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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 史上第一混亂 作者:張小花(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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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 史上第一混亂 作者:張小花(已完成)

第一章 我就不穿越了,你們來吧

  我真倒霉,真的。

  人家穿越歷史稱雄稱王,最保守的也能回到明朝當個王爺,我卻只能被反穿越,昨天劉老六領回來這個傢伙居然是荊軻。

  就是他,刺殺秦始皇,辦事之前喜歡開個唱的那個傢伙。

  事得從頭說起。

  那天,我沒招誰沒惹誰地走著,路過公園外牆時一個髒了吧唧的老頭衝我招了招他那很後現代的髒手:「小朋友,你今天有卦……」

  正所謂是「無聊生禍患」,我一個大閒人,抱著閒著也是閒著的心態蹲在老頭跟前斗咳嗽,我不怕他騙我的主要原因是:我兜裡就裝了5塊錢。

  我笑嘻嘻地說:「那你先算算我姓什麼,幾幾年生的,幹什麼的,算準了就給你錢。」

  這個老神棍裝模做樣地搖搖頭:「那些都是江湖騙子的把戲,而我,是一個神仙——我且問你:你想不想也當神仙?」

  多麼不俗的開場白呀,要是你你也不捨得走吧。

  反正我就沒捨得走。我猜想這個老東西也許會碼出一排書來:「我看你骨骼精奇乃是萬中無一的絕世高手……以後維護世界和平的任務就交給你了。」

  但大師就是大師,他跟我說了一句驚世絕豔的話,導致我死心塌地地崇拜上了他,以至於才有了後來一連串的霉運。

  他跟我說:「你抽的白沙是假的!」

  此言一出,我當時的感覺正如一位起點萬金油讀者寫的那樣:只覺一朵什麼什麼花怎麼怎麼樣把我怎麼怎麼了……

  我抽菸習慣在家對門的小煙鋪買,今天上了街才發現身上沒煙了,誰知道買了一盒居然就是TM假的,難怪人家說對男人而言,買了一盒假煙其鬱悶程度僅次於新婚發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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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荊軻

  在故事沒有完全展開之前我有必要先介紹一下我自己(就用第一人稱寫書,你咬我啊?),我叫蕭強,27歲,在我15歲以前我用這個四平八穩的名字度過了很多年,隨著一部《唐伯虎點秋香》的風靡和那隻驚豔的蟑螂的出現,我有了一個新名字:小強。

  你別以為我是一個無業游民,嚴格地說我是一條經理(經理多如牛毛,量詞要用條),我主管著一間當鋪。

  什麼?現在沒有當鋪?那就是你孤陋寡聞了,其實就在你的城市你只要好好找,犄角旮旯裡說不定就能找到,當然了,提件破衣服進去換串銅子的事情是不可能發生了,實際上我們連范思哲阿瑪尼這樣的名牌也不接待,我們最歡迎的典當物是汽車和房產證,當然少不了舊世金銀和古董之類的,這間典當行名字叫「吉豪」,我們老闆姓郝,自從《第八號當鋪》問世以後,我這間當鋪就有了一個諢名:第好幾號(郝吉豪)當鋪。

  現在的當鋪當然不能像過去那樣櫃檯高築,實際上它的裝修是照著房地產售樓部來的:寬敞的客廳,水晶玻璃桌上擺著液晶電腦,周圍是一圈皮沙發,除了沒有模型,跟售樓中心完全一樣。在這種環境裡談生意,大家儘可能地保持心平氣和,雖然你在進來之前就可能已經知道我們發的就是黑心財了。

  半年以來我都沒見過郝老闆,他把一個有20 萬的帳號給我以後就再沒出現過,去年後半年我只做成一單生意:用6萬塊錢當回一輛8成新的帕薩特來,這單生意賺的錢剛夠今年一年的硬件開支,至於我的工錢 ——每月1400,就得郝老闆貼錢了,誰也不知道這隻老狐狸打的什麼主意,反正據業內人士反應他還從幹過賠錢的買賣。

