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轉貼] 預先拋棄資遣費或退休金的同意書,是否有效?

預先拋棄資遣費或退休金的同意書,是否有效?

小英日前因為公司組織變更而被裁員,她心想幸好還有遣散費可以度過沒工作的日子,便開口向
公司請求資遣費,誰知公司不知從何處拿來一張同意書,上面載明了同意放棄領取資遣費及退休
金等字樣,而且還有小英的親筆簽名,原來是小英當初進公司即被要求簽下此同意書,這樣的拋
棄遣散費的同意書有效嗎?

拋棄資遣費的條款是否有效,需視簽立的時間而定。雇主在與員工勞動契約終止前,即要求簽立
放棄資遣費的同意書,由於此時資遣費的請求權尚未發生,雇主強行要求拋棄未發生的權利,這
樣的契約條款違反法律的強制規定,條款無效。但是,若是在員工已經離職後,意即勞動契約終
止後,才簽立此一放棄資遣費同意書,此時由於資遣費的請求權已發生,依照契約自主的原則,
此同意書是有效的。

所以,小英雖然簽立了這樣的同意書,但是由於簽立的時間是在小英尚未離職前,資遣費的請求
權尚未發生,這樣的同意書是無效的,小英還是可以向公司請求資遣費的給付。

TOP

發新話題

本站所有圖文均屬網友發表,僅代表作者的觀點與本站無關,如有侵權請通知版主會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