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經文
馬太二十18: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經學家,他們要釘祂死罪,19:又要把祂交給外邦人去戲弄,鞭打,並釘十字架,第三日祂必復活。
行傳二23:祂既按著神的定議先見被交給人,你們就藉著不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職事的話
祂【耶穌】知道,照著豫言,祂必須在逾越節作神的羔羊被殺。舊約的豫言指定了祂被治死的時間和地點。人救主盡職了三年多,一直是在受人藐視的加利利境內,遠離聖殿和聖城,就是祂為完成神永遠計畫必須受死的地方。祂是神的羔羊,(約一29,)該在摩利亞山上獻給神;在那裏亞伯拉罕曾獻上以撒,並享受神預備的羊羔作他兒子的代替,(創二二2,9~14,)耶路撒冷的聖殿也是建造在那裏。(代下三1。)
按照神格三一所議定的,(徒二23,)祂必須在那裏被交與猶太首領,為他們這些作神建築匠人的所輕棄。(徒四11。)祂也該在那裏按照羅馬死刑的方式被釘十字架,(約十八31~32,十九6,14~15,)以應驗關於祂要怎樣死的豫表。(民二一8~9,約三14。)此外,按照但以理的豫言,彌賽亞(基督)該在那年被剪除殺害。(但九24~26。)不僅如此,祂是逾越節的羊羔,(林前五7,)必須在逾越節那月被殺。(出十二1~11。)因此,祂必須在逾越節以前(約十二1,可十四1)上耶路撒冷去,使祂能照著神豫定的時間和地點,當逾越節那天在那裏受死。(約十八28。)
(c) Living Stream Ministry。經文取自聖經恢復本,闡釋部份取自李常受著〝路加福音生命讀經〞,第446至447頁。美國加州安那翰市水流職事站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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