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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壇傳戒3:三壇傳授菩薩大戒

三壇傳戒3:三壇傳授菩薩大戒

受菩薩大戒是“三壇傳戒”中層次最高的戒,釋迎牟尼佛爲其得戒和尚,文殊菩薩爲其羯磨阿闍黎,彌勒菩薩爲其教授阿闍黎,十方一切菩薩爲其同學伴侶。傳戒的儀軌沒有初壇和二壇複雜,但也要經過乞戒、通白、開導、審戒問遮、開示苦行等,更必須如法授受。
    早課乞戒 四月初六日,齋堂前挂方丈手谕的“請戒開導法”和“通白二師法”牌示。早課畢,大和尚回方丈。新戒在方丈前的法堂廊下路迎大和尚。新戒長跪合掌,爲首者禀道:“我等昨蒙和尚曲垂方便,己賜比丘具足戒。今願受菩薩大戒,如律行持,成道利生,用報恩德。”大和尚回答說:“菩薩大戒受之不易,而行之更難,今汝等既發此願,如律嚴持,苟勿違犯,無不允許。”新戒齊答:“謹如教命!”叩謝後到齋堂早粥。
    通白開導 早課畢,在大殿設八字形高座。中爲戒和尚法座,背屏爲“秉宣佛制”,左爲揭磨師法座,背屏爲“羯磨堂”,右爲教授師法座,背屏爲“教誡堂”。座前香花爐台,供具齊備。早齋畢,鳴鼓一通,新戒上大殿排班;鳴鼓二通,引禮師率新戒數人迎請羯磨師和教授師;鳴鼓三通,迎請大和尚。入座畢,新戒展具三拜,長跪合掌;引禮師代新戒們說:“仰白和尚,大悲忍聽,今有新戒比丘某等,欲求菩薩淨戒,故先恭詣座前,頂禮啓白,願開甘露解脫法門,傳授金剛光明寶戒,不吝慈悲,專垂策導。”
    大和尚爲新戒講開導:“乞求菩薩妙善戒法者,先須以三種決定,深因大信,發無上菩提心而求之。若信不決定,則不能斷除疑網;心不深固,則不能勇猛勤修……今夜入忏摩堂中,在羯磨師前,將各人所受持戒品,若染若淨,一一發露。詳細審明後,方可如律如法,請淨受授。汝等能依教奉行否?”衆答:“能依教奉行!”
    審戒問遮 與初壇的“露罪忏悔”、二壇的“審戒忏悔”形式基本相同,也是在晚課後進行。不同的是,先將比丘、比丘尼和求菩薩戒的居士,按照人數多少,各分爲一壇或若幹壇。然後齊集大殿,鳴鼓三通,迎請羯磨師升座。引禮師說:“今則具戒既登,勝心重碩,我爲汝衆等焚香敷座,恭請上某下某律師爲審戒問遮忏悔阿闍黎。”新戒展具頂禮三拜,長跪合掌,聆聽羯磨師開導:“幢樹毗尼,唯在匡扶正法;堂開忏悔,用以佐助諸緣。今諸比丘欲圓大戒,理合忏悔;故請驗簽師、繳簽師就位,書記師務必注明人事,不得差誤,以便呈簡和尚。”審戒問遮開始,由羯磨師將新戒遮難一一問過,注明上冊。
    燃燈 新戒在受菩薩戒之前,必須要燃燈。燃燈又叫熱頂,俗稱燒戒疤,以此表示比丘、比丘尼的苦行和對佛的虔誠。四月初六日早粥後,新戒即開始爲燃燈作准備。首先是剃發;然後請任何一位羯磨師、教授師、尊證師、引禮師或叢林中的老戒僧人,在其頭頂上打好燈圈(即作出燃燈位置的標記)。一般的燈圈打九個,表示“九品蓮台”,也有打十二個的,表示“十二圓覺”。
    晚課後,侍者送來方丈手谕的“開示苦行”牌示。引禮師率新戒到法堂,鳴鼓三通,大和尚升座,爲新戒開示苦行:“所謂苦行,即從凡夫至成佛路上,凡有利于衆生善行者,難行能行,乃至舍身,決不退悔。新戒欲發菩提心,行菩薩道者,必以苦行驗其大乘根器,令發決定本乘真志。”開示畢,新戒展具三拜,送大和尚回方丈。
    大殿中,爲新戒燃燈苦行已鋪好蒲團,並請各位師承及叢林諸師爲新戒燃燈時“護燈”。新戒進大殿,放一字具,頂禮各位師承及護燈師各三拜。引禮師給新戒每人發二包香炷,這種香炷是專爲燃香特制的。燃燈的時間一般安排在深夜子時,可免入衆繁雜,擾亂身心。當護燈師在新戒頭頂安好香炷後,引禮師鳴磬擊魚,便開始燃燈供佛的苦行。新戒長跪蒲團,雙手合十,不斷稱念“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寶號。燃燈畢,新戒即出殿外經行數匝,回殿中禮佛三拜,又拜“善財童子五十三參”。然後起具回戒堂,由引禮師查看燃燈情況,需要“補燈”的立即補燒上。引禮師教新戒護燈之法,令其忌吃燥性食物,多喝豆漿之類。隨即上單養息,次晨放殿假。
