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討論] [分享]何謂軍人婚姻條例

[分享]何謂軍人婚姻條例

名  稱: 軍人婚姻條例 (民國 88 年 04 月 21 日 修正)
第 1 條 軍人之婚姻,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軍人,指陸海空軍現役軍官、士官、士兵及各軍事院校之學員
、生。

第 3 條 軍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結婚:
一 接戰地域直接參加作戰,或擔任緊急防務者。
二 各軍事院﹑校學生在受軍官﹑士官教育尚末畢業者。
前項人員具有特殊情形,經國防部特准者,得不限制;其辦法由國防部定
之。

第 4 條 軍人遇對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結婚:
一 因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者。
二 外籍人士有事實足認有危害國家安全者。

第 5 條 軍人之結婚,最遲應於一個月前繕具結婚報告表,報請核淮後行之。於報
請後屆滿三十天,上級主官未做成不准結婚之決定並予通知理由者,視同
核准。

第 6 條 軍人結婚之核准權責規定如左:
一 將官依其隸屬由國防部部長、參謀總長或各總司令核准。
二 校官、尉官、士官及士兵由少將以上編階主管核准。
軍官、士官及士兵在不隸屬於國防部之機關服務者,其結婚由各該機關主
管核准。

第 7 條 (刪除)

第 8 條 軍人舉行結婚時,如無尊親屬在場,得由所屬長官為主婚人。

第 9 條 (刪除)

第 10 條 接戰地域直接參加作戰或擔任緊急防務之軍人或其配偶,不得向法院請求
離婚。

第 11 條 軍人及其配偶兩願離婚者,適用民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至第一千零五十一
條之規定。

第 12 條 軍人違反第三條﹑第四條之規定而結婚者,其結婚無效。
軍人違反第五條之規定而結婚者,除經查明有前項之情形外,應予行政處
分後,准許補辦申請手續。
軍人或其配偶違反第十條之規定而與人結婚者,其結婚無效。

第 13 條 敵前或執行作戰命令或服務最艱苦地區之軍人或其配偶,犯刑法第二百三
十七條或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其相婚或相姦者
亦同。
對敵前或執行作戰命令或服務最艱苦地區軍人之妻,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一
條、第二百三十一條或第二百九十八條之罪者,除軍人犯強制性交罪依陸
海空軍刑法之規定處罰外,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對敵前或執行作戰命令或服務最艱苦地區軍人之配偶,犯刑法第二百四十
條第二項或第三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 14 條 犯前條所列各罪須告訴乃論者,軍人或其配偶因故不能親自告訴時,該管
檢察官得依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指定代行告訴人。但不得與本人明示之意
思相反。

第 15 條 本條例自公佈日施行。

TOP

[討論]職業軍人的社會地位??

問軍人與警察的社會地位,誰在社會上比較有地位呢?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有個朋友之前常備役退伍,後來他又加入了職業軍人的行列~
不過他個性不知為何?自從當了職業軍人後就口氣很差~~
他本來不會說一些粗話,現在ㄍ開頭的字跟ㄎ還有ㄘ開頭的都掛嘴邊,也變的會抽菸喝酒吃檳榔,老實說我蠻難過的,因為從小一起長大,在學校有幾年也是都同班,現在大家都成人了!確有這大轉變~
他還約我說要不要來當職業軍人(我退伍了)
後來我跟我爸媽回家討論意見~
卻被爸媽罵說~你去當人家的小兵做什麼?有志氣給我去當警察~
後來我跟朋友說,他卻說警察有什麼好?好多人都看不起警察~
然後說他自己一個月也是好幾萬元~公職有的福利他們也有~
且還水電半價~~這是警察沒有的

這是真的嗎?不過看他進去後變成這樣~~且說話常常損人~簡直跟以前的他差太多了!他也常看不起身體差不用當兵的~

可是我覺得警察很帥耶~我知道警察其實很辛苦的~
但朋友說軍人在大家眼裏比較有地位?是真的嗎?
他說戰爭時他們衝第一線~~其它的人都沒屁用~~只有軍人最有用!?
可是警察也會用槍啊...不是嗎?
老實說我很怕進去後變著跟他一樣就糟了~

在大家眼裏!覺得哪方較有地位也能讓您們尊重呢?
(我知有壞警察~但是其實好警察更多)

TOP

[討論]請問是當替代役好還是當義務役好

如提... 朋友最近要去當兵了
她抽到陸軍(是乙等體位) 今年4月有申請替代役 也被抽中了 是警察役的交通助理(警政署) 但是因為申請第二梯次的 所以等到明年上半年才能服替代役
要是義務役的話今年就要去了 最近他和我討論這件事情
如果你是的話你會選擇服替代役還是義務役 當哪種比較好 給個意見吧

TOP

回復 #3 sky345144 的帖子

看你朋友抱持著什麼樣的態度去面臨兵役問題

如果是要輕鬆、涼的話請選擇替代役吧,起嘛體能負擔會比較少,涼單位也比較多

不過你朋友是警政役的也輕鬆不到那去,但最起嘛不會被關在營區裡

選常備役是比較可以磨練自己,所以說看你朋友的心態吧

希望對你有幫助

TOP

喔上面那位大哥說的對
替代役真的很爽
不用抄是騙人的
因為要抄一個月才是爽兵

TOP

位什麼從軍人的婚姻條例,可以一直講講講講到軍人跟警察的待遇誰比較好??
我覺得只要是公職人員在台灣就沒有社會地位,除非你是大官,不然都被押著打,我的淺見

TOP

as far as i know, being a policeman is paid higher than a soldier.
don't you believe it?

TOP

軍人婚姻條例以金\經費楚我的淺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TOP

回復 #2 sky345144 的帖子

其實現在當警察跟當志願役軍人,
都是ㄧ樣操,一樣累。

當警察有多累?
看看最近那位累死的警官--劉天下,
就知道了!

至於志願役軍人嘛!
之前的精實案,
再加上現在役期一再縮減,
造成部隊人手嚴重不足,
那些一般業務當然就落在"志願役軍人"的身上了!

唉!
這兩種職業還真不是人可以待的!

TOP

其實都一 樣嘛
警察和軍人社會地位其實都不錯呀
我本身去年剛退伍又考上基層行政警察
我就覺得只要自已盡力就好了
相信辛苦會有代價的

TOP

發新話題

本站所有圖文均屬網友發表,僅代表作者的觀點與本站無關,如有侵權請通知版主會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