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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法轮功是邪教  

为什么说法轮功是邪教  

 “法轮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通过广泛深入的揭露,其本质现在已经看得非常清楚了。其流毒之广之深之迅速,号召力之强,欺骗性之大,触目惊心,发人深省。从“法轮功”的结构与功能来看,有四种构成和四个特征。

  (一)“法轮功”的四种构成

  “法轮功”群体由四种人组合而成,各有各的需要,各有各的动机。前三种人各怀各的鬼胎,相互利用,各取所需。第四种人——大多数修炼者则是被蒙蔽、被欺骗的受害者和牺牲品。

  第一种人是少数阴谋家。以李洪志为首的极少数人,以骗起家,越骗越邪,贪欲和野心急度膨胀,终于建立诡秘组织,一度成为二百万群众精神的控制者、主宰者,这些人走向了反社会、反政府、反人类的死路,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祸害。骗子做大了,就有了政治野心。尽管口口声声不问政治,却又躲在幕后,煽动、组织、策划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国家党政机关,甚至驱使一万多人包围了中南海,挑动群众与政府的矛盾、对抗,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第二种人是一批“血吸虫”。他们未必相信李洪志的什么“功”、什么“法”,但却相信这些所谓的“功”、“法”能够给他们带来利润,可以满足他们“发财”的欲望。正像“贩毒者不吸毒”一样。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他们追随李洪志,摇旗呐喊,办班、出书、制作各种音像制品,神化李洪志,搞各种炒作、包装,制造“明星”效应,信的人越多,他们钱赚得越多,钱赚得越多,把李洪志吹得越玄乎。在他们眼里,“法轮功”已不是什么功,而是一项可以赚大钱的“法轮功产业”、一棵迅速长大的摇钱树。同几年前沸沸扬扬的传销一样。传销的意义不在“销”而在传,目的并不是真正要推销某一种商品,哪怕传销一种毫无价值的劣质品也无关紧要,关键在不断“传”,利润是在“传”中增值的。而有十倍的利润,就有百倍的疯狂。“法轮功”象一种精神鸦片,有些人就靠不断“传销”、不断炒作它来发财。在这种经济利益的推波助澜下,“法轮功”这个大雪球,越滚越大,危害也越来越大。真是“赚你几十元,害你一辈子”。1本书、1盒磁带几十元钱,1个人买5本或5盒,200万人需要多少钱?取缔“法轮功”,断了一条财路,这些人会若有所失。已查明全国印刷的“法轮功”出版物达500万件。按平均每件20元计,总数就是一亿元。仅武汉一地,制作销售“法轮功”书籍达1000多吨,8000万元;青岛一人,销售“法轮功”音像制品,赢利800万元。

  第三种人是若干吹鼓手。“法轮功”信徒中有一批知识分子,这些人受过高等教育,有知识、有理性、有头脑、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美丑的能力,其中有本科生、研究生,更有博士生,有技术人员、科学家、高级医师,更有研究马克思主义多年的教师、教授。少数搞医的“专家”吹嘘“法轮功”“有利于健身”,搞科研的“学者”吹嘘“法轮功”“就是科学”,搞马列主义的“教授”胡说“法轮功”“与马列主义不冲突”,搞邓小平理论宣传的干部胡说“法轮功”“符合邓小平理论”,甚至搞纪检工作的干部带头为法轮功“请愿”,极个别老干部也跟着推波助澜。“法轮功”组织者如获至宝,翻来覆去地广泛传播他们的“心得体会”,为“法轮大法”做“见证”,为李洪志的骗术作包装。李洪志不过是个骗子,但我们的党员干部、知识分子是群众信赖的人,对他们的“见证”一些群众往往确信不疑,在群众中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究竟是什么使这些人竟也受到“法轮功”这样粗劣的东西的蛊惑而造成理性的疯狂呢?后面再做分析。

  第四种人是众多牺牲品。阴谋家策划操纵,血吸虫叮住不放,吹鼓手搞昏头脑,可怜一帮修炼者,糊里糊涂相信了吹鼓手的歪理邪说,买了一堆血吸虫推销的精神垃圾,还被阴谋家操纵着出来“护法”,有的甚至“以身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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