  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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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不是冤家不聚頭

  荊軻把那把劍放在桌上,然後做了一個從地圖軸中抽出的樣子刺向我,我急忙跳出去兩米——那把劍我知道,是燕太子丹花百金從鑄劍大師徐夫人那裡買的,而且上了劇毒,荊軻和太子丹這倆壞包好像還拿這把劍實驗過,如果當時拿這把劍的人是荊軻,那麼那個倒霉的小兵甲可能是他唯一殺過的人。

  荊軻看著完好的我,出了半天神,恍然道:「原來是太短了!」

  我暴跳道:「你他娘的有病啊,要是夠長老子早就讓你鐓(dui)死了!」

荊軻卻並不在意我的態度。他欣喜若狂地大叫:「原來是因為我太短了!」後來我把這句話前後各加了一句賣給了一家經銷壯陽藥的公司。

這時樓梯響,包子下班了。我急忙把那套衣服丟在荊軻頭上說:「荊哥,你先換著,兄弟一會再來和你討論長短問題。」

  荊軻當時是坐在地上,見我要走,以45度角仰望天空,伸出一隻手,也不知丫想說什麼,我沒鳥他,出了屋迎面就碰上了包子,我隨手關上了門。

  包子手裡還提著菜,她是一個很能幹的女人,有著來自於小家小戶的節儉和她這個年紀相當的旺盛性慾,只要不看她正臉,我都發自真心地愛她。

  包子本來是要去洗菜,見我神秘兮兮的樣子,下意識地要進去看個究竟,我摀住門,笑嘻嘻地說:「一個朋友……在咱們這住幾天。」包子從菜籃裡拿出一個茄子,握著茄子頭,把帶刺兒的把子對準我,嚴厲地說:「你只要告訴我是男是女就行了!」當得知是男人之後,她揮手把茄子扔進籃子,喜笑顏開地說:「今晚給你做紅燒茄子……」

  我打開門看了一眼荊軻,見他已經基本穿戴整齊,正最後把一條內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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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贏胖子大戰荊二傻

  我從來沒想過秦始皇是一個胖子。

  更沒想過秦始皇還是一個笑容可掬的胖子。

  這個笑容可掬的大胖子秦始皇看上去只有45歲左右,穿著一件繡滿刀幣的長衫兒,頭髮要比荊軻的亮很多,一看就知道經常洗,他袖著手衝我點頭微笑。看來我們存在相同的尷尬:不知道該怎麼稱呼對方。

劉老六拍拍秦始皇肩膀說:「你以後管他叫強子或者兄弟都行。」然後又招呼我說,「叫贏哥。」

  「強子……」

  「贏哥……」

  「餓(我)以後就在你嘴兒(這)開火咧。」我急忙回道:「好社(說)好社。」

  好傢伙,和贏政稱兄道弟,我感覺我這臉面就像小孩兒尿過的床一樣在有限的空間裡無限擴張。

後來我才知道,我贏哥並非一向如此低調,因為劉老六跟他說我是神仙他才這樣的,我贏哥其實是個認命的人,先是自己騙自己煉長生不老丹,結果據說快成功的時候煉丹的人死了,贏哥又馬上修兵馬俑,希望到了另一個世界還有小弟捧著,現在在他眼裡我就是另一個世界的主宰,所以他跟我很客氣。

  劉老六放下秦始皇,這回打了一個摩的走了。我一直以為肯坐摩的的人應該有一顆大眾的善良的心,這回我知道我錯了,我很恨他。

秦始皇與荊軻不同,他放下了帝王的架子是來享受生活的,他很快就對我的筆記本電腦感興趣了,在他覺得我是個很好處的人之後,就擅自把玩起了外接鼠標,他一邊玩一邊「喲喲」地感嘆,還一邊往屏幕前後左右亂看亂摸,後來我才知道他那是以為鼠標之所以會跟著手動,是因為有一根細線牽著。他玩了一會鼠標,跟我提出了第一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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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秦朝樂隊

