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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從“招遠慘案”看全能神的邪惡

從“招遠慘案”看全能神的邪惡

  招遠血案雖然距今已有兩周年,但悲慘場景至今歷歷在目。僅僅是因為索要電話號碼被拒絕,就在大庭廣眾下悍然行兇,將素不相識的吳女士活活毆打致死。雖然主犯殺已經得到應有的懲罰被執行死刑,從犯也判刑住牢。但張立冬、張帆在法庭上的詭異言行,不僅讓人們直觀地感受到了邪教組織的恐怖暴戾,而且也徹底暴露了全能神邪惡的本質。
  邪惡壹:死到臨頭了還信神不信法律
  血案發生3天後,被收押的張立冬首次出現在電視鏡頭前,毫無悔意。記者采訪張立冬問:“妳為什麽打死她?”回答:“因為她就是惡魔、就是邪靈,目的就是打死她。”記者又問:“妳不害怕法律嗎?”回答:“我不怕,我們相信神”。殺人償命,欠錢還債,自古以來乃是天經地義,死到臨頭了張立冬為何還信神不信法律?根源在他所信的全能神的教義。“女基督”曾說:“背叛我的人我都不會忘記,我會壹壹記在心中等待時機報應其惡行,……行使我的權柄,該留下的就留下,該賞賜的就賞賜,該交與撒旦的就交與撒旦,該受重刑的就讓其受重刑,該滅亡的就將其滅亡。”(《話在肉身顯現》)“我說到做到,壹切都在我的手中,誰若疑惑必遭擊殺,沒有考慮余地,立即斬草除根,除去我的心頭之恨。”(《神隱秘的作工》)全能神的暴力行為主要是用以控制其追隨者,對那些“不服權柄”的人,或者懷疑他們的人,抵制他們的人,背叛他們的人,都要施以暴力的報復。全能神的組織者如此對待追隨者,而受這種觀念的影響,上行下效,追隨者們也常常會有暴力行為,用以“懲罰”抵制全能神的人,以此表明他們孝忠於“女基督”。如此的教義難怪張立冬死到臨頭了還信神不信法律!
  邪惡二:成了替罪羊還在堅持替神行道
  山東招遠血案發生後,面對輿論的齊聲指責,面對洶湧的民意,平時鼓吹壹個家庭、子民互相幫助的全能神卻集體襟聲。2014年10月11日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招遠涉邪教殺人案,彰顯法律威嚴。然而,境外邪教全能神網站12日竟信口雌黃,編造謠言,說什麽招遠殺人案是政府“利用壹夥精神病患者精心炮制”的,意在“栽贓抹黑全能神”,謊稱全能神信徒是“基督徒”。否認張家父女全能神教徒的身份,其目的是掩蓋全能神教義的邪惡。然被全能神無情拋棄的張立冬,羔羊變成了替罪羊,仍在堅持替全能神行道。在回答殺人動機時,張立冬依然肯定地說“因為她是惡魔、邪靈”,所以對其進行毆打,目的就是“打死她”。庭審現場,張氏父女神態淡定,不時露出笑容,儼然還是以“全能神的子民”自居,仍然認為自己殺人是履行自己作為全能神子民的“職責”,在替神做事,“除邪靈”,“除惡魔”。張立冬如此詭異的行徑,是因為思想受到全能神惡毒的精神控制。在《羔羊展開的書卷》中“全能神”要求子民進入“國度操練”,“過靈生活”。他們對“靈生活”這樣描述:“就是妳的心完全歸向神,妳的心能夠思念神的愛,活在神的話裏,心不被別物占有,能夠摸著神現時的心意,而且以聖靈現時的亮光為引導盡自己的本分,這樣的神與人的生活就是靈生活。”不能追求以往神的說話,不能看其他的書籍,不能聽其他的講道,久而久之,信徒的大腦完全被他的歪理邪說所占領,思維方式也會發生變化,愛疑神疑鬼,在較強的他人暗示和自我心理暗示下,會越來越癡迷。即使身陷牢籠,被無情拋棄,變成了替罪羊,也還堅信自己的邪惡行徑是在替神行道。
  邪惡三:巨額錢財任“長子”揮霍
  張立冬早年當過兵,退伍後搞過醫藥批發、做過房屋出租,摸爬滾打多年後積累了幾千萬的家產財富。張立冬巨額的財富看似經商賺來的,但背後離不開時任東關村支部書記兄長張冬至的庇護。在加入全能神前,張立冬對錢財產看的很重,在利益面前和兄長徹底鬧翻,反目為仇,甚至壹度鬧到要去法院打官司的地步,尤其是2010年張冬至去世,張立冬連葬禮都沒有出席。但加入全能神後,張立冬對待錢財的態度徹底變了,他將數千萬元存在“長子”呂迎春和張帆名下,且任“長子”任意揮霍:在招遠市租賃或者購買多處房屋及店面,作為全能神教徒住所和活動場所,購買交通工具、電腦、手機,安裝網絡寬帶,供傳播全能神使用,購置兩部黑色“指南者”越野車供傳教使用……加入全能神後張立冬對待錢財的態度大的變化,是因為兄長是人不是神,“長子”神而且級別比他高的神。按照全能神“妳既信神就當為神的工作獻出妳該獻的壹切,否則妳不配吃喝神的話,不配寄存在神家中”的“十條新誡命”的規定,張立冬積極“奉獻”,忠誠於“神”,把和兄長相煎爭來的錢任“長子”揮霍,爭取早日拿到“諾亞方舟的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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