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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配偶與人發生一夜情,是否構成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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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與人發生一夜情,若有發生性器官接合情形(蓋棉被純聊天的情形應該很少吧?),將構成通姦。次數多寡、時間長短並非通姦罪考量之重點。

謝謝各位大大支持~~感恩~~記的回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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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法律來說,是沒有錯,不過.....萬一發現的時候,2個人衣服是完整的,那不知要怎麼判喔....傷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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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 cyqve 的帖子

這要依找當時的證據
證據來自於垃圾筒~廁所或用過的衛生紙與使用過的保險套
都可以作為佐證
不一定已經穿好衣服就束手無策

另外
用性器官以外之身體部位或是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或是套入他人之性器
亦符合性交之定義

但~~
通姦罪之""姦""是否屬於性交之定義
還要看我國法院之實務見解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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