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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從宗教規條得釋放(二)

從宗教規條得釋放(二)

聖經經節

路加十三15:主卻回答他說,假冒為善的人哪,難道你們各人在安息日不解開槽上的牛驢,牽去飲麼?16:何況這女人本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看哪,她被撒但捆綁了十八年,不當在安息日解開她的捆鎖麼?

職事的話

這女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指明她是神選民中的一個。然而她被撒但所捆綁。這女人在安息日得釋放脫離捆綁,是合宜的,因為安息日是神所規定,叫人得安息的,(創二13,)不是叫人留在轄制之下。

路加為甚麼將這事例放在這裏?我們回答這問題,需要記得這事發生在人救主將近耶路撒冷的時候,耶路撒冷的宗教氣氛極其濃厚。我相信主耶穌進入會堂,主動醫治這女人,是要給門徒看見,祂無意遵守死的宗教形式,和走樣的安息日規條。祂特意干犯那些規條,好叫門徒知道,祂來不是要遵守把人拘留在困苦中的規條,乃是要打破變形的規條,使受苦的人藉祂禧年的祝福得著釋放。

當主耶穌醫治那被撒但捆綁而駝背的女人時,就將禧年帶給她。祂在四章宣告禧年,叫被擄的得釋放,受壓制的得自由。所以,這事例乃是四章所宣揚之禧年的應驗。主的心意是要讓門徒知道祂往耶路撒冷去,不是要遵守宗教規條,乃是要特意干犯宗教規條,將人帶進禧年裏。

(c) Living Stream Ministry。經文取自聖經恢復本,闡釋部份取自李常受著〝路加福音生命讀經〞,第304至305頁。美國加州安那翰市水流職事站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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