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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慈善的高調與低調

高調做慈善的大意是公開的,大張旗鼓的做慈善。低調做慈善的大意是秘密的,不聲不響的做慈善。
許多人認為高調做慈善好,其理由是高調做慈善轟轟烈烈,震動巨大,影響深遠,“積大德”。許多人認為低調做慈善好,其理由是低調做慈善不漏聲色,穩妥實在,進退有餘,“積陰德”。
與做慈善大體相同的佛教概念是行佈施。無量壽經曰:“布恩施惠。”佈施的梵語音譯有二種,一為檀那、柁那、檀。二為達嚫、達親、大嚫、嚫,意譯為施、財施、施頌、嚫施。即以慈悲心而施福利與人之義。法界次第曰:“檀那秦言佈施。”意思是說:梵語檀那在中國秦朝的語言中稱為佈施。“佈施”一詞在中國歷代典籍中多有出現,可見中國歷代皆重視做慈善。周語曰:“享祀時至,佈施優裕。”文子自然篇曰:“為惠者佈施也。”莊子外物篇曰:“生不佈施,死何含珠為。”荀子哀公篇曰:“富有天下而無怨財,佈施天下而不病貧。”韓非顯學篇曰:“上征斂於富人,而佈施於貧家,是奪力儉而與侈墮也。”淮南子道應訓曰:“不義得之,又不能佈施,患必至矣。”又齊俗訓曰:“為義者,佈施而德。”論衡定賢篇曰:“使穀食如水火,雖貪吝之人,越境而佈施矣。”
在佛教中,佈施原為佛陀勸導優婆塞等之行法,其本義是以衣、食等物施與大德及貧窮者。至大乘時代,則為六波羅蜜之一,再加上法施、無畏施二者,擴大佈施的意義。亦即指施與他人以財物、體力、智慧等,為他人造福成智而求得累積功德,以致解脫之一種修行方法。大乘義章卷十二解釋佈施之義為:以己財事分散與他,稱為布;啜己惠人,稱為施(“啜”古通“輟”,停止。此處“啜己”大意為克制自己)。小乘佈施之目的,在破除個人吝嗇與貪心,以免除未來世之貧困,大乘則與大慈大悲之教義聯結,用於超度眾生。
   施財之人,稱為檀越,布施主之意,意譯為施主、檀那主,簡稱為檀那;而所施之財物,稱為嚫資、嚫財、嚫金、嚫錢、堂嚫(對僧堂之僧施物之意)、俵嚫(分與施物之意)、信施(信徒施物之意)。此外,獻上錢財,稱為上嚫;施物供於佛前,稱為下嚫。在日本,信者所屬之寺院,稱為檀那寺;而道場所屬之信者,稱為檀家、檀中、檀徒、檀方。
   佈施為六念之一(念施),四攝法之一(佈施攝),六波羅蜜及十波羅蜜之一(佈施波羅蜜、檀波羅蜜)。佈施能使人遠離貪心,如對佛、僧、貧窮人佈施衣、食等物資,必能招感幸福之果報。向人宣說正法,令得功德利益,稱為法施。使人離開種種恐怖,稱為無畏施。財施與法施稱為二種施;若加無畏施,則稱三種施。以上三施系菩薩所必行者。其中法施之功德較財施為大。佈施若以遠離貪心與期開悟為目的,則稱為清淨施;反之則稱不清淨施。至於法施,勸人生於人天之說教,稱為世間法施;而勸人成佛之教法(三十七菩提分法及三解脫門),稱為出世法施。此外,關於施、施波羅蜜之區別,據優婆塞戒經卷二載,聲聞、緣覺、凡夫、外道之施,及菩薩在初二阿僧只劫所行之施,稱為施;而菩薩于第三阿僧只劫所行之施,則稱為施波羅蜜。
    據菩薩善戒經卷一序品載,在家菩薩行財施與法施;出家菩薩行筆施、墨施、經施、說法施等四施;而得無生忍之菩薩則具足施、大施、無上施等三施。俱舍論卷十八舉出八種佈施,即:隨至施、怖畏施、報恩施、求報施、習先施、希天施、要名施、為莊嚴心等施。同書卷十八亦舉出施客人、施行人、施病人、施侍病者、施園林、施常食、隨時施等七種佈施。舊譯華嚴經卷十二“十無盡藏品”則有修習施、最後難施、內施、外施、內外施、一切施、過去施、未來施、現在施、究竟施等十施。上述就佈施行為內容、態度、目的等的不同,而有種種分類方式。
