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ow=570,#FF4500,5]三命通會《卷十二》[/glow]
元理賦徐大升著 萬育吾解
元一氣,生五行,統三才,周萬物。發乾坤之妙用,剖陰陽之樞機。在乎推四方,分其貴賤,得其中道八字,一定榮枯。是以強明其生剋制化,清濁貴賤,壽夭賢愚。
此原造化之始。
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土賴火生。火多土焦。火救木生,木多火熾。木賴水生,水多木漂。水賴金生,金多水濁。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盛水銀。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人晦。土能生金,金多土變。金能克木,木堅金缺。本能克土,土重木折。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炎水熱。火能克金,金多火熄。金衰退火,必見銷熔。火弱送水,必為熄滅。水弱逢土,必為淤塞。土衰遇木,必遭傾陷。木弱逢金,必為砍折。
以上言太過不及,各有其害。如此見五行四柱,不可不中和也。
強金得水,方挫其鋒,強水得本,方洩其勢。強本得火。方化其頑。強火得土,方止其焰。強土得金,方制其害。
以上言五行克制,要得中和,而太過不及,會失之矣。所以照破上文。
理貫人融者,妙其幽察。其顯也,其為體也,深能通變,究其元微。其為用也,論其輕重,原有原無,天理賦來,吉凶動靜。人生分定,否泰盈虧。
以上通論干支陰陽、生剋制化之中,體幽用顯,輕重有無,而吉凶動靜、否在盈虧,皆自此而生之也。妙在識其通變,究其元微,由顯而幽,斯得其理。以下則詳言之。
煞無刃不威,刃無煞不顯。
然乃克我,刃乃劫我,命中之最凶者。肯言煞刃,其知所重者軟1《賦》云:「刃為兵抬,無然難存;認為軍令,無刃不尊。刃、雙雙顯,成鎮乾坤」是也。徐大升因尼《喜忌》(繼善》二篇,不足以盡人之十,政複達此以,所以補其未備也。
權刃雙顯均停,位至王侯;刃、煞輕重無制,身為骨交。
言改、刃相停者,極資;不相停者,村人刃、然停不停,而貴賤之相是如此。
生平富而且貴,煞重身柔。中途忽死或危,運扶幹旺。
既不相停,不如從煞。能從者,必然重身柔,而後可從;不然,不能從也。既從熱,只以熱論,不可再通身旺相敵,敵則反生禍矣。
處身僧道之首,用煞反輕;受職台諫之除,偏官得地。
七煞為極星,又為孤星。身、然兩強,七然有制,身弱,從熱,皆十,然多為台諫之官。若身旺然輕,更入清奇,必為增道之首矣。
豈知大貴者,用財而不用官;當權者,用煞而不用印。印賴煞生,官因財旺。
用財不用官,財生官也。用煞不用印,然生印也。故雲印賴煞生,官因財旺,非不用印用官而專用財煞,則官印在其中矣。印賴二句,緊本上文四句,自發明之。
五行消息,無理可知;四柱推明,用神可見。自居先,煞居後,功名兩全;西破卯,卯破午,財官雙美。
人之八字,全看用神。如上用熱、用刃、用財,而不用官、用印,其理甚元,在人消息之耳。論煞當要刃,無刃要有制,煞強有制,皆為方論。煞主名,食主利,故曰功名兩全。酉破卯,卯破午,亦食前煞後之意。面以卯為財,午為熱,財、煞兼有,故主對官兩美。然所以相玻者,以其相剋也,必四正相玻。
享福,五行歸祿;眉壽,八字相停。
此舉命中最要者言之。要歸祿,要相停,不可死絕偏黨。享福屬歸祿,眉壽屬相停,義各有所取也。
晦火無光於稼播,盜木多困於丙丁。
此以下,正言不歸祿、不相停,故不得享福、眉壽。土掩火光,土賴木疏,木本生火,火多則反盜氣,見不中和也。
火慮有焰。
火怕晦虛,則有焰不晦。
金實無聲。
金要火,無火煉則不成裏實,何以發聲?
