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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經白話解釋   

心經白話解釋   

心經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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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 序
  翻開歷史篇章,古德對有關心經講義書籍開示頗多。均各顯法妙
用,讚莫能窮。
 
 
  近日有幸拜讀無名行者︵雲高大師︶所著的般若波羅密多心經講
義,真是大開智慧之門,這部講義實在是堪稱耀古騰今,慧光無瑕,
前無古德可及。
 
 
  從古至今凡論釋心經者,均入手於經文般若之事理,均言證悟即
聖。卻未闡明具體證悟之辦法。今無名行者開示心經精要,完美無缺
,深者見深,淺者見淺,圓融無礙,實為第一義諦之至高法要開示。
余見之不得不五體投地,而揮毫造跋,禮讚真實不虛之義也。何以無
名行者如此智慧圓融無礙,因無名行者實非普通大德,號稱無名,實
乃大名鼎鼎一代大師,為當今妙諳五明顯密俱通的法界巨德。大師之
威名已為世界文化法界哲學所公認,由世界文化大會頒發給大師勛章
。他十六歲即寫真俗辯語論,由初參直探重關之境。至今論著頗多,
對密宗、顯教、頓漸二門學說、淨土諸宗融匯無礙。平時為證歷代高
僧大德之開示、著述,改其弊端,以證法度生為行。其證境、證德高
到頂點,智慧圓融無礙,片言即解紛諍,漢藏兩地凡與對論者,大師
均獲奪魁榜首。從他學習者部份為解行超人之大德,名垂海外。大師
不但出世法威望至高,就世間法之學科多項及其造詣亦無與倫比者,
年三十二歲時即獲正一級教授職稱。三十五歲獲正一級研究員職稱。
現為科學家、哲學家、藝術家、醫學家、邏輯辯論家、智謀理相家、
宇宙人生研究家、倫理道德家、情器因果萬法變異解答家、無住般若
真諦佛學實踐家。如果諸君熟讀領悟他寫的心經講義和其他方面的論
文後,即會一目瞭然。如上所說實者無虛。至於他的內證功夫就不用
說了,就只說教傳觀音﹃破瓦法﹄為人開頂,古德們要用三、七天方
可,西密大德大月如來康薩仁波且和貢嘎仁波且也要用二、三小時方
能開頂,而無名行者則只需十分鐘左右即能為弟子開頂插草,其修證
的密法上至時輪金剛、大圓滿、大威德,下至一心念之初基加行,無
一不通達實證,對於顯教諸理通達無礙,故所以無名行者為國際社會
公認為法界大哲人、巨德大師,對於他寫的心經講義真使我深受法益
。為利六道眾生由文字般若、觀照般若徹悟實相般若,願我善男信女
四眾弟子,均能誠信學修,由文字般若、觀照般若實證實相般若。如
來正法,永久住世,車輪常轉,利他自利共成佛道。
 
 
                              比丘清定謹跋
                          佛歷二五三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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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序人簡介
    清定法師,生於光緒二十八年,為藏傳西密格魯巴大月如來康薩

派二十九代能海大師之法承傳人。為當代漢人中黃教領袖,中年時即

證顯密俱通之境,曾就學於廣州大學、黃埔軍校,官至少將。一九四

一年出家為僧,現任昭覺寺住持。由於印契了該寺古德明代道魁祖師

之預偈:﹃樹包碑,簷瓢飛,柱頭落地祖師歸﹄。︵清定法師回昭覺

,懸空之柱頭落地,簷瓢早已不翼而飛,菩提樹飛速猛長,將石碑包

得絲毫不現︶。故世人稱之道魁再來,法威頓長,貫橫海外。門下弟

子遍及海內外,以數十萬計。八九年應美國萬佛城宣化上人︵禪宗四

十五代祖師︶之邀請赴美宏法。學識相投一見如故,再三請之留美共

興正教,但清定法師不捨國人而為度生本土,婉言謝絕而歸國,忘軀

宏法於至今。法師頗受高僧大德敬仰,趙樸初老說:﹃清定法師是中

國一位不可多得的高僧﹄。法師今年已八十九歲,但照常萬行繁與而

不捨眾生,晝夜恆時常轉車輪。為寫跋序歷時月餘,熟讀雲高心經講

義,方下慎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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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此書所講者是經。首先得明瞭。凡是經皆是佛說的真諦。契理契

機之教。度脫輪迴眾生之法。佛在世時沒有文字記載。佛涅槃後不久

。由佛的大弟子迦葉為首。共五百人。在印度王捨城外。毗婆羅山七

葉窟。進行結會。那是第一次結集。五百羅漢之歷。亦即來源此始。

此次結集的目的是為了將佛說的一切開示。整理成書。首先由得大神

通,了知過去未來、過耳不忘的二位佛的上首弟子。將記憶下的佛說

法要。背誦記錄。由優婆離誦律。阿難陀誦經。經過五百人的大會討

論審核。段片支分。最後準確無誤地用古印度語︵梵語︶記錄成書。

傳到中國後。就由部份大善知識。將梵語翻譯成了漢語︵中文︶。其

中部份名詞、術語是以華文梵音而翻。是何因緣。後面專有講解。  



    心經譯注流傳於世。共有十四種。而經世事之無常變異。唯存於

世者現有七種譯本。即是姚秦鳩摩羅什譯的︽摩訶般若波羅密大明咒

經︾。唐玄奘譯的︽般若波羅密多心經︾。唐法月重譯的︽普遍智藏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宋施護譯的︽佛說聖母般若波羅密多心經︾。

