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翠是我在逛sogo時,偶然認識的朋友。那年是1994年~小翠剛從美國生完小孩回來。
她的先生大她十幾歲,婚前也是鬧得轟轟烈烈!(另一個long story~)
有一回,小翠call我(那時我只有BBCall),我們約在國父紀念館對面的麥當勞
見面,她拿了一小袋蘭X的保養品給我,眼裡布滿血絲,幽幽的說了昨天發生的事。
原來,她老公認識了一個他"驚為天人"的女孩,她老公想要娶她回家,像談買賣一樣的和
小翠"談";他說:"她不知道我有老婆,所以,我們去離婚,東西放著!我再去娶她,然
後,她是大的,你做小的!"
小翠:"我有兒子,你的親骨肉,為什麼我要做小?"
他老公見一向溫順的小翠,竟敢含扣![註1]就提出選項讓她抉擇。
1.小翠帶了小孩離開。
2.小翠滾,小孩他會請24小時最好的保母照顧。
小翠哭得梨花帶淚,說著昨夜幹的笨事>>>>吃安眠藥自殺。
可能藥量不足或是命不該絕,沒死成!可她老公氣壞了,大聲斥責她:
"妳!要死死在外面!不要死在我的床上!!"就是這時我的呼叫器頻頻作響。
小翠長得好像"我洗腳水"那個港星[註2],大而圓的眼睛,甜美的笑容,嬌小可愛的美
女一枚。三十歲獨自到美生了孩子回來,小孩還沒周歲呢!竟遇此遭遇~
既然鬼門關前走一回,命運就不同了。我除了拍拍她的肩,實在什麼辦法也想不起來。(恨)
我離開前,只問了一句:妳確定外面那女的不知道有妳這個人嗎?
小翠點點頭。我說:妳要做一件事!查出那女的上班的地方,明天中午穿漂亮一點,我們去那附近晃晃,順便午餐。
**Amber's tea time:
日語反抗的意思。
葉蘊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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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asd053445 於 2011-10-26 13:4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