佛教認為,因緣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究竟而無實體。因此,在行佈施的時候,施者、受者、施物三者本質為空,不能存有任何執著,稱為三輪體空、三事皆空、三輪清淨,即:施空,指能施之人體達我身本空,既知無實在的能施之我,佈施時便無希求福報之心。受空,指既體達本無能施之人,故對受者不起慢心。施物空,指了達資財珍寶一切所施物品本來皆空,對所施物品不起貪惜心。
維摩經佛國品曰:“佈施是菩薩淨土。”大智度論卷第三十三對清淨佈施與不清淨佈施有深刻闡述,其中曰:此佈施有二種:一者淨,二者不淨。不淨者,直施而已(此處“直”作“只,僅僅”講):或畏失財故與;或惡訶罵故與;或無用故與;或親愛故與;或為求勢故與,以施故多致勢援(該句大意指為謀求支持而施與);或死急故與;或求善譽故與;或求與貴勝齊名故與;或妒嫉故與;或驕慢故與:小人愚賤尚施,我為貴重大人,雲何不與;或為咒願福德故與;或求吉除凶故與;或求入伴黨故與;或不一心、不恭敬、輕賤受者而與。如是種種因緣,為今世事故施,與淨相違,名為不淨。淨施者,如經中說:治心故施,莊嚴意故施,為得第一利故施,生清淨心,能分別為助涅盤故施。譬如新華未萎(“新華未萎”指鮮花沒有枯萎),色好且香;淨心佈施,亦複如是。如說諸天不淨心佈施者,宮殿光明薄少;若淨心佈施者,宮殿光明增廣。此佈施業,雖過去乃至千萬世中不失,譬如券要(“券要”指契約)。
據優婆塞戒經卷五載,菩薩行慧施時,應遠離下列五種法,即:(一)不選有德無德,謂菩薩行慧施時,平等普濟,不擇冤親。于有德之人生愛敬心,於無德之人起憐湣心。(二)不說善惡,謂菩薩行慧施時,以平等之慈心,於善者與不善者,各隨所願,普皆饒益。(三)不擇種姓,謂菩薩行慧施時,無分種姓、貴賤,凡有所需,普皆施與。(四)不輕求者,謂菩薩行慧施時,見來乞者,生起殷重不輕之心而與所需,以濟其乏。(五)不惡口罵,謂菩薩行慧施時,于求索者皆不出醜惡之語以毀辱之。
綜上所述,做慈善的高調與低調,實際是“心”與“境”的互動、“心”與“相”的互動。佛教認為:“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三界唯一心、心外無別法。”問題的關鍵在於做慈善的這顆“心”。心為清淨,不著高調相,不著調低相。不住于高調境,不住於低調境,高調做慈善與低調做慈善都是如法的,都是廣大的,都是可取的。心不清淨,著高調相,著調低相,住於高調境,住於低調境,高調做慈善與低調做慈善都是不如法的,都是不廣大的,都是不可取的。與此同時,如何看待做慈善也是一樣的道理。用清淨的心看,用隨喜的心看,用心包太虛量周沙界的心看,看到的高調做慈善與低調做慈善都是如意的,都是美妙的,都是可取的。用不清淨的心看,用不隨喜的心看,用心胸狹隘量不容人的心看,看到的高調做慈善與低調做慈善都是不如意的,都是不美妙的,都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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