唐般若共利言等譯的︽般若波羅密多心經︾。唐智慧輪譯的︽般若波

羅密多心經︾。唐法成譯的︽般若波羅密多心經︾。此唯存於世的七


種譯本。都全部保存在日本的︽大正新修大藏經︾中。我國唯有的只

有三種。即是鳩摩羅什譯本、玄奘法師譯本、宋施護譯本。屬於清代

︽龍藏︾所收的錄抄本。心經還有藏文譯本多種。此不一一述之。在

現存的譯本中。內容與玄奘法師譯本一樣。其七本中。只有唐義淨所

譯︽般若波羅密多心經︾在經咒後面多加上了五十一個字。加文為:

﹃誦此經破十惡。五逆。九十五種邪道。若欲供養十方諸佛。報十方

諸佛恩。當誦觀世音般若百遍千遍。無間晝夜。常誦此經。無願不果

﹄。由於現有之七本譯注與玄奘法師譯本無異。加之玄奘法師譯本流

傳最廣。故此經講義即以玄奘法師譯本而講。                    



    古德們講經有多種講法。大部份是分宗派立律選講。如天台宗講

經題時。先講五種玄義。一、釋名。二、辯體。三、明宗。四、論用

。五、判教。另有宗派更詳細者。先立十門分別。一、教起因緣。二

、藏教所攝。三、義理分齊。四、教所被機。五、教體淺深。六、宗

趣通局。七、部類品會。八、傳譯感通。九、總釋經題。十、別釋文

義。如果按照這樣講。專講經題也得講十來天。因此今講心經。以最

簡單明瞭的講法。以經題為一部份。以經文為一部份。這二部份又以

量中量略講法來講。古德大師們唯在講經題中。就有廣中廣、廣中量

、量中量三種講法。心經經題如以廣中廣講。人講一輩子也是講不完

的。量中量也得講三、五年。所以今只好以略而精講。目的在於讓人

了悟般若智照實相之境。在未正式進入講義之前。首先請諸位善者誠

意靜誦心經全文一遍。以資瞭解章句助其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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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密多心經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照見五

蘊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

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

是。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

。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

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

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

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

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心無罣礙。

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得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羅密多。是大神咒。是大

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

實不虛。故說般若波羅密多咒。即說咒曰。揭諦

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講義
第一部份 講經題
    經題即是般若波羅密多心經。共分六段來講。第一段講經源經題

總別通義。第二段講般若二字。第三段講波羅密三字。第四段講多一

字。第五段講心一字。第六段講經一字。
一段、講經源經題總別通義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為經題,此經乃大乘經、無上經、無等等經。