  老潘今天要參加朋友女兒的婚禮,飯店離我這不遠,順便過來看看。

老潘是那種很平凡的中年人,稀疏的頭髮抹得鋥明刷亮,腆著肚子,平時穿著和老婆一起去街店討價還價買來的T恤和休閒褲,皮鞋刷得霧濛濛的,有一兩套名牌西服撐門面,戴咖啡色鏡子,說話幹練,像發了點小財的生意人,也可以說他是市府機關裡的一個小科長。

  其實老潘很不簡單,他是中國地質大學第二批還是第三批畢業的大學生,主修考古。那個年代的大學生是真正的天之驕子,幾乎個個身懷絕技,老潘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如果他一直在他的專業走下去,今天打撈「南海一號」什麼的我們肯定能從電視上見到他,可惜老潘沒頂住90年代下海大潮的誘惑,本來以為靠一身本事能像螃蟹一樣橫行無忌在賠了幾次之後變得像王八一樣縮手縮腳,他賠錢在我看來完全是自找的:他拋棄了自己的專業跟著倆福建人倒騰手錶。

  2000年以後他才又做回本行,開始搞收藏、幫人鑑定古董,月收入不穩定但勉強算得小康之家了。他做我的副經理只是擔個名,並不拿工資,只從鑑定品裡抽百分之二的提成。

  老潘遞給我一根「玉溪」,我把刀放在茶几上接過然後湊上去點了火,沒等我搭茬,老潘的眼睛就已經盯上那把刀了——一把戰國時期的古刀對一個有著深厚考古功底的人吸引是不自然就有的。他隨手拿起刀,然後就像被揍了一拳似的佝僂起腰,一手脫下眼鏡像要鑽進刀裡似的。

  我趕緊一把搶過來裝進兜裡,打岔說:「水果刀,有啥看的?」老潘把他兩根菸熏得發黃的手指指住我的鼻子:「你給我!」我注意到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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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mm,要紙不

關於怎麼讓贏胖子和荊二傻老老實實在這待一年我有一個初步計劃:第一季度先在家教他們生活自理,看見什麼東西也不會吃驚到露怯的程度,鑑於兩個人的智力水平和心態,這一點並不難。第二季度我打算領兩個人去周圍的餐館吃吃甜食什麼的,應該不難混過去。第三季度是最要勁的一個季度,兩個人應該會對平淡的日子感到厭煩了,我就領他們去遊樂場,坐碰碰車,玩鑽天老鼠,偶爾帶他們去唱個K。第四季度已然勝利在望,我會不惜告訴他們實情,讓他們在仇恨閻王中度過。

  反正不能讓任何人知道他們的身份,當然,這點比較多餘,但事實上這第一刺客和第一皇帝在我這的具體身份是「黑人」,如果被警察盯上就麻煩了。

靠我1400的工資,勉強夠風平浪靜度過這一年的,包子工資是每月800,剛夠她自己。包子是個節儉和馬虎性格並存的人,只要不餓肚子,對錢沒什麼概念,而且重感情,和人相處久了,大概不會反對這兩人留下來。

  我一直擔心荊軻會趁我不在暗害秦始皇,但看樣子絲毫沒有這樣的苗頭,他現在全副心思都撲在半導體裡的小人身上,吃晚飯的時候我見他把幾顆米飯藏在上衣口袋裡(我的阿迪呀!),估計他是想給想像中的小人喂飯。我覺得他很可愛,我3歲半的時候也那麼幹過。

  贏胖子在我這吃了兩頓飯以後就更堅定這是仙界了,中午的一斤包子他起碼吃了7兩,晚上添了兩次飯,吃幾口就說一句:「撩咋咧(陝西話,好吃啊的意思)。」使我懷疑他統一六國的最初原因是因為秦國的糧食不夠養活他一個人的,而且飯桌上的茄子、黃瓜、蘿蔔、西紅柿沒一樣是他見過的,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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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李師師

  我正胡思亂想著,那古裝美女盈盈款款地走下樓來,臉上還帶著紅暈,衝我深施一禮,嬌柔無限地說:「師師見過仙境主人。」

  沒跑了,絕對是劉老六領來的新人,但這個老神棍呢?這個叫什麼師師的為什麼會在我的廁所裡?包子又哪去了?