水泛木浮者活木,土重金埋者陽全。水盛則危,火明則滅。
此又細分五行不相停,而有陰陽之別見。五行不可太過,如水泛則木浮,在乙木則怕,甲木則否。土重金埋,在庚金則天,辛金則否。以乙未死於亥,甲木生於亥。庚金,出土之金,所以生巴;千金,帶水之金,所以生子。水威則氾濫,故危;火明則根燼,故滅。
陽金得煉太過,變革奔波;陰木也垣失令,終為身弱。
金實無聲,煉過變革;歸原享導,夫今身弱,見要中和。陽金,土重則埋,怕煉大過,是無土也。陰木,失令則弱,縱是歸垣,亦損壽也。此本上文活木、陽金而言,又不可無水土生養也。
上厚而掩火無光,水盛則漂本無定。五行不可太盛,八字須得中和。
土厚,即明火無光之意;水威,一水泛木浮之意。五行二句,又所以總結之,歸於中和而已。
土止水流全福壽,水無土止必傷殘。
此下言失中和,而五行有數,亦作吉論;元救助方凶。如水流而有土上,則祿壽兩全。餘可例見。
木盛多仁,土薄寡信。水旺居垣須有智,金堅主義卻能為。金水聰明而好色,水土混雜必多愚。
此言五行性氣太過,中亦各有所左,訪之為害也。在行分四時,五常說五行,自然之理也。或威、或薄、或旺、或多、或混雜,而仁義智信,聰明愚魯,亦各從其類耳。
通齡得於中和,夭壽喪於伯枯。
此又十言人命要稟中和,即七屆壽八字停均之義。若太過不及,失於偏枯,安得追齡之享哉?
辰戌克制並沖,必犯刑名;子刑門戶,全無禮德。
此以下提起地支相沖、相刑言之。辰戌,魁星並沖必凶;子卯,母子相刑必無,乃沖別之最重者。餘稍輕。寅上已亥為一生之局,縱犯克制。刑沖,亦無大害。
棄印就財明們正。
前言大資者,用財不用印。財有偏正,印亦有偏正。正印見時有禍。偏對見印無妨。正財不喜見印,偏財不忌見印。同此理也。
棄子從煞論剛柔。
前言當權者,用煞不用印。煞有剛柔,棄天干而從地支,陽剛陰柔,金水土可從,木大不可從。明可從不可從之理,然後知印可用不可用也。
傷官無財可倚,雖巧必貧;食神制煞逢果,不貧則夭。
傷官、食神同類,傷官剝官,命中最忌。有財亦好,以傷生財,財生官故也。無時則以貧斷。食神制煞,命中最怕沒臭,以具奪食,煞無制川 克身,故夭。
男多陽刃必重婚,女犯傷官須再嫁。
羊刃逢煞相停,國主有矣,多則傷妻。男以財為妻,刃則克制,故重婚。傷官有時可倚,因主貴矣,多則傷夫。女以官為夫,傷則克制,故再嫁。
貧賤者,皆因官處遭傷;孤寡者,只為財神被劫。
官為祿,有祿安得貧賤?身旺得官微,複行傷官運,謂之背祿,則無官矣,。安得不貧賤?財為妻,有妻安得孤獨?財少遇身旺,複行劫財運,謂之遂馬,則無妻矣,宜乎該孤寡。財官,其人命之最要者歡!