佛所說大藏聖教之心印。盡收其文。含攝大部般若六百卷之要義精華

。而非獨立經藏全文之句。教典中說:﹃一切經中︽般若經︾最大﹄

。因為︽般若經︾是徹底說透了宇宙人生。即其萬物的真諦、本來面

目。所以︽般若經︾最大。在佛說的一切經中。以大乘法為最高最大

。又以般若波羅密多及其經典最為精要。此經又是一切般若經中的心

要。故爾稱此︽般若波羅密多心經︾為經中之精。法中之大。無上之

精也。此經乃觀世音菩薩所說。﹃般若﹄之心印。全文共計二百六十

字。文字雖然簡略。但其義豐富無缺。可以說八萬四千法門之終歸最

後目的。不離此經心印。無論何宗何法。離此心印。則無三身四智之

果。此經為成佛之指南。利生之法寶。特為大器之流。發大乘心者而

說。無論何等法王、仁波且、諸古、高僧、在家大德居士。均宜研習

領悟內含之諦。方為讀經、識經、悟經、證經之本來面目。        



    若要弄懂此經。首先得明瞭經題總別之義。所指總者為一經之題

。所指別者為經。只要先明白題中之總綱含義。然後對經內的別義支

分就易於理解了。題中又有通別之分。般若波羅密多心七字為別題。

經一字為通題。別在諸經諸部之異。故為般若波羅密多心獨立成題。

諦通經藏。源流一體性本無二與諸經聖義無異。故名為經。故之於通


二段、講﹃般若﹄二字
    般若是梵語。不是印地安語。梵語亦名梵文。此語相當於中國古

代漢語︵文言︶。印地安語是目前印度人所用現代語言。相當於中國

白話語言。古印度人認為自己是梵天種族後裔。他們所用的文字和語

言。均是梵天所制定的。所以古代印度語言隨其當時迷信習俗稱為梵

語。在古印度人中。有起著超凡自貴之意。般若二字翻字不翻音。字

是中華漢字。音是印度梵音。玄奘法師定有五種不翻之規。因為翻之

亦不明本意。反增分別障。如:一、秘密陀羅尼。二、多含。如婆伽

梵之語含六義。三、此方所無。如閰浮提、閰浮樹者。四、順於古。

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由於摩騰以來。至今如是存之梵音。五、般

若。由於無上莊重之義非由智慧二字能表達。故以上五者不翻。般若

二字無上莊重。有以世間聰明之翻。此實為大錯誤也。亦有作智慧之

翻。此屬不定義。輕薄邪正不分之舉也。因智慧有散慧和妙智之分。

妙智亦稱無上智慧、無比無等、智慧︵般若︶勝於一切世智。外道的

禪定用功。最高亦可達到四禪境界。其用照常住於散慧之中。何況普

通世間聰明︵散慧︶世智辯才。只能落於對世法。局部之散面瞭解認

識。如科學之衛星、飛船、無線電等。能讓世間物質使人類發展進步

。對生死了脫卻毫無功用。故般若乃屬無上莊重義、以言詮為之則非

真義。又為梵語不翻。今翻般若。當作妙智、淨慧、無上智立名。此

名以表出世之諦。而含無漏法之聖意。為了更加明白般若含意。先從

兩個方面領悟:第一:什麼是般若之智。第二:什麼是實相之境。般

若智即是至高無上而具辨認、劃定世間萬有之真偽、是非、善惡。本

體內外之實質認識能力。起著對人生宇宙萬物本來面目的照用。此指

本來面目即實相之境也。般若智光映照萬物而無分別。自所無知。猶

如日光所照。功用無窮、但屬無知而照。何為實相之境。實相之境即

是一切萬法之真實本來面目。即是真實不虛之相狀。一切有為法皆屬

無常。終歸是空。︽中論觀法品︾說:﹃諸法畢竟空。不生不滅。名

諸法實相﹄。也就說六大本空。無相之相名為實相。知相無相。故即

知無知之智所照無相之體。故無所照功能。亦無無所照之相。是故無

得之相方為實相。於此不可認為般若之智是能照。實相之境是所照。

境智圓融。自離能所。於此聖意。境亦是智。智亦是境。此明︵或:

