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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志光教育集團道歉啟事

致志光教育集團道歉啟事

本人張雯綺真心誠意的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所屬的(超級函授)超級數位科技股份出版公司,表達深深的悔意,並且請求原諒因一時錯誤而誤觸著作權法的行為,希望藉此聲明懇請志光集團及檢察官能夠給予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99年畢業後,開始投入國考,並參加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台南志光補習班的面授課程,在準備的過程中因為民法這科始終無法進入狀況,在PTT爬文後發現網友們一致推薦賴O O老師的函授錄音課程,於是我到志光教育科技集團YAHOO的網站購買,很快就收到了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寄來的賴O O老師的民法課程,讀著讀著我也就逐漸的進入狀況了!靠著這套課程,讓我民法順利的拿到了選擇題滿分的佳績!也因為這套書,讓我有幸於100年考取高考。

我在放榜前影印並且自己備份了MP3,想說若不幸落榜,留著備份自己邊工作邊念書,但很幸運的考取了100年度的高考,當時自己只心想這套書幫助我很多很多,若是把它丟掉真的很可惜,非常暴殄天物,這時恰巧又有網友來信詢問還有沒有這套書,我抱著喜悅分享的心情,希望他人也一起考取的心情,且又不捨將這麼受用的一套書給丟掉,便將這套備份的資料便宜的賣給了這位網友,我並未想從中獲取利益,只想著賣給同樣國考有需要之考生使用。也因為抱著書只是出清用丟掉了可惜的心理,這套書售出後我並未再影印賣給其他網友,之後陸陸續續有網友來信詢問是否還有該套書,我都已”售出了”做為回覆,真的沒有再賣給其他的網友了。

在準備考試期間,不想徒增父母親的經濟負擔,靠著家教微薄的薪水支付自己的開銷,每個月都過著捉襟見肘的日子,那時日子真的很辛苦,我只是拼命告訴自己,一定要趕快考上,趕快結束這場噩夢!每次補習班老師或學長姐在分享考上的生涯,就覺得好羨慕,一直幻想自己也能夠考取,也曾經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能夠考上,那段時間除了精神上的壓力外,經濟的負擔也讓我一度無法負荷!

這次收到嘉義保智大隊的公文時,才驚覺觸法,人生第一次必須到警察局做筆錄,我真的很惶恐,家人為此事擔心四處詢問,最後得到的答案是「違法」,當初一個無心的行為,最後竟然觸犯到著作權法,這時才知事態嚴重,每天都睡不著也吃不太下,害怕人生從此染上污點,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確實已悔不當初!我也很對不起一路支持的父母親。我懇求檢察官、超級函授科技出版公司的主管以及林OO律師,能接受我真心誠意的道歉與後悔,並賜予我一個改過的機會,我一定會記取本次教訓並保證永不再犯。
此致
超級數位科技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超級函授)
                                                       立書人:張雯綺
中華民國      101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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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a238766 於 2013-2-10 18: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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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超級數公司著作權權會悔過書:

本人戴蘿濯﹐在此向超級數位公司主管、法務人員、負責人以及在著作權受侵害的政治學邱○老師致上十二萬分歉意﹐並請求原諒我的一時錯誤﹐我於九九年曾在學儒補習班補習時同學贈送我四片盜版函授﹐去年決定轉別的行政類科所以專業科目地方自治正板函受授正板書籍在網路拍賣並贈其四片盜板政治學函授﹐當時單純抱持不考這科就甘脆都送掉﹐卻沒想到這行為已然觸犯了著作權法散佈罪。
在今年104年6月份收到法院刑事偵察庭的刑事傳票後內心十分恐懼﹐但偵察庭出庭時又礙於經濟因素長期國考只有在早餐店打工沒錢合解﹐所以沒認罪﹐帶著一絲僥倖的心理希望沒事﹐但回去後不久又收到法院傳票通知將在一次開庭﹐因為那幾個月連早餐店生意都不好被辭退了更沒能力合解﹐以致於第二次開庭時依然沒認罪,想說應該還是會開第三次庭﹐確沒想到在十一月二十四日當天收到了法院的起訴書並通知十二月七日開庭﹐當下只覺醒五雷轟頂,十分懊誨事情演變成這樣﹐當下只能趕快跟親友借錢想合解並跟貴公司法律人員連絡表示想合解﹐法務人員告知我要合解必須先悔過書才會跟我進行合解﹐但當時因為太害怕資詢現職公司的法律顧問﹐他告訴我悔過書只能在開庭時再給才行﹐本人因聽信了他的話而錯過了貴公司給我合解的機會﹐等到了開庭的時候雖然我帶了悔過書到場但超級數位公司公司認為我做錯事卻連悔過道歉的誠意都不具足而沒出庭調解﹐法庭上法官告知如果不合解最輕至少要判六個月﹐後果嚴重萬分。
開完庭後我一直連絡貴公司法務人員懇切貴公司給我合解機會並告知家中困境﹐希望貴公司給我一次緩刑的機會跟我合解﹐在此也非常感激超級數位法務人員林先生及蕭先生願意幫助我進行合解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特此譔悔過書及賠償費用並抄寫法條祈求該公司原諒﹐在此再度對貴公司傷害表示十分報欠並保証永不再犯。
立悔過書人:戴蘿濯
時間: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 本帖最後由 taxi0103 於 2015-12-13 21: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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