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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王進東:我所經曆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三)

王進東:我所經曆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三)

廣場自焚 
  第二天早上我們為了安全,告訴剩餘的人,最好不要出入太頻繁了,我和劉雲芳在大街上用公用電話給劉秀芹通了電話,說想見見面,劉秀芹馬上就答應了,定在當天晚上七點在古城的北京首鋼公司門口見面。 
  接著我領劉雲芳乘地鐵來到了琉璃廠,買了40米裝裱好字畫用的塑料防潮袋,准備自焚時用來裝汽油。因為時間還很早,我們在街上轉了轉。到5點鐘我們乘地鐵到了古城後,我和劉雲芳吃了麥當勞,到7點整我們在首鋼公司門口和劉秀芹見了面。她又把我們領到了一家餐館,這次是2個男的,1個女的,算上劉秀芹、我和老劉共6人,來的那位中年婦女未發一言,交談中他們悟性都不及劉秀芹,沒多長時間我示意劉秀芹、老劉結束了這次談話,出門後劉秀芹想讓我們倆到她家再談談話,送別功友後我倆就跟劉秀芹到了她家。這時我和老劉把來北京的真正目的給劉秀芹說了,她聽了後很吃驚,又為我們這偉大之舉感到敬佩。她為自己做不到而深感慚愧,看到我談笑和舉止自若而不解,說你們修的境界到了如此這種地步。她對我佩服的無法言表,決心為我們行動的成功做出她的最大幫助。 
  我告訴她現在我們對居住的環境不了解,不敢在住處灌裝汽油,想讓她幫助在外邊租一間能安全灌裝汽油的房子。她說這樣的地方不好找,最後她決定提供自己的住房讓我們用,對她這種真誠的奉獻,我倆也為之感動,認為這也充分表現劉秀芹的境界。 
  回去後,劉雲芳為汽油沒有落實而發愁,多次催促我提前買好,我說提前買來放在哪兒都不安全,並胸有成竹地安慰他不要急,說這事不用你多操心,不會誤事,我開一輩子車難道還買不來汽油嗎?盡管放心吧。 
  元月22日早上,我和劉雲芳到門口的雜貨店買了4個容量為10升的塑料桶,一根洗衣機的進水管,作為從桶內抽油的引管,租了一輛小車叫司機把我們送到了加油站,裝滿了4桶汽油,怕引起別人懷疑,中途又換車。車子把我們送到了劉秀芹家,是事先定好的時間,劉秀芹在家等著我倆,這大約是10點左右。我和老劉在涼臺上忙著灌裝汽油,因怕滲出,把三層袋套用,裝好後平放在涼臺的地上,下面墊上塑料布,上邊蓋一塊布。因這件事劉秀芹一直瞞著她的愛人,住室內沒有一點汽油味,為防萬一,劉秀芹還在住室內燃了香。 
  這天劉秀芹為這事請了事假,單位領導怕她再搞法輪功的活動,曾兩次打電話詢問她在家幹什麼,她都搪塞過去了。 
  第二天,2001年元月23日,也就是農曆大年三十,這天早上我們七人起得很早,洗漱完畢後吃了早餐,先後出了門到大街上租了一輛車,直奔劉秀芹家。進門一看劉秀芹很著急地給我們說汽油都滲出了,氣味很大。無奈我決定再去買袋子,因滲出是需要一段時間的,現在裝好後馬上就用不會有問題。但有人提出用飲料瓶,我堅持說袋子可繞在身上,穿衣服後不明顯,瓶子在身上鼓鼓的進廣場時怕引起懷疑。在路上我想如何能安全進入廣場呢?廣場有警察和很多便衣,他們的眼睛是很尖的。我突然想到了玩具手機,帶著它進廣場時作個樣子,決定多買幾個玩具手機。為買這個東西我跑了不知多少商店,最後還是在古城劉秀芹住處不遠的東邊市場買了兩套玩具手機,內有電子表、計算機共花了90元錢。 
  回到劉秀芹家已是下午1點左右,他們等不及我已決定改用飲料瓶。劉秀芹在樓下買了一箱飲料倒空後裝好汽油,我進門時他們正在往自己身上捆綁裝好的汽油瓶,也有的放在背包(書包)裏。我和劉雲芳把瓶子用尼龍草繩吊在脖子上,瓶子放雙臂的腋下,用膠帶紙固定好,穿上毛衣,外邊又穿上棉襖,敞著懷互相看了看認為可以了。就這樣帶上事先郝慧君為每個人買好的2個單面刀片及2個打火機,每人都自覺地把身上的錢拿出來,大約餘下不到6000元,我們讓劉秀芹轉交給那個年輕人1000元,餘下的用在北京“大法”的建設上。劉秀芹說給你們寄回家吧,大家都不同意,因為家裏都不知道這些事。 
  這時已是1點左右,我告訴大家分批坐車去,行動也不要在一起,否則目標太大。根據路程、堵車,估計去廣場約要1小時,所以我們把時間定在2點半左右各自行動。 
  我們讓第一批人馬上就去,郝慧君、陳果、劉春玲、劉思影下樓後坐出租車先走了。這時我看到陳果、劉思影的身影,心裏說不出是什麼滋味。哎,聽天由命吧。可她們也是和我們一樣在做“偉大的事”,只是孩子太小了。 
