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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惡法走入歷史!父債子不必還 18萬背債兒受惠

惡法走入歷史!父債子不必還 18萬背債兒受惠

更新日期:2009/05/14 15:13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子女因為不懂法律,來不及拋棄已去世父母所遺留債務的惡夢,就快要成為過去式了!立法院13日初審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一旦三讀後,子女繼承遺產將採行「全面限定繼承」,而且這項修法還有機會溯及既往。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13日通過修正《民法》,民眾繼承改採全面限定繼承,讓上一代的債務不再由後代承擔,而且新法效力將溯及既往。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表示,「繼承父親的債務,他就永不得超生,甚至有人為了這個事情去跳樓自殺的,我們看了很多這些可憐人,所以我們就修法。」國民黨立委吳清池則表示,「法務單位說,惡法亦法,你不能稱惡法亦法,惡法就要改。」


藍綠立委通通叫好,未來立法院如果順利三讀,可望有18萬背債兒受惠,未來民眾繼承的債務不會大於繼承財產。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指出,「冤有頭債有主,而且本身銀行體系裡面,對於有一些應付未付帳款,或是有一些打成呆帳的這個部分,都有一些個人的資料,基本上他只要有一個專人來處理就夠了。」


立委樂得當好人,不過,銀行損失相當大,未來民眾要向銀行借貸,恐怕會因此越來越難,畢竟沒有擔保的借貸,可能沒有人敢把錢借出去。(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蔡又晴、陳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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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  之前看到很多這樣的例子

有很多甚至在毫不知情的狀況下

自己的一輩子就這樣毀了  

實在非常不公平

冤有頭  債有主

老實講  包括像卡債的那些問題

還有銀行存款利率極低  貸款利率卻變相不降反升

這些惡劣的作法  讓我對銀行的印象壞到了極點

說穿了  它們只不過是合法有立案的討債集團而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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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的法律條文

我覺得都是被懂法的人拿來玩弄

藉以欺壓榨取無辜受害者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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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有頭債有主, 是誰借的就由誰還.

雖然一時找不到人或是已經消失這世間,

還是不應由別人來替他扛這個還錢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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