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分享] 清淨法師:為什麼要嚴持戒律

清淨法師:為什麼要嚴持戒律

清淨法師:為什麼要嚴持戒律
俗話說:“鋼刀雖利,不斬無罪之人。”國家的法律于守法的公民是不具有約束力的。但要維護守法者的安全和利益,不得不建章立制,因為社會中的害群之馬,並非絕對沒有。同時守法與犯法的善惡界線,也僅在於一念的相差,為了警策大家,不要闖過這十字路口的紅燈,所以要有法律;為了保護大家,不因一念之差而去造成千古之恨,所以要有法律。佛教中受三皈五戒乃至菩薩戒對於信眾來說,也同樣是保護傘,而不是枷鎖。受戒可以獲得戒體,能有效的保護與顯發我們的法身慧命。戒律對戒子來說,是行為準繩,而不是高壓線,戒律是為了使我們明白什麼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一個沒有受戒的人,他做事會肆無忌憚,造了惡業而毫不知覺,認為理所當然。而一個受了三皈五戒的人,他做事便會有了一個準繩,當他業障現前經歷一些惡業時,心中的無作戒體會產生作用,造惡會自然中止,即使惡業已經形成,他也會時時慚愧,這一念慚愧便是懺悔,他所造的惡業也會因此消減,再通過有效的補救措施,仍可獲得清淨。即使犯了戒罪下墮三途,機緣到時也仍將成佛,而不受戒的人即使不犯戒,也只能在六道中輪轉沉浮。在現實生活中,一個懂法的人和一個法盲觸犯了法律,法官會按照兩人所犯罪行進行依罪同等量刑,絕不會認為某人懂法而重判,某人是法盲而予以無罪釋放,因此在生活中每個人都覺得有必要學習法律知識。而在佛教中,學戒和受戒便是普法教育,而法官便是因果律。有的居士誤認為佛菩薩是法官,感覺佛菩薩要求太嚴,有些不近人情。其實因果報應是自然法則,佛陀只不過是向世人揭示了這個真理,並為了保護我們才制定了相關戒律,以告誡我們什麼該做和什麼不該做,這便是佛陀制定戒律的根本精神。

“戒”和“律”兩個字的含義,各有所指。“戒”是禁止佛弟子不得作惡,若作惡便是犯戒(諸惡莫作)。除禁止不得作惡之外,佛弟子也禁止當作善不可不作,所以在菩提道次第三十七道品佛陀就說:“已生惡令滅,未生惡令不生,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長。”不論在家或是出家,首先必須由此下手,所以戒是禁止佛弟子停止不應該的行為,不可妄造惡業。除此之外,佛陀又規定:應該去做的善事,必須去做,不得不做,若不做者也是犯戒(眾善奉行)。所以“戒律”就可以概括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一般人對於佛法及戒律認識不夠,不完全瞭解,因而錯認佛教只是消極的防非止惡,卻不瞭解積極一面的眾善奉行。也就是說,該停的就停,該去做的就去做,該去做的你不做也是犯戒,所以在戒律中有“止持”和“作持”,止持就是“諸惡莫作”,作持就是“眾善奉行”。若是不瞭解,就會認為佛教是消極的,就無法真正瞭解佛教戒律的精神。簡單說,“戒”是不能如此,“律”是應當要如此。“戒”“律”合起來通用,則是“止”“作”--停止和前進。佛陀所定的戒律就是道德責任的規範,做人的根本原則,修習一切善法的基礎,及通往一切善法的大門。無論是出家或在家、信佛或者不信佛的人,對於戒律都同樣需要去實踐,因為無論是世間法還是佛法都是以戒律為基礎的,這就是我們共同生活於世間的遊戲規則。 

盲人摸象:國王讓六個盲人摸一頭大象,他們分別摸到了一部分,分別宣稱大象是一堵牆,一支矛,一條蛇,一棵樹,一把扇子和一根繩子。因為他們生來從沒有看見過像是什麼樣的動物,難怪他們所摸到的,想到的,都錯了。但是他們還是各執一詞,在王的面前爭論不休,受到了人們的嘲弄。

這個故事比喻:自己沒有深入學習佛法,卻隨意用自己的片面的知見猜測佛法,把戒律恐怖化,誤導眾生,會成為眾生走入佛門的最大障礙。

TOP

發新話題

本站所有圖文均屬網友發表,僅代表作者的觀點與本站無關,如有侵權請通知版主會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