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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網路中傷他人 觸犯公然侮辱罪

網路中傷他人 觸犯公然侮辱罪

小飛跟小宏本來是很好的同學,卻因為打電動分寶物的事情吵了起來,而且越演越烈。小飛經常藉著跟班上同學談天的機會,挑撥同學跟小宏的關係,小宏因此非常生氣。但是不善言語的他,也只能忍氣吞聲默默承受這一切。

這一天,小宏突然想到一個好方法:「網路上可以虛擬身分,小飛有個個人網站,我可以假裝其他人,在網路上散播小飛的壞話。」於是他跑到網咖,連上小飛的個人網站,利用公開的留言版,張貼關於小飛的謠言:「你書讀得好又怎樣?打到寶物竟然私吞,EQ這麼低,只會中傷人。」又說小飛是小人、偽君子……使小飛網站的網友都知道了。小宏還寄發這些故事和謾罵的文字給同班甚至同校的同學。

請問:小宏必須為自己這些衝動的行為,負起法律責任嗎?

法律小教室
現今的科技非常發達,有了電腦,不論上網購物、尋找資訊、看新聞,都非常的方便,連在國外的親朋好友,都可以利用「E-mail」即時聯絡或傳送照片,帶給我們很大的便利。

然而有些「駭客」利用網路犯罪,造成電腦癱瘓,我們的生活就會變得非常不方便,因為現在大大小小的事,企業經營者、銀行、商店等幾乎都是利用電腦處理、溝通事務,它是現代生活中,人們不可或缺的工具。

對少年朋友而言,電腦除了提供尋找資訊、瀏覽即時新聞等功能外,也提供我們生活許多樂趣。例如,國中生、高中生甚至小學生都在玩線上遊戲,好紓緩功課壓力。可是許多人竟然過度沉迷在線上遊戲,造成身體的毛病以外,爭奪寶物發生細故的事件也時有所聞。

故事中的小飛和小宏,原本是好同學,竟然為了爭奪線上遊戲的寶物翻臉。小宏一時氣不過,於是利用「公開網站」用不要臉、無恥等不堪入耳的字句來羞辱小飛,造成同學對小飛的反感,以及對小飛負面的評價。小宏以為自己只是發洩一下情緒而已,實際上,小宏已經觸犯了刑法。

依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之罰金。」小宏在網路上罵小飛無恥、不要臉。這個公開的網站乃是特定或不特定的多數人都可以瀏覽的,也就是多數人可以「共見共聞」,所以屬於「公然」。而且小宏罵小飛無恥、不要臉等用語,涉及人身攻擊,對於小飛的名譽造成傷害,足以減低大家對於小飛的評價,屬於侮辱行為的一種。

侮辱的行為不是只有用嘴巴罵人才算是侮辱,舉凡用文字、言語等方式都可以算是侮辱的行為。

小宏單純以為發洩情緒,無傷大雅的動作,事實上已經觸犯了刑法的「公然侮辱罪」,因而可能被處拘役(一到五十九日)或三百元以下的罰金,小宏可真是得不償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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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如果我只是在陳述一件事實呢?

專門騙錢的軍官

  王明輝,海陸上尉政戰官,身高約17x,體重約8x,從軍快14年還只是個上尉就知道這個人一定有些問題存在,才導致其無法升官,要知道少校最快在幹到第8年就可以升官了,上尉最多只能幹15年就要退伍。

  從軍多年,當然我們都知道搞政戰的,心機一般都會比較重,因為政戰就是在輔導士兵,做做些心理建設,挖一些兵的祕密,看看有沒有適應不良的高危險群人員。不過王明輝這個人很特別,和別的政戰官不一樣,總是和人稱兄道弟的,看似沒有心機的樣子,其實這就是他偽裝的很好的地方,不過雞蛋再密也有縫,長官也是看在眼裡,所以只有年限到就一定升的上去的尉級能讓他晉升外,校級對他言就沒有希望了。

  在此解釋一下他的詐騙手法,寫出來是為了讓大家注意不要受騙,請各位看到此文章的不要引用此手法去行騙。首先,當然就是和志願役幹部稱兄道弟了,因為志願役幹部薪水比較多,加上近來申訴制度發達,向兵騙錢不還的話,事情容易被捅破。

