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志光教育集團道歉啟事
本人張雯綺真心誠意的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所屬的(超級函授)超級數位科技股份出版公司,表達深深的悔意,並且請求原諒因一時錯誤而誤觸著作權法的行為,希望藉此聲明懇請志光集團及檢察官能夠給予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99年畢業後,開始投入國考,並參加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台南志光補習班的面授課程,在準備的過程中因為民法這科始終無法進入狀況,在PTT爬文後發現網友們一致推薦賴O O老師的函授錄音課程,於是我到志光教育科技集團YAHOO的網站購買,很快就收到了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寄來的賴O O老師的民法課程,讀著讀著我也就逐漸的進入狀況了!靠著這套課程,讓我民法順利的拿到了選擇題滿分的佳績!也因為這套書,讓我有幸於100年考取高考。
我在放榜前影印並且自己備份了MP3,想說若不幸落榜,留著備份自己邊工作邊念書,但很幸運的考取了100年度的高考,當時自己只心想這套書幫助我很多很多,若是把它丟掉真的很可惜,非常暴殄天物,這時恰巧又有網友來信詢問還有沒有這套書,我抱著喜悅分享的心情,希望他人也一起考取的心情,且又不捨將這麼受用的一套書給丟掉,便將這套備份的資料便宜的賣給了這位網友,我並未想從中獲取利益,只想著賣給同樣國考有需要之考生使用。也因為抱著書只是出清用丟掉了可惜的心理,這套書售出後我並未再影印賣給其他網友,之後陸陸續續有網友來信詢問是否還有該套書,我都已”售出了”做為回覆,真的沒有再賣給其他的網友了。
在準備考試期間,不想徒增父母親的經濟負擔,靠著家教微薄的薪水支付自己的開銷,每個月都過著捉襟見肘的日子,那時日子真的很辛苦,我只是拼命告訴自己,一定要趕快考上,趕快結束這場噩夢!每次補習班老師或學長姐在分享考上的生涯,就覺得好羨慕,一直幻想自己也能夠考取,也曾經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能夠考上,那段時間除了精神上的壓力外,經濟的負擔也讓我一度無法負荷!
這次收到嘉義保智大隊的公文時,才驚覺觸法,人生第一次必須到警察局做筆錄,我真的很惶恐,家人為此事擔心四處詢問,最後得到的答案是「違法」,當初一個無心的行為,最後竟然觸犯到著作權法,這時才知事態嚴重,每天都睡不著也吃不太下,害怕人生從此染上污點,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確實已悔不當初!我也很對不起一路支持的父母親。我懇求檢察官、超級函授科技出版公司的主管以及林OO律師,能接受我真心誠意的道歉與後悔,並賜予我一個改過的機會,我一定會記取本次教訓並保證永不再犯。
此致
超級數位科技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超級函授)
立書人:張雯綺
中華民國 101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