我顧不上問這麼多,只覺得「師師」這個名字在哪聽過,情急之下忘了該怎麼稱呼古代女性了,mm?美女?

  也不知哪根經抽住了,我隨口說的是:「小娘子貴姓啊?」

  ……然後我馬上聯想到一個人:滿臉淫笑的高衙內,再然後又想起一個同朝代的人,不禁道:「李師師?」

  李mm掩口嬌笑:「正是。」

  呀,要了親命了,這一笑媚到骨子裡去了,不愧是干小姐出身的,郭德綱不是說過麼,妓女都是有技術的女人(難怪春晚不讓他上),也不知道李mm那個年代講不講什麼冰火、口爆、Sm……

  李mm見我瞅著她,露出了白痴一樣的微笑,尷尬地輕咳了一聲,柔柔道:「承蒙劉仙人(劉老六)引領,到得尊處,適才已拜見過此間仙后,多蒙照顧,不想初來乍到就唐突了主仙(說到這臉紅),恕罪則個。」

  靠,跟我拽文,我13歲上就熟讀《金瓶梅》,15歲初識武藤蘭,17歲……呃,說正事吧。

  我笑(色)眯眯地說:「別跟我客氣,我也不是什麼神仙,以後你叫我強哥就行了,劉老六和你嫂子呢?」

  李師師滿臉迷惘,我只好換個說法:「劉仙人和仙后呢?」

  「劉仙人打獵去了,仙后上朝去了。」

  所謂的仙后上朝估計是包子上班去了,可劉老六打的什麼獵呀?幸好她補充說:「劉仙人走得甚是匆忙,說是有一隻叫『中石油』的怪獸被套住了。」

  哦,明白了,劉老六買股票被套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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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讓美女來得更猛烈些吧

  李師師這次上去以後再沒下來,秦始皇興沖沖地跑下來,把mP4塞到我手裡:「餓發現咧,這個家什會畫滴很,你把餓也畫哈來麼。」合著他才發現mP4連人也能照出來。

  我拿mP4心不在焉地拍了幾下他,贏胖子下意識地正王冠,一手扶劍,照出來跟樣板戲《智取威虎山》裡楊子榮似的。我把mP4連在電腦上,像素本來就不高的mP4在秦始皇手裡把我房子犄角旮旯都拍了個遍,光線昏暗角度歪斜,那裡面的景兒都跟兇殺現場一樣。

但是看著看著我眼前一亮,屏幕上一個俏佳人朱唇微啟,目光斜眺,蘭花蔥指無意間撫著耳邊的秀髮,既有一股古韻古香,又不乏少女懷春的嬌憨挑逗。後面幾張更是乖乖不得了,這小尤物一手扶床,香肩半露,雪白的肩膀上黑色文胸的帶子格外觸目,那件粉紅色的HeLO-KeTTY簡直是對所有男人佔有慾的原始召喚——李師師專業素質確實很強,不用人教就知道怎麼樣能擺出最誘惑的姿勢,她是我見過的唯一一個個能把HeLO-KeTTY穿出丁字褲效果來的女孩子。

  我瞪著秦始皇:「這都是你照的?」

  「就絲(是)滴,餓社(說)給她畫張畫兒,這女子就沖餓掛(傻)笑捏。」秦始皇看看我,忽然又說:「你滴鼻子咋流寫(血)咧?」

  我一邊擦鼻血一邊瞪了贏胖子一眼:「你見過啥呀,還當了半天皇帝呢,阿房和夢姜都沒衝你這樣笑過吧?」

  贏胖子立刻顯出難過的表情來,我只好把mP4又還給他,告訴他下次想「畫」自己可以對著鏡子。秦始皇一聽又開心了,噔噔跑上樓去——自從他和荊軻成了朋友以後,智力下降很明顯。

