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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四個小孩搶一個老人家事件的感想

4少搶紙片嬤 呼巴掌、當馬騎

更新日期:2007/09/13 07:10 記者:記者張念慈/新竹市報導
新竹市四名分別就讀國小六年級、國中二年級的學生,昨天中午闖進一家雜貨店,涉嫌將顧店的六十六歲老婦人推倒後,坐在她身上甩她三巴掌,瘦弱老婦才廿八公斤重,無力反抗,被搶二千三百元;警方循線在網咖逮捕。
警方說,涉案的四名學生分別為張姓(十三歲,國二)、焦姓(十二歲,小六)、王姓(十二歲,小六)及劉姓(十三歲,國二),已依強盜罪嫌移送少年法庭處理。
「就是你們!小孩子不學好,現在就這樣,以後怎麼辦?」被害的老婦人撫著瘀青紅腫的右下巴,揉著跌倒時擦傷的左膝蓋,全身痛得站不起身;但一見到四名學生不學好,就氣得全身發抖,指就是他們搶走她的錢。
老婦人說,昨天上午十一時四十分,她拉下雜貨店鐵捲門準備休息,張姓學生從已拉到一半的鐵捲門鑽進來,劉姓學生也跟著進入,她還 沒開口,張姓學生就將體重只有二十八公斤的她推倒,接著劉姓學生坐到她身上,甩她三巴掌;張姓學生再到櫃台搶走收銀機內二千三百元,與在外把風的另兩名學生一起逃逸。
老婦人起身,看到四名學生分騎三輛腳踏車離去,搶劫過程不到五分鐘。由於雜貨店地處偏僻,她跛著腳走到一百公尺外的姪子家求助報案。
警方獲報後,先清查附近學校是否有蹺課學生,後到青少年易聚集的網咖等地搜捕;下午二時在新竹市東大路四段一家網咖內,逮捕正在玩電動的四名學生。
提議強盜的張姓學生供稱,平日坐公車會經過老婦人經營的雜貨店,認為有機可乘,前天與昨天曾到雜貨店觀察地形,再找在網咖認識的焦姓、王姓和劉姓學生一起犯案。
四人父母在警局互指對方孩子帶壞自己小孩。張姓少年父親不斷催警方早做筆錄,他要趕上班,抱怨前妻不幫忙顧小孩,還強調自己很開明「國中開始就讓孩子抽煙」;孩子不聽話會痛打,但孩子卻「怎麼打都學不乖。」
6小孩3個姓 學壞誰之過
【記者李青霖新竹市報導】新竹市發生四名國中及國小學生涉嫌結夥強盜案,他們都是中輟生,家庭功能不彰;焦姓學生家庭複雜,六個兄弟姊妹中有三個姓;劉姓國中生的校長,上午十一時還與輔導人員到他家訪視未遇,沒想到四十分鐘後,孩子竟犯案。
張姓國中生父母離異,兩人管教方式不一,爸爸鬆散,媽媽較嚴,由於經常流連網咖,媽媽懷疑他染上毒品,積極向法院爭監護權。
王姓學生的校長說,王生過去在學校表現一直很穩定,成績也不錯,懷疑他是在不知情下跟著犯案。
新竹市教育局長蔣偉民說,輔導中輟生亟需家庭配合,「學校不可能二十四小時看著孩子」,希望各校加強學生法治教育與價值澄清課程,讓學生懂得判斷是非。

=======我是分隔線=======
這種新聞最近是越來越多了
每次出事就看到家長怪老師沒教好自己的孩子
不然就是怪別人帶壞自己小孩
反正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拜託!孩子是誰家的?

現在老師越來越難當
小孩不能打不能罵
但是出事卻要背責任
零體罰真的好嗎?

當然我不是說小孩就該打該罵
而是凡事都有個尺度
過與不及都不好
犯錯之後不能處罰
就跟社會上的犯罪不能判刑一樣

人權人權
一天到晚都在喊著重視人權的高調
但是我想請問
今天作了這些「看似」很高尚的改變
會對未來造成怎樣的影響?

其實大家都希望能夠越變越好
但是教育這種事情牽一髮動全身
不是想著說「恩!這個好!趕快做!」就可以的

處罰不處罰不是重點
而是處罰後我們能夠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然後改進
這樣才能夠越來越好

教育本來就是「一手棍棒,一手蘿蔔」
不是單靠其中一種就能成事的
現在這樣不准打不准罵
就是將其中一手砍斷

總覺得社會越進步
人們做的事情越表面化
只會高喊著某些口號
卻做著捨本逐末的事情



[ 本帖最後由 巴薩拉 於 2007-9-14 09: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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