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7/10/25 04:09
〔記者楊金城/新營報導〕私立興國中學被爆料有位張姓地理老師,要求地理科考試成績不好的學生罰抄課本,罰寫一次所需費時,罰寫次數又多,寫不完、沒寫的都說要記警告,學生受不了,家長也有意見,認為佔去學生讀書時間,盼改善處罰方式。
被張老師教地理課的班級中,高一和國一有三個班採罰抄課文方式。張老師說,罰抄地理課文,目的也是希望學生把不懂或出錯的地方唸熟,抄寫也不是抄全部,有時要求抄寫圖表,如果學生認為罰寫太過沈重,將改以口頭勸說等方式取代。
副校長陳三益則說,罰寫出發點也是為學生好,但沒說要記警告,家長誤會了;學生違反校規記警告會經導師、學務處審視,未寫完罰抄,不屬違反校規,不可能因此要記學生警告。
學生和家長指說,小考、週考不斷,學生考不好就被罰抄課文,「中獎率」高,常常今天被罰寫,明天又被罰寫,張老師又規定五天內要全數寫完被罰部分,一次可能要花上三小時,佔去學生其它讀書時間,有學生最高被罰寫十五次之多,沒在規定時間寫完繳交且說要被記警告,不交更慘,這樣處罰教書方式對學生心理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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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次..
寫到長繭喔...
是我女兒被這樣罰寫..
我老公也會抗議..
a...去年好像抗議過一次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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