名︶般若智、實相境如是也。六道輪迴眾生。乃至凡有生命之一切。

均具圓滿平等般若妙智實相境。所具者與佛智般若實相無二無別。何

以了知。是否妄語狂惑眾生?非也。我佛釋迦世尊於菩提樹下。無師

自悟。了知一切有情法性平等。一切眾生具有如來德相。只因妄想執

著。無法察見光明。不能了知本來面目。古代行者照佛開示修行。證

悟般若道者頗多。余也有些體會。不打妄語。如果前念已去。後念未

生。離妄了明。無明所得。萬行繁與而應無所住。則無師智。自然智

也。是故非師所授。乃師所導。而達般若智慧。眾生執妄而生。自成

煩惱。諸佛離妄行化。自證菩提。即般若妙智也。                



    以下將根據︽大智度論︾三般若說而講。般若有:一、實相般若

。二、觀照般若。三、文字般若。能將此經卷中。所有文字實相妙理

。觀照匯悟。了徹真如。是得般若。文字般若。即是依文字作為方便

了徹經文觀照之理。以觀照之理。照見實相般若之體。作自生文字般

若之用。般若實相眾生個個具有。皆因無始無明業障蓋蔽。不得顯現

。若欲顯現。必須人法兩忘。六大空無。故爾必當言語道斷。自證自

悟。故凡所具文字之說。則無般若。但因眾生業力之故。必當以文字

開示。何以故,無文則難於表法。依文則易明義理。依理入於觀照。

方可得入實相般若之境。是故為文字般若。依此般若進修。定慧圓明

。則能生死自由。脫離六道輪迴。超出三界。                    



    觀照般若即是觀照一切有為和無為諸法的智慧。對諸法了察分明

。無誤無漏。見其本質於此以觀照般若。觀照經題。即經文勝義與世

俗二諦之本來面目。名觀照般若。︽大智度論︾說:﹃知諸法實相慧

。﹄就是觀照般若。觀照之對象。指真諦和俗諦。依真諦而成全於俗

諦。以俗諦全立於真諦。二者均不可離。均不可執。不離者而所依。

不執著而所空。悟則世法即為佛法。意在於不落空有二邊。是為中觀

。如本文照見五蘊皆空。照見五蘊諸法六字。是照俗諦。皆空二字。

是照真諦。故離俗無真可照。離真輪迴執境。則永無了脫。故世法即

為佛法。離世法則無佛法。真俗二諦圓融。空有無礙。依此真諦般若

。得入第一義諦︵實相般若︶。實相般若者即是一切諸法之實相。也

就是般若之本體。眾生之本來面目。如來之法身。亦謂妙明真心。真

如是也。實相般若理顯。當依觀照般若起用。以觀照般若照見五蘊皆

空。人法兩忘。即實相般若也。觀照般若所照的境界。為實相般若。

而實相般若也是文字般若和觀照般若之本體。此體非體。不落觀照。

亦不落實相。法門唯不二。故無三種般若。只有一般若。就是一般若

也不能執有。也不能執無。是故唯不二。經說三般若乃為方便眾生認

識事物程序安排所立。                                        



    所謂不二法門。乃不住無相無不相之中觀境界。無相者是無一切

幻化。六大假合諸相。其中包括大至宇宙。小至一微因識。何為無不

相之中觀境。中觀者此作是名為中觀。實無中可執。如若有執則屬具

相。故無相之中觀境。是為不落二邊怖之中觀。般若實相也。此即正

謂若見諸相非相之境。於此自然照見五蘊皆空。如是即見如來。此為

居身智見︵即藏名楞吉益希打瓦︶實相法身理顯。故為自證自悟。決

非外來所授。如寧瑪之讓烔益希打瓦︵本淨觀︶。自然自見。又名左

巴欽波是也︵大圓滿︶。並非向外馳求。因眾生均具圓妙圓明之真心

佛性︵實相般若︶。與佛所證無二無別。但眾生若當明心見性。必須

以觀照般若之功。照見五蘊皆空。否則五蘊顯諸業力之障。終全覆蓋

光明自性、本來面目︵如來法身︶。故此經以觀照般若為宗。亦為成

佛之指南基礎。眾生雖然個個同具平等真如。由於業障所蓋。因此迷

則全迷。悟則自解。當依師度。故禪宗六祖雲﹃迷時師度我。悟時我

自度﹄。所指迷時。是指不知本自具備。與佛無別之實相般若。所指

悟時。了知自性與佛同等無二。不需向外求得。迷若達悟。當依觀照

般若。照見五蘊皆空。破除二重執見。出離兩種生死。眾生與諸佛之

清淨法身。即實相真心。所具平等。聖凡皆是不增不減的。猶如同一

料所製二面水銀鏡子。其中一面積布塵垢。故不見光明。亦無法照見

諸相。另一面無有灰跡。故爾光明無量。能照萬塵物。有塵之鏡是如

凡夫。無垢之鏡比屬聖者。其實鏡之本質均無二別。共具同等光明。

同料亦同性。皆因有無塵垢之別。眾生執塵垢而為真。此指五蘊諸法

煩惱。故不見光明。聖者除灰障而無執。故光明無量。因此眾生迷真

認妄。執妄為真。故以假合虛妄之相自縛其身。永住輪迴。相續不斷

。無由出離。眾生迷真認妄。確認自有肉團心存在。認為一切思維。

皆屬肉團心所想出來的。或認為考慮一切問題。皆是大腦神經起的作

用。其實二者均為妄心、假心。是沒有功能力用的。如若執之不放。

