、少果決慳吝、作事挫志。

水曰潤下,味鹹,主智。是非之心、志足多謀、機關深遠、文學聰明、譎詐飄蕩、無力傾覆、陰謀好惡。太過則孤介硬吝、不得眾情、沉毒狠戾、失信顛倒;不及則膽小無謀,反主人物瘦小。

土曰稼穡勾陳,味甘,主信。誠實之心、敦厚至誠、言行相顧、好敬神佛、主人背圓腰闊、鼻大口方、眉目清秀、面如牆壁而色黃、處事不輕、度量寬厚。太過則愚樸、古執如癡;不及則顏色似憂、鼻低面偏、聲重濁、樸實執拗。

且如日干弱,則退縮怕羞;日幹強,則妄誕,執一自傲。以上自以輕重言之,萬無一失。

《干支體象》天干:

甲:甲木天干作首排,原無枝葉與根荄;

  欲存天地千年久,直向沙泥萬丈埋。

  斷就棟樑金得用,化成灰炭火為災;

  蠢然塊物無機事,一任春秋自往來。

乙:乙木根荄種得深,只宜陽地不宜陰;

  漂浮最怕多逢水,刻斷何當苦用金。

  南去火炎災不淺,西行土重禍尤侵;

  棟樑不是連根木,辨別工夫好用心。

丙:丙火明明一太陽,原從正大立綱常;

  洪光不獨窺千里,巨焰猶能遍八荒。

  出世肯為浮木子,傳生不作濕泥娘;

  江湖死水安能剋,惟怕成林木作殃。

丁:丁火其形一燭燈,太陽相見奪光明;

  得時能鑄千金鐵,失令難鎔一寸金。

  雖少乾柴猶可引,縱多濕木不能生;

  其間衰旺當分曉,旺比一爐衰一檠。

戊:戊土城牆堤岸同,振江河海要根重;

  柱中帶合形還壯,日下乘虛勢必崩。

  力薄不勝金漏洩,功成安用木疏通;

  平生最要東南健,身旺東南健失中。

己:己土田園屬四維,坤深能為萬物基;

  水金旺處身還弱,火土功成局最奇。

  失令豈能埋劍戟,得時方可用鎡基;

  漫誇印旺兼多合,不遇刑沖總不宜。

庚:庚金頑鈍性偏剛,火制功成怕水鄉;

  夏產東南過煆煉,秋生西北亦光芒。

  水深反是他相剋,木旺能令我自傷;

  戊己干支重遇土,不逢衝破即埋藏。

辛:辛金珠玉性通靈,最愛陽和沙水清;

  成就不勞炎火煆,資扶偏愛濕泥生。

  水多火旺宜西北,水冷金寒要丙丁;

  坐祿通根身旺地,何愁厚土沒其形。

壬:壬水汪洋併百川,漫流天下總無邊;

  干支多聚成漂蕩,火土重逢涸本源。

  養性結胎須未午,長生歸祿屬乾坤;

  身強原自無財祿,西北行程厄少年。

癸:癸水應非雨露麼,根通亥子即江河;

  柱無坤坎還身弱,局有財官不尚多。

  申子辰全成上格,寅午戌備要中和;

  假饒火土生深夏,西北行程豈太過。

《干支體象》地支:

子:月支子水占魁名,溪澗汪洋不盡清;

  天道陽回行土旺,人間水暖寄金生。

  若逢午破應無定,縱遇卯刑還有情;

  柱內申辰來合局,即成江海發濤聲。

丑:隆冬建丑怯冰霜,誰識天時轉二陽;

  暖土誠能生萬物,寒金難道只深藏。

  刑沖戌未非無用,類聚雞蛇信有方;

  若在日時多水木,直須行入巽離鄉。

寅:艮宮之木建於春,氣聚三陽火在寅;

  志合蛇猴三貴客,類同卯未一家人。

  超凡入聖惟逢午,破祿傷提獨慮申;

  四柱火多嫌火地,從來燥木不南奔。

卯:卯木繁華稟氣深,仲春難道不嫌金;

  庚辛疊見愁申酉,亥子重來忌癸壬。

  禍見六沖應落葉,喜逢三合便成林;

  若歸時日秋金重,更向西行患不禁。

辰:辰當三月水泥溫,長養堪培萬木根;

  雖是甲衰乙餘氣,縱然入墓癸還魂。

  直須一鑰能開庫,若遇三沖即破門;

  水木重逢西北運,只愁原土不能存。

巳:巳當初夏火增光,造化流行正六陽;

  失令庚金生賴母,得時戊土祿隨娘。

  三形傳送翻無害,一撞登明便有傷;

  行到東南生髮地,燒天烈火豈尋常。

午:午月炎炎火正升,六陽氣續一陰生;

  庚金失位身無用,己土歸垣祿有成。

  申子齊來能戰剋,戌寅同見越光明;

  東南正是身強地,西北休囚已喪形。

未:未月陰深火漸衰,藏官藏印不藏財;

  近無亥卯形難變,遠帶刑沖庫亦開。

  無火怕行金水去,多寒偏愛丙丁來;

  用神喜忌當分曉,莫把圭璋作石猜。

申:申金剛健月支逢,水土長生在此宮;

  巳午爐中成劍戟,子辰局裏得光鋒。

  木多無火終能勝,土重埋金卻有凶;

  欲識斯神何所似,溫柔珠玉不相同。

酉:八月從魁已得名,羨他金白水流清;

  火多東去愁寅卯,木旺南行怕丙丁。

  柱見水泥應有用,運臨西北豈無情;

  假能三合能堅銳,不比頑金未煉成。

戌:九月河魁性最剛,漫雲於此物收藏;

  洪爐巨火能成就,鈍鐵頑金賴主張。

  海窟沖龍生雨露,山頭合虎動文章;

  天羅雖是迷魂陣,火命逢之獨有傷。

亥:登明之位水源深,雨雪生寒值六陰;

  必待勝光方用土,不逢傳送浪多金。

  五湖歸聚原成象,三合羈留正有心;

  欲識乾坤和煖處,即從艮震巽離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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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w=570,#FF4500,5]淵海子平《二》[/glow]

十神
《論傷官》

傷官者,其驗如神。

傷官務要傷盡;傷之不盡,官來乘旺,其禍不可勝言。傷官見官,為禍百端。

倘月令在傷官之位,及四柱配合、作事皆在傷官之處;又行身旺鄉,真貴人也。

傷官主人多才藝、傲物氣高,常以天下之人不如己;而貴人亦憚之,眾人亦惡之。

運一逢官,禍不可言;或有吉神可解,必生惡疾以殘其軀;不然運遭官事。

如運行剝官,財神不旺,皆是安享之人。

仔細推詳,萬無一失矣!

又雲,傷官者,我生彼之謂也;以陽見陰,陰見陽,亦名盜氣。

印綬若傷盡,不留一點;身弱忌官星,不怕七殺。

如甲用辛官,如丁火旺,能生土財;最忌見官星,亦要身旺。

若傷官不盡,四柱有官星露;歲運若見官星,其禍不可勝言。

若傷官傷盡,四柱不留一點;又行旺運及印綬運,卻為貴也。

如四柱中雖傷盡官星;身雖旺,若無一點財氣,只為貧薄。

如遇傷官者,須見其財為妙;是財能生官也。

如用傷官格者,支幹、歲運,都要不見官星;如見官星,謂之傷官見官,為禍百端。

用傷官格局,見財方可用。

傷官之殺,甚如傷身七殺,其驗如神。

年帶傷官,父母不全;月帶傷官,兄弟不完;日帶傷官,妻妾不完;時帶傷官,子息無傳。

其餘傷官,務要傷盡,則吉,見財方可;輕則遠竄之災,重則刑辟之難。

傷官有戰,其命難存。

若月令在傷官之位,及四柱相合,皆在傷官之處;如行身旺鄉,貴命也。

傷官之人,多負才傲物,常以他人不如己;君子惡之,小人畏之。

逢官運,無財救,必主大災;不然主暗昧惡疾,以殘其身;或運遭官刑矣!

如四柱雖傷盡官星,身弱逢財運發福,是為傷官見財。

仔細推詳,萬無一失。

又雲,四柱有官而被禍重,四柱無官而被禍則淺。

大凡四柱見官者,或見傷官而取其財;財行得地則發,行敗財之地必死。如運支內無財運,干虛露亦不可也。

如【乙亥,己丑,丁亥,庚戌】:丁以壬為官。丑戌本為傷官,只是醜為金庫,又時上有庚字作財;此人行申酉限如意,入金脫氣遂死矣!

大抵傷了官星,行官運則災連;太歲亦然。

詩訣:

傷官傷盡最為奇,尤恐傷多返不宜;

此格局中千變化,推尋須要用心機。

火土傷官宜傷盡;金水傷官要見官;

木火見官官有旺;土金官去返成官;

惟有水木傷官格,財官兩見始為歡。

傷官不可例言凶,有制還他衣祿豐;

幹上食神支帶合,兒孫滿眼壽如松。

傷官遇者本非宜,財有官無是福基;

時日月傷官格局,運行財旺貴無疑。

傷官傷盡最為奇,若有傷官禍便隨;

恃己淩人心好勝,刑傷骨肉更多悲。

傷官不可例言凶,辛日壬辰貴在中;

生在秋冬方秀氣,生於四季主財豐。

丙火多根土又連,或成申月或成乾;

但行金水升名利,火土重來數不堅。

《傷官說》

傷官若傷盡,卻喜見官星。

傷官若論財,見禍不輕來。

傷官若用印,剋殺不如刑。

傷官若論財,帶合有聲名。

傷官用財,不宜印鄉。

傷官見官,印運不妨。

雜氣財官,印俱不忌。

兩戊合一癸,得再嫁。

妻財受剋,生子不育。

印綬比肩,不忌財鄉。

印綬多根,身旺必貧。

印綬被傷,剋父母。

官殺混雜,剋父母。

財多身弱,剋父母。

干與支同剋妻。

辛卯、戊寅不怕殺多。

女命比肩,即姊妹貪合,多謊詐。

財有劫,不怕露就殺。

火命人最好,月支屬火,干頭有木提出火矣!

癸酉弱格,見殺必凶。

官貴太盛,旺處必傾。

土命不論胞胎,只論日時,不怕官殺混雜;陽干方論,陰乾不取。

子怕寅午火,不怕水。寅木不怕金。巳金不怕火。己土不怕木。午火不怕水。未同申金不怕水。己土戌土不怕木。卯木怕酉金。辰土怕寅木。乙日五月不怕殺。

四柱元有病,要去病;不去病不發。

《論食神》

食神者,生我財神之謂也;如甲屬木,丙屬火,名盜氣,故謂之「食神」。何也?殊不知丙能生我戊土中食丙之戊財,故以此名之也。

命中帶此者,主人財厚食豐、腹量寬洪、肌體肥大、優遊自足、有子息、有壽考。

恆不喜見官星,忌倒食,恐傷其食神;喜財神相生。

獨一位見之,則為福人;然終亦不清。

卻喜身旺,不喜印綬,亦恐傷其食神也。

如運得地,方可發福;大概與財神相似。

如【己未,己巳,丁未,辛丑】:

丁見己為食神,有一丑巳合起金局得之為財;又喜身不弱,所以有官亦有壽也。

如【乙巳,乙酉,癸酉,乙卯】:

此命見三乙為食神,見巳酉丑合局為印綬,又有三乙化為傷官。癸用乙為食神,被金局來剋乙木,再被三乙木並卯旺剋我官;所以名利都無成也。

詩訣:

食神有氣勝財官,先要他強旺本干;

若是反傷來奪食,忙忙辛苦禍千般。

食神無損格崇高,甲丙庚壬貴氣牢;

丁己乙辛多福祿,門闌弧矢出英豪。

甲人見丙本盜氣,丙去生財號食神;

心寬體胖衣祿厚,若臨印綬主孤貧。

申時戊日食神奇,惟在秋冬福祿齊;

甲丙卯寅來剋破,遇而不遇主孤悽。

壽元合起最為奇,七殺何憂在歲時;

禁凶制殺干頭旺,此是人間富貴兒。

食神居先殺居後,衣祿無虧富貴厚;

食神近殺卻為殃,終日塵寰慢奔走。

《論正財》

何謂之正財?猶如正官之意;是陰見陽財,陽見陰財。大抵正財,吾妻之財也。人之女貲財以事我,必精神康強,然後可以享用之;如吾身方且自萎懦而不振,雖妻財豐厚,但能目視,終不可一毫受用。

故財要得時,不要財多。

若財多則自家日本有力,可以勝任,當化作官。

天元一氣,羸弱貧薄難治。是樂於身旺,不要行剋制之鄉;剋制者,官鬼也。

又怕所生之月令,正吾衰病之地,又四柱無父母以生之;反喜財,又有見財,謂之財多。

力不任財,禍患百出;雖少年經休囚之位,故不如意,事多頻併。或中年或末年,複臨父母之鄉,或三合可以助我者;則勃然而興,不可禦也。

倘少年乘旺,老在脫局,不惟窮途悽惶,兼且是非紛起。

蓋,財者,起爭之端也。

若或四柱相生,別帶貴格,不值空亡;又行旺運,三合財生,是皆貴命。其餘福之淺深,皆隨入格輕重而言之。

財多生官,要須身健。

財多盜氣,本自身柔,年運又或傷財,必生奇禍;或帶刑併七殺,凶不可言也。

又雲,正財者,喜身旺、印綬,忌官星、忌倒食、忌身弱、比肩劫財。不可見官星,恐盜財之氣也;喜印綬者,能生身主弱故也。

且如甲日用己為正財;如身弱,其禍立至。

凡人命帶財下生,須出富豪;不螟蛉,必庶出、或沖父母。

身旺無劫財,無官星為妙。

若命中有官星得地,運行喜財星多生官。

兼有財星得地,運行忌見官星,恐剋其身;怕身弱也。

大抵財不論偏正,皆喜印綬,必能發福。

如【辛丑,丁酉,丁巳,丁未】:此命丁日身坐財之地,又見巳酉丑金局,故主財旺。蓋金得木庫居未,能生丁火,故身旺能當其財;運行東南方,宜乎巨富。丁用壬官,用庚金為財,生壬官;身入旺鄉,必能發福。

凡用財,不見官星為妙。

如【庚申,乙酉,丙申,丙申】:此命丙日見三申為財,豈不美哉!丙用癸官,用辛為財,見三申一酉為財,故旺。蓋緣日弱,火病申死酉,乃為無氣,運行西方金鄉,身弱太甚;財旺生鬼,敗剋其身,故不能勝其財,所以貧也。

如【乙卯,癸未,辛酉,戊子】:此命辛日坐酉,乙年坐卯,身與財俱旺;又得癸未食神,戊子印綬助之,宜乎巨富貴也。

如【戊子,丁巳,甲辰,丙寅】:此命甲日生於四月下旬,並透出丙丁火,生其月中之戊土;時又歸祿於寅,故財旺矣!然甲木身亦旺。早年行戊午己未運,迤邐行辛酉運,乃見官星則凶;壬戌運有壬剋丙,傷官食神之中,失官去財,死喪闔家;值五十九歲,入癸亥身旺運,稍可安逸;六十五歲,逢壬辰年死矣。初運傷官見財格,取戊土為財,所以戊午己未二運大旺生土,故財厚矣;及至庚申辛酉西方見官,故凡事費力;雖癸亥為甲木之印綬,然亦忌火沖水,亥中又有壬水。壬辰透出壬水,運中、命中元有之辰,死無疑矣!凡傷官見財格,忌見官星,只喜見財。大忌壬水剋火,則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財也。

《論偏財》

何謂之偏財?蓋陽見陽財,陰見陰財也。然而偏財者,乃眾人之財也,只恐兄弟姊妹有奪之,則福不全;若有官星,禍患百出。

故曰:偏財好出、亦不懼藏,惟怕有以分奪,反空亡耳;有一於此,官將不成、財將不住。

經曰:「背祿逐馬,守窮途而悽惶也。」

財弱亦待曆旺鄉而榮。

財盛無所往而不妙,且恐身勢無力耳。

偏財主人慷慨、不甚吝財,惟是得地不止。

財豐亦能官旺,何以言之?蓋,財盛自生官矣,但為人有情而多詐。

蓋,財能利己,亦能招謗,運行旺相,福祿俱臻。只恐太旺,兄弟必多破壞,亦不美。

財多,須看財與我之日幹強弱相等,行官鄉便可發祿。

若財盛而身弱,運至官鄉,是既被財之盜氣,複被官之剋身;非惟不發祿,亦防禍患。

如命四柱中元帶官星,便作好命看;若四柱中兄弟輩出,縱入官鄉,發祿必渺矣!

故曰:「要在識其變通」矣!

《正官論》

夫正官者,甲見辛之類;乃陰見陽為官,陽見陰為鬼,陰陽配合成其道也。

大抵要行官旺鄉,月令是也。月令者,提綱也。看命先看提綱,方看其餘。

既曰正官,運複行得官旺之鄉、或是有成局;又行不得傷官之地,並金財旺之鄉,皆是作福之處。

正官乃貴氣之物,大忌刑衝破害;及於年月時干,皆有官星隱露,恐福渺矣!又須看年時上別有是何入格?作福去處,?方可斷其吉凶。

茍一途而執取之,則不能通變,必有差之毫釐,謬以千里之患,經曰:「通變以為神者」是也。

正官或多,反不為福。何以言之?蓋人之命,宜得中和之氣,太過與不及同;中和之氣為福厚,偏黨之剋為災殃。

既用提綱作正官,年時支幹位,或有一偏官便雜矣!不可不仔細以輕重推測也。

又曰,於月令得之是也,喜身旺、印綬。

如甲用辛官,喜土生官;最怕刑衝破害、陽刃七殺,為貧命;如時干逢殺,乃官殺混雜。蓋四柱有刑衝破害,皆未為貴命看。

官來剋我,我去剋官不為害。

一位若兩官不妨。

若月令中有正官,時干支有偏官,便難以正官言之。

且如甲用辛為官,生於八月中氣之後,金旺在酉,故謂之正官;如天幹不透出辛字,卻地支有巳酉丑,雖不能於八月中氣之後,亦可言官。大要身旺,時辰歸於甲木旺處。

如歲時透出正官,地支又有官格,卻不拘八月中氣之後。

大率官星須得印綬、身旺則發;若無傷官破印,身不弱者便為貴命。

如命中有官星,而行傷官之運,則不吉;必待印綬、官星旺運可發,必得官。

詩訣:

正官須在月中求,無破無傷貴不休;

玉勒金鞍真富貴,兩行旌節上皇州。

正氣官星月上推,無沖無破最為奇;

中年歲運來相助,將相公侯總可為。

正官仁德性情純,詞館文章可立身;

官印相生逢歲運,玉堂金馬坐朝臣。

正官大抵要身強,氣弱需求運旺方;

歲運更逢生旺地,無沖無破是榮昌。

己干為主透官星,須要提綱見丙丁;

金水相生成下格,火來拘聚旺財名。

辛日透丙月逢寅,格中返化發財根;

官星不許重相見,運到沖刑怕酉申。

八月官星得正名,格中大怕卯和丁;

若還柱內去其忌,運亦如之貴顯名。

《論偏官》

夫偏官者,蓋甲木見庚金之類;陽見陽,陰見陰,乃謂之偏官,不成配偶,猶如經言:「二女不能同居,二男不可並處」是也。

偏官即七殺,要制伏,蓋偏官七殺即小人;小人無知,多兇暴,無忌憚,乃能勞力以養君子,而服役護禦君子者。小人也,惟是不懲不戒,無術以控制之,則不能馴伏而為用;故,楊子曰:「禦得其道,則馴伏或作使;禦失其道,則狙詐或作敵。」小人者,狙詐也,要控禦得其道矣;一失控禦,小人得權,則禍立見矣!

經曰:「人有偏官,如抱虎而眠,雖借其威,足以攝群畜;稍失關防,必為其噬臍,不可不慮也。」如遇三刑俱全、陽刃在日及時、又有六害;複遇魁罡相沖,如是人之凶不可具述。

制伏得位,運複經行制伏之鄉,此大貴之命也。

茍於前者,凶神俱聚,運遊殺旺之鄉,凶害有不可言者可知也。

如有一殺,而制伏有二三,複行制伏之運,反不作福。何以言之?蓋盡法無法,雖猛如狼,不能制伏矣!是又不可專言制伏,要須輕重得所;不可太甚,亦不可不及。須仔細審詳而言,則禍福如影響矣!

又雲,有制伏則為偏官,無制伏則為七殺;譬諸小人,禦之得其道則可使,失其道則難敵,在吾控禦之道何如耳!

凡見此殺,勿便言凶,殊不知帶此殺者,多有貴命。如遇三刑六害、或陽刃魁罡相沖,如是之凶,不可謂之制伏;但運行制伏,此貴人命也。茍如前凶神俱聚,其運複行殺旺之鄉,禍不可言。

大抵偏官七殺,最喜身旺、有制伏為妙。元有制伏,可行殺旺之方;元無制伏,可行制伏之運。

身旺化之,得為偏官;身弱無制伏,則為七殺。

制伏複行制伏運,謂之大運,則為偏官無餘燼矣!

月中之氣,怕沖與陽刃。其本身弱,若殺強則難制;如身強殺淺,則是假殺為權刃。

如曰七殺不怕刑沖。宜詳之!

詩訣:

偏官如虎怕沖多,運旺身強豈奈何;

身弱虎強成禍患,身強制伏貴中和。

偏官偏印最難明,上下相生有利名;

四庫坐財宜向貴,等閒平步出公卿。

戊己若逢見官殺,局中金水更加臨;

當生有火宜逢火,火退愁金怕木侵。

偏官有制化為權,唾手登雲發少年;

歲運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雙全。

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還他衣祿豐;

幹上食神支又合,兒孫滿眼福無窮。

陰癸多逢己字傷,殺星須用木來降;

雖然名利能高顯,爭奈平生壽不長。

六丙生人亥子多,殺星拘印返中和;

東方行去興名利,運到西方事轉磨。

春木無金不是奇,金多猶恐反遭危;

格中取得中和氣,福壽康寧百事宜。

《論七殺》

夫七殺者,亦名偏官,喜身旺合殺、喜制伏、喜陽刃;忌身弱、忌見財,生忌無制。

身旺有氣為偏官,身弱無制為七殺。

凡有此殺不可便言凶?有正官不如有偏官,多有巨富大貴之人;惟其身旺合殺為妙。

如甲以庚為七殺,喜丙丁制之;乙合之,謂之「貪合忘殺」。

七殺卻宜制伏,亦不要制之太過;蓋物極則反為禍矣!

