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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職大專成全信息-祭司的事奉

亞6:12~13    「對他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有一人,名為苗;祂要從自己的地方長起來,並要建造耶和華的殿。祂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並擔負尊榮,坐在寶座上掌權;又必在寶座上作祭司,在兩職之間籌定和平。」

壹.    祭司的職分
一、在聖經裡有一個職份,稱作「祭司的職分」,這個職分沒有別的,就是有一班人從世界裡完全分別出來,專門以事奉神為事,再也沒有其他本分。
二、神原本的心意是要以色列人作祭司的國度,但以色列人事奉了偶像,祭司的職份就只給了利未支派,產生了一個「居間」的祭司制度。
三、在新約時代,不再有限制的祭司職份,只有普遍的祭司職份,所有蒙恩得救的人都是神的祭司。
彼前2:4~5 「你們來到祂這為人所棄絕,卻為神所揀選所寶貴的活石跟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屬靈的殿,成為聖別的祭司體系,藉著耶穌基督獻上神所悅納的屬靈祭物。」
四、你做了基督徒,你的職業就完全改過,所有的基督徒只有一種職業,就是為著事奉神,從今以後,我變作神的祭司,我在神面前事奉祂,我的一生都是為著屬靈的目的。
五、所有的弟兄姊妹,都得在蒙恩得救的當天,把原有的職業打破了,從你作基督徒起,你裡面就沒有雄心、沒有大志,不打算在職業中做一個特殊的人,沒有出人頭地的意思,要向保羅一樣,只有一個雄心,就是討主的喜悅,要作基督徒,就得做祭司。
六、人能夠作他的祭司,是被神高抬,是人的榮耀,不是祂的榮耀。愚昧人才以為事奉神是優待神。事奉神是我們極大的榮耀。
七、甚麼樣的人能夠被神得著,完成神的心願,能夠真實、豐富的享受基督,彰顯基督,能夠托住召會、帶著召會,並且帶進神的建造,這一班人不是別人,乃是祭司。

貳.    在召會中該滿了祭司的事奉
一、我們的事奉裡有一個特別厲害的缺,就是在神兒女中間不容易看見君王、更不容易看見祭司,只看見少數人盡話語職事。特別是在基督教裡,神的兒女完全依靠傳道人。
二、公會中有一個居間的制度,是教會所不能接受的。因此我們要取消居間的階級制度,就需要人人都作那個階級的人,那一個階級自然就取消了。
三、按正常的光景,召會中應當全數是君王、是祭司。眾聖徒應當都能夠與神交通,在神面前點燈燒香,使聖所裡的光是明亮的,氣味是芬芳的。也能滿了神的王權,為神掌權。
四、聚會帶給人亮光、香氣不夠,原因在於作祭司的人太少。

參.    祭司的供職:燒香(禱告)、點燈(讀經)、歌唱(申言)
一、祭司的工作乃是在神面前用靈來點燈、燒香。點燈是亮光問題,所以是讀經,燒香是在神面前獻上馨香,所以是禱告。二者合起來就是交通。
二、許多時候,我們對一位弟兄講了幾個鐘頭勸勉的話,一直對他說怎樣不對,並且聖經怎麼說,但是講了半天他仍毫無感覺。相反的我們若帶他禱告,讓生命的活水在他裡面流通,他裏頭卻蒙了光照,看見自己的敗壞汙穢和不堪,他就在神面前流淚悔改。這乃是我們在他裡面點了一盞明燈。
三、若是你我都盡祭司的職份,天天早晚燒香點燈,若是這樣一直在聖所裡,摸神施恩的寶座,裡面就必滿了神,到聚會裡必定像被新酒灌醉,搶著歌唱,這些歌唱就是申言。

肆.    祭司的事奉-神所有的兒女都是祭司,都應該是事奉神的。所有初信的和已經信主多年的,在屬靈的事上應都有分。
一、傳福音
弗4:11「他所賜的,有些是使徒,有些是申言者,有些是傳福音者,有些是牧人和教師。」
提後4:5「你卻要凡事謹慎自守,忍受苦難,作傳福音者的工作,盡你的職事。」
1.神在教會裡有設立傳福音者,但不是傳福音者的人,也應該做傳福音者的工作。
2.主的話乃是說,所有神的兒女都該作傳福音者的工作,要把人從家裡、從學校、從醫院、從辦公室,帶到聚會來。
羅10:15「…傳福音報喜信的人,他的腳蹤何等佳美。」
3.少年的人,像提摩太那樣的人,應該起來做,大家都應該普遍的做傳福音的工作。

