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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飆車橫行 罪行不輕

飆車橫行 罪行不輕

小裕今年十七歲,是高中三年級的學生,自從升上高中以後,就深深迷上了摩托車,看著電影中的男主角騎著帥氣機車在街頭和人狂飆競速,總是讓他羨慕不已,於是小裕利用課餘的時間到便利商店打工賺錢。之後如願的買下第一部摩托車。

隨著駕駛技術精進,原廠機車已經無法滿足小裕所期望的速度感,於是又興起改裝機車的念頭,在改裝機車的過程中,結交了許多喜歡追求速度的同好。每逢假日,就會和這群狂飆少年相約到街頭飆車,又因為人多勢眾,路上人車見到這種情形,紛紛走避,又讓他們的行徑更加囂張。甚至沿途揮舞著刀械,砍殺無辜的路人,終被警方查獲。

請問:小裕的罪刑為何?

法律小教室
案例中小裕和他的同黨,騎乘改裝的機車在道路上任意奔馳、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這些行為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相關規定,得科以罰鍰。

此外,如果在道路上聚集大量的機車,飆車競駛,而達到壅塞道路的程度,就構成「致生往來危險罪」,依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又依同條第二項規定,如果因此而致人於死者,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者,如沿途揮舞刀械或攻擊路人,更有可能觸犯「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刑法的「傷害罪」,甚至「殺人罪」。

飆車,是一種自私且危險的行為,希望大家能三思而後行,千萬別為了逞一時之「快」而抱憾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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