身旺又行身旺之運為福。

如身弱又行身弱之鄉,禍不旋踵。

四柱中元有制伏,喜行七殺運;元無制伏,七殺出為禍。

如行身旺鄉,更有陽刃,貴不可言;但忌財旺,財能生殺故也。歲運臨之,身旺亦多災;身弱尤甚。

甲申、乙酉、丁丑、戊寅、己卯、辛未、癸未,此七日生主殺,性急伶俐、心巧聰明。

如見殺多者,主人凶夭貧薄;月見之重,時見之輕。何也?日七殺,只一位見之,如年時再見,殺多為禍;卻要制伏之鄉,又要身旺有制伏為權,最怕沖與陽刃大凶。

時七殺只一位,要本身旺,如年月時三處有制伏為福;卻要行殺旺運,運三合得地亦發;若無制伏,則要行制伏為福。

行殺旺運無制伏,則禍作。

時上七殺,卻不怕陽刃,而亦不畏沖。

如【辛丑,乙未,乙卯,丙子】:此命身旺,生於六月之中,歲乾透出辛丑為七殺;喜得丙子合辛丑之殺,乃貴而有權。

如【甲午,丙寅,庚子,丙子】:此命身弱,見火局,又見月令丙寅七殺,時又見丙子;火剋庚金,金死於子,身弱殺旺,又無制伏,宜乎帶病貧薄。

如【丁巳,戊申,壬子,戊申】:此命身旺,見二戊為七殺,引歸於巳;丁與壬合,戊與癸合,金又長生於巳,戊祿在巳;乃壬戊二字俱旺,所以貴也。

《論官星太過》

如壬癸生人,四柱是辰戌丑未巳午,天幹不露官星與殺,則官殺暗藏於中為多。若四柱元有為好;若無制伏,須行木運,與三合木局亦好。

大凡官星多則雜,務要除而清之,乃可發福。

若官星多又行官運,亦不濟事。

《論官殺混雜要制伏》

官星要純,不要雜。

假如甲木用辛金為官,若年是辛,月是酉,時上亦是死官,雖多儘不妨,蓋純一儘好;若有金或庚申,則混雜為殺,以傷其身。要行火鄉制伏,則發福也。餘倣此也。

《論印綬》

所謂印?生我者,即印綬也,經曰:「有官無印,即非真官;有印無官,反成其福。」何以言之?大抵人生得物以相助相生相養,使我得萬物之見成,豈不妙乎;故主人多智慮,兼豐厚。

蓋印綬畏財,主人括囊。故四柱中及運行官貴,反成其福,蓋官鬼能生我;只畏其財,而財能反傷我。

此印綬之妙者,多是受父母之蔭、承父之貲財,見成安享之人;若又以兩三命相併,當以印綬多者為上。

又主一生少病、能飲食。

或若財多乘旺,必多淹留。

雖喜官鬼,而官鬼多或入格,又不可專以印綬言之。

假如,甲乙日得亥子月生,丙丁日得寅卯月生,戊己日得巳午月生,庚辛日得辰戌丑未月生,壬癸日得申酉月生者是也,其餘以類言之。最怕行印綬死絕之運;或運臨死絕,複有物以竊之,即入黃泉,無可疑也。

夫印綬者,生我之謂也,亦名生氣。以陽見陰,以陰見陽,謂之正印;陽見陽,陰見陰,謂之偏印。喜官星生印,忌財旺破印。

如甲人生亥子月中,水為印,忌火傷官,忌土破印,要行生旺之鄉,怕行死絕之地;若行死絕之地,或有物以傷之,則危矣!

印綬之人智慮、一生少病、能飽食豐厚、享見成財祿;若兩三命相併,當以印綬多者取之。

最忌財來乘旺,必生淹滯。

若官鬼多,或入別格,又不可專以印綬論。

大凡月與時上見者為妙;而月上最為緊要。

先論月氣之後有生氣,必得父母之力;年下有生氣,必得祖宗之力;於時上見之有生氣,必得子孫之力,壽元耐久,晚景優遊。

如帶印綬,須帶官星,謂之官印兩全,必為貴命。若官星雖見成,得父母力,為福亦厚也;須行官星運便發,或行印綬運亦發。

若用官不顯,用印綬為妙;最怕四柱中歲運臨財鄉,以傷其印。

若傷印,主破家離祖、出贅;又臨死絕之地,若非降官失職,必夭其壽。

如【戊戌,庚申,癸酉,庚申】:此命癸日生於七月中氣之後,月時皆是庚申,自坐金庫,所以印綬;歲幹又透出戊官,謂之官印兩全,極為貴命。

如【癸亥,癸亥,甲寅,甲子】:此日用癸為印,印卻旺;緣無財星相助,發福不厚也。

如【甲寅,庚午,戊戌,壬子】:此日戊用丁為印綬,有寅午戌火局為好;不合時上壬子水旺,財能沖印,所以失明。生氣是丙丁火屬木故也。

如【己卯,丁卯,丙辰,壬辰】:此命用卯為印,用癸為官,年在卯日在辰,所以官印兩全,少年清要。至四十二、三歲,癸亥運亦不妨;至庚申年,水七殺生於申,乃被庚申破印,故不吉也。

詩訣:

月逢印綬喜官星,運入官鄉福必清;

死絕運臨身不利,後行財運百無成。

印綬官星運氣純,偏官多遇轉精神;

如行死絕並財地,無救番為泉下人。

印綬無虧享福田,為官承蔭有田園;

家膺宣敕盈財穀,日用盤纏費萬錢。

印綬無虧靠祖宗,光輝宅產耀門風;

流年運氣逢官旺,富貴雙全步月宮。

月生日主喜官星,運入官鄉祿必清;

容貌堂堂多產業,官居廊廟作公卿。

重重生氣若無官,當作清高技藝看;

官殺不來無爵祿,總為技藝也孤寒。

重重印綬格清奇,更要支幹仔細推;

支上咸池干帶合,風流浪蕩破家兒。

印綬干支喜自然,功名豪富祿高遷;

若逢財運來傷印,退職休官免禍愆。

印綬重重享見成,食神祇恐暗相刑;

早年若不歸泉世,孤苦離鄉宿疾縈。

丙丁卯月多官殺,四柱無根怕水鄉;

濕木不生無燄火,身榮除是在南方。

印綬不宜身太旺,縱然無事也平常;

除非元命多官殺,卻有聲名作棟樑。

壬癸逢申嫌火破,格中有土貴方知;

北方水運皆為吉,如遇寅沖總不宜。

木逢壬癸水漂流,日主無根罔度秋;

歲運若逢財旺運,返凶為吉遇王侯。

貪財壞印莫言凶,須要參詳妙理通;

運若去財還作福,再行財運壽元終。

印綬如經死絕鄉,怕財仍舊怕空亡;

逢之定主多凶禍,落水火刑自縊傷。

印綬幹頭重見比,如行運助必傷身;

莫言此格無奇妙,運入財鄉福祿真。

《論倒食》

夫倒食者,沖財神之謂也;一名「吞啗煞」。用財神大忌見之,用食神亦忌見之。

倒食者,如甲見壬之類。如甲見丙為食神,能生土財;然壬剋丙火,丙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財,所謂甲用食神,大忌見之。

凡命中帶此二者,主福淺壽薄。

又見庚為七殺,得丙丁火制之,怕見水,反為禍矣!凡命中犯此者,猶尊長之制我身,不得自由也。作事進退悔懶、有始無終、財源屢成屢敗、容貌攲斜、身品矮小、膽怯心慌,凡事無成也。

如【丁未,丁未,己亥,丁卯】:此命己亥日,己臨亥上,身弱於亥;加以亥卯未木局剋身,年月時透出三丁食己。幼年行南方運,賴火生土,身猶旺;纔交乙巳運,為己之七殺,引出亥卯未木局,歲運癸亥,所以死矣!此命非但倒食七殺之禍,而癸亥年與生殺壞印之說同義也。

如【甲戌,丙寅,甲戌,壬申】:此命甲戌日,甲見丙食神,生於正月,甲木旺,身與食神俱旺,本是貴命;不合時上壬申,壬水傷其丙火,申金沖其寅木;又申中有庚七殺,所以利名無成。行己巳運金生之地,見庚子年;庚金為七殺,又見子水,死於非命。

《論劫財》

亦名「逆刃」,如乙見甲為劫財。

乙以庚為夫,見丙剋庚,故剋夫;男命則剋妻。

五陽見五陰為敗財,主剋妻害子。

五陰見五陽為劫財,主破耗、防小人,不剋妻。

乙以戊己為財,甲見奪己壞戊;丁以庚辛為財,丙能奪辛破庚;類如此也。

兄見弟,弟能敗兄之財,奪兄之妻。

弟見兄,兄能劫弟之財,而不敢取弟之妻。

財者,人之所欲,方令弟兄見之,多有爭競,如夷、齊能幾人。

男命見劫財多剋妻,女命見傷官多剋夫。此極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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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w=570,#FF4500,5]淵海子平《三》[/glow]

【淵海子平】神煞
《論陽刃》

夫陽刃者,號天上之凶星,作人間之惡殺,以祿前一位是也;如甲祿在寅,卯為陽刃。

喜偏官七殺,喜印綬;忌反吟伏吟,忌魁罡,忌三合。

何謂陽刃?甲丙戊庚壬五陽有刃,乙丁己辛癸五陰無刃,故名陽刃。

如命中有刃,不可便言凶,大率與七殺相似。

凡有刃者,多主富貴人;卻喜偏財七殺。

然,「殺無刃不顯,刃無殺不威!」刃殺俱全,非常人有之。大要身旺,運行身旺之鄉;不要見傷官、刃旺運。

若命中元有殺刃,歲運又逢之,其禍非常。

若命有刃無殺,歲運逢殺旺之鄉,乃轉生而反成厚福;如傷官財旺,身弱殺旺,最可忌也。

如【庚申,己卯,甲寅,XX】:此命甲日見卯為刃,庚為七殺。其殺本傷身,卻藉卯中乙木以配合,其殺有情,則殺不能傷身;正是甲以乙妹妻庚之義。其身旺南方運,所以為貴。

如【戊午,戊午,戊午,甲寅】:此命刃殺全,而又以午火為印,所以為貴。故《喜忌篇》云:「戊日午月,勿作刃看;歲時火多,卻為印綬。」

如【辛酉,甲午,戊午,甲寅】:此命殺刃全,而有印綬。不合年干傷官透出,運行辛卯,犯傷官元有之辰;壬為財,是壬辰歲凶事投水而死。壬水剋火印,時坐甲之七殺,謂之生殺壞印。即此命見辛為傷官,運行辛卯,忌見官;午中丁火為印綬,最忌傷官與財相見,緣水生木剋身也。

如【癸未,乙卯,甲子,己巳】嶽飛:此命卯刃癸印。不合時上己巳破印,運行辛亥,亥卯未合起陽刃;辛酉年,辛金又旺於酉,衝起卯刃二辛,則太過。金多見甲,身雖貴,亦遭刑也;然雖見辛為貴,所忌陽刃,不可一合一衝也。

詩訣:

陽刃存時莫看凶,身輕返助卻為凶;

單嫌歲月重相見,莫把生時作怒宮。

壬子休來見午宮,午宮又怕子來沖;

丙日坐午休重見,會合身宮事有凶。

日刃還如陽刃同,官星七殺喜交逢;

歲君若也無傷劫,支上刑沖立武功。

陽刃嫌沖合歲君,流年遇此主災迍;

三刑七殺如交遇,必定閻王出引徵。

時逢陽刃喜偏官,若見財星禍百端;

歲運相沖並相合,勃然災禍又臨門。

陽刃重逢合有傷,主人心性氣高強;

刑沖太重多凶厄,有制方為保吉昌。

陽刃之辰怕見官,刑衝破害禍千端;

大嫌財旺居三合,斷指傷殘體不完。

馬逢丙戊鼠逢壬,喜見官星七殺臨;

刑害無妨沖敗懼,怕逢財地禍非輕。

《論日刃》

日刃與陽刃同。日刃有戊午、丙午、壬子也,與陽刃同法;不喜刑衝破害,不喜會合、兼受七殺,要行官鄉,便為貴命。若四柱中一來會合,必主奇禍。

其人眼大鬚長、性剛果毅,無惻隱惠慈之心、有刻剝不恤之意。

三刑自刑魁罡全,發跡疆場。

如或無情、或財旺,則主其凶;或有救神,要先審察。如刑害俱全,類皆得地,貴不可言也!安得不舉。

獨陽刃以時言之,四柱中不要入財鄉,怕沖陽刃。

且如戊日刃在午,忌行子正財運;壬刃在子,忌行午正財運;庚刃在酉,忌行卯正財運;甲日行巳午並辰戌丑未財運不妨,忌酉運;丙日刃在午,行申酉庚辛丑不妨,忌子運。

大抵陽刃要身旺,喜有物以去之,經曰:「人有鬼人,物有鬼物,逢之為災,去之為福。」

如葛參政命,【壬申,壬子,戊午,乙卯】:戊日刃在午,喜得乙卯時,正官制伏去了,所以為福也。

《論日貴》

日貴者何?即甲戊兼牛羊之類。止有四日:丁酉、丁亥、癸巳、癸卯耳;最怕刑衝破害。經曰:「崇為寶也,奇為貴也,所以貴人怕三刑六害也。」

貴神要聚於日;運行怕空亡、及運行太歲,加會不要魁罡。

主人純粹、有仁德、有姿色,不傲物。

或犯前刑剋貧賤;刑沖太甚,貴人生怒,反成其禍。不可不察!

日貴有時法類同,須分晝夜貴;日要日貴,夜要夜貴矣!

詩訣:

日貴支幹一位同,空亡大忌帶官沖;

仁慈廣德多姿色,會合財官空自崇。

丁日豬雞癸兔蛇,刑衝破害漫咨嗟;

財臨會合方成貴,終始合建乃是佳。

癸丁蛇卯屈豬雞,官被刑沖禍必隨;

純粹施為有仁德,尊崇富貴出希奇。

日貴看來是兔蛇,格生亥酉越堪誇;

刑沖不遇空亡位,輔佐功勳在帝家。

《論日德》

日德有五:甲寅、戊辰、丙辰、庚辰、壬戌日是也。其福要多,而忌刑衝破害,惡官星,憎財旺;加臨會合,但空亡而忌魁罡。此數者,乃格之大忌也。

大抵日德,主人性格慈善。

日德俱多,福必豐厚,運行身旺,大是奇絕;若有財官加臨,別尋他格,正能免非橫之禍。

若旺氣已衰,運至魁罡,其死必矣!

或未發福,運至魁罡,體格既好,防生禍患;一脫於此,必能再發,終力微笑。不可不知也!

詩訣:

壬戌庚辰日德宮,甲寅戊丙要騎龍;

運逢身旺心慈善,日德居多福自豐。

刑衝破害官財旺,空與魁罡會合凶;

剋戰孤貧危險甚,縱交發跡命還終。

甲寅壬戌與庚辰,丙戊逢辰日德真;

不喜空亡嫌祿破,更逢破害與刑沖。

丙辰切忌見壬辰,壬戌提防戊戌臨;

日坐庚辰與庚戌,甲寅還且慮庚辰。

日德不喜見魁罡,化成殺曜最難當;

局中重見須還疾,運限逢之必定亡。

日德重逢免禍殃,官星切忌見財鄉;

更無衝破空刑物,堪作朝中一棟樑。

《論魁罡》

夫魁罡者有四:壬辰、庚戌、戊戌、庚辰日是也;如日位加臨者眾,必是福。

運行身旺,發福百端;一見財官,禍患立至。

主人性格聰明、文章振發、臨事有斷,惟是好殺。

若四柱有財及官,或帶刑殺,禍不可測。

倘日獨處,沖者太眾,必是小人;刑責不已,窮必徹骨。

運臨財官旺處,亦防奇禍。

詩訣:

魁罡四日最為先,疊疊相逢掌大權;

庚戌庚辰怕官顯,壬戌壬辰見財連。

主人性格多聰慧,好殺之心斷不偏;

柱有刑沖兼破害,一貧徹骨受笞鞭。

戊戌庚辰殺最強,壬辰庚戌號魁罡;

日加重者方為福,身旺逢之貴異常。

人帶魁罡性必強,鬼神愁立此身傍;

如逢一位沖刑重,澈骨貧窮不可當。

魁罡四柱日多同,貴氣期來在此中;

日主獨逢沖剋重,財官顯露福無窮。

《論金神》

夫金神者,止有三時:癸酉、己巳、乙丑。

金神乃破敗之神,要制伏,入火鄉為勝;如四柱中更帶七殺陽刃,真貴人也。

大抵威猛者,以強暴為能;威茍不專,人得以侮,故必狠暴如虎動。群獸既懾,威德行矣!

然太剛必折,不有以制之,則寬猛不濟,何以上履中和之道;故曰:『有剛者在馴伏,調致其和,福祿踵至。』

雖然,其人有剛斷明敏之才,倔強不可馴伏之志。

運行火鄉,四柱有火局,便為貴命;懼水鄉,則非福矣!

詩訣:

甲午時上見金神,殺刃相臨真貴人;

火木運中財祿發,如逢金水必傷身。

性多狠暴才明敏,遇水相生立困窮;

制伏運行逢火局,超遷貴顯祿千鐘。

金神遇火貴無疑,金水災殃定有之;

運到火鄉多發達,官崇家富兩相宜。

時遇金神貴氣多,如逢陽刃卻中和;

若逢水運貧而疾,火制名高爵位峨。

癸酉己巳並乙丑,時上逢之是福神;

傲物恃才宜制伏,交逢殺刃貴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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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w=570,#FF4500,5]淵海子平《四》[/glow]

【淵海子平】六親
《六親總篇》

夫六親者:父、母、兄弟、妻財、子、孫是也。

用日干為主:正印正母;偏印偏母及祖父也;偏財是父,乃母之夫星也,亦為偏妻;正財為妻;偏財為妾,為父是也;比肩為兄弟姐妹也;七殺是男;正官是女;食神是男孫;傷官是女孫及祖母也。

婦人命取六親,與男命不同:取官星為夫星;七殺是偏夫;食神是男;傷官是女。

經云:「男取剋干為嗣,女取干生為子息及奴婢也。」

年為祖上,月為父母伯叔兄弟門戶,日為妻妾己身。

且如六親受剋何如?印綬見財,剋母及祖母也;見比劫陽刃,剋妻妾及父也;官殺多者,難為兄弟;傷官食神多,難為子息;梟印傷孫,剋祖母也。

譬如:正印作合母不正;財作合妻不正;官作合女不正;偏財作合妾不正;比肩作合姊妹不正;傷官作合祖母不正;食神作合孫女不正。

假如甲日為主,見癸為母,見戊辰戌為父及妾,見己醜未午字,則與戊字相爭奪,又傷癸水,剋母之義明矣;見甲寅字,剋父及妾;見庚申字,主剋兄姊也;見乙卯字剋弟妹;見丙巳字剋子女也;餘倣此。此必以歲運見何字,則剋何人;更將沖剋衰旺向背,將來者進,功成者退。兼有孤神寡宿,旬中有空亡者忌,二三反吉。

金空則鳴,火空則發,水空則流,此三者上吉;木空則朽,土空則崩,二者主凶。當以本生年起,剋害無疑也。

《六親捷要歌》

分祿須傷主饋人,比肩重疊損嚴親;正財剋母偏財父,夫婦相刑值退神。食神有壽妻多子,偏官多女少麒麟;乘旺傷官嗣必絕,中和印綬自榮身。

《論父》

偏財是父,乃印綬之官星也。

如甲日以戊為父,再見甲寅字、或木局全、或臨死絕沖刑之地,主剋父也;不然,主離異不睦、或疾病殘傷。若得庚字申字救,庶無大害。

如甲旺戊衰,亦主有疾少靠。

如戊臨生旺、貴人、天月德地,亦主有貴;更得丙丁生助,享父之福無窮。

如臨殺地,父死他鄉。

居衰敗受制之處、墓絕之地,主父平常,不得父力也。

《論母》

正印者,乃生我之身也。

如甲日以癸為母,遇己丑未主剋母;見多,主母嫁二夫。

一戊失地、或被剋,主母傷前夫。

戊字受生、或印臨桃花沐浴,母有外情。

如印長生,主母慈淑壽長、益和子母。

如臨陽刃殺地、或值絕墓孤寡,主母不賢或有殘疾不睦。

須以理推,無不驗矣!

《論兄弟姊妹》

比肩者,兄弟也。

且如,甲見甲為兄,乙為弟妹;寅卯亦然。

見庚則剋兄,見辛則傷弟。

甲木旺相,兄姊爭財;甲乙寅卯既多,則兄弟姊妹奪財不和,爭鬥是非。

見己合甲,兄姊不正。

見庚,弟妹不正。

如見殺多,乙木得局,是殺合會乙木而傷甲;此兄不若弟之福,借弟之力而加恃。

甲木寅月,乙木受制,主兄旺弟衰。

其餘和順不睦,但以八字休旺死絕推之,無不應驗矣!

《論妻妾》

正財為正妻,偏財妾也。

甲木見己土為正財,戊土為偏財。

又見乙木局,亥卯未傷妻。

甲寅剋妻也,更主妻不正。

財衰敗墓絕,主妻有疾不賢,否則年高再嫁。

見癸字,則妾不正。

見己土丑未字,則主自安。

比肩分奪、財臨沐浴桃花,主妻妾私通。

日下月下坐財官,主妻多內助,更得妻財。

偏財得位,妾勝於妻。

主財自旺,妻不容妾。

官殺重見,妻招干蠱可畏。

財官並美,為人怕妻;見殺尤忌。

財多身弱,妻反勝夫。

財命有氣,妻妾和順,是得妻力。

日坐空亡,難為妻妾。

又看孤鸞之日、陽錯陰錯,主剋妻;或因親致眷、寒房冷娶、入贅填房。女人犯此,主父母家陵替、或致訟事。餘倣此例。

《論子息》

七殺者子也。

如甲見庚申是子,辛酉是女。若見丙火午寅、或殺臨陽刃殺宮,主剋子;不然疾病不肖。遇戊己土得令,則子得力和順。見丙巳字,女不正;若臨沐浴桃花,更兼暗合,食神多者,其女私通。若殺臨長生月德天德,所臨之地,貴人、祿馬、食神、財鄉,言有強父貴子;要稟中和。

陽日陽時男重見;陽日陰時,先男後女;陰日陰時女重見;陰日陽時,先女後男。

傷官見官,子孫凶頑。

時上傷官及空亡,難為子息。

女命取傷官是子,食神是女;若見印綬梟神,難得子也。

男命官殺得地,而稟中和者,言其有子。將生成之數斷之,生旺倍加,死絕減半;太過不及,不以此斷。太過有子而多剋夭、或凶頑;不及則少生養。

官殺得地而有扶助,吉曜多者,其子忠孝賢明;居休、囚、死、絕、破、敗、衰、病、勾絞、元兇、空虛之地,則子當不肖,貧賤疾病之子。更兼孤神寡宿,主孤苦伶仃。

且如甲子之日,甲子之時:庚死於子,死中至老沒兒郎;入墓之時難保雙;受氣絕中一個子;胎中頭女有姑娘;養中三子只留二;長生之位,旬中半合,主七個兒子也;沐浴一雙保吉康;冠帶臨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自己數至亥病中一。依此推之。

且如八字中若無子星,時上又不生旺,運行官殺旺鄉,主有子;運過卻無。

如柱中有官殺,而行傷、食、休、衰、絕、弱之運,傷損其子;運過方存。

八字有一殺一子,二殺二子,無殺無子。

如柱中身殺兩停,而殺逢旺鄉,就作多子斷之;亦看財神何如,逐時增減,多寡推之。無不驗矣!

