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經文
約翰十四21:有了我的誡命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
23: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同他安排住處。
雅歌五16:他的口甘甜,他全然可愛。耶路撒冷的眾女子阿,這是我的良人,這是我的朋友。
職事的話
信入祂【耶穌基督】就是接受祂,愛祂就是享受祂。我們都已相信祂,這就是說,我們都已接受了祂。但今天的問題是,我們到底愛不愛祂?雖然你已接受了主耶穌,祂現今也在你裏面,但你可能不愛祂。我們需要作一個終日愛主耶穌的人。
祂的同在總是與我們對祂的愛有關。我們越愛祂,就越享受祂的同在。甚麼是祂的同在?那就是對祂自己的享受。只要我們有祂的同在,我們就享受祂,我們越愛祂,我們就越有祂的同在。我們越在祂的同在裏,就越享受祂對我們的一切所是。我們只需要愛祂。知識算不得甚麼,只有愛纔算數。我們何等需要愛祂!我愛祂已經有五十多年了,今天我覺得祂比從前更可愛。無人像祂那麼可愛。雅歌書說,祂是全然可愛。(歌五16。)
(c) Living Stream Ministry。經文取自聖經恢復本,闡釋部份取自李常受著〝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429至430頁。美國加州安那翰市水流職事站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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