則永住塵垢之間。而不明本具廣大圓滿實相無相之妙明真心。有眾生

曰:﹃吾之所具一切思想分別。處理諸務等。皆屬我之所具。胸內肉

團心之功用也。何以言即此心非心。無有功用﹄?如作此問。則已將

錯認第六識妄想分別之功能。當作肉團心之功能。就執著此妄想心作

肉團心。或大腦神經。為想像分別思考之用所。又屬執妄為真了。等

於認塵垢作鏡光。故落於迷。是故如此永恆不見本來面目。        



    此經之精華要義。重在於開示眾生。以真心實相般若之體。起觀

照般若之用。由觀照般若之用。應照契合實相般若之理。實相真心如

眼睛。我法、輪迴、煩惱。如﹃白內障﹄。觀照功夫如去障。般若妙

智如眼視光明。眼睛本具光明。並非外來賜與。白內障則是假合垢障

。不可認賊作子。觀照功夫如治眼病。白內病障消除光明自現。因此

光明本自有。病障為假合。又如般若妙智如鏡光。每一個眾生皆具妙

智般若光明。雖執我法煩惱為障。而不見光明。但鏡光內含成份。照

常不失。若是眾生如世尊之教而為修行。則鏡垢之灰障自然如法掃除

。則見光明。般若乃六度之先導。六度者即以佈施、持戒、忍辱、精

進、禪定、智慧六法。以度慳貪、過惡、憎恨、懈怠、散亂、愚癡六

弊障蓋。六度法是不可分割偏廢而修的。假使持戒而不佈施,則不能

攝化有情。佈施而不持戒則難以進修定慧。忍辱而不精進則道業難成

。精進而不忍辱則魔障難消。禪定而無智慧則愚癡固執。智慧而無禪

定則狂慧生情。若無般若智觀照。則不知六度法之行持。故修行之起

。必以般若而為先導指南。若無般若起行。則為世智判斷。故落入凡

俗外道之列也。
三段、講﹃波羅密﹄三字
    波羅密是梵語。同前般若二字一樣。翻字不翻音。波羅密三字是

到彼岸之意。此指彼者。此地對他地。若指此者他地對我地。今說彼

岸者。乃諸佛菩薩所居涅槃大樂之方所解脫輪迴之不生不滅究竟圓滿

地。此岸者乃眾生所居生死輪迴煩惱之苦地。由於所有一切眾生皆具

佛性。故彼岸居所。個個有份眾生自帶。均皆有份享受,由迷而不得

居之。皆因眾生迷妄成真。離真取妄。迷其清淨真心。則住此岸。一

當悟得此心。頓入彼岸之境。如法進修則可圓滿。迷時則全迷。渡入

愚癡。悟時則大悟。如見己親娘。般若智照自現前。實相之境無所得

。依般若智照進修實證而斷諸惑。由處於輪迴煩惱之凡夫。而到涅槃

彼岸大樂聖境之地。此指到聖境之地。並不是說離開此地另有一個地

方的聖境地。而是迷悟二諦之差別。迷時彼岸即此岸。悟時此岸乃彼

岸。悟則自成生死無縛之聖人。
四段、講﹃多﹄一字
    多字在此作定解。前者般若作淨慧、無上智。此者多字作正定。

如如用,定慧平等。是菩薩修行絕不可缺少之正行正見。不可偏倚於

一。如定多慧少。必生法愛、以至愚癡。此時當以般若慧照。以助見

知。如慧多定少。必生智愛。易落狂慧。則應增進定力。而開扶顯之

。慧愛定開扶。定愛慧助見。雙運之修不可偏廢。加之以般若妙智而

行彼岸。則不落於四偏。即外道隔於我執之偏。二乘滯於空證之偏。

近情失於取捨之偏。淺智或於有無之偏。離四不偏。則常住空有不二

。無時不在般若定中。行者要特別注意。證悟了三般若之實相境。不

能說就是解脫了。不再修行了。只憑證悟是不夠的。還必須依定養力

。證果而成就。有行者在這方面持有不同之看法。認為迷則全迷。悟

則全悟。頓然解脫。所以了得業障本來空。未了先須還俗債。又還說

六祖慧能之頓悟法門不是頓除妄念。悟無所得。便得大解脫了嗎。這

種認為是不正之見。誤解了六祖真意。如果說六祖當時已全解脫。就

不需三更求法於五祖了。如果說只是幾句機鋒禪語的印證。那麼當場

即可與五祖數語對答了事。也就用不著那麼神祕悄悄地半夜入門了。

可見其義理還在於定中之不同法度也。定有四禪八定之說。實際上還

有徹覺定、光明定、空樂定等。巳超過八種之多也。又菩提達摩東渡

我土。已證般若實相之境。但還是得面壁九年。此中妙義不言自知正

是定之用意。何況初見般若。明心見性。於中究竟過程還有:素法身

。清淨法身。有餘依和無餘依涅槃之分。總之,若欲證得實相般若解

脫之境。必須定慧平等。不可單缺分毫。因此定︵多︶字在經題中。

是不低於般若之重要的。只要明證般若作先導。必須以多作開扶。如

以般若波羅密多六字合義即是依無上智慧徹照定力。以正定之養產生

般若智慧。定慧平等而到達究竟彼岸之意也。
五段、講﹃心﹄一字
    我們要講心。不是胸內主血器官。不具思意分別的肉團心。也不

是起思慮作用的第七識末那意。也不是集藏一切種子諸法有漏無漏諸

因之第八阿賴耶識。而所要講的心是真實清淨如來藏心、眾生之本來

面目、不生不滅之真如心也。                                  



    實相般若真心個個眾生本有。圓妙圓明無缺而平等。眾生所具佛

性。又名本來面目。又曰自性。此心非指我們胸內之肉團心。亦非大