《論小兒》

凡小兒命,見財多,必庶出螟蛉,剋父母也;若幼年行運於財旺之鄉亦然。

甲側生頂不正,有胎衣遮;丁偏生雙頂,乾生有依,應有剋刑;辰複生,背父易生易養;申有聲;寅遲滯;未吉;辰有胎衣包;仰生有驚。

夫小兒命,大要身旺,最喜印綬生之,無財剋之,則易生災少。不要官星七殺、陽刃傷官太旺,身旺亦多災;身弱則難養。

如見所畏之辰,切不要行運歲君助之。

大畏財旺,不庶出必螟蛉,剋父母也;更不要行運早,蓋氣難敵也。

【庚子,戊寅,戊子,丁巳】:生月中之後,月逢七殺,賴有丁火為印綬,寅為長生之地,能生戊土;不合見庚子,巳字金長生,其二子之水為財,剋丁火生氣,反生月中七殺。七殺來剋身,身弱難敵;故當年十一月,其子死矣!此為生殺壞印之禍也。

如【癸酉,癸亥,己丑,乙亥】:此命四柱財重,自分娩幾乎俱亡;未歲餘父母亦亡,乃過房繼養。其他倣此,無疑也!

《論小兒關煞》

小兒之命,當論時辰為主;先看關煞,次看格局。

日主強,財官旺,有關無煞。

日干弱,財官少,常病可養。

日干弱,財官多,有關有煞;又有三合,聚煞者難養。

不帶刑沖者,聲音響亮,夜啼急性。

八字有財官,生於富貴之家;偏官生於平常之家;傷官劫財,生於貧賤之家;偏官偏印偏財,主偏生庶出,不然第三四胎。

子平之法,偏官為關,偏財為煞,取生辰之數斷之;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且如甲日庚殺,乃四、九歲;如丙見壬殺,一、六歲;如戊日甲殺,三、八歲;庚日丙殺,二、七歲;壬見戊殺,五、十歲見之。至於陰乾,亦如此。無不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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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w=570,#FF4500,5]子平真詮《一》[/glow]
清.沈孝瞻原著 民國.徐樂吾評注

徐樂吾自序  

《子平真詮評注》竣,客有以袁了凡造命之說進者,曰:「命而可造,則命不足憑也。且子素習佛家言,如雲命定,則命優無妨作惡,命劣善無益,有是理乎?夫命之優劣,孰造成之?孰主宰之?須知以宿世之善因,而成今生之佳命,以宿世之惡因,而成今生之劣命。命運優劣,成於宿因,此有定者也;今世之因,今世即見其果,此命之無定者也。嘗見有命優而運劣者,有命劣而運佳者;命如種子,運如開花之時節。命優運劣,如奇葩卉,而不值花時,僅可培養於溫室,而不世重;若命劣運劣,則弱草輕塵,蹂躪道旁矣。故命優而運劣者,大都安享有餘,而不能有於時,此宿因也;若不安於義命,勉強進取,則傾家蕩產,聲名狼藉,此近因也。故命之所定,功名事業,水到渠成;否則,棘地荊天,勞而無功。至於成功失敗之程度,則隨其所造之因,有非命運所能推算者,或者循是因而成將來之果,定未來之命,則不可知矣。是因果也,造命也,命理也,其理固相通者也。子曰『君子居易以俟命』,又曰『不知命無以君子』。《子平真詮評注》者,知命之入門方法,亦推求宿因之方便法門也。」客無言而退,因錄之以序。

民國二十五年二月東海樂吾氏識於海上寓次

《子平真詮》原序

予自束髮就傳,即喜讀子史諸集,暇則子平《淵海》、《大全》略流覽,亦頗曉其意。然無師授,而於五行生剋之理,終若有所未得者。後複購得《三命通會》、《星學大成》諸書,悉心參究,晝夜思維,乃恍然於命之不可不信,而知命之君子當有以順受其正。

戊子歲予由副貢充補官學教習,館舍在阜城門右,得交同裏章公君安,歡若生平,相得無間,每值館課暇,即詣君安寓談《三命》,彼此辯難,闡民無餘蘊。已而三年期滿,僦居宛平沈明府署,得山陰沈孝瞻先生所著子平手錄三十九篇,不覺爽然自失,悔前次之揣摩未至。遂攜其書示君安,君安慨然歎曰:「此談子平家真詮也!」

先生諱燡燔,成乾隆己未進士,天資穎悟,學業淵邃,其於造化精微,固神而明之,變化從心者矣。觀其論用神之成敗得失,又用神之因成得敗、因敗得成,用神之必兼看於忌神,與用神先後生剋之別,並用神之透與全、有情無情、無力無力之辨,疑似毫芒,至詳且悉。是先生一生心血,生注於是,是安可以淹沒哉!

君安爰謀付剞劂,天下談命者,立至當不易之準,而一切影響遊移管窺蠡測之智,俱可以不惑。此亦談命家之幸也;且不談命家之幸,抑亦天下士君子之幸,何則?人能知命,則營競之可以息,非分之想可以屏,凡一切富貴窮通壽夭之遭,皆聽之於天,而循循焉各安於義命,以共勉於聖賢之路,豈非士君子厚幸哉!

觀於此而君安之不沒人善,公諸同好,其功不亦多乎哉?愛樂序其緣起。

乾隆四十一年歲丙申初夏同後學胡焜倬空甫謹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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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論十干十二支   

天地之間,一氣而己。惟有動靜,遂分陰陽。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極動靜之時,是太陽太陰;少者初動初靜之際,是少陰少陽。有是四象,而五行具於其中矣。水者,太陰也;火者,太陽也;木者,少陽也;金者,少陰也;土者,陰陽老少、木火金水沖氣所結也。

陰陽之說,最科學家所斥,然天地間日月寒暑,晝夜男女,何一而非陰陽乎?即細微如電子,亦有陰陽之分。由陰陽而析四象,木火金水,所以代表春夏秋冬四時之氣也。大地之中,藏水,以及金屬之礦,孰造成之?萬卉萌生,孰使令之?科學萬能,可以化析原質,造成種子,而不能使其萌芽,此萌芽之活動力,即木也。故金木水火,乃天地自然之質。萬物成於土而歸土,載此金木水火之質者,土也。人秉天地之氣而生,暖氣,火也;流質,水也;鐵質,金也;血氣之流行,木也。而人身骨肉之質,運用此金木水火者,土也。人生秉氣受形,有不期然而然者,自不能不隨此自然之氣以轉移也。

有是五行,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蓋有陰陽,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陰陽。即以木論,甲乙者,木之陰陽也。甲者,乙之氣;乙者,甲之質。在天生氣,而流行於萬物者,甲也;在地萬物,而承茲生氣者,乙也。又細分之,生氣之散佈者,甲之甲,而生氣之凝成者,甲之乙;萬木之所以有枝葉者,乙之甲,而萬木之枝枝葉葉者,乙之乙也。方其甲,而乙之氣已備;及其乙,而甲之質乃堅。有是甲乙,而木之陰陽具矣。

五行各分陰陽而有干支。天干者,五行在天流行之氣也;地支者,四時流行之序也。列圖如右(詳見《命理尋源》):

何以複有寅卯者,又與甲乙分陰陽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陰陽,則甲陽,乙陰,木之行於天而陰陽者也。以寅卯而陰陽,則寅陽,卯陰,木之存乎地而陰陽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統分陰陽,則甲乙陽寅卯陰,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也,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長,寅卯如該管地方。甲祿於寅,乙祿於卯,如府官之在郡,縣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甲乙皆本,同在天之氣。甲陽和初轉,其勢方張;乙和煦生氣,見於卉木之萌芽。雖同木,而其性質有不同。甲乙流行之氣,故雲行乎天;寅卯時令之序,故雲存乎地。流行之氣隨時令而轉移,故甲乙同以寅卯根,而亥未辰皆其根也(見下陰陽生死節)。天干通根月令,當旺之氣,及時得用,最顯赫,否則,雖得用,而力不足,譬如府縣之官,不得時得地,則不能發號施令,不得展其才也。

十干即是五行,而分陰陽,然論其用,則陽干陰乾各有不同。《滴天髓》云:「五陽從氣不從勢,五陰從勢無情義」。蓋陽干如君子,陽剛之性,只要四柱略有根,或印有根,則弱歸其弱,而不能從;五陰則不然,四柱略有根,或印有根,則弱歸其弱,而不能從;五陰則不然,四柱財官偏盛,則從財官,即使日元稍有根苗,或通月令之氣,亦所不論。然或印綬有根,則又不嫌身弱,不畏剋制。此陰乾陽性質之不同也。如伍廷芳造,壬寅、丁未、己卯、乙亥,己土雖通根月令,而見木之勢盛,即從木,所謂從勢無情義也(見下用神節)。又如閻錫山造,癸未、辛酉、乙酉、丁亥,乙木只要有印通根,不怕身弱,煞透有制,即貴格。又如許世英造,癸酉、辛酉、乙丑、辛巳,十九誤作從煞,不知印綬有根,即不嫌身弱,仍喜制煞之運。此又陰乾之特點也(見下格局高低篇)。陽干則不然,如虞和德造,丁卯、丙午、庚午、己卯,庚金雖弱,透印有根,即不能從,身弱自其弱,運行扶身之地,自然富貴,特勞苦耳。此不同之點也。然陽干亦非絕對不能從者,如遜清宣統造,丙午、庚寅、壬午、壬寅,印比皆無根,則不得不從。此所謂從氣不從勢也,其理甚深,非可猝喻,學者多閱八字,經驗積久,自能會悟,非文字所能達也(按本章論干支性質,雖初步,實最深;命理精微之點,即干支陰陽性質之別,學者不妨置之後圖,俟研習入門之後,自知其重要也)。

甲乙在天,故動而不居。建寅之月,豈必當甲?建卯之月,豈必當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遷。甲雖遞易,月必建寅;乙雖遞易,月必建卯。以氣而論,甲旺於乙;以質而論,乙堅於甲。而俗書謬論,以甲大林,盛而宜斬,乙微苗,脆而莫傷,可不知陰陽之理者矣。以木類推,餘者可知,惟土木火金水沖氣,故寄旺於四時,而陰陽氣質之理,亦同此論。欲學命者,必須先知干支之說,然後可以入門。

天干動而不居者,如甲己之年,以丙寅正月;乙庚之歲,以 寅正月也。地支止而不遷者,正月必寅,二月必卯也。論氣甲旺於乙,論質乙堅於甲者,甲木陽剛之性,乙木柔和之質,其中分別,詳下附錄《滴天髓》論天干宜忌節。大林微苗之喻,本納音取譬之詞,俗書傳訛,而無知之人妄執之耳。學命者先明干支陰陽之理,察其旺衰進退之方,庶不致流俗所誤也。

附《滴天髓》論天干宜忌

  甲木參天,脫胎要火;春不容金,秋不容土;

  火熾成龍,水蕩騎虎;地潤天和,植立千古。

甲純陽之木,有參天之勢,生於春初,木嫩氣寒,得火而發榮;生於仲春,旺極之勢,宜洩其菁英,所謂脫胎要火也。初春嫩木萌芽,不宜金剋;仲春以衰金而剋旺木,木堅金缺,幫春不容金也。生於秋,木氣休囚,而金當令,土不能培木之根,而生金剋土,故不容土也。龍,辰也。支全巳午或寅午戌而乾透丙丁,不惟洩氣太過,抑且火旺木焚。宜坐辰,辰濕土,能滋培木而洩火也。寅,虎也。支全孩子或申子辰,而乾透壬癸,水泛木浮。宜坐寅,寅木之祿旺,而藏火土能納水之氣,不畏浮泛也。火燥坐辰,水泛坐寅,地潤,金水木土不相剋,天和,非仁壽之象乎?

   乙木雖柔,刲羊解牛;懷丁抱丙,跨鳳乘猴;

   虛濕之地,騎馬亦憂;籐蘿系甲,可春可秋。

羊,未也。牛,丑也。乙木雖柔,而生於丑未月,未木庫,丑濕土,可培乙木之根,乙木根固,則制柔土亦有餘也。鳳,酉也;猴,甲也。生於申酉月,只要干有丙丁,不畏金旺(見格局高低篇閻陸商張諸造,可例證)。馬,午也。生於亥子月,水旺木浮,雖支有午,亦難發生 。若天干有甲,地支有寅,名籐蘿系甲,可春可秋,言四季皆可,不畏砍伐也。

  丙火猛烈,欺霜侮雪;能煆庚金,從辛反怯;

  土生慈,水猖顯節;虎馬犬鄉,甲來成滅。

五陽皆陽丙最。丙者,太陽之精,純陽之性,欺霜侮雪,不畏水剋也。庚金雖頑,力能煆之;辛金雖柔,合而反弱。見壬水,則陽遇陽而成對峙之勢;見癸水,則如霜雪之見日,故不畏水剋,而愈見其剛強之性。見土則火烈土燥,生機盡滅。土能晦火,見己土猶可,而見戊土尤忌。生慈者,失其威猛之性也。顯節者,顯其陽剛之節也。虎馬犬鄉者,寅午戌也。支全寅午戌,而又透甲,火旺而無節,不戢自焚也。

  丁火柔中,內性昭融;抱乙而孝,合壬而忠;

  旺而不烈,衰而不窮;如有嫡母,可秋可冬。

丁火,離火也,內陰而外陽,故雲柔中。內性昭融,即柔中二字之註解。丁,乙之母也,有丁護乙,使辛金不傷乙木,不若丙火之能焚甲木也。壬,丁之君也。丁合壬能使戊土不傷壬水,不若己土合甲,辛金合丙之更變,君失其本性也(己土合甲,甲化於土,辛金合丙,丙火反怯)。雖時當乘旺,不至赫炎;即時值就衰,而不至歇滅(酉丙火死地而丁長生)。乾透甲乙,秋生不畏金;支藏寅卯,冬不忌水。

  戊土固重,既中且正;靜翕動辟,萬物司命;

  水潤物生,土燥物病;若在艮坤,怕沖宜靜。

固重兩字,最足以形容戊土之性質。春夏氣動而辟,則發生;秋冬氣靜而翕,則萬物發生,燥則物枯;生於秋冬,水多宜火暖之,則萬物化成,濕則物病。艮坤者,寅申也。土寄四隅,寄生於寅申,寄祿於巳亥,故在艮坤之位,喜靜忌沖。四生之地,皆忌沖剋,土亦不能外此例也。

  己土卑濕,中正蓄藏;不愁木盛,不畏水狂;

  火少火晦,金多金樂;若要物旺,宜助宜幫。

戊己同中正之士,而戊土固重,己土蓄藏,戊土高亢,己土卑濕,此其不同之點也。卑濕之土,能培木之根,止水廣泛。見甲則合而有情,故不愁木盛;見水則納而能蓄。此己土無之妙用。但欲滋生萬牧,則宜丙火去其卑濕之氣,戊土助其生長之力,方足以充盛長旺也。

  庚金帶煞,剛健最;得水而清,得火而銳;

  土潤則生,土干則脆;能贏甲兄,輸於乙妹。

庚金三秋肅殺之氣,性質剛健,與甲丙戊壬各陽干有不同。得壬水洩其剛健之性,氣流而清;得丁火冶其剛健之質,鋒鍛而銳;生於春夏,遇丑辰濕土,能全其生;逢戌未燥土,,能使其脆。甲木雖強,力能伐之;乙木雖柔,合而有情。

  辛金軟弱,溫潤而清;畏土之多,樂水之盈;

  能扶社稷,能救生靈;熱則喜母,寒則喜丁。

辛金清潤之質,乃三秋溫和之氣也。戊土太多,則涸水埋金;壬水有餘,則潤土洩金。辛甲之君,丙又辛之君,丙火能焚甲木,辛合丙化水,轉剋生,豈非扶社稷救生靈乎?生於夏而火多,有己土由晦火而生金;生於冬而水旺,有丁火則暖水而養金,故以喜也。

  壬水通河,能洩金氣;剛中之德,周流不滯;

  通根透癸,沖天奔地;化則有情,從則相濟。

通河者,天河也。壬水長生於申,申乃坤位,天河之口。壬生於申,能洩西方肅殺之氣,水性周流不滯,所以剛中之德也。如申子辰全,又透癸水,其勢氾濫,雖有戊己之土,不能止其流。若強制之,反衝激而成患,必須用木洩之,順其氣勢,不至衝奔也。合丁化木,又能生火,可謂有情。生於巳午未月,四柱火土並旺,別無金水相助,火旺透干則從火,土旺透干則從土。調和潤澤,仍有相濟之功也。

  癸水至弱,達於天津;得龍而運,功化斯神;

  不愁火土,不論庚辛;合戊見火,化象斯真。

癸乃純陰之水,發源雖長,其性至靜而至弱,所謂五陰皆陰癸至也。龍,辰也,通干見辰,則化氣之原神透出,一定之理(詳見《滴天髓征義》)。不愁火土者,至弱之性,見火土多則從化矣。不論庚辛者,弱水不能洩金氣,而金多反濁,即指癸水而言。合戊見火者,戊土燥厚,四柱見丙辰,引出化神,化象乃真也。若生於秋冬金水旺地,縱遇丙辰,亦難從化,宜細詳之(上摘錄《滴天髓征義》)。

二、論陰陽生剋

四時之運,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複生木,即相生之序,迴圈運,而時行不匱。然而有生又必有剋,生而不剋,則四時亦不成矣。剋者,所以節而止之,使之收斂,以發洩之機,故曰「天地節而四時成」。即以木論,木盛於夏,殺於秋,殺者,使發洩於外者藏收內,是殺正所以生,大易以收劍性情之實,以兌萬物所說,至哉言乎!譬如人之養生,固以飲食生,然使時時飲食,而不使稍饑以待將來,人壽其能久乎?是以四時之運,生與剋同用,剋與生同功。

「生與剋同用,剋與生同功」二語,實至言。有春夏之陽和,而無秋冬之肅殺,則四時汪成;有印動之生扶,而無煞食之剋洩,則命理不成。故生扶與剋洩,在命理之用,並無二致,歸於中和而已。

然以五行而統論之,則水木相生,金木相剋。以五行之陰陽而分配之,則生剋之中,又有異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剋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綬之中,偏正相似,生剋之殊,可置勿論;而相剋之內,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細詳也 。

陰陽配合,與磁電之性相似。陽遇陽、陰遇陰則相拒,七煞梟印是也;陽遇陰、陰遇陽則相吸,財官印是也。印生我,財我剋,或偏或正,氣勢雖有純雜之殊,用法尚無大異。官煞,剋我者也,淑慝回殊,不可不辨。比動,同氣也,食傷,我生者也,則又以同性純,異性雜。純雜之分關於用之強弱,此研究命理者所不可不知也。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陽木也,木之生氣也;乙者,陰木也,木之形質也。庚者,陽金也,秋天肅殺之氣也;辛者,陰金也,人間五金之質也。木之生氣,寄於木而行於天,故逢秋天官,而乙則反是,庚官而辛殺也。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陽火也,融和之氣也;丁者,陰火也,薪傳之火也。秋天肅殺之氣,逢陽和而剋去,而人間之金,不畏陽和,此庚以丙殺,而辛以丙官也。人間金鐵之質,逢薪傳之火而立化,而肅殺之氣,不畏薪傳之火。此所以辛以丁殺,而庚以丁官也。即此以推,而餘者以相剋可知矣。

此論官煞之火概也。然以乙木之形質,辛人間五金之質,丁薪傳之火,似未盡合。十干即五行,皆天行之氣也。就氣而分陰陽,豈有形質可言?譬如男女人之陰陽也,而男之中有陽剛急燥,有陰沈柔懦,女之中亦然,性質不同也。取譬之詞,學者切勿執著。五行宜忌,全在配合,四時之宜忌,又各不同。茲錄各家論五行生剋宜忌於後。

附論四時之木宜忌(節錄《窮通寶鑒》)

春月之木,餘寒猶存,喜火溫煖,則無盤屈之患;藉水資扶,而有舒暢之美。春初不宜水盛,陰濃濕重,則根損枝枯;又不可無水,陽氣煩燥,則根干葉萎。須水火既濟方佳。土多則損力,土薄則豐。忌逢金重,剋伐傷殘;設使木旺,得金則美。

夏月之木,根干葉枯,欲得水盛,而成滋潤之功,切忌火旺,而招自焚之患。土宜其薄,不可厚重,厚重反災咎;金忌其多,不可欠缺,欠缺不能斬削。重重佳木,徒以成林;疊疊逢華,終無結果。

秋月之木,氣漸凋零。初秋火氣未除,猶喜水土以相滋;呂秋果已成實,欲得剛金之修削。霜降後不宜水盛,水盛則木漂;寒露後又喜火炎,火炎則木實。木盛有多材之美,土厚無任才之能。

冬月之木,盤屈在地,欲土多以培養,惡水盛而忘形。金縱多,剋伐無害;火重見,溫燠有功。歸根複命之時,木病安能輔助?須忌死絕之地,只宜生旺之方。

附論四時之火宜忌(節錄《窮通寶鑒》)

春月之火,母旺子相,勢力並行。喜木生扶,不宜過旺,旺則火炎;欲水既濟,不宜太多,多則火滅。土多則晦光,火盛則燥烈。見金可以施功,縱重見財富猶遂。

夏月之火,乘旺秉權。逢水制則免自焚之咎,見木助必招夭折之憂。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遂成稼穡。然金土雖美利,無水則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勢必傾危。

秋月之火,性息體休。得木生,則有複明之慶;遇水剋,難免損滅之災。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損傷其勢。火見木以光輝,縱疊見而有利。

冬月之火,體絕形亡。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剋以殃。欲土製榮,愛火比利。見金則難任財,無金則不遭磨折。

附四時之土宜忌(節錄《窮通寶鑒》)

春月之土,其勢孤虛。喜火生扶,惡木太過;忌水氾濫,喜土比助。得金而制木祥,金多則仍盜土氣。

夏月之土,其勢燥烈。得水滋潤成功,忌火煆煉焦坼。木助火炎,生剋不取;金生水泛,妻財有益。見比助則蹇滯不通,如太過又宜木襲。

秋月之土,子旺母衰。金多而耗盜其氣,木盛須制伏純良。火重重而不厭,水泛泛而非祥。得比肩則能助力,至霜降不比無妨。

冬月之土,外寒內溫。水旺財豐,金多子秀。火盛有榮,木多無咎。再加比助佳,更喜身強壽。

附論四時之金宜忌(節錄《窮通寶鑒》)