我翻來覆去地把李mm的照片YY著,這時我QQ上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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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莫裝B,裝B遭雷劈

  看李mm傷心欲絕的樣子,好像對全天下的男人都傷透了心。

也難怪,當初和她相好的哪一個不是達官貴族公子王孫,可他們寧願相互爭風吃醋也沒有一個想過把李師師徹底救出風塵,包括後來的徽宗和著名詩人周邦彥,小周有次興沖沖去上嫖,結果被徽宗堵在門口,無奈只好藏在床下聽自己頂頭上司和李mm親熱,嚴重吃醋中的他還編了一條黃色短信諷刺徽宗,結果被貶出京城,後來徽宗也覺得挺不好意思的,又把他弄回來,還給了他一個不大不小的官當(節選自《千年戲說史》第N章第13回:最是那一夜的風流,張小花主編)。這倆男人之間的擠眉弄眼足以說明李師師在他們心目中的地位不過是一個小姐(做現代意解)罷了。

  我覺得我很有必要給李mm灌輸正確的情愛……呃,愛情觀,讓她重拾找回真愛的信心,我搬用了一句我媽一見我就要說的話:「有合適的還是找一個吧,你也老大不小的了……」

  吃飯的時候我們聊得很哈屁,李師師盡說好聽的,光問贏胖子當初是怎麼想起統一度量衡和修建長城的艱辛,焚書坑儒和秦始皇他媽(秦始皇他媽比較風流)的事就一點也沒提,她又問了荊軻一些關於舞劍方面的細節問題,荊軻像武俠小說裡的自戀狂一樣很牛B地說:「我只會殺人,不會舞劍。」吹牛B呢。

  到這時候就看出人家當過皇帝和英雄的不一樣來了,這兩個人顯然沒意識到李師師是在故意討好,對問題本身很關注,完全沒注意到李mm波濤洶湧。秦始皇家裡掃廁所的丫頭都是從六國裡海選出來的,荊軻在太子丹那也受過很高規格的招待(高到我都想像不出來,我估計洗桑遞手巾板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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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虞兮虞兮奈若何

  劉邦頓時傻了,我們知道,此人年輕時候是一個職業混混,好吃懶做,他爸經常跟他說:你再不種地我就沒你這個兒子。

  但是這小子人緣其實不錯,應該是那種挺可愛的痞子,估計是當了多年的皇帝腦袋鏽逗了,被我這麼一嚇,臉上呈現出了一種很奇特的表情:既想陪個笑臉又習慣性地想板著,我瞅他也怪可憐的,把他放開,來到項羽跟前,說:「霸王兄,怎麼了,上輩子的事都隨它去吧,有什麼想不開的?」

  項羽抬頭看了一眼劉老六,好像頗有忌諱,劉老六把煙掐了,說:「他有心事,可能不想讓我知道,我本來是會讀心術的,可惜一天只能用一次——剛才我發現你想用菸灰缸砸我腦袋。」他站起身,說,「那我走了,你不用那麼恨我,項羽如果不是鬧得特別凶,我也不會這麼快就來找你。」

  劉老六走以後,項羽忽然衝到我跟前,一把把我提在半空中,低吼道:「你把我弄回去!」我踩著蹬雲步叫道:「把你弄哪去?」

  「我要回到我的戰場,我要見到我的虞姬!你快把我弄回去!」

  我立刻想起了劉老六第一次見我就跟我說的話,而現在看來楚霸王雄心未已,如果真的能回到戰場上去,就算把他放在垓下,憑著前車之鑑,他和劉邦之間勝負還是未知數。從個人情感上講,我更喜歡項羽,雖然他從進門就對我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但把他送回曆史的後果顯然連閻王這樣的高V也擔不起,所以才會找我這只替罪羊的。

  我無奈地說:「我又不是神仙,怎麼可能把你弄回漢朝去?」

  項羽聽完掃了劉邦一眼:「漢朝?這麼說你最後真的當了皇帝?」劉邦臉上又出現了那種「一笑跟哭似的」表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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