    燃燈,其出處見于《大佛頂首楞嚴經》:“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于如來形象之前,燃一燈,燒一指節,及于身上熱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水脫諸漏。”燃燈,在中國始于何時,尚待考證,但肯定唐、宋時期是沒有的。例如唐代高僧鑒真和尚肉身像的頭上,是不曾發現燃燈痕迹的。我國自古嚴守儒家“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教誡,所以對燒戒疤並不贊成。
    燃燈的普遍流行始于元代。據《新續高僧傳》中的《元金陵天搐寺沙門釋志德傳》記載:元世祖曾召見高僧志德,“賜宴並紫方袍,命主天禧、旌忠二刹……佛賜‘佛光大師’之號,當與七衆授戒,必令其父母兄弟相教無犯,至于 香頂,指爲終身誓。”但是,元代只有漢族僧尼才燃燈 頂,非漢族的喇嘛是不頂的。這其中帶有種族歧視的成份,也是便于元代蒙古族統治者分辨漢族中僧人、非僧人的一標志。後來,燃燈反成爲僧人必須履行的受戒手續了。
    由于燃燈是一種與佛教正統教義毫不相關,而又無助于修行的作法,中國佛教協會1983年已宣布予以廢除。
    四月初七日晚課畢,新戒宣讀請求受菩薩大戒的啓文,其禮儀與求受比丘戒完全相同。回到戒堂,新戒們爲明日受菩薩大戒禮佛通宵又增加了以下內容:
    頂禮本德釋迦如來爲我等作菩薩戒和尚,
    頂禮大德文殊師利菩薩爲我等作羯磨阿闍黎,
    頂禮大德彌勒菩薩爲我等作教授阿闍黎,
    頂禮十方一切如來爲我等作尊證阿闍黎,
    頂禮十方一切菩薩摩河薩爲我等作同學伴侶,
    頂禮某某堂上上某下某律師爲我等作菩薩戒法師。
    受菩薩大戒 四月初八日,是佛祖釋迦牟尼的聖誕之期,也是比丘和比丘尼等受菩薩大戒的圓滿之日。大殿前挂方丈手谕的“傳戒”、“授菩薩戒”牌示。大殿居中設供桌,供奉佛像及香、花、燈、果。左邊設高座,供列諸佛賢聖“陰十師”的牌位。
    上排:(中)南無現在賢劫千佛,(左)南無過去莊嚴劫千佛,(右)南無未來星宿劫千佛。
    中排:(中)南無開教本師釋迦牟尼佛爲得戒和尚,(左)南無文殊師利菩薩爲羯磨阿闍黎師,(右)南無彌勒菩薩爲教授阿闍黎師,(左二)南無十方一切如來爲尊證阿闍黎師,(右二)南無十方一切菩薩摩诃薩爲同學伴侶。
    下排:(中)南無大小二乘、毗尼律藏、權實教典甚深法寶,(左)南無光明會上寄位諸天、梵釋四王、天龍八部、護戒神王,(右)南無律藏會上優波離大德尊者,(左二)南無二十五位護戒神王菩薩,(右二)南無羅睺羅大德尊者,(左三)南無伽藍土地、金剛力士、幽顯靈抵監壇護戒, (右三)南無舍利弗大德尊者,(左四)南無傳南山宗諸大律師,(右四)南無中興律祖慧雲馨公大和尚;(左五)某某堂上某下某戒源和尚。
    右邊設八字形高座,置傳授菩薩大戒“十師”坐位。中間:中爲傳戒大和尚位,左爲羯磨阿闍黎位,右爲教授阿闍黎位;兩邊:左爲一、三、五、七尊證阿闍黎位,右爲二、四、六尊證阿闍黎位。
    早粥後,新戒們搭衣持缽,齊集在法堂壩內。引禮師帶領新戒數人分別禮請七位尊證師、羯磨師、教授師、大和尚進入法堂。新戒們一齊向上排班,聞鍾聲至誠頂禮三拜,撩衣、護缽、長跪、合掌。“十師”坐定,由引禮師代新戒恭請大和尚爲傳菩薩戒法師。大和尚說:“諸佛子等,汝既殷勤伸請我,今可爾臨壇,遵依大乘經律,爲汝秉宣授受。”說畢,大和尚起座合掌,僧衆齊稱佛號。這時叢林鍾鼓齊鳴,新戒末後先行,在大殿壩內分班而立。
    隨後,傳菩薩戒法師的儀仗隊伍,在引禮師的導引下,向大殿走去。前面寶幡招展,梵呗高奏,首先迎來七位尊證師。其次爲托香盤、捧佛像、執燃香的引贊和侍者,又迎來寶蓋擁護、手持如意的羯磨師和教授師。再次爲掌燈籠、托香盤、捧如意、舉麈尾的引贊和聖僧,最後迎來寶蓋擁護,身披幹佛袈裟、項挂拖珠的大和尚。兩旁諸山僧衆,觀光賓客人山人海,爭睹法會盛況。
    進殿後,大和尚拈香,引禮師舉贊;就座後,新戒至誠頂禮,恭迎大和尚傳播菩薩大戒。首先,大和尚講述了什麽是“三聚淨戒”,然後引禮師領新戒禮拜釋迦牟尼佛爲本師得戒和尚,禮拜文殊菩薩爲羯磨阿闍黎,禮拜彌勒菩薩爲教授阿闍黎,禮拜十方一切如來爲尊證阿闍黎,以十方一切菩薩爲同學伴侶。