春月之金,餘寒未盡,貴乎火氣榮;體弱性柔,宜得厚土輔。水盛增寒,失鋒銳之勢;木旺損力,有剉鈍之危。金來比助,扶持最妙,比而無火,失類非良。

夏月之金,尤柔弱,形質未備,更嫌死絕。火多不厭,水潤呈祥。見木助鬼傷身,遇金扶持精壯。土薄最有用,土厚埋沒無光。

秋月之金,得令當權。火來煆煉,遂成鐘鼎之材;土多培養,反有頑濁之氣。見水則精神越秀,逢木則斬削施威。金助愈剛,過剛則折;氣重愈旺,旺極則衰。

冬月之金,形寒性冷。木多難施斧鑿之功,水盛未免沈潛之患。土能制水,金體不寒;火來生土,子母成功。喜比肩聚氣相扶,欲官印溫養利。

附論四時之水宜忌(節錄《窮通寶鑒》)

春月之水,性濫滔淫。再逢水助,必有崩堤之勢;若加土盛,則無泛漲之憂。喜金生扶,不宜金盛;慾火既濟,不宜火炎。見木而可施功,無土仍愁散漫。

夏月之水,執性歸源,時當涸際,欲得比肩。喜金生助體,忌火旺太炎。木盛則洩其氣,土旺則制其流。

秋月之水,母旺子相。得金助則清純,逢土旺則混濁。火多而財盛,木重而身榮。重重見水,增其泛監之憂;疊疊見上,始得清平之意。

冬月之水,司令當權。遇火則暖除寒,見土則藏歸化。金多反致無義,木盛是謂有情。水流氾濫,賴土堤防;土重高亢,反成調轍。

附論五行生剋制化宜忌(錄徐大升)

  金賴土生,土多金埋;

  土賴火生,火多土焦;

  火賴木生,木多火熾;

  木賴水火,水多木漂;

  水賴金生,金多水濁。

  金能生水,水多金沈;

  水能生木,木多水縮;

  木能生火,火多木焚;

  火能生土,土多火晦;

  土能生金,金多土弱。

  金能剋木,木堅金缺;

  木能剋土,土重木折;

  土能剋水,水多土流;

  水能剋火,火炎水灼;

  火能剋金,金多火熄。

  金衰遇火,必見銷熔;

  火弱逢水,必熄滅;

  水弱逢土,必淤塞;

  土衰逢木,必遭傾陷;

  木弱逢金,必斫折。

  強金得水,方挫其鋒;

  強水得木,方緩其勢;

  強木得火,方洩其英;

  強火得土,方斂其焰;

  強土得金,方化其頑。

《窮通寶鑒》與徐大升論五行生剋與四時宜忌兩節,言之雖淺,基理至深,譬如算學中之加減乘除,初學習此,而至深之微積方程,亦不能外此。要知命理深微,無非四時五行、生剋制化、衰順逆之理,初學或未能解悟,習之既久,自能領會。應用無窮,變化莫測,幸勿以其言之淺近而忽之也。

三.論陰陽生死

五行干支之說,已詳論於干支篇。干動而不息,支靜而有常。以每干流行於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絕系焉。

生旺墓絕之說,由來甚古。《准南子》曰:春令木壯,水老,火生,金囚,土死;《太平禦覽.五行休旺論》曰:立春艮旺,震相,巽胎,離沒,坤死,兌囚,乾廢,坎休云云(詳見《命理尋源》不贅)。名詞雖有異同,而其意則不殊。後世以十二支配八卦,而定長生沐浴十二位之次序(見下圖說),雖術家之說,而合於天地之自然,語雖俚俗,含義至精,究五行陰陽者,莫能外此也。

陽主聚,以進進,故主順;陰主散,以退退,故主逆。此生沐浴等項,所以有陽順陰逆之殊也。四時之運,功成者去,等用者進,故每流行於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絕,又有一定。陽之所生,即陰之所死,彼此互換,自然之運也。即以甲乙論,甲木之陽,木之枝枝葉葉,受天生氣,己收藏飽足,可以來剋發洩之機,此其所以生於亥也。木當午月,正枝葉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卻不是外雖繁盛,而內之生氣發洩已盡,此其所以死於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葉繁盛,即之生,亥月枝葉剝落,即之死。以質而論,自與氣殊也。以甲乙例,余可知矣。

生旺墓絕者,五行之生旺墓絕,非十干之旺墓絕也。十干之名稱,代表五行之陰陽;五行雖分陰陽,實一物。甲乙,一木也,非有二也。寅申巳亥,五行長生臨官之地;子午卯酉,五行旺地;辰戌丑未,五行墓地,非陰乾另有長生祿旺墓也。因長生臨官旺墓,而有支藏人元,觀下人元司令圖自明。特以理言之,凡物既有陰陽,陽之極即陰之生,譬如磁電之針,甲端陽以用而論,生旺墓絕,僅分五行,不必分陰陽。從來術數書中,僅言五陽長生,而不言五陰長生,僅言陽刃而不言陰刃,後世未察其理,而欲自圓其說,支離曲解,莫知所從。或言五陰無刃,或者以進一位刃,或者以退一位刃(如乙以寅或辰刃),各以意測,異說紛岐,實未明其理也。

支有十二月,故每干長生至胎養,亦分十二位。氣之由盛而衰,衰而複盛,逐節細分,遂成十二。而長生沐浴等名,則假借形容之詞也。長生者,猶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猶人既生之後,而沐浴以去垢;如果核既苗,則前之青殼,洗而去之矣。冠帶者,形氣漸長,猶人之年長而冠帶也。臨官者,由長而壯,猶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壯盛之極,猶人之可以輔帝而大有也。衰者,盛極而衰,物之初變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氣之盡而無餘也。墓者,造化收藏,猶人之埋於土者也。絕者,前之氣已絕,後之氣將續也。胎者,後之氣續而結聚成胎也。養者,如人養母腹也。自是而後,長生迴圈無端矣。

原文甚明,每年三百六十日,以五行分配之,各得七十二日。木旺於春,佔六十日(甲乙各半),長生九日,墓庫三日,合七十二日。土旺四季,辰戌丑未各十八日,亦七十二日。寅中甲木臨官,丙戊長生,故所藏人元,甲丙戊。卯者,春木專旺之地,故稱帝旺。帝者,主宰也。《易》言「帝也乎震」,言木主宰之方,無他氣分佔,故專藏乙。辰者,木之餘氣,水之墓地,而土之本氣也。故藏戊乙癸(辰戌陽土,故藏戊;丑未陰土,故藏己),稱雜氣。雜者,土旺之地,雜以乙癸,而乙癸又各不相謀,非如長生祿旺之時令之序也。春令如是,餘可類推。故寅申巳亥,稱四生(亦是四祿)之地;子午卯酉,專旺之方;辰戌丑未,四墓之地。所藏人元,各有意義。若陰乾長生,則無關時令之氣,地支藏用,不因之而有所增損也。








壬庚戊丙甲

絕 生 祿 病
壬庚戊丙甲

胎 敗 旺 死
壬庚戊丙甲

養 冠 衰 墓
壬庚戊丙甲

生 祿 病 絕

癸辛己丁乙

胎 死 旺 敗
癸辛己丁乙

絕 病 祿 生
癸辛己丁乙

墓 衰 冠 養
癸辛己丁乙

死 旺 敗 胎


陰陽順逆

生旺死絕之圖


壬庚戊丙甲

墓 養 冠 衰
壬庚戊丙甲

敗 旺 死 胎

癸辛己丁乙

養 墓 衰 冠
癸辛己丁乙

病 祿 生 絕




壬庚戊丙甲

死 胎 敗 旺
壬庚戊丙甲

冠 衰 墓 養

癸辛己丁乙

生 絕 病 祿
癸辛己丁乙

衰 冠 養 墓






壬庚戊丙甲

病 絕 生 祿
壬庚戊丙甲

衰 墓 養 冠
壬庚戊丙甲

旺 死 胎 敗
壬庚戊丙甲

祿 病 絕 生

癸辛己丁乙

敗 胎 死 旺
癸辛己丁乙

冠 養 墓 衰
癸辛己丁乙

祿 生 絕 病
癸辛己丁乙

旺 敗 胎


*長生、沐浴、冠帶、臨官、旺、衰、病

*死、墓、絕、胎、養。祿臨官也,敗沐浴也。

土居中央,寄於四隅(參閱干支方位配卦圖)。附火而生,生於寅,祿於巳;附水而生,生於申,祿於亥。特在寅巳,有丙火幫扶,旺而可用;在申亥,寒濕虛浮,力量薄弱而無可用,故僅言丙戊生寅,而不言壬戊生申也。

十二月令人元司令分野表

寅月
立春後戊土七日,丙火七日,甲木十六日
立春 雨水

卯月
驚蟄後甲木十日,乙木二十日
驚蟄 春分

辰月
清明後乙木九日,癸水三日,戊土十八日
清明 穀雨

巳月
立夏後戊土五日,庚金九日,丙火十六日
立夏 小滿

午月
芒種後丙火十日,己土九日,丁火十一日
芒種 夏至

未月
小暑後丁火九日,乙木三日,己土十八日
小暑 大暑

申月
立秋後戊己土十日,壬水三日,庚金十七日
立秋 處暑

酉月
白露後庚金十日,辛金二十日
白露 秋分

戌月
寒露後辛金九日,丁火三日,戊土十八日
寒露 霜降

亥月
冬後戊土七日,甲木五日,壬水十八日
立冬 小雪

子月
大雪後壬水十日,癸水二十日
大雪 冬至

丑月
水寒後癸水九日,辛金三日,己土十八日
小寒 大寒


按此表人元司令日數,雖未可執著,而藏天干於地支,乾體而坤用,分析陰陽,至精密。所謂以坎離震兌,分主二至二分,而三百八十四爻,陰陽錯綜,盈虛消息,無不相合者是也。始於何時,出於何人之手,猶待考證,海內博雅君子,如有知其源流,舉以見示,至感紉。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祿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時中,得長祿旺,便不弱,就使逢庫,亦有根。時謂投庫而必沖者,俗書之謬也,但陽長生有力,而陰長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若是逢庫,則陽有根,而陰無用。蓋陽大陰小,陽得兼陰,陰不能兼陽,自然之理也。

地支所藏之干,本靜以待用,透出干頭,則顯其用矣。故干以通根美,支以透出貴。《滴天髓》云:「天全一氣,不可使地德莫之載;地全三物,不可使天道莫之容」。如四辛卯,四丙申,雖干支一氣,而不通根,不足貴也。地全三物,謂所藏三干,不透出則不能顯其用也。天干通根,不僅祿旺美,長生、餘氣、墓庫皆其根也。如甲乙木見寅卯,固身旺,而見亥辰未,亦有根也。逢庫必沖之說,謬誤可嗤。如辰本東方木地,若在清明後十二日內,乙木司令,餘氣猶旺,何雲投庫?土本氣,無所謂庫。金火則庫中無有,沖亦何益?僅壬癸水遇之庫,若能透出,同一可用。癸水本所藏,而透壬水則墓本從五行論,不分陰陽也。謂陰長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又謂逢庫陰無用,皆因誤於陰陽各有長生,而不能自圓其說也。又此節雖指日主,而年月時之干皆同,能得月令之氣,自最強;否則,月令休囚,而年日時支中,得生祿旺餘氣墓,皆通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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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w=570,#FF4500,5]子平真詮《二》[/glow]

四.論十干配合性情

合化之義,以十干陰陽相配而成。河圖之數,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十,先天之道也。故始於太陰之水,而終於沖氣之土,以氣而語其生之序也。蓋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陰陽老少,而後沖氣,故生以土。終之既有五行,則萬物又生於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質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則化土;土則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義也。

十干配合,源於《易》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之數,而以十干之合即河圖之合,其實非也。河圖一六共宗(水),二七同道(金),三八朋(木),四九友(火),五十同途(土)。堪輿之學,以盤體,根於河圖,以運用,基於洛書,此與命理不同。命理十干之合,與醫道同源,出於《內經.五運大論》。曰 :丹天之氣,經於牛女戊分;黅天之氣,經於心尾己分;蒼天之氣,經於危室柳鬼;素天之氣,經於亢氐昴畢;玄天之氣,經於張翼奎婁.所謂戊己之間,奎璧角軫,乃天地之門戶也.戌亥之間,奎璧之分也;辰己之間,角軫之分也.故五運皆起於角軫.甲己之歲,戊己黅天之氣,經於角軫,角屬辰軫屬巳,其歲月建,得戊辰己巳,干皆土,故土運.乙庚之歲,庚辛素天之氣,經於角軫,其歲月建,得庚辰辛巳,干皆金,故金運.丙辛之歲,壬癸玄天之氣,經於角軫,其歲月建,得甲辰乙巳,干皆木,故木運。戊癸之歲,丙丁丹天之氣經天於角軫,其歲月建得丙辰丁巳,干皆火,故火運。夫十干各有本氣,是五行,若五合所化,則五運。曰運者,言天之緯道,臨於辰巳者,何緯道也?星命家逢辰則化之說,亦出於此,與河圖配合之義有不同也(詳《命理尋源》) 。

其性情何也?蓋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財,己與別位之甲作合,而財非其財。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財,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無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財,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與是也。甲用丙食與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無用者也。

八字入手,先宜注意干支之會合,千變萬化,皆出於此。十干相配,有能合不能合之分;既合之後,有能化不能化之別。本篇專論其合也。官非其官者,言不以官論也。蓋相合之後,不論其能化與否,其情不向日主,不能作官論也(此指年月之干相合,或年月之干與時干合而言,若與日相合,不作此論,詳下合而不合節)。甲木日主,月乾透辛官,年乾透丙,丙辛相合,官與食神,兩失其用;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財印兩失其用。餘可類推。

年己月甲,年干之己,先被月干之甲合去;年甲月己,月干己財,先被年干甲木合去,日主之甲無分。序有先後,不作妒合爭合論也。詳下合而不合節。

又如甲逢庚煞,與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劫財,甲逢丁傷,與壬作合,而丁不傷官;甲逢壬梟,與丁作合,而壬不奪食。此四忌神因合化吉者也。

喜神因合而失其吉,忌神亦因合而失其凶,其理一也,但亦須看地支之配合如何耳。如地支通根,則雖合而不失其用,喜忌依然存在。茲舉例如下: 

  丙  甲  辛  癸 

  寅  申  酉  未

丙辛相合,而官旺通根。此官多同煞,以丙火制官用也。此安徽主席劉鎮華之造。

  戊  庚  癸  戊

  寅  寅  亥  子

戊癸相合,而癸水通根,洩氣太重,以戊土扶身制傷用。此實業家洗冠生造。

然則如何方兩失其用耶?茲再舉例以明之:  

  甲  戊  辛  丙

  寅  寅  卯  午

丙辛合而不化,無丙可用辛制甲,無辛可用丙化甲,兩皆有用,因合而兩失其用也。

  己  乙  甲  己

  卯  亥  戌  卯

年月甲己,本屬無用,因合使兩失其用,格局反清。此張紹曾造也。

蓋有所合則有所忌,逢吉不吉,逢凶不凶。即以六親言之,如男以財妻,而被別干合去,財妻豈能親其夫乎?女以官夫,而被他干合去,官夫豈能愛其妻乎?此謂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干支配合,關係甚巨,蓋凶不凶,固美事,而吉不吉,則關係甚重。有緊要相用,被合而變其格局者,有救護之神被合失其救護之用,而凶神肆逞者,不可不辨也。舉例如下:

  甲  壬  壬  丁

  辰  申  子  卯

本水木傷官用財,無如丁壬一合,火失其焰,水旺木浮,只能順其旺勢而行金水之地也(見下用神節)

  庚  丁  乙  庚

  戌  丑  酉  申 

本火煉真金格局,乙庚相合,印財破,雖生富厚之家,而天生啞子,終身殘廢也。

原局十干配合,其關係之重如此;而行運逢合,此五行中這關係,亦不亞於原局。譬如甲用辛官,癸丁並透,木以癸印製傷護官用,而行運見戊,合去癸水,則丁火得傷其官星矣。或甲用辛官,透丁傷,行運見壬,合去丁傷而官星得用矣。喜忌,全在配合,不論其化與否也(詳見行運節)。運干配合原局,其化與不化,全視所坐地支是否相助,與原局所有者,看法亦相同也。

五.論十干合而不合

十干化合之義,前篇既明之矣,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

十干相配,非皆合也;既合之後,非皆能化也。上篇論十干相配而合,本篇論十干配而不合。學者宜細辨之。化之義另詳。

蓋隔於有所間也,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從中間之,則交必不能成。譬如甲與己合,而甲己中間,以庚間隔之,則甲豈能越剋我之庚而合己?此制於勢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若無也。

有所間隔,則不以合論,然間隔非必剋制也,如:

  戊  己  丁  甲

  辰  亥  卯  子

甲己合而間丁,則甲木生火而火生土,所謂以印化官也。此新疆楊增新都督造。

  戊  乙  壬  癸

  寅  巳  戌  巳

戊癸合而間乙,惟其不合,故財局可以用印。此浙江公路局長朱有卿造。見財印用節。

又有隔位太遠,如甲在年干,己在時上,心雖相契,地則相遠,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然於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禍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隔位太遠,則合之效用減少,有以失其原來之力喜。有以不失其力喜。或雖遙隔而仍作合論,各視其格局配合而已。如:

  壬  丙  丙  丁

  辰  子  午  卯

煞刃格,以煞制刃用。丁壬相合,因遙隔,壬煞不失其用,而煞刃格以成。此龍濟光之造也。

  庚  丁  甲  乙

  戌  巳  申  酉

乙庚相合,通月令之氣,雖遙隔而仍合,以庚劈甲引丁用。張耀曾之造也(按此造乙庚之間,隔以丁火,可以與上節參觀)。

又有合而無傷於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時兩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合一留一,官星反輕。甲逢月刃,庚辛並透,丙與辛合,是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無傷於合也。

兩官並透,名重官;兩煞並透,是重煞。合一留一,反以成格。官煞並透,是混雜,合官留煞,或合煞留官,反以取清。如:

  丙  庚  丙  辛

  戌  子  申  酉

此北洋領袖王士珍之造也。辛合丙煞,合一留一,依然煞刃格也。

  癸  丙  戊  壬

  巳  寅  申  寅

此合官留煞也。又《三命通會》以合留,以剋去,如此造戊剋壬合癸,名去煞留官,各家所說不同也。

按合而無傷於合者,去一留一也,或剋而去之,或合而去之,其意相同。如林主席森命造,戊辰、甲寅、丁卯、戊申,戊土傷官,年時兩透,用甲剋去年上傷官,而留時上傷官以生財損印,格局反清,其意一也。無食傷則財無根,兩透則嫌其重,去一留一,適以成格。

又有合而不以合論者,何也?本身之合也。蓋五陽逢財,五陰遇官,俱是作合,惟是本身十干合之,不合去。假如乙用庚官,日干之乙,與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何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則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合去也。又如女以官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親,其情愈密。惟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本身日元也,日元之干相合,除合而化,變更性質之外,皆不以合論。蓋合與不合,其用相同,而合更親切。如:

  戊  己  甲  戊

  辰  巳  子  戌

月令偏財生官,劫財重重,喜得甲己相合,官星之情,專向日主,制住比劫,使不能爭財,所謂用官制 劫護財也。見論星辰節。

  乙  甲  己  戊

  亥  寅  未  寅

甲用己財;甲己相合,己土之財,專向日主也。見星辰節。

合去合來,各家所說不同。《三命通會》云:閑神者,年月時之干也。故雲合官忘貴、合煞忘賤。若日主相合,則合官貴,合煞賤矣。竊謂閑神相合,亦有合去不合去之別。譬如甲用辛官,透丙相合,則合去;甲用庚煞,透乙相合,則雖合而不去。書云:「甲以乙妹妻庚,凶吉兆」。相合則煞不攻身,非謂去之也。乙用辛煞。透丙則合而去之。乙用庚官,月干再透乙以相合,則官仍在,並不合去也。惟以官用神,則用神之情有所分,不專向日主。如女命以官夫,則夫星不專,透而不透也。又日主本身相合,無合去之理;然因不能合去,亦有向背之別。茲舉例如下:

  戊  辛  辛  丙

  戌  巳  卯  戌

一丙合兩辛,官星雖不合去,而用神之情不專矣。

  癸  戊  丙  己

  亥  辰  子  酉

丙火調候用,無如戊全癸相合,日主之情,向財不向印,癸水雖不能越戊剋丙,而日主向用之情不專矣。

用神之情,不向日主,或日主之情,不向用神,皆非美朕也。

然又有爭合妒合之說,何也?如兩辛合丙,兩丁合壬之類,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 配二夫,所以有爭合妒合之說。然到底終有合意,但情不專耳。若以兩合一而隔位,則全無爭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兩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 留官,無減福也。

以兩合一,用神之情不專,已見上例,若隔位則無礙。如:

  乙  癸  乙  庚

  卯  未  酉  申

兩乙合庚而隔癸,全無爭妒之意,亦無不專之弊。此朱家 命造也。高太尉造合煞留官,化氣助官,朱造印格用食,均無減福澤。

  丁  戊  癸  癸

  巳  子  亥  酉

兩癸合戊,雖不以合論,而終有合意。財格用祿比,財向日主,故富格,亦無爭妒與不專之弊也。鉅商王某造。

然則如何方爭合妒合乎?此須察其地位也。如:

  壬  丁  壬  丙

  寅  未  辰  戌

兩壬夾丁,爭合妒合。乃顧竹軒造是也。

  丙  辛  丙  丙

  申  卯  申  午

三丙爭合一辛,又不能化。多夫之象,女命最忌。

今人不知命理,動以本身之合,妄論得失;更有可笑者,書云「合官非貴取」,本是至論,而或以本身之合合,甚或以他支之合合,如辰與酉合、卯與戌合之類,皆作合官。一謬至此子平之傳掃地矣!

