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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監院沒了虎牙 反成病貓

監院沒了虎牙 反成病貓

更新日期:2008/12/08 04:33 蔡慧貞/特稿
監察院開張運作四個多月,但監委卻顯沉寂;上一屆監委面對社會重大事件,爭相申請自動調查案件的熱烈景況已不復見,近日無論是警察執法尺度,或是司法人權議題、政府重大工作疏失,均未見監委主動調查。如今,第四屆監察院不僅是沒了虎牙,甚至還成了病貓。


王建煊以一條九年前的監察法施行細則限制了監委自動調查,更稱人民陳情案是「小屁屁」,要監委們查能彈劾人的大案。他的作法,不但未必能伸張監察權,卻限縮了監委獨立行使職權的空間,後遺症不可小覷。


在憲法五權分立架構下,監察院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整飭官箴澄清吏治。如何有效監督行政機關,發揮監察院積極性功能,一是受理人民陳情案,解民之苦;二是監委體察民怨所在,不待人民陳情,主動積極介入調查,呼應社會脈動。在台灣人權有遭斲傷疑慮之際,監察院正可扮演保障人權的積極角色。


可惜,監察院長不思此道,反而以一條「監院內規」限制監委,根本是嚴重侵犯監委受憲法賦予的獨立行使監察權。王建煊自認「小屁屁」之言,是私下談話、有特定針對性,但如此輕慢態度,更透露監察院長對自身職權的輕忽。


如今,監委們每天汲汲於院長交辦的「大案」,忙著調查一些已下台的舊政府時代案件,或若干司法機關早已展開調查的司法案件,再度讓監察權與司法權的分際端上檯面,到底端正了哪些官箴,實在不無疑問。


原本監察權用以補司法程序曠日廢時,具有立收時效的積極意義,現在跟司法「搶案」,反忽略了現正發生、諸如司法人權、貓纜等行政程序明顯出現疑義的大案。


監察院長的反其道而行,彰顯不出監察院的存在價值,看不到五權分立的時代意義,反可能讓監察院更快走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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