  接著我和劉雲芳、劉葆榮乘一輛出租車直奔天安門廣場。在車上我和司機閑談著,我找劉雲芳閑談,他沒有接腔,看來他很緊張,也不知道他在想什麼,但我心裏卻很平靜。這時車子開到了廣場西側,我讓出租車開到了人民大會堂的南門停下,劉雲芳、劉葆榮下車後先向廣場走去,我給司機付過車費後也慢慢地向廣場走去。這時我看到他倆向毛主席紀念堂西側小門走過去,因劉雲芳心虛,他想跟著人家混進紀念堂後再進廣場,結果人家不讓過。因為廣場的進口處站著一位值勤的軍人,他們只好直接進廣場的門了。 
  我帶著花鏡看著報紙走到廣場的西側門進了廣場,我看了表已是2點半了,在廣場紀念碑附近轉了一圈,想看看她們先來的幾個人在什麼位置,到底進沒進廣場?我在紀念碑西側見到劉雲芳、劉葆榮,我問劉雲芳,你見到她們幾個人了嗎?這時劉雲芳臉色非常緊張,聽了我的問話,像沒有看見我一樣,徑直向北走去。這時我就想,劉雲芳是否能做成功這件事?我開始懷疑了。但我想,這是“正法”,師父的“法身”無處不在,一舉一動,一個念頭師父都知道,不管別人如何,為“大法”,我必須成功。 
  當我走到紀念碑東北側時,前邊有4個便衣警察並排向我走來,他們的目光直盯著我,這時我看再不動手就來不及了,立即用手中早已准備好的單面刀片隔著毛衣把瓶子劃破了,丟下刀片後,左手拿著打火機,這時警察的步子正在加快,他們一看我手拿著打火機,不知我在幹什麼,他們同時愣住了。 
  在和他們距離約10步左右的時候,我把火機按下了,頃刻間大火把我吞噬了,因為大火隔斷空氣,我馬上就感到呼吸困難,我已沒時間雙盤腿,就單盤坐下結著印(法輪功練功動作)。空氣在大火的帶動下發出呼呼聲響,突然的缺氧使我透不過氣來,心裏卻很清楚目的就要實現了。 
  這時不知警察用什麼東西(後來看過“自焚事件”報道錄像後,我知道是用滅火毯)往我身上壓,把我推倒了兩次,我用腳把警察蹬到一邊兩次,拒絕為我滅火。一會兒有人用滅火器對著我上下亂噴,火立即就滅了。我大失所望,站起來就大聲喊到:“真、善、忍是宇宙大法,是世人必尊之法,師父是宇宙主佛。”不斷反複地喊。他們正准備去開車時,突然聽見有人大聲喊到:“那邊也著火了。”他們留下一個人看我,餘下的人都飛快跑向別的幾個功友自焚的地方。我繼續喊著口號,約不到10分鐘,警察開車到我身邊,把我推上警車送到一所醫院。這家醫院說他們沒能力接這種燒傷的病人,並推薦到積水潭醫院,警察讓我躺上擔架被我拒絕,自己上了汽車,這時警車拉著警笛飛速疾馳,駛向積水潭醫院。 
  到醫院後讓我躺在急診室的活動床上,這時沒感覺一點痛苦和後悔。過了一會兒,陳果被推進來了,沒說話,靜靜躺在我旁邊。我欠起身子看了看她,她平時的形象立即浮在我的眼前,內心說不出是什麼滋味。又過了一會,劉思影、郝慧君也被推進來了,都無聲地躺在同一間房子裏,但一直沒看到劉春玲、劉雲芳、劉葆榮,這時我心裏有一種預感,劉春玲很可能已經不行了。劉雲芳和劉葆榮他倆在一起,但不一定點火。不知怎麼當時就是這麼想的,過後證實了,果不出我所料。 
  但對劉雲芳我並沒有怨恨,因為“修煉”是每個人自己的事,當時我為自己能走到這一地步而深感自豪。 
  “1?23”事件之後,法輪功在美國總部的代言人張爾平公開聲明,不承認我們這些引火自焚的人是“大法”弟子,而是破壞“大法”的魔。聽到這個消息,當時我很坦然,我認為這是師父在考驗我。其實,如此朗朗乾坤,太平盛世,我們這些本來就安居樂業的平常百姓,男女老幼,如果不是受了李洪志法輪功彌天大謊的蠱惑,怎麼會跑到天安門廣場引火自焚、以身試法呢? 
  看過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節目對“1?23事件”追蹤報道,我才知道在美國的法輪功總部曾經指令鄭州的法輪功人員調查我們這幾個人,這我就不明白了。李洪志既然自稱是宇宙主佛,本應是無所不知、無所不曉、無所不通、無所不能、法力無邊的,你那“法身”不是無處不在嗎?為何還指令他人跑到開封調查一番呢? 
  2001年7月20日,中央電視臺記者詼諧地對我說:今天采訪前,先告訴你個好消息,你們的師父經過多方調查證實,你們參加自焚的人確實是“大法”弟子,只是悟偏了。 
  李洪志不是說過“修煉”“大法”是不會出偏的,還說當我們有過偏的行為時,他的“法身”會即時點我們的,他的“法身”和“法輪”都會保護大家的,所以,他說修煉法輪功最安全,絕對不會有危險。那又如何解釋全國經查證落實的1700餘人因“修煉”法輪功後拒醫、拒藥、割脈、投河、跳樓等等自殺自殘、他殺致死致殘的呢? 
  我開始不相信這些是真的,認為是政府捏造的,後來在大量的事實面前我震驚了,面對客觀事實,我不能昧著良心否認所發生的這一切,過去舍命追求的到底是否真對,我要對自己負責任,我不得不重新審視過去所發生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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