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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聖靈的火藉死釋放出來(二)

聖靈的火藉死釋放出來(二)

聖經經節

啟示錄四5:有閃電、聲音、雷轟,從寶座中發出。又有七盞火燈在寶座前點著,這七燈就是神的七靈。

行傳二2: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暴風颳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整個屋子。3:又有舌頭如火焰向他們顯現出來…4: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溢…

職事的話

在十二章四十九節,主耶穌說,『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若是已經著起來,那是我所願意的。』這火指屬靈生命的衝力,出於主所釋放的神聖生命…。主的生命被隱藏,祂要這生命得著釋放。祂要火燃燒起來。在四十九節,主說,『若是已經著起來,那是我所願意的。』這話也可譯為:『我何等願意是已經著起來的!』這指明在主受死以前,火還沒有著起來。我們從使徒行傳的記載知道,在主受死以後,這火就成了火焰。

在十二章五十節,主接著說,『我有當受的浸,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困迫!』這裏的浸叫我們想起主在馬可十章三十八節對雅各和約翰所說的話:『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我所受的浸,你們能受麼?』杯和浸都是指主的死。杯象徵祂的死是神賜給祂的分,就是祂為著神救贖罪人所領受的分;浸指明祂的死是神命定祂要經過的路,以完成神為罪人所豫備的救贖。

路加十二章五十節的困迫也可譯為受拘禁。主在祂成為肉體時所穿上的肉體裏受拘禁。祂需要肉身受死,需要受浸,使祂無限量的神聖所是,連同祂神聖的生命,得以從祂肉體裏釋放出來。祂神聖的生命藉祂肉身受死釋放出來,就在復活裏成了祂信徒屬靈生命的衝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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