合官非貴取,《三命通會》論之至詳。所謂閑神相合,則合官忘貴,合煞忘賤;日主相合,則合官貴,合煞賤(日主無合煞)其理至明。今人不仔細研究,妄談得失,無怪其錯謬百出也。

十干配合,有合而化,有合而不化者,本書未論合化,附志於此。何謂能化?所臨之支,通根乘旺也。如上朱家寶造,乙庚相合吱臨申酉,即化金;日元本弱,得此印助,方能以時上乙卯,洩秀用,所胃印格食也。又如上某啞子造,庚申、乙酉、丁丑、庚戌,亦化金,因合化而印被財破也(見上性情章 )

  丁  丙  壬  丁

  酉  子  寅  亥

丁壬相合,支臨寅亥,必然化木,作印論。

  庚  丙  戊  癸

  寅  午  午  巳

戊癸相合,支臨巳午,必然化火,作劫論。

上兩造摘錄《滴天髓征義》兄弟節。

日干相合而化,即化氣格局。舉例如下。

  甲  壬  丁  己

  辰  午  卯  卯

丁壬相合,生於卯月,木旺秉令,時逢辰,木之原神透出,丁壬化木格。

  己  甲  壬  戊

  巳  辰  戌  辰

甲己相合,生於戌月,土旺乘權,化氣有餘;年得戊辰,原神透出,甲己化土格。錄自《滴天髓征義》。

化氣有真有假。上兩造化氣之真者,亦有化氣有餘,而日帶根苗劫印者;有日主無根,而化神不足者;更有合化雖真,而閑神來傷化氣者,皆假化。

  己  甲  甲  己

  巳  子  戌  卯

兩甲兩己,各自配合,卯木有戌土之合,亦尚無礙,嫌其甲木坐印,故假化。

  辛  壬  丁  甲

  亥  辰  卯  辰

丁壬相合,通月令之氣,化神極真,嫌其時透辛金,來傷化氣,幸辛金無根,故假化。右錄《滴天髓征義》。

化真化假,均須運助 ,假化之格,能行運去其病點,固無異於真;真化不得旺 運相助,亦無可發展也。此進一步之研究,詳《訂正滴天髓征義》。

又化氣格局僅以化合之兩干作化氣論,其餘干支,並不化也。近人不察,拘於化氣十段錦之說,而將四柱干支以及行運干支,均作化論,誤會殊深。特化神喜行旺地,印比美,剋洩俱所忌耳。附志於此,以免疑誤。

天干五合,須得地支之助,方能化氣;地支之三會六合,亦須天干之助,方能會合而化也。總之逐月氣候,固緊要,而四柱干支之配合,尤須參看也。茲再舉兩例如下:  

  己  戊  丁  己

  未  子  丑  未

子丑相合,乾透戊己丁火,子丑之化土方真。格成稼穡。

  壬  丙  癸  壬

  辰  午  丑  子

子丑相合,乾透壬癸,不人化土論。煞旺身衰之象也。

干支會合化表(錄子平《四言集腋》)

正月節寅月

丁壬化木正化

戊癸化火次化

乙庚化金一雲乙歸甲不化

丙辛不化柱有申子辰可化

甲己不化木盛故不化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化木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破象

辰戌丑未失地

 
二月節卯月

丁壬化火

戊癸化火

乙庚化金不化以乙歸甲家也

丙辛水氣不化

甲己不化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化木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純形

辰戌丑未小失

 
三月節辰月

丁壬不化木氣已過故不化

戊癸化火漸入火鄉可化

乙庚成形辰土生金故化

丙辛化水辰水庫故化

甲己暗秀正化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化水

巳酉丑成形

辰戌丑未無信

 

四月節巳月

丁壬化火

戊癸化火正化

乙庚金秀四月金生可化

丙辛化火化火則可,化水不可

甲己無位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純形

巳酉丑成器

辰戌丑未貧管
五月節午月

丁壬化火不能化木

戊癸發貴化火

乙庚無位

丙辛端正不化

甲乙不化

寅午戌真火

亥卯未失地

申子辰化容

巳酉丑辛苦

辰戌丑未身賤
六月節未月

丁壬化木未木庫故可化

戊癸不化火氣已過故不化

乙庚不化金氣正伏故不化

丙辛不化水氣正衰故不化

甲己不化己土即家故不化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不化

巳酉醜化金

辰戌丑未化土

七月節申月

丁壬化木可化

戊癸化火

乙庚化金正化

丙辛進秀學堂

甲己化土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成形

申子辰大貴

巳酉丑武勇

辰戌丑未亦貴
八月節酉月

丁壬不化

戊癸衰薄

乙庚進秀

丙辛就妻

甲己不化

寅午戌破象

亥卯未無位

申子辰清

巳酉丑入化

辰戌丑未洩氣
九月節戌月

丁壬化火

戊癸化火戌火庫亦正化

乙庚不化

丙辛不化

甲己化土正化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不化

辰戌丑未正位

十月節亥月

丁壬化木亥中有木

戊癸水

乙庚化木

丙辛化水

甲己化木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成材

申子辰化水

巳酉丑破象

辰戌丑未不化
十一月節子月

丁壬化木

戊癸化水

乙庚化木

丙辛化秀正化

甲己化土十一月土旺故可化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化木

申子辰化水

巳酉醜化金

辰戌丑未不化
十二月節丑月

丁壬不化

戊癸化火

乙庚化金次化

丙辛不化

甲己化土正化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不化

辰戌丑未化土


六.論十幹得時不旺失時不弱

書雲,得時俱旺論,失時便作衰看,雖是至理,亦死法也。然亦可活看。夫五行之氣,流行四時,雖日干各有專令,而其實專令之中,亦有並存者在。假若春木司令,甲乙雖旺,而此時休囚之戊己,亦嘗豔於天地也。特時當退避,不能爭先,而其實春土何嘗不生萬物,冬日何嘗不照萬國乎?

四時之中,五行之氣,無時無刻不俱備,特有旺相休囚之別耳。譬如木旺於春,而其時金水火土,非絕也。但不得時耳。而不得時中,又有分別。如火方生之氣,雖尚在潛伏之時,已有逢勃之象,故名相;金土雖絕,其氣將來,水剛退之氣,下當休息(參觀陰陽順逆生旺死絕圖),雖不當令,其用固未嘗消失也。譬如退伍之軍人,致仁之官吏,雖退歸田野,其能力依然存在,一旦集合,其用無殊。非失時便可置之不論也。

況八字雖以月令重,而旺相休囚,年月日時,亦有損益之權,故生月即不值令,而年時如值祿旺,豈便衰?不可執一而論。猶如春木雖強,金太重而木亦危。干庚辛而支酉丑,無火制而晃富,逢土生而必夭,是以得時而不旺也。秋木雖弱,木根深而木亦強。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過,是失時不弱也。

旺衰強弱四字,昔人論命,每籠統互用,不知須分別看也。大致得時旺,失時衰;黨強,助寡弱。故有雖旺而弱者,亦有雖衰而強者,分別觀之,其理自明。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得時,比劫印綬通根扶助黨。甲乙木生於寅卯月,得時者旺;干庚辛而支酉丑,則金之黨,而木之助寡 。干丙丁而支巳午,則火之黨,木洩氣太重,雖秉令而不強也。甲乙木生於申酉月,失時則衰,若比印重疊,年日時支,又通根比印,即黨,雖失時而不弱也。不特日主如此,喜用忌神皆同此論。

是故十幹不論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財官食神而當傷官七煞。長生祿旺,根之重者也;墓庫餘氣,根之輕者也。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庫,如甲逢未、丙逢戌之類。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論,以戌中無藏木,丑中無藏火也。得二比肩,不如得一餘氣,如乙逢辰、丁逢未之類。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長生祿刃,如甲逢亥子寅卯之類。陰長生不作此論,如乙逢午、丁逢酉之類,然亦明根,比得一餘氣。蓋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此節所論至精。墓庫者,本身之庫也,如未木庫,戌火庫,辰水庫,丑金庫。不能通用,與長生祿旺同,餘氣亦然。辰木之餘氣,未火之餘氣,戌金之餘氣,丑水之餘氣(參觀論陰陽生死章人元司令圖表)。蓋清明後十二日,乙木猶司令,輕而不輕,在土旺之後,則輕矣;然亦可抵一比劫也。若乙逢戌、丁逢丑,非其本庫餘氣,自不作通根論。至於陰長生,既雲不作此論,又雲亦有根,可比一餘氣云云,實未明生旺墓絕之理,不免矛盾。木至午,火至酉,皆死地,豈得根(參觀論陰陽生死章)?蓋亦拘於俗說而曲之詞也。比劫如朋友,通根如家室,有比劫之助而不通根,則浮而不實。譬如四辛卯,金不通根,四丙申,火不通根,雖天元氣,仍作弱論。總之干多不如支重,而通根之中,尤以月令之支最重也。

今人不知命理,見夏水冬火,不問有無通根,便之弱。更有陽干逢庫,如壬逢辰、丙坐戌之類,不以水火通根身庫,甚至求刑衝開之。此種謬論,必宜一切掃除也。   

從來談命理,有五星、六壬、奇門、太乙、河洛、紫微鬥數各種,而所用有納音、星辰宮度、卦理之不同。子平用五行評命,其一種耳。術者不知其源流,東拉西扯,免強牽合,以訛傳訛,固無足怪,然子平既以五行評命之根據,則萬變而不離其宗者,五行之理也。以理相衡,則謬書謬論,自可一掃而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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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w=570,#FF4500,5]子平真詮《三》[/glow]

七.論刑沖會合解法

刑者,三刑也,子卯巳申子類是也。沖者,六沖也,子午卯酉之類是也,會者,三會也,申子辰之類是也。合者,六合也,子與丑合之類是也。此皆以地支宮分而言,系對射之意也。三方會,朋友之意也。並對合,比鄰之意也。至於三刑取廡,姑且闕疑,雖不知其所以然,於命理亦無害也。

三刑者,謂予卯相刑,寅巳申相刑、丑戌未相刑、辰午酉亥自刑。刑者,數之極也也滿招損之意。《陰符經》云:三刑生於三會,猶六害之生於六合也(詳見卷之起例)。申子辰三合,與巳午未方相比,則巳刑寅,午見午自刑,戌刑未。巳酉丑三合,與申酉戌方相比,則巳刑申,酉見酉自刑,丑刑戌。亥卯未三合,與亥子丑方相比,則亥見亥自刑,未弄丑。各家解釋不一,以此說最確當也。

六沖者,本宮之對,如子之與午、丑之與未、卯辰之與酉戌、寅巳之與申亥是也。天干遇七則煞,地支遇七則沖。沖者剋也。

六合者,子與丑合之類,乃日纏與月建相合也。日纏右轉,月建左旋,順逆相值,而生六合也。

三合者,以四正主。四正者,子午卯酉即坎離震競也。四隅之支,從四正以立局,木生於亥,旺於卯,墓於未,故亥卯未會木局。火生於寅,旺於午墓於戌,故寅午戌會火局 。金生於巳,旺於酉,墓於丑,故巳酉丑會金局。水生於申,旺於子,墓於辰,故申子會水局。參閱卷六入門起例。

三刑、六沖、六害、五合、六合、三合,其中刑與害關係較淺。天干五合,地支六合、三合以及六沖,關係極重。八字變化,胥出於此,茲更詳之。三合以三支全成局。倘僅寅午或午戌半火局,申子或子辰半水局。若單是寅戌或申辰,則不成局。蓋三合以四正主也。若支寅戌而干丙丁,支申辰而干壬癸,則仍可成局,丙丁即午,壬癸即子也。又寅戌會 ,無午而有巳,申辰會,無子而有亥,亦有會合之意。蓋巳火之祿,亥水之祿,與午子相去一間耳。金木可以類推。此會局之變例。又甲子、己丑天地合,蓋以甲己合、子丑合也。而丙申、辛卯,亦可謂天地合,蓋申即庚,卯即乙,乙庚合也。又如甲午、壬午,午中藏己,可與甲合,午中藏丁,可與壬合。辛巳、癸巳,巳中藏丙戊,可與辛癸合,是上下相合也。又如辛亥月丁巳日,亥中之壬,可以合丁,巳中之丙,可以合辛。此交互相合也。凡此六合之變例(詳訂正在《滴天髓征義》天合地節)。

八字支中,刑沖俱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則沖,而或支中有戌,則卯與戌合而不沖;有辰,則酉與辰合而不沖;有亥與未,則卯與亥未會而不沖;有巳與丑,則酉與巳丑會而不沖。是會合可以解沖也。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則刑,而或支中有戌,則與戌合而不刑;有丑,則子與丑合而不刑;有亥與未,則卯與亥未會而不刑;有申與辰,則子與申辰會而不刑。是會合可以解刑也。

會合可以解刑沖,刑沖亦可以解會合。此須看地位與性質之如何而定,有沖之無力,沖如不沖者,法至活變,無一定之方式也。又衝者,剋也,貼近剋,遙動沖,如年支與時支之沖是也。舉例如下:

  甲  庚  壬  壬

  申  辰  子  午

此陝西主席邵力子之造。因申子辰之會,而解子午之沖也。

  丁  癸  己  丁

  巳  卯  酉  巳

此浙江督軍楊善德之造。因卯酉之沖,而解巳酉之會也。

  丙  乙  辛  戊

  戌  卯  酉  午

此陸榮廷之造。因卯戌之合,而解卯酉之沖也。

  丙  丙  丙  甲

  申  寅  子  子

此浙江鹽商周湘舲造。因寅申之沖,而解子申之會也。

又有因解而反得刑沖者,何也?假如甲生子月,支逢二卯相並,二卯不刑一子,而支又逢戌,戌與卯合,本解刑,而合去其一,則一合而一刑,是因解而反得刑沖也。

因解反得刑沖者,四柱本可不沖,因會合而反引起刑沖也。不一其例:

  庚  丙  甲  丙

  寅  午  午  子

此張國淦之造。一子不沖二午,因寅午之會,複引起子午之沖也。

  壬  壬  戊  壬

  寅  寅  申  午

此張繼命造。因年時寅午之會,而引起月日寅申之沖也。寅午遙隔,本無會合之理,而引起沖則可能也。

  庚  庚  壬  癸

  辰  戌  戌  未

此茅祖權之造。一未不刑兩戌,本可不以刑論,乃因辰戌之沖,複引起戌未之刑。

  己  丁  癸  壬

  酉  酉  卯  辰

此趙觀濤之造。一卯不沖二酉,乃以辰酉之合,引起卯酉之沖,與上張繼造相同。

又有刑沖而會合不能解者,何也?假如子年午月,日坐丑位,丑與子合,可以解沖,而時逢巳酉,則丑與巳酉會,而子複沖午;子年卯月,日坐戌位,戌與卯合,可以解刑,而或時逢寅午,則戌與寅午會,而卯複刑子。是會合而不能解刑沖也。

刑沖而會合不能解者,本有會合,可解刑沖矣,乃因另一會合,複引起刑沖,或因第二刑沖引起第一刑沖,亦不一其例。

  甲  丁  乙  丁

  辰  酉  巳  亥

此招商督辦趙鐵橋造。辰酉之合,複引起巳亥之沖也。

  戊  甲  甲  丙

  辰  戌  午  子

此陸宗輿之造。午戌會可解子午之沖矣,乃因辰戌之沖,複引起子午之沖也。

  甲  甲  癸  乙

  子  午  未  丑

此齊耀琳之造。午未合本可解丑未之沖,乃因數午之沖,複引起丑未之沖也。

更有刑沖而可以解刑者,何也?蓋四柱之中,刑沖俱不美,而刑沖用神,尤破格,不如以另位之刑沖,解月令之刑沖矣。假如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則又與酉沖不刑月令之官。甲生酉月,卯日沖之,而時逢子立,則卯與子刑,而月令官星,沖之無力,雖於別宮刑沖,六親不無刑剋,而月官猶在,其格不破。是所謂以刑沖而解刑沖也。

以別位之刑沖而解月令之刑沖者,有以沖而解,有以會而解,不一其例。

  庚  丁  丙  丁

  子  卯  午  亥

此因午卯之刑,而解子午之沖也。敝友陳君造。

  壬  癸  丙  甲

  戌  卯  子  戌

此因卯戌之合,而解子卯之刑也。海軍總長杜錫珪造。

如此之類,在人之變化而己。

命理變化,不外乎干支會合刑沖,學者於此辨別明晰,八字入手,自無能逃形。上述變化,尚有未盡,茲再舉數例於下:

  庚  癸  乙  庚

  申  卯  酉  辰

此行政院副院長孔祥熙之造也。卯酉之沖,似解辰酉之合,不知申中之庚,與卯中之乙暗合,因暗合而解沖,遂成貴格。

有所處之地位同,因支之性質,而有解不能解之別。如:

  丙  辛  壬  丁

  申  巳  寅  酉

酉巳之會,因隔寅木而不成局;寅申之沖,亦因隔巳 火而不成沖;且巳申刑而帶合,去申中庚金,使其不傷 寅木,財官之用無損,便成貴格。此造摘自《神峰通考》 。

  壬  丁  丙  辛

  寅  亥  申  未

亥未隔申,不能成局;寅亥之合,似可解寅申之沖, 無如申金秉令,亥中壬甲休囚,不能解金木之爭;且丁壬寅亥,天地合而假化,旺金傷木,化氣破格。此遜清光緒皇帝造也。

又四柱之中,刑沖俱非美事,此言亦未盡然。喜用被沖,則非美事,忌神被沖,則以成格,非可一例言也。舉例如下:

  丙  庚  丁  辛

  子  午  酉  卯

煞刃格。天干丁火制辛,煞旺劫輕,喜子沖午,使火不傷金,酉沖卯,使木不助煞,此兩沖大得其用。此遜 清乾隆皇帝之造也。

  己  丁  甲  戊

  酉  卯  寅  辰

寅卯辰氣聚東方而透甲,印星太旺,時上酉沖卯,損其有餘,去其太過,卻到好處。此國府主席林森之造。 或雲戊申時,然不論其申酉,用神同取財損印,特藉以闡明刑沖會合之理而已。

八.論用神

八字用神,專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剋不同,格局分焉。財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順用之者也;煞傷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當順而順,當逆而逆,配合得宜,皆貴格。

用神者,八字中所用之神也。神者,財、官、食、印、偏財、偏官、偏印、傷官、劫刃是也。八字中察其旺弱喜忌,或扶或抑,即以扶抑之神用神,故用神者,八字之樞紐也。所取用神未真,命無准理,故評命以取用神第一要義。取用神之法,先求之於月令之神,月令者當旺之氣也。如月令無可取用,乃於年日時之干支中求之。用雖別求,而其關鍵仍有月令。譬如月令祿劫印綬,日元盛旺,劫印不能用,則別求剋之洩之之神用;用雖不在月令,而別求之關鍵,則在月令也。若四柱剋洩之神多,日元轉弱,則月令劫印,依然可用。故雲用神專求月令,以日元配月令地支,察其旺衰強弱而定用神也。

取用之法不一,約略歸納,可分下列五種:

一.扶抑。日元強者抑之,日元弱者扶之,此以扶抑用神也。月令之神太強則抑之,月令之神太弱則扶之,此以扶抑月令用神也。

二.病藥。以扶喜,則以傷其扶者病;以抑喜,則以去其抑者病。除其病神,即謂之藥。此以病藥取用神也。

三.調候。金水生於冬令,木火生於夏令,氣候太寒太燥,以調和氣候急。此以調候用神也。

四.專旺。四柱之氣勢,偏於一方其勢不可逆,惟有順其氣勢用,或從或化,及一方專旺等格局皆是也。

五.通關。兩神對峙,強弱均平,各不相下,須調和之美,此以通關用也。

取用之法,大約不外此五者,皆從月令推定。至於各稱善惡,無關吉凶。我所喜,梟傷七煞,皆吉神;犯我所忌,正官財印,同惡物,不能執一而論,在乎配合得宜而已。因用神之重要,故凡五行之宜忌,干支之性情,以及生旺死絕會合刑沖之解救方法,同取用時所當注意,雖理論,實根本,閱者幸注意及之。

一.扶抑

1.扶抑日元用。扶有二,印以生之,劫以助之是也。抑亦有二,官煞以剋之,食傷以洩之是也。

  己  壬  丙  丁

  酉  寅  午  亥

財旺身弱,月令己土官星透出,財官兩旺而身弱,故用印而不用官,以印扶助日元用神。前外交部長伍朝樞命造。

  戊  丙  癸  丁

  子  申  丑  卯

丑中癸水官星透出,子申會局助之,水旺火弱,用劫幫身用神。此蔡孑民先生命造。

  丙  丁  丁  癸

  午  卯  巳  巳

日元太旺,取年上癸水抑制日元用,行官煞運大發。交通部長朱家驊命造。

  乙  壬  壬  丙

  巳  申  辰  子

亦日元太旺,辰中乙木餘氣透干,用以洩日元之秀,亦抑之之意。前財政部長王剋敏命造。

2.扶抑月令之神用

  戊  丁  甲  戊

  申  卯  寅  辰

寅卯辰氣全東方而透甲,用神太強,取財損印用此國民政府林主席森之造也。

  乙  癸  丁  己

  卯  丑  丑  卯

月令七煞透干,取食神制煞用,亦用神太強而抑之也。前行政院長譚延闓命造 。

  庚  丙  己  戊

  寅  子  未  戌

丙火生於六月,餘焰猶存,時逢寅木,子水官星生印,日元弱而不弱。月令己土傷官透出,八字四重土,洩氣太重,用財洩傷用,亦太強而抑之也。此合肥李君命造。

  辛  己  癸  乙

  未  亥  未  亥

己土日元,通根月冷,年上乙木微弱,乃用神太弱而扶之也。此前交通總長曾毓雋造。

  乙  壬  乙  己

  巳  子  亥  巳

年上己被乙剋,巳遭亥沖,置之不用,身旺氣寒。時之巳火微弱,取傷官生財用,亦用神弱者扶之也。乃前內閣總理周自齊造 。

二.病藥

  戊  己  甲  戊

  辰  巳  子  戌

月令偏財當令,比劫爭財病,取甲木官星制劫用,蓋制劫所以護財也。此合肥李君命造(按此造須兼取巳中丙火。十一月氣寒,得火暖之,方得發榮,即調候之意也)。  

  甲  丁  己  壬

  辰  丑  酉  戌

月令財旺生官,己土食神損官病,以甲木去南潯劉澄如命造。

三.調候

  甲  辛  癸  壬

  午  丑  丑  辰

金寒水冷,土結冰,取時上午火用,乃調和氣候之意。此遜清王湘綺命造。

  辛  壬  己  辛

  亥  午  亥  亥

雖己土官星透干,無午支丁火,則官星無用,亦調候之意。乃南通張退廠命造。  

病藥用,如原局無去病之神,必須運程彌欺缺,方得發展,調候亦然。倘格局轉變則不在此例。

四.專旺

  乙  己  丁  壬

  亥  卯  未  寅

丁壬寅亥卯未,氣偏於木,從其旺勢用。此前外交總長伍廷芳命造,從煞格也。

  癸  丁  丁  丁

  卯  卯  未  巳 

雖有癸水七煞透出,而有卯木化之,亦宜順其旺勢。此前清戚楊知府命造。

  癸  乙  己  乙

  未  亥  卯  丑

春木成局,四柱無金,曲直仁壽格,乃段執政祺瑞命造也。

  壬  丁  乙  戊

  寅  未  卯  寅

丁壬相合,月時卯寅,化氣格真,化神喜行旺地,旺之極者,亦喜其洩。此丁壬化木格,孫岳之命造也。

五.通關

  己  丁  丙  丁

  酉  酉  午  酉

火金相戰,取土通關富格,蓋無土則金不能用也。此名會計師江萬平君造。

  乙  甲  庚  癸

  亥  寅  申  亥

金木相戰,取水通關,以煞印相生用。乃陸建章命造。

通關之法,極重要,如原局無通關之神,亦必運程彌其缺憾,方有發展。用神如是,而喜神與忌神之間,亦以運行通關之地,調和其氣美。如財印雙清者,以官煞運美;月劫用財格,以食傷運美。即通關之意也。