腦神經。更非指意識眾生之分別心。佛說:﹃大地眾生本來是佛。﹄

即指此心與佛無二無別故也。此心非安立於心內。亦非安立於心外。

亦非住於中。此心無形無相。無有比重之量。故不能以肉團心而為心

。就科學證明。體內肉團心乃主血器官。並無思維之功能。第六識雖

具思維。但凡所動念即落五蘊分別煩惱輪迴之列。若認識為心。無異

是認賊作子也。即如認塵垢作鏡光。故永受輪迴之縛。終無了脫之期

。若當了脫。必須放下六識之分別妄心。依觀照般若而照空妄心。不

生不滅之真心。自可出障圓明。爾時得知此心無內無外。不來不去。

一瞻便識。如見親娘。此心含多名。名曰:實相般若真心。亦名如來

藏心。涅槃妙心。多名亦屬假幻代名。實無名相可取。
六段、講﹃經﹄一字
    修多羅為華文梵音。入華翻之為︽契經︾。此經中以經一字作能

詮三般若之功能力用。經者乃佛所說契理契機之教。上契合諸佛之共

理。下契合一切眾生之異機。正如古德所說是經。具常法二義。常則

三世不能易其說。法則十界所應遵其軌。又如羊我大師說:﹃是經具

異同二義。即眾生不能共其機。諸佛所流歸源出。應機受用。出自一

線。流於一體﹄。梵語修多羅。譯為線。線具一通不斷串連諸所散件

之功能。佛經是由佛之片斷開示。隨機說法。異章部品、由佛弟子依

文義次第集章寫成。如線貫珠不遺勝義。故名﹃修多羅﹄。加之中國

稱聖人之書為經。佛為聖人之最。當亦稱經。經字具﹃典﹄﹃徑﹄﹃

常﹄﹃法﹄等義。有典可依法。故名典。徑路可入道。故名徑。萬古

不變理。故名常。諸佛眾生同尊諦。故名法。又古立之規諸佛所說者

為﹃經﹄。菩薩所說者為﹃論﹄。因觀世音菩薩為古佛正法明如來是

也。故非論乃經。今定之曰︽心經︾。又一解義。心為人體之要。無

心則亡。此心含攝六百卷般若要義。集諸佛成就之不二精元。故為心

中精要。一乘之理。即名心經是也。                            



    此以世尊顯法歷史即所用。祖師之鑒而為印證說明。此經以般若

一法立名。以不二實相為體。以觀照般若為宗。以度脫眾生出離輪迴

苦惱。了悟本來面目為用。以熟酥為教相。我佛釋迦世尊。十九歲出

家。參訪五年。修苦行六年。三十自證般若圓明成道。說法四十九年

。共分五時而說。初次說法為華嚴時。轉根本無上車輪。二、阿含時

。隱大施小。三、方等時。引小入大。四、般若時。轉偏成圓。五、

法華涅槃時。開權顯實。此經乃第四時期所說。說般若經過時間二十

二年。亦是佛說諸經時間最長的。共說八部般若。此攝摩訶般若。為

大部之精要。古德以不同鑒解。比喻方式講得多種開示。我今參照如

來經藏。上師開示。前輩大師古德留著。而以自己所證之點滴實鑒。

匯融一諦而為講解。唯望聞者受益。實乃慚愧之行也。此︽心經︾乃

觀自在菩薩應佛之大弟子舍利弗所問。而為所說開示之般若心要。佛

所說大部般若之精要。收攝此經二百六十字中。時於世尊在靈鷲山中

入甚深光明。宣說正法三摩提。︵三摩提即是等持正定︶。心念定止

為定。離掉舉為等。心不散亂為持。亦為三昧之意。爾時舍利子白觀

自在菩薩言。若有欲修學甚深般若法門者。當雲何修?雲何學?觀自

在菩薩大悲無量即說此經。由於此經總攝六百卷般若要義。︽金剛般

若波羅密經︾乃是六百卷中之一卷精要。故菩薩所說此經。即是佛說

。又觀世音菩薩本來是古佛應世。為了讓行者得知是經來源故引舍利

子一段因緣而為史證。以利明瞭說法之由。                      



    但︽心經︾在世者譯本頗多。其中還有外道人士編譯之︽心經︾

即邪說旁門之講義。與此觀音所說心經。玄奘法師譯者背道而馳。凡

夫之人不辨邪正。故爾多入岐途。害己終身。另還有解句不全、摘取

佛學大辭典。多出斷章取義、偏入邪解、脫離經據、傍其斷說。至使

眾生知見不正滯步於修持。乃至誤入邪途。比如有的講本中。對經題

之講解。將般若波羅密多的﹃多﹄字合同波羅密作一句。所講意者為

到彼岸。加上般若二字即為依無上妙智到彼岸。其實此句是不全之解

。因為多字是定的意思。應單立一字講解︵在古德中亦有此解︶。原

由是凡是眾生要到解脫的聖者境界。必須定慧平等。缺一不可,否則

便為偏途。故對多字決不可缺解。就此類癖。解經中常有之。今以佛

門正宗大師玄奘三藏所釋心經。而為依講。為善士明瞭。玄奘法師是

何人也。故簡介譯人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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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譯人
    此講般若波羅密多心經的譯本乃玄奘法師所譯。玄奘法師俗姓