二、福音的照顧 (照顧福音朋友直到受浸為止)
1.把人帶到福音的聚會裡。
a、一次可帶數位福音朋友到聚會來,自己要負責照顧,若太多可馬上找聖徒分擔照顧責任。
b、坐在邀約的人的中間,協助他們翻聖經、找詩歌。
c、輕聲簡短的解釋信息內容。
d、用禱告幫助並加重講臺的話,使話可以送到人裡面。
e、沒帶人的,要照顧別人多帶的人。
2.聚會還沒開始之前,要照顧提早來的人。
a、一個配幾個坐在他們旁邊傳,不要讓他們沒事作冷掉了。
3.收網的時候要幫助福音朋友。
a、一面要禱告,一面要強的在那邊勸他,推一推就受浸了。
4.收網不要拉太長的時間。
徒 2:41 「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浸,那一天約添了三千人。」
徒 16:33「當夜,就在那時,…他和屬乎他的人,立即都受了浸。」
a、任何時候灑了種,今天就可以收成,不要受時間的限制。
b、成熟的得鼓勵他相信,不成熟的,也得鼓勵相信。
c、沒有得救需要的人,要給他得救的需要。沒有得救知識的人,要給他知識。
5.祭司有多少,神的子民就有多少。
a、福音是全教會一同作的,沒有無用的肢體,是基督的肢體就不能沒有功用。

三、初信的照顧
1.需要有初信造就的聚會。
2.需要看望沒有來聚會的初信者,給他們補課。
3.有來參加的,要詢問他們明不明白,領會不領會。
4.初信的弟兄就可以照顧未信的人,但要有老練的聖徒陪同帶他們,一步步的往前。
5.餵養者要照顧初信者幾個禮拜至幾個月,關心各項操練(讀經、禱告)有沒有進步。
6.不是只有少數人負責作,要大家一起作,全體出動。

四、事故的探望
啟3:10 「你既遵守我忍耐的話,我也必保守你免去那將要臨到普天下,試煉一切住在地上之人試煉的時候。」
1.遵守主的道,不是主順利的道,乃是主忍耐的道。
2.教會總是一邊蒙福,一邊有許多的難處。
3.從使徒時代開始,教會就是多事的,司提反殉道、彼得下監、保羅為主殉道等,教會要經過的事是相當的多。
4.部份在主面前屬靈份量夠的弟兄姐妹要組成一團,負責事故的照顧,有聖徒遭遇難處,就要幫助他。
5.有喜事的人,要與他們同快樂;有悲傷死了人的,要與他們同悲傷、同禱告、安慰他們;有難處的,要幫助他們解決。

五、出外及外來之聖徒之照顧
1.對於出外之聖徒
a、出外之人有為難、試探、危險、孤單,需要保守與供應。
b、要有一兩個與他較熟識的人負責聯絡。
c、我們不能把人丟了,而在那邊傳福音,這不上算。
d、忙也好,不忙也好,總得至少一個月連絡一次,這是一個事奉。
e、可將本地近期行動、話語的中心記下,供應給他,這樣就可把這些聖徒一個一個的在後面拉住。
f、要聯絡當地的召會,並持續追蹤後續的狀況。
g、出外的聖徒自己也要主動連於當地召會,這是蒙恩的秘訣。
h、每當主的行動中有轉彎時,就需要加倍、堅固、加強。
出26:23~24 「帳幕後面的拐角,要作兩塊板。板下方要雙的,板頂端要完全連於一個環子」
2.對於外來的聖徒
a、讓照顧出外聖徒的人,來負責照顧外來聖徒,最知道實際的需要。
b、照顧兩三個月,就可以交接給人照顧。
六、教會人人都事奉、個個都忙碌、人人傳福音、人人都收成、人人都照顧,這是教會。今天的路是教會的事奉,有五百個聖徒,就得有五百個來事奉,教會總得這樣纔行。
林前12:21~22「眼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似乎較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林前12:27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體,並且各自作肢體。」

七、今天我們要看見,不作基督徒則已,要作基督徒就得一切都拼上,要作基督徒就得做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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