財臨旺地人多福,官遇長生命必榮。
前言食傷生財為旺,此則直言時臨旺地。如甲用戊己為財,居巴午之地為旺。前言財旺生官,此則直言官退長生。如甲用庚辛為官,居已子之地為生。二者必須身旺,方主有福榮貴。
去煞留官方論福,去官留煞不為卑。
人命最怕官煞混雜,用官只用官,用煞只用熱,故有去留,方可言百。如傷官、羊刃,人命遷之多不吉;用之士官留熬,去然留官,或者亦作福論。
豈知遇正官、卻終俸祿;逢七煞,乃有聲名。
正官、七煞,君子小人之分也。豈君子不如小人?正官雖得純粹,七煞一有制伏,便發育有聲。若正官純粹,發福悠長,豈七煞之比?此舉其偏重者言之。
逢傷官反見夫,財命有氣;遇求神而喪子,福氣無依。
女命最怕傷官,有剛傷夫,其理易曉。內有傷而反見夫者,乃財命有氣,傷官生財,葉生官星,為夫故也。女命以食神為子,遇嫋奪食,雖生子不存,女倚子為福,既無子,又何有福之可言?女個重夫、子二星,故舉傷官、食神言之。
天干煞顯,無制者賤;地支財伏,暗生者奇。
人命以江為重,前專以煞言,要刃合,要食制,要從煞,如不合、不制、不從,天干顯則煞為無情,故主貧賤。人命以財為福,前專以財言,要傷生,要酉破,要食旺,但財不喜露,要藏地支中,有暗物以生之,則主豐厚,故為奇特。
三戌沖辰禍不淺。
魁罡最怕相沖,不吉。若相停為財官庫,不忌。如三成一辰,甲辰日主貪財生禍,以地網沖天羅,所以忌之。
兩幹不雜利名齊。
兩千難得不雜,故主利名兼有,然不可一概言議或是財煞,或是官印,或是熱刃,或五行成象,更入格局,方作方論。
兩子辛卯相刑,荒淫滾浪。
丙辛合,子卯刑,幹合支刑。丙辛水系,子卯無劄,故主荒淫現良,言極淫也。女命尤忌之。
子午卯酉全備,酒色昏迷。
上重子卯,此並論午酉,為四敗之局,號曰遍野桃花煞。全備者,多方,但主酒色昏迷。女命尤忌之。
因財致禍、貪食種疾。侄男為嗣,義女為妻。
上言財要代藏為奇,然財者,眾所爭,故有羊刃劫,則因財致禍,見時不可專也。上言食神制熱為妙,然食者,人所貪,故有臭神奪,則因食生疾,見食不可分也。男以官煞為子,如羊刃劫財,官煞為被用,是兄弟有子而我無子,故以侄男為用。以偏正財為妻,如柱中無財,正位而寄生到宮,是事他人所養女,故主義女為妻。
日時相沖卯酉,始生必主遷移;造化因逢戌亥,平生敬信神抵。
此又舉地支中卯酉,日月門戶,日時遇之,主遷移不定。戌亥為天門,日月遷之,多敬信種社,或通道也。
陰克用,陽克陽,財神有用;官無官,鬼無鬼,太旺傾危。
人命以財官為重,故又學而言之。人皆知正時為用,不知陰能克陰,陽能克陽。偏時勝乎正財,造化反為得用。官不可無,官多反主無官,不吉。煞不可有,煞多得從其鬼,反不為害。要之皆為大旺,身衰不能放,傾危之道也。
得局失垣,平生不遂;歸垣得局,早歲軒昂。
得局,三合局也。歸垣,幹歸祿也。此言人命要生旺成局,勢為福。若林局失垣,雖天干類家,而地支三合,卻為日幹休囚死絕之地,亦平生不遂。若得局,又歸垣,如五星升殿人垣,乃得地得時之謂也,決主早歲發福。曲直潤下等格,即得局歸垣。
命遇嫋神,而與富家營運;龍藏亥卯,經商利賂絲絨財官俱敗者死,食神逢果者凶。
具神因可惡,小人得之有用,用其與富家營運。如甲用雨大為食,丙能生戊土為甲之財,壬水卻為甲木,具神受戊驅使,丙火以托甲木,互換相生,為主客之道故也。亦有為商自營運者,謂龍藏亥卯,寅為青龍,巳為大常,亥卯未術局,八字用藏,亥卯末為用種者,或用財,皆主絲紡之利。對官為校馬,人最緊要,若俱在敗絕之地,或行運又到敗絕,用神損氣,安得不死?食神, 之勢星,生時制熱,命中緊要,被嫋奪食,雙無所制,財無所生,安得不凶?