陳。於公元六百年︵隋文帝開皇二十年︶生於河南偃師緱氏鎮城外

。十五歲出家。圓寂於公元六百六十四年︵唐高宗麟德元年︶。因

他精通經、律、論三藏。故又名唐三藏。當時凡通三藏者均為唐三

藏之稱。故非玄奘法師一人固有法號。                        



    玄奘法師曾遊歷大山名川。步途世界前無古人。他的上師有慧

休、道深、道岳、法常、僧辯、玄會諸師。主要隨師學習︽攝大乘

論︾、︽雜阿毗曇心論︾、︽成實論︾、︽俱捨論︾等佛教經論。

造詣異深。但由於諸師之所鑒不一。故不解何為正見。心生疑問。

尤為法相之鑒各異其門。由是因緣而為求其真諦。才西行印度。在

摩揭陀國王捨城那爛陀寺受大長老、大乘佛教瑜伽論師戒賢大師講

︽瑜伽師地論︾、︽順正論︾、︽顯揚聖教論︾、︽對法論︾、︽

集量論︾、︽中論︾、︽百論︾。並跟大師深研開悟五明之學。在

該寺學習五年。眾所推為三藏俱通之十位大德之一。此後離寺外遊

數十國。參師研習經論。自得開悟。回寺後即講︽攝大乘論︾、︽

唯識抉擇論︾。當時正逢反對︽瑜伽師地論︾的法相、唯識之道的

著名大師。師子光在寺講︽中論︾、︽百論︾。玄奘法師當機融匯

大乘中觀、瑜伽兩派學說著下︽會宗論︾三千頌。同時參與了和正

量部學者般若毯多的辯論。著︽制惡見論︾一千六百頌。他還應鳩

摩羅國王和戒日王的邀請。先後講經說法和參加雄辯大會。並著︽

三身論︾。雄辯大會期間玄奘法師為論主。雄辯對手有五印度十八

國國王、三千大小乘佛教學者、二千外道參加。玄奘法師論解於台

上。下面群攻提問。百問百解。無有障蓋。成為一代大師。爾時五

印度之大乘尊之為大乘天。小乘尊之為解脫天。當時五印度建立了

五年一度的無遮大法會。大法會歷時七十五天。戒日王特邀請玄奘

法師講大乘教義。雄風無敵。威光獨佔。玄奘法師到印度取經十七

年。步途五萬餘里。所居共一百三十八國。貞觀十九年︵六囧五年

︶回中國長安。帶回大小乘經共五百二十篋。分六百五十部。回到

長安後。深受唐太宗和傾國臣民之敬重。其後他於長安弘褔寺、大

慈恩寺、西明寺、玉華寺等翻譯佛經、律、論前後十九年。共譯大

小乘經、律、論七十五部。分一千三百三十五卷。他譯的經文最精

確。其譯經數量在中國所有高僧大德中是最多的。他除了主譯法相

宗經論外。重點在晚年全力翻譯︽大般若經︾六百卷。可見他對般

若之研究精深。將近佔去全部譯經的一半工夫。故玄奘法師於當代

才橫無敵。從他學法者皆多是解行超人的大德。如神昉、嘉尚、普

光、窺基、被稱為奘門四大哲人。俱捨大師有普光、法寶、神泰。

因明巨匠有窺基、神泰、順憬。除此之外還有靖邁、慧立、玄悰等

很多著名弟子。皆大法師。                                  



    玄奘法師是世界佛教史上的一代大師。中國最著名譯經巨匠。

他改革了前人譯經的舊譯法。成為新譯派的開山人。是唯識宗的創

始祖師。                                                  



    玄奘法師組織的譯經場是歷史上規模最宏大的。對譯經的態度

嚴肅無比。分工十分細密。他從全國各大寺召集高僧大德分為譯主

、證議、證文、書字、筆受、綴文、參譯、刊定、潤文、梵唄、監

護大使。其中由弘福寺沙門靈潤和文備、羅漢寺沙門慧貴、實際寺

沙門明琰、寶昌寺沙門法祥、靜法寺沙門普賢、法海寺沙門神昉、

法講寺沙門辯機、終南山豐德寺沙門道宣律師、簡州福聚寺沙門靖

邁、普救寺沙門行友、棲巖寺沙門道卓、昭仁寺沙門慧立、天宮寺

沙門玄則、京師大總持寺沙門玄應、大興善寺沙門玄謨、還有遺通

文學士於志寧、來濟許敬宗、薛元超、李義府、杜正倫等善知識一

併參持各項譯經事務。由於玄奘大師的譯經組織較為精量。且均為

高僧大德所為。故所譯之經、律、論三藏聖籍。得到了信、達、雅

的標準譯著。故所以在七本譯著︽心經︾中,唯玄奘法師譯本最為

宏廣奉行。
觀自在菩薩。
    觀自在菩薩即觀音菩薩是也。︽菩提心義︾說:﹃彼佛壽命無

量、光明無量、眷屬無量、一切皆無量。故以立謚號。而本名觀自

在王如來。眼如四大海。遍觀法界眾生。隨其機緣。拔苦與樂。故

為名也﹄。觀其一切自在無礙、故名觀自在。此論觀者。作勝義之

說。故這裡的觀字。並非用眼睛觀看。亦非用起不了觀照功能的肉

團心去觀。也非用六識分別去散亂觀想。而是以自心本具的觀照般

若妙智。去觀照自身世界與外界四大之實相。由觀照般若起用。斷

除我執。隨之深入觀照工夫。而後斷除法執。物、我、法悉皆空寂

無相。自在者。即任運無礙。智照平等。觀照萬法皆為空而不空。

是故觀空不著其空。觀有不著其有。如︽金剛經︾云:若見諸相非

相之意也。於此則境隨心轉。非謂凡夫心隨境遷也。如心隨境遷。

則受五蘊諸法之縛。故永於輪迴流轉。境隨心轉。則五蘊空寂而無

功用。於此實相般若現前。證入空有無礙。得大自在。故名為自在

。凡所眾生。心有罣礙。執於煩惱流中。故爾不得自在。因眾生不

知以何起智觀照。更不知三般若之存在。因此處處以眼觀照一切。

以妄心分別一切。所以被境所迷。為萬法所轉。作五蘊之奴。執處

於貪嗔癡愛喜怒哀樂而生。故不得自在。觀自在即觀世音菩薩於因

地中。修耳根反聞功夫。了悟本來面目。實相般若。解六結而越三

空。獲二勝而發三用。證得觀聽不二圓明無礙。得大自在。此自修

自悟自證之自在。於無著妙力自在成就中。發願尋聲救苦。凡有眾

生於諸苦惱、七災、三毒。稱念菩薩名號。是菩薩能施自在無礙之

力。解脫眾生一切災難。諸剎現身。隨類應化。應機說法。度脫有

情。得大自在。此乃度生自在。又能以無畏施予眾生。解脫一切諸

苦。由於真實不虛。名實施自在。故名觀自在。                



    菩薩二字。常被世人所誤解。誤認作土地、城隍、泰山石、或

壇神等鬼神之類。亦有人作妖言惑眾邪門巫士為菩薩。亦有社會騙

子裝神弄鬼自稱觀音菩薩附體。凡信之者實為愚迷之鑒也。其實菩

薩二字當作梵語﹃菩提薩埵﹄。菩提是覺悟之意。薩埵是有情。︽

成唯識論述記︾﹃梵雲薩埵。此言有情識故﹄。此指薩埵即是一切

有生命情識的生物和人之總稱。合之一句乃覺有情。即以佛說之法

去教化度脫眾生。菩薩乃菩提薩埵之簡稱。凡稱菩薩者即是指發大

乘心。修大乘法。其願均建立於自覺覺他。以菩提心為務。故菩薩

二字並非小乘羅漢、辟支佛所能有資格享受的稱譽。更非天人鬼神

能沾邊的名字。根據覺有情三字。當作菩薩修行起用。有三要解釋

。第一曰自利釋。雖然依佛之教。修行解脫生死。分證深淺不一之

如來覺道。但照常有無明未盡。第二曰利他釋。以種種形。多異方

便。遊於諸有情中。隨機行化。分度一切所迷眾生。第三曰兩利釋

。由於菩薩還未徹底圓滿三身、四智。未證達無上菩提。不能住入

與佛無二無別之大圓覺地。故依佛之法。上行無上覺道。求達徹底

圓滿無上菩提。在自修行持中。又當依一切有情為自修之行。因此

下化一切眾生為務。故稱之覺有情。此觀世音菩薩亦稱大士、開士

、法王子、等妙覺、摩訶薩。古德云:﹃菩薩六度其修。萬行繁與

。不違本願。普度眾生。不捨塵勞。而作佛事。寧可損己專為利生

。刀山火海代生而受。故於度生之際。常發心者。我不入地獄誰入

地獄。常在苦趣救度眾生﹄。此舉聖人羅漢天人焉能比之。鬼神邪

說焉沾皮毛也。
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
    行即行為。為三業之具體行動。即是一切現象的生起之活動。

