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轉貼]國三女生偷嚐禁果 老爸怒告男友

[轉貼]國三女生偷嚐禁果 老爸怒告男友

國三女生偷嚐禁果 老爸怒告男友

報載就讀國中三年級的十五歲女學生,由於多日未返家也未去學校上學,家人急得向警方報案,後來女學生自行返家,在家人追問下,才坦承這幾天都跑到二十三歲男友陳某家中,兩人因情不自禁在短短四天內就發生了數十次的性關係,女方父親聽了怒火中燒,帶著女兒至醫院驗傷發現果然已非完璧,堅持提出告訴。

依照本案的情形,雖然陳姓男子與小女友是兩情相悅,也是小女友同意與陳姓男子發生性關係,但是因為小女友年僅十五歲,法律上認為小女友還無法認識性行為的意義與可能發生的後果,因此規定年幼者對於性行為的同意無效,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管是否你情我願,和未滿十六歲少女性交,已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的重罪,而且是公訴罪,告了就不能撤回了。


L.P.S.法律保障聯盟

TOP

發新話題

本站所有圖文均屬網友發表,僅代表作者的觀點與本站無關,如有侵權請通知版主會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