是以善而順用之,則財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護財;官喜透財以相生,生印以護官;印喜官煞以相生,劫才以護印;食喜身旺以相生,生財以護食。不善而逆用之,則七煞喜食神以制伏,忌財印以資扶;傷官喜佩印以制伏,生財以化傷;陽刃喜官煞以制伏,忌官煞之俱無;月劫喜透官以制伏,利用財而透食以化劫。此順逆之大路也。

財喜食神以相生者,譬如甲以己土財,以丙食神,財以食神根,喜丙火之相生也。生官以護財者,甲以甲乙比劫,庚辛官煞,比劫有分奪財星之嫌;財生官煞而官煞能剋制比劫,是生官即以護財也。官喜透財以相生者,如甲以辛官,以己土財,官以財根,喜己土之相生也。生印以護官者,如甲以壬癸印,庚辛官,官生印也;以丁火傷,丁火剋制官星,喜壬癸印製傷以護官,故雲生印以護官也。印喜官煞以相生,劫財以護印者,甲以壬癸印,戊己財,忌財破印,得比劫分財,即所以護印也。食神者我生者也,喜身旺以相生。生財以護食者,譬如甲以丙火食,己土財,壬癸印,食神忌印相制,得財破印,即所以護食也(上以甲例,類推)。財官印以陰陽配合順,食神以同性相生順,循扶抑之正軌,此善而順用也。七煞者 ,同性相剋(如陽金剋陽木,陰金剋陰木),其性剛強。身煞相均,最宜制伏。而財能洩食以生煞,印能制食以護煞,故雲忌財印資扶也。傷關者,異性相生,日元弱,喜印製伏傷官,日元強,喜傷官生財;財可以洩傷官之氣,洩傷,即所以化傷也。陽刃喜官煞者,日元旺逾其度,惟五陽有之,故名陽刃。旺極無抑,則滿極招損,故喜官煞之制伏。月劫者,月令祿劫,日元得時令之氣,最喜官旺。若用財,則須以食傷轉樞,以食化劫,轉而生財。用煞則身煞兩停,宜用食制。此皆以扶抑月令之神用,不善而逆用之也。

今人不知專主提綱,然後將四柱干支,字字統歸月令,以觀喜忌,甚至見正官佩印,則以官印雙全,與印綬用官者同論;見財透食神,不以財逢食生,而以食神生財,與食神生財同論;見偏印透食,不以洩身之秀,而以梟神奪食,宜用財制,與食神逢梟同論;見煞逢食制而露印者,不去食護煞,而以煞印相生,與印綬逢煞者同論;更有煞格逢刃,不以刃可幫身制煞,而以七煞制刃,與陽刃露煞者同論。此皆由不知月令而妄論之故也。

正官佩印者,月令正官,或用印化官,或見食傷礙官,取印製食傷以護官也。印綬用官者,月令印綬,日元得印滋生而旺,別乾透官,而官得財生,是官清印正,官印雙全,雖同是官印,而佩印者忌財破印。印綬用官者,喜財生官,用法截然不同也。見財透食者,月令財,餘乾透食神,取以化劫護財。食神生財者,月令食神,見財流通食神之氣,見劫見忌。偏印透食者,月令偏印滋生日元,食神洩身之秀,忌見財星。食神逢梟者,月令食神,別支見梟,梟神奪食,宜用財制梟以護食。煞逢食制而露印者,月令逢煞,別支食神制之太過,露印去食護煞印綬逢煞者,月令逢印綬而印輕,喜見煞以生印,是煞印相生。煞格逢刃者,月令七煞,日元必衰,日時逢刃,取刃幫身以敵煞也。陽刃露煞者,月令陽刃,日元必旺,取七煞以制刃,煞刃格也。是由未曾認清月令,以致賓主倒置,雖毫釐之差,而有千里之謬也。上述宜忌,須審察日主旺弱,未可拘執。

然亦有月令無用神者,將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與月同,本身不可用,必看四柱有無財官煞食透干會支,另取用神;然終以月令主,然後尋用,是建祿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建祿月劫之格,非必身旺,旺者喜剋洩,取財官煞食用;弱者喜扶助,即取印劫用。是用神雖不在月令,而取用之關鍵,則仍在月令,所謂先權衡月令當旺之氣,再參配別神也。

 

卷三

九.論用神成敗救應

用神專尋月令,以四柱配之,必有成敗。何謂成?如官逢財印,又無刑衝破害,官格成也。財生官旺,或財逢食生而身強帶比,或財格透印而位置妥貼,兩不相剋,財格成也。印輕逢煞,或官印雙全,或身印兩旺而用食傷洩氣,或印多逢財而財透根輕,印格成也。食神生財,或食帶煞而無財,棄食就煞而透印,食格成也。身強七煞逢制,煞格成也。傷官生財,或傷官佩印而傷官旺,印有根,或傷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或傷官帶煞而無財,傷官格成也。陽刃透官煞而露財印,不見傷官,陽刃格成也。建祿月劫,透官而逢財印,透財而逢食傷,透煞而遇制伏,建祿月劫之格成也。

用神既定,則須觀其成敗救應。官逢財印者,月令正官,身旺官輕,四柱有財生官,身弱官重,四柱有印化官,又有正官兼帶財印者,須財與印兩不相礙(參觀論正官印節),則官格成也。刑衝破害,以沖重,沖者,剋也。如以木官,則沖者必金傷官,故以沖重。刑破害須酌量衡之,非必盡破格也(參觀格局高低篇胡漢民造)。

財旺生官者,月令星旺,四柱有官,則財旺自生官;或月令財星而透食神,身強則食神洩秀,轉而生財。財本忌比劫,有食神則不忌而喜,蓋有食神化之也。或透印而位置妥貼者,財印不相礙也(參觀財格佩印節)。如年乾透伅,時乾透財,中隔比劫,則不相礙;隔官星則財旺生官,亦不相礙,是財格成也。

印輕逢煞,或官印雙全者,月令印綬而輕,以煞生印,煞印相生;以官生印,官印雙全。如身強印旺,則不能再用印,最喜食傷洩日元之秀。若印太多,則須以損印用,如土多金埋,水多木漂(參觀五行生剋制化宜忌節),必須去其有餘,補其不足,則用神方顯。故以財透根輕,運生財地,助其不足美。若四柱財無根氣,則印雖多,不能用財破印;原局財星太旺,印綬被傷,則反須以比劫去財扶印美矣。此則隨局取材,不能執一也。

月令食神,四柱見財,食神生財,格之正也。若四柱透煞,則食神制煞用,忌財黨煞,故以無財美。若煞旺而透印,則棄食就煞,以印化煞用,但棄食就煞者,雖月令食神,不再以食神格論矣。四柱若見梟印奪食,則棄食就煞真,斯亦格之成也。

月令偏官而身強,則以食神制煞美,煞格之成。若身強煞弱,或煞強身弱,皆不能以制伏用,必身煞兩停者,方許成格。

月令傷官,身強以財用,傷官生財;身弱以印用,傷官佩印。傷官旺,印有根,以運生印地美。斯二者皆格之正也。若傷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則當以印製傷,化煞滋身用。雖月令傷官,而其重在印。傷官帶煞而無財,與食神帶煞相同。蓋以傷官駕煞,即是制伏,忌財黨煞,故以無財成也。

月令陽刃,以官煞制刃,格局最美。刃旺煞強,威權顯赫,印滋刃,財生煞,故以財印並見吉,但須不相礙耳。刃旺者,亦可用食傷洩秀,但用官煞制者,不能再用食傷,故以不見傷官格之成也。

建祿月劫,透官而逢財印,即同官格;透財而逢食傷,即同財格;透煞而遇制伏,即同煞格。蓋祿劫本身不能用,而另取扶抑之神用,即與所取者之格相同也。

何謂敗?官逢傷剋刑沖,官格敗也;財輕比重,財透七煞,財格敗也;印輕逢財,或身強印重而透煞,印格敗也;食神逢梟,或生財露煞,食神格敗也;七煞逢財無制,七煞格敗也;傷官非金水而見官,或生財生帶煞,或佩印而傷輕身旺,傷官格敗也;陽刃無官煞,刃格敗也;建祿月劫,無財官,透煞印,建祿月劫之格敗也。

敗者,犯格之忌也。月令用神,必須生旺。正官見傷,則官星被制,沖官星者,非傷即刃,同破格也。

財輕比重,則財被分奪;財透七煞,則財不我用而黨煞,反剋的者之助,財格所忌也。

印輕逢財,則印被財破;身強印重,須食神洩身之旺氣,若不見食神而透煞,則煞生印,印又生身,皆印格之忌也。

食神逢梟印,則食梟印所奪矣;食神生財,美格也,露煞則財轉而生煞,皆破格也。

七煞以制用,有財之生而無制,則七煞肆逞而身危矣。

傷官以見忌。惟金水傷官,金寒水冷,調候急,可以見官,除此之外,見官皆非用傷所宜。傷官生財,與食神生財相同,帶煞則財轉而生煞,格之忌。身旺用傷,本無需佩印;傷輕見印,則傷印所制,不能發舒其秀氣,故格之敗也。

陽刃以官煞制刃用,若無官煞,則刃旺而無裁抑之神矣。

建祿月劫,日主必旺,喜財生官,無財官而透煞印,則煞生印,轉而星身,其旺無極,皆破格也。成格破格,程式繁多,亦有因會合變化而成敗者,參觀用神變化節。

成中有敗,必是帶忌;敗中有成,全憑救應。何謂帶忌?如正官逢財而又逢傷;透官而又逢合;財旺生官而又逢傷逢合;印透食以洩氣,而又遇財露;透煞以生印,而又透財,以去印存煞;食神帶煞印而又逢財;七煞逢食制而又逢印;傷官生財而財又逢合;佩印而印又遭傷,透財而逢煞,是皆謂之帶忌也。

帶忌者,四柱有傷用破格之神,即所謂病敢;救應者,去病之藥也。

正官逢財,財生官旺,格之成;四柱又透傷,則官星被傷而破格矣。月令正官,干頭透出,格之所喜,而又逢合,如甲以辛官,生於酉月,透出辛金,正官格成矣;而又透丙,丙辛相合,官星不清而破格矣。

財旺生官者,月令財星,生官用,與正官逢財相同;逢傷則官被傷,逢合則財被合去,孤官無輔,同破格。

印透食以洩氣者,月令印綬,日元生旺,透食以洩身之秀,印格成也;又遇財露,則財損印病,而破格矣。透煞以生印,煞逢印化,印得煞生,格之成也;而又透財,則財破印黨煞而破格也。

食神帶煞印者,月令食神而無財,棄食神而用煞印,是耿威權顯赫;或以印滋身、以食制煞而不相礙,亦成格。若見財,食以生財,財來黨煞破印,格局俱格矣。

七煞逢食制者,以食制煞用,逢印奪食而格敗。

傷官生財者,身旺恃財洩傷官之秀,財被合則氣勢不流通,而生財之格破。

傷官佩印者,身弱恃伅滋身,又逢財,則印被財傷,而佩印之格破。

陽刃格喜官煞制刃,透官而見傷官,透煞而煞被合,失制刃之效用矣。建祿月劫與陽刃相同。用官喜見財生,逢傷失制劫之用,用財喜食傷之化,用煞須食傷之制,若不見食傷而反逢煞透,則財黨煞以傷身,皆犯格局之忌。

成中之敗,亦變化萬端,此不過其大概也。如財旺生官,美格也,身弱透官,即破格。傷官見官,格之忌,透財而地位配置合宜,則傷官生財來生官,反可以解,種種變化,非言說所能盡,在於熟習者之妙悟耳。

成中有敗,或敗中有成,命造中每個有之,不能一一舉例。茲略舉造,以見一斑。

  甲  丁  己  壬

  辰  丑  酉  戌

此南潯劉澄如造。月令財星生官,格之成也,而乾透己土,官星被傷,成中有敗。時乾透甲印,而財印不相礙,印綬制食,格局以成。年上官星破,故不貴;丁己同宮,財星有情,故浙西首富。行官煞運有印化,敗中有成也。

  辛  庚  丙  己

  巳  寅  子  卯

此申報館主人史量才造。傷官帶煞而透印,格之成也。印坐財地,不能制傷化煞,成中有敗。所以僅無冕帝王也。 煞通根寅巳而旺,只能用傷官制煞。財忌神,居於年支,早年必困苦。至未運,會卯化財,洩傷黨煞,被刺。

  丁  丙  丙  己

  酉  子  子  卯

此黨國元老胡漢民造。月令官星,年印時財,兩不相礙,格成三奇。惟官重宜行印劫,惜運不肋耳。此造生於光緒五年十一月初七日酉時,或有傳其十月廿六日申時者,則成中有敗矣。列式如下:

  丙  丙  丙  己

  申  寅  子  卯

月令官星,財印輔,格之成也。惜寅申相沖,財印兩傷,主雖正,奈輔佐衝突,不得力何?成中有敗也。又浙西鹽商周湘舲造,甲子、丙子、丙寅、丙申,兩造相似,均主輔佐傾軋,晚年寥落不得意也。

  癸  壬  丙  癸

  卯  申  辰  巳

此楊杏佛命造。時逢癸卯,身旺洩秀,乾透丙火,通根於巳,傷官生才,格之成也。年時兩癸,群劫爭財, 成中有敗也。行運到子,申子辰比劫會局,流年癸酉,衝去卯木,被刺。

  乙  癸  丁  己

  卯  丑  丑  卯

此前行政院長譚延闓命造也。食神制煞,而中隔以財,格之敗也。喜乙丁隔癸,木不生火,煞坐食地,敗中有成。將煞安置一旁,不引生則無礙。丁火藉以調候,不可用,蓋丁火動則生煞也。用神專取食神,非但洩秀,兼以制煞。下救應節雲,財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有救應,即是敗中有成,貴也。申運庚午年,乙卯兩官均傷,又午年丁巳得祿,煞旺攻身,突然腦沖血逝世。

  己  壬  丙  丁

  酉  寅  午  亥

此前外交部長伍朝樞命造。寅午會局,財官並透,但五月壬水休囚,財官太旺,身弱不能任用財官;喜年逢亥 祿,時逢酉印,印祿幫身用,乃敗中成也。

  丙  庚  辛  癸

  戌  申  酉  巳

此石友三命造,陽刃格。時透七煞,制刃用,格之成也。無如月干辛金合丙,年上癸水制煞。成中有敗也, 又如郭松齡造,癸未、丙辰、丙午、戊子,亦成中有敗也。格之成者,如龍濟光造,丁卯、丙午、丙子、壬辰,煞刃格成也;建祿如江萬平造,丁酉、丙午、丁酉、己酉,用食神生財,亦格之成也。

何謂救應?如官逢傷而透印以解之,雜煞而合煞以清之,刑沖而會合以解之;財逢劫而透食以化之,生官以制之,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財,或存財而合煞;印逢財而劫財以解之,或合財而存印;食逢梟而就煞以成格,或生財以護食;煞逢食制,印來護煞,而逢財以去印存食;傷官生財透煞而煞逢合;陽刃用官煞帶傷食,而重印以護之;建祿月劫用官,遇傷而傷被合,用財帶煞而煞被合,是謂之救應也。

官逢傷透印以解者,如甲木生於酉月,干頭透丁破格而又透壬,則丁壬合,丁火不傷酉金之官也。合煞如丙火生於子月,壬癸並透,官煞雜而破格,透丁,則壬合而官清矣。刑沖者,如己土生於寅月,支逢申,則申沖寅破官,支又見子,則子申合而化水,反生寅木,所謂會合解沖也。

財逢劫而食化者,如甲木生辰戌丑未月,乙木並透,比劫爭財,干頭透丙火,則比劫生食,轉而生財,而財格不破矣。或不透丙而透辛,則辛金剋制乙木亦不爭財矣。

逢煞者,如丙火生於酉月,月令正財,乾透壬水,則財生煞而格破。如又透戊土,則壬戊制,而戊土又生酉金之財,或不透戊而透丁,則合煞以存財,皆敗中之救也。

印逢財而劫解者,如乙木生於亥月,月令正印,逢戊己土財,則財破印而格壞。如透甲乙木,則劫制財而護印;透癸甲則合財以存印。

食神逢梟,如甲木見丙而又透壬,食被梟奪而破格。若透庚煞,則可棄食就煞以成格;或不透煞百透戊土之財,則戊亦可制壬以護丙食,食格成也。

乙木生酉月而透丁火,食神制煞也。煞以制用,見壬癸去丁火食神,剮破格矣。更見戊己之土,去印以存食,不壞制煞之局,而格成也。

傷官生財透煞者,如甲木生午月而透己土,傷官生財格,透庚金七煞而格破,如柱透乙木,則乙庚合而傷官生財,格成矣。

陽刃格以官煞制刃用,帶傷食制官煞而格破,若得重印以去食作,則陽刃格成矣。

建祿格,見劫用官而遇傷,用財而帶煞者,如甲木生寅建祿,肜辛金官星而遇丁火,用己土財星而透庚金,皆破格。若遇丁火而透壬,丁壬合,不傷辛金,而官可用;見庚金而透乙,乙庚合,財不黨煞而格全。皆敗中之救應也。

上述敗中救應之法,乃顯而易見者,救應之例不一,茲略舉數造,以見一斑。

  丁  庚  己  丁

  亥  子  酉  巳 

朱古薇命造。月令陽刃用官,然重官不貴,妙在年上官星隔以己印,官生印,印生身,專用時上官星,運行助官,迴翔台閣,則因己土救應之神也。

  丙  庚  乙  癸

  子  寅  丑  酉

此浙江省長張載陽造。時上七煞透出,用年上癸水傷官制煞,中隔乙木,則傷官生財,財生煞,格之敗。妙在乙從庚合,則癸水不生乙木而制煞,以本身之合救應也。

  甲  己  丁  癸

  戌  卯  巳  酉

民初浙江省長褚輔成造。己土生於四月,丁火透出,火炎土燥,得年上癸水破印生官,以癸水救應之神也。巳酉會局,食傷礙官,妙在癸水透,則食傷之氣生財,故動亦僅癸運美也。此造粗相之,財印相礙,官傷相礙,官傷相礙,不知貴在何處,細按方知,《滴天髓》雲,「澄濁求清清得淨,時來寒谷也回春」,正謂此也。

  壬  乙  壬  辛

  午  亥  辰  巳

此江蘇省長陳陶遺造。乙生辰月,日坐長生,用午中丁巳,食神生財格也。年透辛金七煞破格,喜得辰中透壬水,化煞生身,以壬救應之神也。雖用食神生財而運喜食忌財,則以食能洩秀而財破印也。凡八字多風浪起伏者,大多如此。

八字妙用,全在成敗救應,其中權輕權重,甚是活潑。學者從此留心,能於萬變中融以一理,則於命之一道,其庶幾乎!

八字中之成敗救應,千變萬化,非言說所能盡。上列變化,就月令用神舉普通之方式而已。孟子雲,大匠能使人以規矩,不能使人巧,學者熟習之後,自生妙悟。若論其變,則同一八字,地位次序,稍有更易,即生變化,或成或敗,或能救應,或不能救應,非可同論,亦非引舉方式所能盡。惟有一理融貫之,則自然權輕權重,左右逢源矣。

十.論用神變化

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變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庫也。即以寅論,甲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長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長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提,不透甲而透丙,則如知府不臨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變化之由也。

十二支中,子午卯酉專氣,所藏僅一神也;寅申巳亥生地,所藏長生祿旺之氣也。十干即五行,五行僅四生地。陰長生者,乃陽極而陰生,非真生地,故子午卯酉中,無長生之神也。寅中甲木祿旺,丙戊長生,故所藏甲戊丙。巳中丙戊祿旺,庚金長生,故所藏丙戊庚,甲木長生,故所藏壬戊甲。土寄生於寅申,寄旺於巳亥。僅言寅巳而不言申亥者,以寅中有丙火之生,故土旺可用申;亥中有金水之洩,故土弱不可用也。辰戌丑未墓地,所藏者即餘氣及入墓之物。辰木之餘,水之墓,而土其本氣,故所藏戊乙癸也,戌丑未准此類推。故以寅 而論,甲本主,乃當旺之氣也;

次者丙戊,亦已得氣。假使寅月提,不透甲而透丙,是甲雖當旺,而在此八字中,非其所管轄;丙雖次要,而此八字之主持者,勢須捨甲而用丙。此變化之由也。

故若丁生亥月,本正官,支全卯未,則化印。己生申月,本屬傷官。藏庚透壬,則化財。凡此之類皆用神之變化也。

丁生亥月,本月令正官,支全卯未,則三合木局而化印,此因會合而變化者也。己生申月,本土金傷官,藏庚透壬,則傷官而用財,此因藏透而變化者也。

變之而善,其格愈美;變之不善,其格遂壞,何謂變之而善?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財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印。癸生寅 月,不專以煞論。此二者以透出而變化者也。癸生寅 月,月令傷官秉令,藏甲透丙,會午會戌,則寅午戌三合,傷化財;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財論,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財旺生官論。蓋寅午戌三合變化在前,不作傷官見官論也。乙生寅月,月劫秉令,會午會戌,則劫化食傷,透戊則食傷生財,不作比劫爭財論。此二者因會合而變化者。因變化而忌化喜,變之善者。

辛生寅月,月令正財秉令,透丙則以財生官旺用,不專以財論。壬生戌月,月令七煞秉令,透辛則辛金餘氣作用,煞印相生,不專以煞論。此二者以透出而變化者也。癸生寅月,月令傷官秉令,藏甲透丙,會午會戌,則寅午戌三合,傷化財;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財論,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財旺生官論。蓋寅午戌三合變化在前,不作傷官見官論也。乙生寅月,月劫秉令,會午會戌,則劫化食傷,透戊則食傷生財,不作比劫爭財論。此二者因會合而變化者也。因變化而忌化喜,變之善者。

何謂變之而不善?如丙生寅月,本印綬,甲不透干而會午會戌,則化劫。丙生申月,本屬偏財,藏庚透壬,會子會辰,則化煞。如此之類亦多,皆變之不善者也。

丙生寅月,甲木秉令,本偏印,甲不透干百透丙,或會午會戌,則三合火局,印化劫。丙生申月,庚金秉令,本屬偏財,幹不透庚而透壬,或會子會辰,則三合火局,才化煞。因變化而喜化忌,變之不善。喜忌變化不一,特舉數造例:

  乙  己  丁  壬

  亥  卯  未  寅

此伍廷芳之造也。己生未月,乾透丁火,正火土當旺之時,然支會亥卯未木局,乾透壬水,丁合壬化木,年支寅,時透乙以助之,丁未兩字,皆化木,己土不得不從煞矣。四柱無金,會局純粹,從煞格成也。

  乙  壬  壬  丙

  巳  申  辰  子

此王剋敏造也。壬生三月,本墓地,戊土七煞秉令,然辰中不透戊而透壬乙,申子辰三合水局,則土旺變水旺, 春木餘氣,洩水之旺氣,丙火又得祿於巳,變傷官生才格。

  乙  甲  己  乙

  亥  申  卯  亥

此湖北都督蕭耀南之造。月令陽刃,申金製之,煞刃格成也。申中庚金,見卯中乙木暗合,氣協情和,正所謂「甲以乙妹妻庚,凶吉兆」是也。陽刃合煞,煞不剋身,至甲運而開府兩湖;戌運生金合卯,格局盡破,不祿。

  丙  壬  丁  癸

  午  午  巳  酉

此淞滬護軍使何豐從造也。月令才煞,日元弱極,妙在巳酉一合,財化印,癸剋去丁,使丁不合於壬,亦不傷印, 所謂用劫護印也。時上丙火透出,財旺生官,而財印不相礙,遂成貴格。設有癸水之救應,而無巳酉之變化,亦不成也。

又有變之而不失本格者。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財,正官乃其兼格也。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則財能生官,印逢財而退位,雖通月令,格成傷官,百戊官忌見。丙生寅月,午戌會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則仍印而格不破。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則食神能制煞生財,仍財格,不失富貴。如此之類甚多,是皆變而不失本格者也。

辛生寅月,甲木正財秉令,甲丙並透,則成財旺生官之局。兼格者兼而用之,非兩格並用也。

乙生申月,月令正官,透壬本可捨官而用印,戊財並透,則財生官而破印,格須棄印就財官。蓋寅中甲木當旺,而丙戊得氣,申中庚金當旺,壬戊得氣,先用當旺之神 ,次及得氣之神,乃一定之次序。當旺之氣透出,則次要者退讓,或生助當旺之神用,乃一定之理也。

癸生寅月,傷官秉令,甲丙並透,則先甲後丙,仍傷官生財,而忌見官星矣。

丙生寅月,印綬秉令,支會午戌,則化劫。透甲則甲印當權,印格不變;透壬則印有煞生,劫被煞制 ,而印格亦不變。

丙生申月,偏才秉令,透壬則水通源而化煞,又透戊,則財有食生,煞食制 ,而才格亦不變。此變而不變者之例。

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變化不靈,善觀命者,必於此細詳之。

看用神而不察其變化,則用神不能確定,宜細辨之。

十一.論用神純雜

用神既有變化,則變化之中,遂分純、雜。純者吉,雜者凶。

用神純則氣勢純一,而能力易於發揮;用神雜則牽掣多端,而能力不顯。《滴天髓》云:「一清到底顯精神,管取平生富貴真,澄濁求清清得淨,時來寒谷亦回春」,即純雜之謂也(參看《滴天髓征義》清濁節例證)。

何謂純?互用而兩相得者是也。如辛生寅月,甲丙並透,財與官相生,兩相得也。戊生申月,庚壬並透,財與食相生,兩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並透,煞與食相剋,相剋而得其當,亦兩相得也。如此之類,皆用神之純者。

財官食印,互用多,必須合於日元之需要,方相礙。如辛生寅月,必須辛金通根得祿,需要官旺,而官得財生。戊生申月,亦須幫身之物多,需要洩秀,財食相生,是得其當而兩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並透,亦要身強,方以用食制煞得當。總之合於需要,則相得而益彰,即非同出月令,而後年日時支透也。亦以相得美。

何謂雜?互用而兩不相謀者是也。如壬生未月,乙己並透,官與傷相剋,兩不相謀也。甲也辰月,戊壬並透,印與財相剋,亦兩不相謀也。如此之類,皆用之雜者也。

官與傷不並用,財與印不並用,此通例也(除例外)。壬生未月,透己土官星而藏乙,則乙木無力以傷官。甲生辰月,透壬水印綬而藏戊,則辰土亦不能破印也。並透則嫌矣。如地位不相礙,或干頭另有制合,亦可救應。否則,不以吉論。

  戊  己  丁  甲

  辰  亥  卯  子

此楊增新之造也。亥卯會合,年透官星,好在子水財星生官,官生印,而印生身,財官印得純而不雜也。可惜時上少一點金,及身而止,不免後嗣艱耳。

  辛  丙  甲  癸

  卯  戌  子  未

此梁鴻志之造也。月令官星透出,然月令子水,戌未所包圍,而癸未又官坐傷地,丙辛相合,日元之情向財而不向官,各不相謀,似乎夾雜。但細按之,丙火合辛,使財不傷印,印製傷以存官,濁中有清,所以貴也。轉輾救應,非細辨不知耳。

純雜之理,不出變化,分而疏之,其理愈明,學命者不可不知也。

變化之法,不外五合、三合、六合及生剋制化。凡八字佳者,用神未有不純者也,稍次則稍雜,愈次則愈雜。其例不勝備舉,多看八字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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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w=570,#FF4500,5]子平真詮《四》[/glow]

十二、 論用神格局高低

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財官印食煞傷劫刃,何格無貴?何格無賤?由極貴而至極賤,萬有不齊,其變千狀,豈可言傳?然其理之大綱,亦在有情、有力無力之間而已。

凡八字同一格局而有高低。高低之別,從大體言之,即是成敗救應與用神純雜;若細論之,則干支之藏透,位置之配合次序,喜忌閑神與日元之間隔與貼近,或喜用與日元之進氣與退氣,皆格局高低之分。故有情無情、有力無力八個字,各個命造不同。學者是多看八字,神而明之,自然會悟,非文字所能詳說也。試舉例於下:

  甲  戊  甲  戊    甲  戊  丙  己

  寅  午  寅  子    寅  子  寅  亥

此兩造同煞重用印。上造日元坐午,兩寅夾拱,財在年支,肋煞生印,印在坐下,貼近有力,兩煞拱護,相生有情。下造同一用印,印複透干,但日元坐財,忌神貼近。兩造同貴格,同才煞印相生,而下造不及上造,所謂同一格局而分高低也。

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財,而四柱帶傷,反推佩印。故甲透酉官,透丁合壬,是謂合傷存官,遂成貴格,以其有情也。財忌比劫,而與煞作合,劫反用。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劫,逢庚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貴格,亦以其有情也。

身弱用官,宜於印化;身強用官,宜用財生。此官印格所以不及財官格之歸皇也。若四柱帶傷,日元既有官剋制,又被傷洩弱,雖用財可以化傷,而身弱不能任用財電視劇,反不如佩印之可以制傷護官,滋生日元,一印而三得其用也。甲透酉官者,甲生酉月,透出辛金官星,見丁火則官星被傷,有壬合丁,不但合去傷官,而丁壬化木,又肋日元,化忌喜,是有情。

財格忌比劫爭財,而透煞則財去黨煞,亦兒犯格之忌,然劫煞並透而合,反兩得其用。蓋煞可以制劫,使其不爭財,而劫可以合煞,使煞不攻身也。如甲生辰月而透戊,偏財成格也,乙庚並透,彼此牽制,財格藉以不破(參觀論財格財帶七煞節)。此以忌制忌,有情而貴也。

身強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剛,秋木盛,三者皆備,極等之貴,以其有力也。官強財透,身逢祿刃,如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而坐寅午,三者皆均,遂成大貴,亦以其有力也。

此用官用煞之別。身強煞旺宜食制,身強官旺喜財生。乙生酉月,辛金透出。七煞格也。乙木支坐寅卯亥,乾透比劫,秋木盛也。丁火透出,木盛則火亦有力。三者皆備,運行制煞之鄉,必極等之貴(參觀論煞節)。以身煞食神均旺而有力也。舉例如下:

  丁  乙  辛  癸    丙  乙  辛  戊    丙  乙  辛  戊

  亥  酉  酉  未    子  未  酉  子    戌  卯  酉  午

  此閻錫山造         此商震造          此陸榮廷造

此三造皆所謂辛金透,丁火剛,秋木盛也。然須注意者,辛金必須透出,方有力而成貴格。乙柔木,不怕煞旺也,不透則不貴,丙丁亦以透出美。如許世英造:

  辛  乙  辛  癸

  巳  丑  酉  酉

乙木太弱,雖印透通根,不作從論,究嫌秋木不盛,丙火藏巳,三合牽絆,制煞無力。雖同貴格,而較上三造,有高低之分。如若丁火透出,而辛金不透,則制過七煞,庸碌之人耳。非秋木不作此論 。

  癸  乙  己  丁

  未  亥  酉  未

此造丁火透,秋木盛,而辛金不透也。不成格。

  乙  乙  辛  丙

  酉  巳  丑  子

此造辛金丙火均透,特冬木而非秋木,不作此論。

丙生子月而癸水透,正官格也。支坐寅午祿刃之地,丙火身旺也。庚金露則官有財之生,財官之引,官以財根。運行財鄉,必然大貴,以日元與財官皆有力也。舉例如下:

  癸  丙  庚  辛

  巳  寅  子  酉

此造癸水透庚金露也。妙在日坐長生,時逢歸祿,身旺能任財官,而財生官旺也。此造錄自《滴天髓征義》。

  丙  丙  丙  己

  申  寅  子  卯

此胡漢民造。惜癸水不透,庚金不露,而申沖寅,傷丙火之根,雖懷寶迷邦,名高天下,而用神不顯,輔助無力,主持中樞,霖雨蒼生,尚有待於歲運之抶助也。蓋官逢財印,無刑沖,官格之成,沖官則破格。此造財印相沖,雖不破格,而究嫌輔佐受損也。

又有有情而兼有力,有力而兼有情者。如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者也。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祿即丁之長生,同根月令,是有力而兼有情者也。是皆格之最高者也。

有情有力,前已分疏,兼而有之,更美備。如正官佩印格,甲用酉官,壬合丁化傷護官有情,壬水通根申亥有力。食神制煞格,辛金透出,通根月令,煞有力,而忌神則利其無力。如甲用酉官,壬喜神,丁忌神,故以壬通根美。若丁火通根,則合之不去,病不淨,反無情。乙用酉煞,透丁火制煞喜神,見壬合丁忌神,若壬通根,則印深奪食,更破格。故有情有力之中,先須辨其喜忌也。

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乙逢酉逢煞,透丁以制,而或煞強而丁稍弱,丁旺而煞不昂,又或辛丁並旺而乙根不甚深,是有力而非力之全,格之高而次者也。

如上甲用酉官,透丁傷,壬癸雖同去傷護官,而癸不知壬。蓋壬合去之無形,且有化木幫身之益,癸剋不過強而去之而己,不如化忌喜情之至。乙逢酉煞,以身強食煞並旺合格,若稍有低昂,即非全美,必須運歲補其不足,方能發達。如煞強丁弱,須行食傷制煞之運;丁旺煞弱,須行煞旺之運;辛丁並旺而身弱者,必須行祿旺之運。不逢佳運,依然蠖屈,所以格之次高者也。譬如上議身強煞旺節,所引閻商陸三造,丙火傷官制煞,不知丁火食神制煞有力何則?丙火逢辛反法,不能顯其力。此商陸兩造,所以不及閻造也。

至如印用七煞,本貴格,而身強印旺,透煞孤貧,蓋身旺不勞印生,印旺何勞煞助?偏之又偏,以其無情也。傷官佩印,本秀而貴,而身主甚旺,傷官甚淺,印又太重,不貴不秀,蓋欲助身則身強,制傷則傷淺,要此重印何用?是亦無情也。又如煞強食旺而身無根,身強比重而財無氣,或夭或貧,以其無力也。是皆格之低而無用者也。

用神配合輔佐,全在合於日主之需要。故合於用,則傷官可以見官;不合於用,則財官皆害身之物。如印用七煞,本以印化煞生身用,若身強印旺,煞印皆失其用,而旺極無洩,反日主之害,所謂偏之又偏也。傷官而需佩印,必因身弱傷旺,故以印滋身制傷而得其中和,若身與傷官並旺,已無佩印之必要。傷淺而加以印重,傷官被其剋盡,印破格之忌神矣。煞強印旺必須身強,方能制煞權,若身無根,則洩交加,烏能抵當?身強比重,而用財必須有食傷之化,或有官煞制比劫以護財,若財浮露無根,則被比劫爭奪以盡。所謂只旺得一個身子,妻子財帛,皆無其份,其貧夭無疑。

然其中高低之故,變化甚微,或一字而有千鈞之力,或半字而敗全局之美,隨時觀理,難以擬議,此特大略而已。

格局變化,非言說所能盡,譬如:

  丙  戊  辛  戊

  辰  戌  酉  戌

辛金傷官用,丙合辛金牽絆病。

  甲  戊  辛  丙

  寅  寅  卯  午

丙火化煞用,辛金合丙牽絆病。

兩造同以合病。上造丙辛遙合,牽制之力薄弱,下造丙辛貼近而辛在月干,牽制之力強大;上造丙火生戊而戊洩秀,下造丙火須剋去辛金,方能化煞生身。格局高低,因以懸殊,其中變化,微之又微,在學者神而明之而已。

十三.論用神因成得敗因敗得成

八字之中,變化不一,遂分成敗;而成敗之中,又變化不測,遂有因成得敗,因敗得成之奇。

八字成中有敗,必是帶忌,忌化喜,則因敗而得成矣 。敗中有成全憑救應,救應化忌,則因成而得敗矣。變化起於會合,而會合須看其能否改易原來之氣質,以及是否合於日元之需要,方能判其成敗也。

是故化傷財,格之成也,然辛生亥月,透丁用,卯未會財,乃以黨煞,因成得敗矣。印用七煞,格之成也,然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帶財以損太過,逢煞則煞印忌財,因成得敗也。如此之類,不可勝數,皆因成得敗之例也。

化傷財者,如月支傷官,因會合而化傷財,格因以成;然如辛生亥月,透丁,本金水傷官喜見官煞也,支逢卯未會財,則變財黨煞之局矣。印用七煞者,身弱,用印以化煞也,見財則破印黨煞,本所忌。如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見財則以財損印用,去其太過,若逢煞則財去生煞,煞生旺印,因成得敗。然此須看其位置如何,非可一例,隨步換形,即此可類推耳。

官印逢傷,格之敗也,然辛生戊戌月,年丙時壬,壬不能越戊剋丙,而反能洩身秀,是因敗得成矣。煞刃逢食,格之敗也,然庚生酉月,年丙月丁,時上逢壬,則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雜,煞刃局清,是因敗得成矣。如此之類,亦不可勝數,皆因敗得成之例也。

官印格以官生印用,見傷官則破格,然辛生戊月,年丙時壬,則年干丙火,生月干戊土之印,印生日元,日元洩秀於壬,天干一順相生;壬丙之間隔以戊土,壬不能剋丙火,戊不能剋壬水,丙火亦不能越戊而合辛金,而有相生洩秀之美,是反因傷官忌神而成格矣。煞刃格以煞制制刃用,見食神制煞則破格,然庚生酉月,年丙月丁,時上逢壬,則壬水食神,合官而不制煞,煞刃局清,是反因食神忌神而成格矣。此因敗得成之例。

其間奇奇怪怪,變幼無窮,惟以理權衡之,隨在觀理,因時運化,由他奇奇怪怪,自有一種至當不易不論。觀命者毋眩而無主、執而不化也。

因成而敗、因敗得成,其例不一,茲舉兩造如左:

  丁  己  戊  癸

  卯  巳  午  丑

此南通張季直造。火炎土燥,賴癸水滋潤,戊癸一合,去才敗;然因戊癸合化,格成專旺,此因敗得成也。

  庚  壬  戊  丙

  子  子  戌  子

月令七煞,地支陽刃,煞刃格成也。是乾透庚,偏印化煞,化煞本美事,而在煞刃格,需要七煞抑刃,則偏印破格,因成得敗矣。

十四、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論命惟以月令用神主,然亦須配氣候而互參之。譬如英雄豪傑,生得其時,自然事半功倍;遭時不順,雖有奇才,成功不易。

用神須得時乘氣,譬如夏葛冬裘,得時則貴。然亦有用神雖乘旺氣而不貴者,則受氣候之影響。故取用神,於扶抑之外,必須參合氣候,即調候之法也。

是以印綬遇官,此謂官印雙全,無人不貴。而冬木逢水,雖透官星,亦難必貴,蓋金寒而水益凍,凍水不能生木,其理然也。身印兩旺,透食則貴,凡印格皆然。而用之冬木,尤秀氣,以冬木逢火,不惟可以洩身,而即可以調候也。

木生冬令,月令印綬,凍水不能生木,透官星則金從水勢,益增其寒;透財星則水寒土凍,毫無生機,故財官皆無所用。寒木向陽,惟有見丙丁食傷則貴。如庚寅、戊子、甲寅、丙寅,財官皆閑神,無所用之,其時上丙火清純,以洩身調候用,所謂用之冬木,尤秀氣。此前清某尚書之造也。然不僅冬木然,冬土亦須調候,蓋土金傷官生於冬令,必須佩印也。如前清彭剛直公玉麟之造,丙子、辛丑、戊子、癸丑,丑中癸辛透出貴征,然冬土寒沍,非丙火照暖,則用不顯。喜其年上丙火,合而不化,運行南方,丙火得地,而戊土辛癸,皆得顯其用,亦調和氣候急也(此造《命鑒》所批,誤以倒沖,近方悟得;因悟古來奇異格局,大多類此耳。附識於此,以志我過)。

傷官見官,禍百端,而金水見之,反秀氣。非官之不畏夫傷,而調候急,權而用之也。傷官帶煞,隨時可用,而用之冬金,其秀百倍。

此言金水傷官也。月令傷官,本以官煞忌,獨有金水傷官,生於冬令,金寒水冷,以見火美,不論官煞也。更須身印兩旺,財官通根,方貴格。如甲申、丙子、庚辰、甲申,木火無根,雖小富而不貴,且不能用才官,身旺以傷官洩秀用,特丙火調候,配合所不可缺,否則,清寒之造也。更有調候雖得其宜而身弱者,如丁巳、壬子、辛巳、丁酉,丁火雖通根,而日元洩氣重,須以酉金扶身用,亦貴格。隨宜配置,並無一定,特冬令金水,不可缺火,非定以用也。

傷官佩印,隨時可用,而用之夏木,其秀百倍,火濟水,水濟火也。

此亦調候之意也。凡佩印必緣身弱,而木火傷官,生於夏令之佩印,潤土生木,得其中和美。如庚辰、壬午、甲辰、丁卯,夏木丁火吐秀,日辰時卯,身不弱,然喜壬水潤澤,更得庚金生印,兩辰洩火之燥,生金蓄水,配置中和,清某觀察造也。然卯,甲寅坐祿,時逢卯木,日元已旺,不藉佩印,但貴小,不及佩印之秀耳,非如金水之必須見火也。

傷官用財,本貴格,而用之冬水,即使小富,亦多不貴,凍水不能生木也。

承上文金水傷官而言。金水傷官,以木財,傷官生財,本美格,而冬令無火,見財無用,因凍水不能生木也。若水木傷官,見財最美,蓋財即火也。總之以調候急。如甲子、丙子、癸亥、乙卯,水木假傷官用財,名利兩全;又己未、乙亥、癸亥、丙辰,汪大發之造也,用丙火之財,亦調候之意也。書雲,「惟有水木傷官格,財官兩見始歡」,其實水木喜財,金水喜官也。當分別觀之。

傷官用財,即秀氣,而用之夏木,貴而不甚秀,燥土不甚靈秀也。

承上木水傷官而言。夏木用財,如戊戌、丁巳、甲寅、己巳,火旺木焚,而四柱無印,不得已取土洩火之氣,行印運被土回剋,非特不貴,富亦難期。

春木逢火,則木通明,而夏木不作此論;秋金遇水,則金水相涵,而冬金不作此論。氣有衰旺,取用不同也。春木逢火,木火通明,不利見官;而秋金遇水,金水相涵,見官無礙。假如庚生申月,而支中或子或辰,會成水局,天乾透丁,以官星,只要壬癸不透露干頭,便貴格,與食神傷官喜見官之說同論,亦調候之道也。

春木逢火,木火通明;夏木逢火,火旺木焚;秋金遇水,金水相涵;冬金遇水,水蕩金沈。此乃氣候之衰旺,不能一例論。夏木冬金,真傷官也,反不及假傷官之美矣。春木逢火見官,如甲申、丙寅、甲申、庚午,木嫩金堅,庚金通根於申,必須取丙火制庚用,兒能救母。若庚金輕而無根,則置之不用,如戊寅、甲寅、甲寅、庚午,反可取貴也。庚生申月而合水局,金水假傷官,喜見官星,與冬金真傷官相同。壬癸透露則傷害官星,不論秋冬,忌亦同。

食神雖逢正印,亦謂奪食,而夏木火盛,輕用之亦秀而貴,與木火傷官喜見水同論,亦調候之謂也。

食神傷官同類,正印固可奪食,偏印可制傷。只要干頭支下不相衝突,則各得其用,此八字所以貴於配置適宜也。如一造甲寅、庚午、乙卯、丙子,食輕印所沖,官輕無財,丙所剋,乃乞丐之命也。

此類甚多,不能悉述,在學者引伸觸類,神而明之而已。

觀上述變化之法,可知用神以及輔佐,最要者在合於日主之需要。倘能合於需要,傷官不妨見;不合需要,財官同害物。更有兩神成象,如水火對峙,非木調和不可,即使四柱無木,亦必待木運,彌其缺憾,方能發。以其需要木,所謂通關是也。取用於四柱之外,更奇者矣。

凡八字必以中和貴,偏旺一方,而無調劑之神,雖成格成局,亦不美。如戊戌、己未、戊戌、丙辰,稼穡格也,但辰被戌沖,火土偏燥,氣不中和,戌中辛金不能引出,子嗣亦艱,不但不能富貴也。運以金地美,運至財地,以原局無食傷之化,群劫爭財,不祿。此舍侄某之造,可見調候之重要也。

十五、論相神緊要

月令既得用神,則別位亦必有相,若君之有相,輔者是也。如官逢財生,則官用,財相;財旺生官,則財用,官相;煞逢食制,則煞用,食相。然此乃一定之法,非通變之妙。要而言之,凡全局之格,賴此一字而成者,均謂之相也。

相神又名喜神。財官食印,互相用,必有所主,主用,佐其主者相。如《三命通會》正官格,逢官看財,以財引,即以財相也;以印護,即以印相也;正財格逢財看官,以食引,即以官與食相也。無財與印,不能用官;無官或食,不能用財,全局之格,賴此而成。推而言之,凡全局之救應而藉以成格者,皆相也。

傷用神甚於傷身,傷相甚於傷用。如甲用酉官,透丁逢壬,則合傷存官以成格者,全賴壬之相;戊用子財,透甲並己,則合煞存財以成格者,全賴己之相;乙用酉煞,年丁月癸,時上逢戊,則合去癸印以使丁得制煞者,全賴戊之相。

成敗救應節云:「成中有敗,必然帶忌;敗中有成,全賴救應」,救應之神,即相神也。合去忌神者相,制化忌神者亦相。如甲用酉官,見丁傷,透壬合丁,透癸制丁,合傷與制傷,同去忌成格,皆相也。戊用子財,而有己劫爭財,乾透庚辛食傷以化劫生財,亦相也(參見成敗救應節)。以上論天干之相。

癸生亥月,透丙財,財逢月劫,而卯未來會,則化水木而轉劫以生財者,全賴於卯未之相。庚生申月,透癸洩氣,不通月令而金氣不甚靈,子辰會局,則化金水而成金水相涵者,全賴於子辰之相。如此之類,皆相神之緊要也。

此言地支之救應,三合六合,同一功用。如癸生亥月,不見卯未而見寅,則寅亥化木,轉而生才,亦相也。更有會合解沖救應者,如庚用午官,而子沖隔丑,則子丑合而解沖,官格以成,是以丑相也。見寅卯,則水生木,木生午火以解沖,則寅卯相也。更有甲用酉官,逢午傷,得子衝去午而官格以成,是子相也。午變萬化,要在隨局配置。以上論地支之相。

相神無破,貴格已成;相神相傷,立敗其格。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印,制傷以護官矣,而又逢戊,癸合戊而不制丁,癸水之相傷矣;丁用酉財,透癸逢己,食制煞以生財矣,而又透甲,己合甲而不制癸,己土之相傷矣。是皆有情而化無情,有用而成無用之格也。

上文雲成中有敗,必是帶忌,有忌而無救應之神,是破格,或救應之神被傷,亦是破格,所謂相神有傷也。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印,制傷護官,乃救應之神也,又透戊合癸,則救應被傷矣。不特天干如此,支神亦同。如上節癸生亥月,透丙財,財月建所劫,逢卯來會,或逢寅來合,則化劫財而成格;如卯逢酉沖,寅逢申沖,則寅卯之相被傷而破格矣。參觀用神變化及成敗救應節。

凡八字排定,必有一種議論,一種作用,一種棄取,隨地換形,難以虛擬,學命者其可忽諸?

