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很快,縣公安局成立了偵破馬朝燕兇殺案專案小組,由分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谷永民掛帥,主要成員有刑警大隊隊長李磊、副隊長趙平雄、偵查員高茂龍、李彪等人。
在當晚的偵查會議上,大家一致認為「精液」是馬朝燕兇殺疑案的突破口,但在犯罪動機與兇手的推斷上產生了爭執。
「從現在所掌握的證據來看,很明顯,這是一起強姦兇殺案。」偵查員高茂龍說。他年約四十六七,是一名部隊復員幹部,已在公安戰線工作了20多個春秋,具有豐富的破案經驗。
與他年齡相仿的刑警隊長李磊也同意此說。
可從警院畢業分到縣刑警隊工作不到兩年的年輕偵查員李彪卻持反對意見:「我認為這樁案子不能簡單地定為強姦殺人案,從作案現場、作案手段及銷毀證據等方面來分析,兇犯絕非等閒之輩。他準備充分,考慮周全,決不會傻到留下精液的程度。」
副局長谷永民對此表示贊同:「我同意李彪的看法,從現在搜集到的證據來看,我有一種預感,兇手絕不是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受害者是副縣長馬立本的女兒,其身份又是一名教師,這件特殊的案子,在我縣犯罪史上還是第一次。」
「正因為此案牽扯到受害者的父親,」刑警隊副隊長趙平雄道,「我以為除了姦殺與情殺這兩種情況外,還有報復殺人的可能。」
高茂龍說:「我覺得報復殺人的可能性相當小,因為用這種手段報復馬縣長太間接了,與一般犯罪心理相去甚遠。」
李磊說:「為了集中目標力量,我們可暫不考慮報復殺人這一動機。據實驗小學教導主任肖大平反映,前不久受害人馬朝燕曾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