丁已孤騖,命遇聰明詩女;探形沐浴,日犯濁濫荒淫。
此論女命,男亦同。孤駕,乃甲寅、丁巳、戊一、辛亥等日,坐四生之地,故多聰明。探形沐浴,即子午卯百四敗之地也。月時犯無傷,只怕日幹自坐,如甲子、庚午、丁卯、癸酉等日,身坐桃花然,再通帶合,故主濁洪荒淫。
丁逢卯日遇己土,客食之人;亥乃漿神逢西金,嗜杯之客。
丁幹生卯木為具,若遇己為食,故主食食,或因食生災。亥為登明,面加水為酒,西日生人送亥,必主責杯。更帶刑沖,主落魄或酒死。
歸祿得財而獲福,無財歸祿必須貧。
歸容身旺,故用財,無財而專,歸負無用。得傷官、食神生財月,吉。又怕見官煞,竊財之氣。
財印混雜,終為受困;偏正錯亂,必致傷身。
貪財壞印,故忌混雜。若先時後印,反主成其福,不以此論。官認混雜,有去留,亦吉、若錯亂,則傷身為凶、女個偏正錯亂,尤為不吉。揮婦者須知之。或曰:倡正,就指財之偏正、印之偏正言,但於傷身。難通。
大歲忌逢戰鬥,羊刃不喜刑沖。
此論日幹與歲君相犯禍福。上日犯歲君,以歲為用神者,無咎。如六壬日,以丙丁為財,柱中原有根,雖犯大歲,反為吉。身旺者凶,弱者無咎。日與運俱犯之,方主大凶。五行有數。亦權分技。二怕天沖地擊,當抄家性情陰陽,物元真理。且如六乙人,透己歲運,活木克活土,卻有生意,財源倍有。六甲生人。逢戊歲運,死木剋死土,則不吉,重者喪身。羊刃格,不喜歲運刑沖,小人不可犯之。如八字既有羊刃,多熟制伏,行羊刃歲運,亦凶。元有時者,更重。帶傷沖刑戰鬥,主禍出不測。《經》云:「羊刃沖合歲君,勃然禍至」是也。戰鬥獨舉太歲,刑沖獨舉羊刃,指其所最重言也。
庚逢丙擾,多有不仁;癸從戊合,少長無情。
此言人之性情、心術。金火相刑,故有此病,且主人剛壓。癸為少陰,戊為老陽,癸戊雖合化,乃無情之合,故以少長言之。男命戊日見癸,當娶少年之婦;女個突日見戊,必嫁老年之夫。
不從不化,淹留仕路之人;得化得從,顯達功名之士。
不通月氣,時無所歸,又犯抓神,不從不化也。若通月氣/時有所歸,則以從化論。夫旺,從夫化,妻旺,從妻化。人之行負,豈止一事而立,終身無改,故從化成格,則富貴備矣。先論從化,後論財官。從,以天干從地支,如乙生八月,地支重金,則以金論是也。
化行祿旺者生,化歸祿絕者死。
此言得化、得從,要得祿旺,不要死絕。蓋化成造化,行本局負旺,如丁壬化木,月今春,或東南方運為生;行金鄉,或時遇中酉之地,為死。
生地相逢,壯年不祿;時歸敗地,老後無終。
生地相逢,是命已有長生、臨官,行運複退之,如庚於臨官、帝旺,在申酉,用丙丁為官,用甲乙為財,火至一面運,則病死,是庚辛無官也。木至中西運,則死絕,是庚辛無時也。財官俱敗,用神破傷,雖壯年不祿。時為結果,人之生時,最不可居於五行政地,金敗午,木敗子,水土敗於酉,火敗卯。時為末主,若居歐地,主晚年晦滯,破敗無終。
丁坐面金,丙辛遇之絕嗣;財臨煞位,父死而不歸家。
兩用壬為子,壬敗於酉,辛用雨為子,而死於酉,時乃子宮,既敗且死,豈有用乎?如有用,則父必不祿。人命以財為父,財煞同官,則難為父。如庚辛用甲為父,年月時見甲,申坐煞官,歲運煞旺,主父死他鄉。或雲,煞,劫煞。財坐劫煞更父位,推《賤》義亦通。
八專幹支同類,煞運煞年多凶。
支幹同類,如甲寅、乙卯、丙午、丁未,庚申、辛酉、壬子、癸醜,戊午、己未、戊戌、己且是也。行運會熱,必主不祿,以其恃強,與然相爭,然競克身故也。
若能詳觀玩覽,貴賤萬不失一。
餘見舊注,分拆破碎,有失《賦》旨。故略注於下,以明作者之意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