    拜畢,大和尚教導新戒應忏悔三世罪業,並發十四菩薩行大願。最後宣說十重四十八輕出家菩薩戒和六重二十八輕在家菩薩戒,並一一詢問能持否。問答畢,“三壇傳戒”功德圓滿。新戒禮送“十師”。中午上供拜齋,午後上殿發願,夜誦《梵網經》。
    四月初九日,行謝師禮,發戒碟和《同戒錄》。戒碟是傳戒叢林發給出家受戒者的證明書,它證明出家人的身份,是外出雲遊挂單不可缺少的證件之一。過去的戒碟爲木刻紙印,高約3尺,寬約1.8尺,攜帶不方便。現在僧人的戒碟由中國佛教協會委托傳戒叢林發給,彩色鉛印,塑料封套,小巧精致,攜帶方便。其文字爲:
戒 牒
    佛陀住世,以佛爲師;佛滅度後,以戒爲師。防非止惡,戒爲根本;轉凡成聖,戒乃舟航。故《華嚴經》雲:戒爲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持淨戒;若能堅持于淨戒,是則如來所贊歎。本會爲紹隆佛種,續佛慧命,乃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寺,謹遵佛制,嚴淨道場,敬聘十師,傳授三壇大戒。
    今有求戒弟子法名某,俗名某,出生于某年某月某日,系某省某縣某鄉人氏,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寺禮上某下某師剃度出家。幸遇勝緣,獲登戒品。
    汝等既爲佛子,當行佛事,護持淨戒,精進修學。發揚愛國愛教精神,繼承佛教優良傳統。作如來使,光大法門。莊嚴國土,利樂有情;證菩提果,登涅槃城。
上某下某
上某下某
    磨阿闍黎上某下某                                    上某下某
    得戒大和尚上某下某 尊證阿闍黎                       上某下某
    教授阿闍黎上某下某                                  上某下某
上某下某
上某下某
    佛曆某         某         某
    年          月         日 頒發
    公元某         某         某
    右牒給菩薩比丘某          佩執。
    此外,戒牒上貼有受戒者照片,蓋有中國佛教協會傳戒專用章和傳戒寺院印章。比丘尼的戒牒上,還分別蓋有“僧十師”和“尼十師”:法名的印章。上面還有“三師七證”的簽名蓋章。《同戒錄》相當于《同學錄》,上面有受戒的壇別,受戒者的法名、年齡、籍貫、所住寺院等。
    戒牒與度牒是不同的;度牒是中國封建王朝對經過國家批准“得度入道”的僧尼所發的證明書。僧尼有了度牒,身份明確而特殊,能享受許多特權,如免除地稅徭役等。當時僧尼受牒必須納錢,政府也有一筆收入。富豪人家常有先買空白度牒准備臨時運用的,又有私下買賣死和尚度牒給活人冒用的。朝廷一遇到財政危機,往往就大賣度牒,其中弊病甚大。
    國家頒發度牒始于唐大中十年(856年),規定出家時領取度牒,受戒時領取戒牒。想出家的人,先要到寺院中作“行者”,服各種勞役,不剃發,但可以從師受沙彌戒。等到國家規定的度僧日時,經過官府甄別或佛經考試,”合格者發給度牒。有了度牒,就算取得僧人資格,方能允許剃度,並指定其僧籍隸屬于某寺院。然後,再到國家准許授戒的寺院受比丘戒或比丘尼戒,領取戒牒。凡是未經國家許可、私自剃度的要受到懲罰。授戒師由國家指定。清代乾隆年間廢除 了度牒制度,戒牒改由傳戒寺院發給。從此,也就只 保留戒牒而無度牒了。
    受了“三壇大戒”後的僧尼,必須嚴守戒律。凡是犯了戒的稱爲“開戒”。但“五戒”中的前四戒,殺、盜、淫、妄(指大妄語)稱爲四根本戒,是不能開的。其余的戒條,平時應當遮(即遵守),但在某種條件下是可以開的。
受比丘戒、比丘尼戒之後,還俗很容易了。只要對任何人聲明自己願意舍戒,便可放棄比丘、比丘尼身份。如若不舍戒,卻私自違犯戒條,稱爲“破戒”,這是不允許的。其他比丘或比丘尼可以檢舉,經過僧團評判,是要受到一定懲罰的。受五戒的在家居士也可以對任何人聲明,自己願意放棄優婆塞、優婆夷身份。唯獨菩薩戒是只有受戒或者破戒,沒有舍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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