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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因果輪迴業報:了業先從不種因

因果輪迴業報:了業先從不種因

【書名:因果輪迴業報】

觀音菩薩  降                 96.7.14

第三章 了業先從不種因

詩曰:欲了輪迴業報身。先從不種惡緣因。
   眾生誠懺期期繼。善願當然力學仁。

  隨著文明提升,莫名病象亦乃孳生;究其原因,文明之科學,雖曰
造福人群,但科學進步之過程,造就多少病毒,以及病菌之突變?鮮少
人深入探究。並且大自然生態之破壞,亦即磁場之破壞,易使病菌突破
約制,甚至產生變種。因而世人在享受物質文明之同時,亦受文明病之
侵害。
  「憂鬱症」即乃典型之文明病,並非往昔無此病象,早期此症,漢
醫醫家診為心火旺盛、燥熾,乃至水枯,亦即水火不濟,乃至產生人體
之莫名情緒,故早期醫家投以宣洩心火,即可治癒此症。但時至今日,
此症已非如此容易治療,並且其病象又多煩雜紛歧之象。佛陀菩提樹下
証悟,知眾生之所以苦惱,乃緣於八萬四仟煩惱根,乃說八萬四仟法對
治。故,欲求了知其病象而對治,當然必要先知其因,始能正確對治。
吾奉勸眾生,「欲求了業報,先從不種因」,始可免於受苦難。
  此症時至今日,不但心情低落,莫名暴怒,甚至有凶暴傾向,更因
情緒之不知所以,乃產生身體,或頭痛、胸悶、筋骨酸痛、夜不安眠;
實則均是假象,乃由心識所惑,誤執為病。醫生查無其病,久醫無效,
乃至產生厭世之念。故,憂鬱症,可謂假病,均屬心識情緒之作用而已

  究其因果,今日眾生之所以會遭受此病之磨苦,絕大部份造下用心
不正,或謀財、或圖利、或求官、富貴、功名;用此心機而不循正途,
必然會受此症所苦。甚願諸眾有情,身處斯世,雖曰人人功利,各逞機
鋒,但是「盜亦有道」,猶然不免以道德規範,而束制心識,一般眾生
豈可人不如盜!即可免除未來之苦難。若一旦遭受此症之苦,亦無需恐
懼煩惱,「因果業、功德解。」只要誠懺不犯,量力行善,必得減輕化
轉,及至復癒。

書名:【賞善金篇】
中斗星君  降                96.12.15

八、身在公門好修行之賞例

  公門即為官府,亦即有其權力之人。自古以來,酷吏嚴於虎,乃為
其掌握權柄,可以斷人生死,猶如山林遇猛虎,生死一瞬間。所以古來
即多有勸勉公門中人,多惜福、存仁善、悲憫,切莫一筆勾命。但並非
勸公門中人濫行仁善,因為法典有據,依法而行,自然無礙。但不要恃
權行事,乃致未能寬厚仁憫,予人自新之機。
  凡身在公門,不論位階主管事務,必要詳查細審,避免冤害或枉縱
,每件增二分之一祿,每年增三祿。
  凡身在公門,於法雖無據,但秉情理衡量,給予無心犯錯,或有錯
卻屬輕微之人自新之機,每年增一祿。
  凡身在公門,於情理法兼顧之際,均以為民請命為先,每年增一祿


書名:【賞善金篇】
東斗星君  降                 96.12.1
四、勸止不法或破壞環境之賞例
  當今之世,乃因科技提升,故多有提鍊萃取精華,之後所剩餘殘渣毒物,卻因此倍增於往昔。尤其台疆一地,地狹人稠,大量製造有害物質,無地可處理,乃將之傾倒河川、溪流,造成破壞生態及環境,更是遺禍無窮。雖然許多有識之士,大力提倡環保概念,並且廣為宣傳,但卻不敵私利之心。故為獎賞發心勸人遏止此一不法而嚴重破壞生態之行為,故有賞例以資勸勉眾生力行。唯此賞例不及於公務人員份內職司之人,首要在勸化一般平民,而及之於人人見善而行,見賢思齊。
  凡見人有傾倒廢棄物、或毒物,加以勸止,或報請司法機關處理,一件賜增二分之一祿;若因此順利遏止此不法行為,則增二祿。
  凡自身可以謹慎不犯此不法行為,一年增五祿,只要持續而行,可以累計。
  凡不屬於私利,亦不屬於自身職責之人,願以傳單或轉述,甚至文宣、電訊等,廣為勸化,則每月增賜一祿,若有因此實質收效,鑒察屬實,則每一事件,增賜五祿。



書名:【玉律規箴】

冥府五殿閻羅天子  降

七、譭詆修佛修道之人

  世人乃以夙世因業,而輪迴於此閻浮提地。既在因果中,竟生譭詆
心,實在不該。目下文明提升,科學昌盛,人不願信仰於因果理論,不
知敬佛拜神,皆在無可厚非,可以不加降罪之處。但是,自己不信卻出
言譭詆,或者橫加阻止周遭親友,禮拜仙佛、修佛修道,則有可議之處
。天律明訂,此般言行之人,所必需承擔因果罪業之外,冥罰削其福祿
,更是如影隨形。立即呈報,立即執行。
  凡有親友人等,禮神拜佛即加嘲笑,削其一祿;若屬橫加阻止,干
涉到底,削其二福;若親友因此而退心,可以削其三福三祿。
  凡有素食之人動輒加以威逼恐嚇,甚至以似是而非理論,試圖打消
其心,每次削其一祿;若有人因此退心,削其一福(天律之罪業另計)

  凡有修行之人,是以唸經為主,加以嘲笑唸經無用,削其一福。
  凡有修行之人,以拜佛拜神為主,嘲笑其行無用,立即削其一祿。
  凡有修行之人,不論佛道,互相攻訐,立即削其一祿。
  凡有人行善拜神,加以嘲笑,立即削其一福。
  凡有譭詆勸善書刊,禮神拜佛,修行修道,立即削其二祿(天律明
定罪業另計)。
  凡有借修行修道,而圖謀自己私心,另有騙財騙色,立即削其一福
;若造成修行之人受害,則另計削福(天律明訂之罪業另計)。
  凡口出惡言,或出手打罵修行之人,立即削除二祿。
  人生在世,際值目下末法時期,大道普傳,千宗萬脈,秉承廣渡有
緣之意旨,而行普化。世人自己不願親近仙佛,不願修行大道,基本上
尚無大罪過。但是,若以自己不願,若不明不知其義,動輒言行譭詆,
天律明訂口業之罪,冥律即是加以削福。際值三曹大開普化之門,甚願
世人謹慎,切莫犯此,招致天罰冥司削福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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