  稱兄道弟完,稱兄道弟也是有技巧的,當然不能在一大群人面前稱兄道弟了,而是在私下的時候,此時王明輝會明確的表示出只有你是兄弟,其它的人都只是朋友而已,聽久了以後,就算你覺得你和他的交情只是一般,不過或多或少總是會覺得自己在王明輝心中的地位會比其它人高,受害者當然就會覺得兩人關係當然非同一般了。

  稱兄道弟久了之後,當然就是借錢了,借錢之道就在於循序漸進,對未來打下騙錢的基礎,此時借錢都是一些小錢,然後兩三次才算一次綜合一起還。還有當然就是要營造互相請飲料的氣氛了,造成朋友有互相通財之義的氣息。

  朋友之間有以上情形當然是非常正常不過了,此時他的尾巴就開始露出來了,表示自己是月光族,即是月底的時候就開始會借車錢,由於單位在北部,他家在高雄,所以車錢在借,一次至少都是借兩千元起跳,小錢被他借久麻痺了,這兩千元當然也就會借了,而且在此之前,他一定是信用良好,有借必還,然後借的金額就越來越大了,例如要和女朋友去吃飯、買衣服、開房間之類的,一開口當然是成千上萬。

  之後就是開始隔月還錢,當然也是會有好理由了--「和其它人也有借錢,因為我們兩個是兄弟,交情比較好嘛,所以就先還他再還你了,以我們兩人的交情,這些算的了什麼呢?」不然就是先還一點,例如借一萬,還五千,讓受害者瞭解到他手頭有困難,但是有錢還是會盡力還你的。不過月初還完一半後,月底馬上就又借走了。反正月初大家都剛領錢,他自己手頭也還有錢,月底沒錢再借,又可以保持住他的聲譽,不虧是政戰的,專攻心理。

  然後就在我退伍後,他還是有和我在聯絡,相信不少人也有換過工作,離職後還會和之前同事有聯絡的很少吧。他看準了我剛退伍有幾十萬的退伍金,而且環境的變動當然會使人際圈縮小,所以當然就會誤以為王明輝還當我是兄弟,結果我卻只是他眼中的肥羊--「提款機」,大部份都會哈啦個快一小時然後會開始借錢,一開始當然覺得沒什麼,畢竟以前也都是這樣子,一次兩次沒還,或是先還一點都有。當時根本沒想到他會是借錢不還的人,他的理由也很冠冕堂皇:「大家都是兄弟,你現在又不是沒有錢(廢言呀,退伍金才剛領完不久),兄弟我最近手頭比較緊,如果你真的需要的話,兄弟我就算是把房子賣掉,也會先把錢還給你。」

  當然,那時我還當他是朋友,雖然覺得履欠履拖有點不爽,不過他話都說到這樣了,我也不是說真的很需要那筆錢,會向他要,只是他借錢的口號:「我下個月領錢時一定還你。」當然也漸漸的發現他月初領錢時,根本從未打電話來說要還錢過,只有月底時才會打電話來以聯絡感情為名,行借錢之實。這種只借不還行為誰還會再借。王明輝當然也就知道已經他不打算還錢的行為已經被發現了,也就從此不再聯絡,不接電話。

  事情當然不止如此,原來他還有玩兩面手法,撈錢的手法當然不能只有一手,對象當然也不止一位。我和之前的同事聯絡,發現有調到別單位的人也有被他騙過錢沒還的;還有我退伍之後,他更向同事騙說因為我退伍了,所以他要把欠我的錢都還我,所以向同事借錢說要還我,當然我一毛錢也沒有拿到,事情才因此爆開,畢竟我也不是什麼八卦的人。


  就兵科而言,政戰類算是調動單位算是跳的比較多的,例如像步兵就只會調步兵,戰車就只調戰車;而政戰則是會跨軍種調,例如海軍艦艇調海陸步兵營這樣子,因此被他騙過錢的人也比較難有人脈來要他還錢,反正天高皇帝遠,你打電話來我不接就是了。

  由於軍人不能夠在網路上發表言論,僅管說的是事實,還是會被記申誡,因此只能夠由我這個已退伍的受害者來公開王明輝的惡劣行為,希望不要再有人被這種手法騙了,畢竟他再過一年多就要退伍了,不曉得他未來要重事什麼行業,越多人知道的話,總是能夠減少民眾被他騙錢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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