凡看八字,必合全局,何者用,何者相,必有一種理論,用必合於日元之需要,而相必合於用神之需要。分疏明白,自有一定不易之理。試舉一例,如下:

  戊  己  甲  戊

  辰  巳  子  戌

月令偏財,我之財,本當以財用,但以生於十一月,水寒土凍,調候急,故以巳中丙火用神也。但比劫重重,爭財病,甲木官星制住比劫,使群劫不能爭財,兼以生丙火是以甲木相神也。運行木火之地,富貴兼全,詳見星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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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論雜氣如何取用

四墓者,沖氣也,何以謂之雜氣?以其所藏者多,用神不一,故謂之雜氣也。如辰本藏戊,而又水庫,乙餘氣,三者俱有,於何取用?然而甚易也,透干會取其清者用之,雜而不雜也。

金木水火,各旺一方,土居中央,無時不旺,而寄於四隅,辰戌丑未四個月,各旺十八日。何以謂之雜氣?十二支除子午卯酉專氣外,寅甲巳亥與辰戌丑未,皆藏三干。所藏多寡,似非雜之本義,特寅申巳亥所藏,乃方生之氣與當旺之氣,長生祿旺,氣勢相通,而辰戌丑未所藏,則各不相謀。如辰中戊本氣,僅佔十八日,乙餘氣,水墓庫,意義效用各別,故謂之雜。取用之法,如干頭透出,支辰會局,則以所透之干、所會之局用,蓋透則用清,會則力大也。不透不會,則僅以土論,其所藏之物既不秉令,力量微弱,不能用也。又辰丑濕土,戌未燥土,其用各別,亦不能概論也。

何謂透干?如甲生辰月,透戊則用偏財,透癸則用正印,透乙則用月劫是也。何謂會支?如甲生辰月,逢申與子會局,則用浮水印是也。一透則一用,兼透則兼用,透而又會,則透與會並用。其合而有情者吉,其合而無情者則不吉。

透干者以中所藏之神,透於干也。凡八字支中所藏,必須透干;天干所用,必須通根。《滴天髓》云:「天全一氣,不可使地德莫之載;地全三物,不可使天道莫之容。」三物者,即支中所藏三神也。透於干,即是天道能容;天干通根,即是地德能載。譬如辰土透戊,當旺之氣,無論矣,乙癸雖力量不足,而透出干頭,其用顯著。會支者,支辰會合也。會子申則化水,合酉則化金。會合成局,其勢強盛,故不論喜忌,既透干會支,則不能不顧及。喜則有情而吉,忌則無情而凶。

何謂有情?順而相成者是也。如甲生辰月,透癸印,而又會子會申以成局,印綬之格,清而不雜,是透干與會支,合而有情也。又如丙生辰月,透癸官,而又逢己以印,官與印相生,而印又能去辰中暗土以清官,是兩干並透,合而情也。又如甲生丑月,辛透官,或巳酉會成金局,而又透己財以生官,是兩干並透,與會支合而有情也。

此專論透干支之有情無情,非就全局之喜忌言也。如甲生辰月,月令偏財透癸,而又會子會申,則財化印,印綬之格成矣。然而身強印旺,或取食傷以洩秀,或取財星以損印(須時上另見財星,辰土會合化水局,不能再取以損印)。食傷與財,即上文之相神,賴以成格局,非干支透支會,即可以用也。丙生辰月,癸乙並透,官印相生有情。身強以官用,另取財以生官;身弱取印用,即以印化官,甲生丑月亦然。雖雲兼用,必有所注重,須看全局之喜忌,日元之需要而定之。

何謂無情?逆而相背者是也。如壬生未月,透己官,而地支會亥卯以成傷官之局,是透官與會支,合而無情者也。又如甲生辰月,透戊財,又或透壬癸以印,透癸則戊癸作合,財印兩失,透壬則財印兩傷,又以貪財壞印,是兩干並透,合而無情也。又如甲生戌月,透辛官,而又透丁以傷官,月支又會寅會午以成傷官之局,是兩干並透,與會支合而無情也。

合而無情,即是帶忌,局中如無救應,則敗格。如壬生未月,乾透官而支會傷,柱有重印,制傷以護官,或身旺有財,化傷以生官,皆所謂救應也。甲生辰月,壬戊財印兩透,如財印分居年時,中隔以官,官能化財生印,隔以劫,制財護印,或隔以丁火傷官,合去印以就財,皆所謂救應也。甲生戌月亦然。如無救應,是敗格,貧賤之局也。

又有有情而卒成無情者,何也?如甲生辰月,逢壬印,而又逢丙,印綬本喜洩身秀,似成格矣,而火能生土,似又助辰中之戊,印格不清,是必壬乾透而支又會申會子,則透丙亦無所礙。又有甲生辰月,透壬印,雖不露丙而支逢戌位,戌與辰沖,二者月沖而土動,干頭之壬難通月令,印格不成,是皆有情而卒無情,富而不貴者也 。

有情而卒無情者,須看地位配置如何。如甲生辰月,而丙年壬辰月,則丙火壬水所制,不能洩甲木之秀。若甲日丙寅時,與辰土相隔,則丙火洩秀而不生辰土也。會申會子,則印格清,而能否用丙洩秀,仍須看地位,非可一例言也。蓋壬透自辰,水浮露,不能用,是印格之成而不成,謂富而不貴者。以其濁而不清,非不用印即可以富格視之也。

又有無情而終有情者,何也?如癸生辰月,透戊官,又有會申會子以成水局,透干與會支相剋矣。然所剋者乃是劫財,譬如月劫用官,何傷之有?又如丙生辰月,透戊食,而又透壬煞,是兩干並透,而相剋也。然所剋者乃是偏官,譬如食神帶煞,煞逢食制,二者皆是美格,其局愈貴。是皆無情而終有情也。

無情而終有情者,相剋適以成也。原文甚明,特用官更須官旺;若用財生官,須透露干頭,不比劫所奪;或見食以化劫,與月劫用官同例。丙生辰月,戊壬並透,則戊強而壬弱,蓋戊當旺之氣,壬煞須有財生印化,方能用之,與食神帶煞、煞逢食制同例。如樂吾自造丙戌、壬辰、丙申、丙申,辰中壬水透出,以辰中乙木化煞用是也(生於清明後一日乙木司令,故可用)。

如此之類,不可勝數,即此例,旁悟而已。

十七、論墓庫刑沖之說

辰戌丑未,最喜刑沖,財官入庫不沖不發——此說雖俗書盛稱之,然子平先生造命,無是說也。夫雜氣透干會支,豈不甚美?又何勞刑沖乎?假如甲生辰月,戊土透豈非偏財?申子會豈非印綬?若戊土不透,即辰戌相沖,財格猶不甚清也。至於透壬印,辰戌相沖,將以累印,謂之衝開印庫可乎?

財官入庫無沖不發之說,最流俗謬談。沖者,剋也, 剋而去之也。辰戌丑未,皆屬於土,同氣刑沖,最少妨礙。蓋余支或因刑沖而損格破用,而會合而勢強,各支皆然,雜氣何獨有異?至於甲生辰月,透壬印,以辰壬水之根,被戌沖則根拔,不能謂無害,豈能因沖而發乎?足見俗說之無稽也。

況四庫之中,雖五行俱有,而終以土主。土沖則靈,金木水火,豈取勝以四庫之沖而動乎?故財官屬土,沖則庫,如甲用戊財而辰戌沖,壬用己官而丑未沖之類是也。然終以戊己干頭清用,干既透,即不沖而亦得也。至於財官水,沖則反累,如己生辰月,壬透財,戌沖則劫動,何益之有?丁生辰月,透壬官,戌沖則傷官,豈能無害?其可謂之逢沖而壬水之財庫官庫開乎?

財官屬土,沖則庫,亦囿於俗說。要知甲生辰月,僅水庫耳,土乃本氣,乙餘氣,皆非庫也。如土用,沖則土動,豈能無礙?以乙木用,沖則戌中辛金起而剋木,亦非美事;若水木透干,則根受其損,不透則本非可用之物,沖否殊無關係耳。

今人不知此理,甚有以出庫投庫。如丁生辰月,壬官透干,不以庫內之壬,干頭透出,而反干頭之壬,逢辰入庫,求戌以沖土,不顧其官之傷。更有可笑者,月令本非四墓,別有用神,年月日時中一帶四墓,便求刑沖;日臨四庫不以身坐庫根,而以身主入庫,求沖以解。種種謬論,令人掩耳。

投庫入庫之說,皆由術者不講原理,以訛傳訛也。己用壬財,逢辰則水止而不流,財歸庫;丁用壬官,逢辰官投墓。亦有以歸庫投墓吉者,逢沖反不利,即使不宜墓庫,亦當雖求引化之方,非刑沖所能解也。倘墓庫在年日時支,有會合則以會合之五行論(如辰會子以水論,戌會午以火論)。全一方之氣勢,則以一方之五行論(如辰連寅卯同作木論,戌連申酉同作金論)。無會合連接,則以土論 。日臨四庫,如壬辰丙戌均作通根身庫。若丙辰壬戌,即非身庫也。

然亦有逢沖而發者,何也?如官最忌沖,而癸生辰月,透戊官,與戌相沖,不見破格,四庫喜沖,不不足。卻不知子午卯酉之類,二者相仇,乃沖剋之沖,而四墓土自沖,乃衝動之沖,非沖剋之沖也。然既以土官,何害於事乎?

癸生辰月,透戊土官星,逢衝不破格者,即因辰戌同氣,故少妨礙,並非喜沖也十二支中以寅申巳亥之沖最劇,以其五行生地也。子午卯酉之沖,有成有敗,則以四皆敗地,亦是旺地。忌者沖而去之成,喜者逢沖敗,至於墓之沖,最少關礙。然有須注意者,人元用事是也。如辰中乙木,在清明後十日內,乙木餘氣猶旺,則乙木尚可用,特與沖否無關係耳。

是故四墓不忌刑沖,刑沖未必成格。其理甚明,人自不察耳。

四墓不忌刑沖,刑沖未必成路。此十二字最精當,幸閱者注意及之。

十八、論四吉神能破格

財官印食,四吉神也,然用之不當,亦能破格。

官煞財印食傷,乃五行生剋之代名詞,以簡馭繁,並寓剛柔相配之義,故有偏正名稱,無所謂吉凶也。合於我之需要,即謂之吉,不合需要,即謂之凶。成格破格,繫乎喜忌,不在名稱也。詳成敗救應節。

如食神帶煞,透財害,財能破格也;春木火旺,見官則忌,官能破格也;煞逢食制,透印無功,印能破格也;財旺生官,露食則雜,食能破格也。

食神帶煞,以食制煞用也。見財則食生財黨煞,破格,若不帶煞,則食神格喜見財矣。春木火旺,木火傷官,見官破格。煞逢食制,見印奪食,財旺生官,見食則傷剋官星,並皆破格。

是故官用食破,印用財破。譬之用藥,參苓術,本屬良材,用之失宜,亦能害人。官忌食傷,財畏比劫,印懼財破,食畏印奪,參合錯綜,各極其妙。弱者以生扶喜,強者因生扶而反害;衰者以裁抑忌,太旺者反以裁抑而得益。吉凶喜忌,全在是否合於需要,不因名稱而有分別也。

十九、論四凶神能成格

煞傷梟刃,四凶神也,然施之得宜,亦能成格。如印綬根輕,透煞助,煞能成格也。財逢比劫,傷官可解,傷能成格也。食神帶煞,靈梟得用,梟能成格也。財逢七煞,刃可解厄,刃能成格也。

四凶神能成格者,以煞傷梟刃相神也。印輕透煞,以煞生印而成格。財逢劫奪,以傷化劫而成格。食神帶煞,以梟制食化煞而成格。財逢七煞,以刃分財敵煞而成格。合於需要,皆可以我之助也。

是故財不忌傷,官不忌梟,煞不忌刃,如治國長搶大戟,本非美具,而施之得宜,可以戡亂。

財鬚根深,最宜食傷相生;官宜印護,梟印同功;劫刃太旺,官煞鹹美。用之合宜,皆助我之神,豈因名稱而有分別哉!

二十、論生剋先後分吉凶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剋,而先後之間,遂分吉凶者,尤談命之奧也。

先後地位,最緊要,有同此八個字,而在此吉,在彼凶,在此可用,在彼不可用者,貧富、貴賤、壽夭截然不同。此中變化無定,非程式可以說明。蓋生剋制化,如官忌傷,印忌財等,皆呆法也,而先後程式,則活法馳。呆法可說,而活法無從說起,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在於學者熟習自悟而已。如鄙人賤造,丙戌、壬辰、丙申、丙申,生於清明後一日,乙木餘氣可用,以印化煞(見《命鑒》),今年屆知命,若生在清明十二日後,土旺用即非此論。捨親某甲,丙戌、丙申、丙申、壬辰,八個字完全相同,而生於七月,乙木休囚,不能用,財當煞以攻身,青年夭折。此其一例耳。

如正官同是財傷並透,而先後有殊。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後,後則以財解傷,即不能貴,後運必有結局。若戊先而丁後時,則官遇財生,而後因傷破,即使上運稍順,終無結局,子嗣亦難矣。

正官格逢傷,透財可解。然有可解有不可解者,即先後程式之別也。茲以原文所述之例,列式以明之:

  戊  甲  己  丁

  辰  日  酉  年

是財旺生官之局,傷官之氣洩於財,絲毫無損於官星。若易其地位,如下列格式:

  丁  甲  辛  戊

  卯  辰  酉  年

即財生官而遇傷破局也。亦有雖是丁先戊後,亦有雖是丁先戊後,亦不能解者,如:

  戊  甲  丁  辛

  辰  午  酉  年

辛金透出在年,酉金蓋頭丁火,雖戊土在時,亦不能解,蓋火貼近也。又如:

  丁  甲  己  壬

  卯  辰  酉  年

此雖丁火傷官在時,亦不害官星,蓋得己土化傷,壬印合傷以解也。丁年壬時同。

以財化傷如此,以印製傷護官,其理相同。如:

  丁  甲  癸  甲

  卯  辰  酉  年

丁火傷官,癸印所制,不害官星也。如易以己年,則印被財破,火仍傷官矣。又如:

  丁  甲  辛  癸

  卯  辰  酉  年

雖有癸水之印,丁火仍傷官星,以其相隔也;官星先受其傷,印不及救護矣。

印格同是貪格壞印,而先後有殊。如甲用子印,己先癸後,即使不富,稍順晚境;若癸先而己在時,晚景亦悴矣。

月令印綬而見財星,非必不吉,所謂貪財壞印者,必也印輕財重。日元需要印綬滋生,而財所破,又無比劫救應(參閱論財論印中財印並用節)。同壞印,而先後有別者,時歸宿之地。時逢喜神生旺,晚福必佳;時遇忌神生旺,晚景必悴。故甲用子印,己先癸後,是雖逢財破,仍得印生。若癸先而己在時,是印之結局,財所破也。然亦須看四柱之配合,如浙西某富翁子造,庚申、戊寅、丙申、乙未,財星壞印,雖乙印在時,財先印後,而乙庚化合,得氣於申,有救應而不解,如中年後運佳,尚有結局,再行財運,必無善果也。

食神同是財梟並透,而先後有殊。如壬用甲食,庚先丙後,晚運必亨,格亦富而望貴。若丙先而庚在時,晚運必淡,富貴兩空矣。

食傷生財,以梟印奪食制傷病,若印在前,而食傷生財在後,則印滋生日元,日元旺而洩秀,與印旺用食傷相同(參閱論印用食傷節),格取富貴。蓋食傷喜行財地,而財腎制印,梟以護食傷也。若無丙財,則有病無藥。如庚申、戊寅、壬子、甲辰、庚梟奪食而無財救應,運行財地,雖可補救一二,終嫌原局無財生至申運,庚金得地,即難挽救(參閱《滴天髓》卷四真假節),斯乃無財之病也。若丙先而庚在時,則始而秀髮,終被裁奪,富貴兩空,勢所必至也。如一女造:

  己  乙  壬  丁

  卯  卯  寅  未

乙木身旺,丁火洩秀,以丁用神,壬水病,己土製壬水藥。惜丁壬合而化木,去水雖美,去火則不相宜。用神在年被損,故出身寒微。己土在時救,故幫夫與家,子嗣繼美。運行南方得地,福澤悠長。男女一例也(參閱《滴天髓征義》卷六女命章)。

七煞同是財食並透,而先後大殊。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後,則財以助用,而後煞用食制,不失大貴。若辛先而癸在時,則煞逢食制,而財轉食黨煞,非特不貴,後運蕭索,兼難永壽矣。

煞用食制者,以煞用,以食相,透財破格。然先後之間,有破格有不破格者,列式以明之:

  辛  己  乙  癸

  未  日  卯  年

雖財生煞旺,而得時上食神制煞,不失富貴之局。如易癸卯月如下:

  辛  己  癸  壬

  未  日  卯  年

同財先食後,亦不免食神生財黨煞矣。

至若食先財後,格局更過然不同。如:

  癸  己  辛  丙

  酉  亥  卯  午

丙火合去食神,酉金生財黨煞,無救應之神矣。以食制煞如此,以印化煞亦同。如癸年乙卯月己日丁卯時,財不破印,煞雖重印可化也。若丁年癸卯月,或甲己年丁卯月,而癸酉時,均財破印以黨煞也。

他如此類,可以例推。然猶吉凶易者也,至丙生甲寅月,年癸時戊,官能生印,而不怕戊合;戊能洩身秀,而不得越甲以合癸,大貴之格也。假使年月戊癸而時甲,或年甲而月癸時戊,則戊無所隔而合全癸,格大破矣。

此亦地位之殊也,列式觀之,即甚明顯: 

  戊  丙  甲  癸

  時  日  寅  年

官能生印,戊不能越甲以合癸也。假使如下列兩式:

  甲  丙  戊  癸    戊  丙  癸  甲

  午  日  午  年    時  日  酉  年

第一式得甲木隔開,戊癸不能合,各得其用以成格。第二第三式,戊癸之合,非甲木所能隔,而格破矣。

丙生辛酉,年癸時己,傷因財間,傷之無力,間有小貴。假如癸己並而中無辛隔,格盡破矣。

此亦地位先後之殊,列式如下:

  己  丙  辛  癸

  時  日  酉  年

丙火日元,以癸官,以己傷,中得辛金財星間隔,則傷生財,財生官,富中取貴。假使如下式:

  辛  丙  癸  己

  時  日  酉  年

辛金不能化傷,己土直接害官星,格盡破矣(癸年己月同)。

辛生申月,年壬月戊,時上丙官,不愁隔戊之壬,格亦許貴。假使年丙月壬而時戊,或年戊月丙而時壬,則壬能剋丙,無望其貴矣。

辛日丙時,以官用,以傷病,以戊救應之藥也。列式如下 :

  丙  辛  戊  壬

  時  日  申  年

壬丙之間,得戊隔之,則壬水不能傷害官星也。

  戊  辛  壬  丙

  時  日  辰  年

設或戊土在時,官傷並列。

  壬  辛  丙  戊

  時  日  辰  年

上兩式壬水直接傷丙火官星,戊不能救。

以上舉官星例,余如印畏財破,財懼比劫,食傷忌梟印,意義相同。救應之法,亦可例推矣。

如此之類,不可勝數,其中吉凶似難猝喻。然細思其故,理甚顯然,特難淺者道耳。

本篇所論生剋先後吉凶,專舉天干例,而地支之重要,更有甚於天干者。試舉例如下:

  丙  丁  甲  癸

  午  卯  子  酉

子午卯酉,四沖也,而此造則非但不沖,反四助。卯酉之間,隔以子水,子午之間隔以卯木,金水木火,以次相生,以印化煞用。遇水得木引化,遇金得水引化,不傷印綬用神,雖沖而不沖也。

  戊  戊  丁  辛

  午  子  酉  卯

此造土金傷官用印,然卯酉沖,官星不能生印;子午沖,印之根財所破;地支木火被沖,天干火土亦成虛脫。不免一生落拓,有志難伸矣。

更有喜其沖剋者,如遜清乾隆皇帝造:

  丙  庚  丁  辛

  子  午  酉  卯

陽刃格局,以煞制刃用。但秋金無印,不作旺論,而官煞通根卯午,制刃太過。妙在卯酉沖,使卯木不能生火,子午沖,使午火不破酉金,而丙丁官煞仍得通根。抑其太過,入於中和,是則玄之又玄,更難猝喻者矣。

以上舉子午卯酉例,更有會合因先後而變其性質者,亦有非沖非合,而先後生剋之間,吉凶迴殊者。非可備舉,學者熟習之後,自能領悟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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