聖人凡夫均有其行。聖者之行。而依佛之教化。為利有情起行。凡

夫首執於我。認妄為心。被輪迴所縛。落於煩惱生死起行。此解行

即觀世音菩薩因地用耳根工夫。反觀自性清靜平等之法行。此法行

即是無執諸法之行。此行不見諸法皆空。也不見諸法不空。見一切

如幻化。如電視屏影。視而有而非實有。︽大般若經︾說:﹃菩薩

摩訶薩。行般若波羅密多時。不見菩薩。不見菩薩字。不見般若波

羅密。不見我行般若波羅密。亦不見我不行般若波羅密﹄。誠以修

行之要。首須遺盡聞思諸慧。徹悟真空。由無所得、無分別故。無

行無不行、是名為行。是名為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深者。即有淺者

。深淺皆對比而言。如︽大智度論︾中說:﹃如人入海、有始入者

。有盡其源底者。深淺雖異皆名為入﹄佛菩薩亦如是、佛則窮盡其

底。菩薩未斷諸煩惱習。勢力少故。不能深入﹄。此指深即是深入

法相之底。法相平等。本無深淺之別。但由於眾生根器大小之差。

皆累生業力所至。故障蓋智慧光明。自成深淺之別。智鑒有深淺。

觀照自然深淺見理。故德行證境均有差別。故當修行深入底源。圓

測的︽心經贊︾說:﹃深有二種﹄:一者即行深、以無分別智。內

證二空離諸分別。無能所行以為行相。故曰行深。︽大品︾曰不見

行、不見不行。是名菩薩行深般若。二者境深。謂二空理。離有無

相。絕諸戲論。無分別智。證此深者故曰境深。是知般若之體。約

教有二。一深二淺。淺者名人空般若。破除我執。但見於空不見不

空。為聲聞、緣覺、菩薩三乘所同修故。亦名共般若。此慧現前、

但證偏真。故名為淺。深者名法空般若。既破我執。又破法執。不

但見空又見不空。盡破三惑。永斷二死。證入諸法第一義空。為菩

薩所獨修。非權教三乘所共故。亦名不共般若。此慧若顯。能證菩

提。故名為深。若證不共般若。不但深透無虛。深入了明。進取不

停。此解為一門深入。入一妄而無分別。則無有一妄。頓然六根平

等無住。故對之外境。五蘊而不起用。即深入妙智圓明真心。般若

乃三德之一。眾生本來具備自性法身德。即般若德之真智。以觀照

般若修行其自性之德。依法行持。即可得實相般若解脫德之用。行

深般若。即以具體行動方法。深入觀照般若。照見實相般若。以真

智照真理。一直取向無上菩提妙道。真理如所發之電。實質存在。

真智如電燈泡。智依於理則生其光。獨一分存。屬違理操作則不生

光。故理智相依不可分割。燈光強照則生大用。即以大智照空五蘊

。空而不空實相現前之理也。波羅密者。具到彼岸之意。此指到彼

岸。即由生死煩惱諸苦之輪迴此地。到達解脫生死之彼岸。行深般

若則以真智契真理。智光合一。六根相對六塵之境。如青山對之浮

雲。不生愛著。六塵不染。諸苦不沾。自無所造業苦。於此自當解

脫生死此岸。度入涅槃彼岸。多者乃定也。定有八定。總為如如不

動。平等觀照。梵語謂之三昧。又雲三摩。此指多者。乃是觀音菩

薩從聞思修果入三摩地之圓通大定也。時即時間、過去、現在、未

來。年、月、日一切有為法之成住壞空。隨其生類相應而立。短至

一剎那、長至多數劫。皆為凡夫分別起時。心動住時、心止無時。

故於平等捨住。則入第一義諦。實無有時。今為開悟眾生。假名立

時。︽瑜伽師地論︾說:﹃有為法上、前後分位。假立時分。不相

應行蘊所攝﹄。故以說時而實無時。言時則違反了攝行蘊之諦。此

講時者,即指觀世音菩薩所用工夫已進入定慧平等之時。即理用不

二。觀聽圓明。如如自在。無礙起用之時也。
照見五蘊皆空。
    ﹃五蘊﹄即是﹃五陰﹄之意。蘊者是積聚之意。陰者蓋覆之意

。此指眾生之一切物質之體和意識分別。即由五法積聚成身。實則

乃積聚一切塵勞生死煩惱諸苦。五蘊不空。故生死不了。由是當知

照見五蘊本來面目全屬空體。無體可得。方為妙智無著之照。譬喻

如:日光遍照大地黑暗之意。能照之智慧是無分別之智。所照之境

界是諸法空相。能所二照一味之體。無有分別。能照是空。所照也

是空。故五蘊皆空。般若智照是與世間智慧分析不同的。世智是具

有真假、長短虛實之分別。而般若智是無分別之照見。由無分別。

則屬實相。實相非相。故無所得。由是之故。不見而見。了悟法界

一切諸法。有為無為。諸法皆空。故無一可見之相而見其相。即是

﹃照者以達諸法之空﹄。﹃見者以證實相之有﹄。空有無著之照。

是名照見。凡夫妄見五蘊實有。聖者以般若照見五蘊本來面目而屬

空。是以無上智觀照後。方知是空的。又。照即般若妙智之觀照。

見即實相圓明真心之悟見。亦為照見不二之理。故此之照見並非眾

生六識起用之妄照。亦非處境遷識之妄見。五蘊於此經中所解。即

是多生累劫。為積聚蓋覆。眾生本具真性。起虛妄幻化之障蓋。障

蓋其本來面目。至使真性埋於五蘊身中。執蘊為體。凡一切眾生。

若能起般若智照。照空五蘊。而於不執其照。證得實相真如。即知

個個皆具與佛無異之佛性。若執於五蘊之迷。則不識其本來面目也

。五蘊者。色受想行識。色是眾生世界之一切色法、即四大之體、

情器二界諸有相者起礙之障。所謂起礙之障者。即是有質之礙。如

我今所坐之位。與此同時。另一人則不能坐。因我體色相礙其坐位

之故。如我手中︽心經︾書亦復佔其當體空間之位。另一物則不能

同位相存。如若相存、單顯其中一物必﹃無常﹄轉之。故知色者情

器之體。無常有為之質礙也。受乃接受義。為領納一切虛妄。入世

諸相。指眾生之六根對六塵時所產生之覺受。如冷暖、痛癢、苦樂

、悲歡等。︽俱捨論︾卷一說:﹃受蘊為三領納隨觸。即樂即苦。

不苦不樂。﹄樂受是眾生之六根接觸到適意覺受。而產生一種悅樂

情緒。苦受乃指眾生之六根接觸到不適意之覺受而產生之反感情緒

或痛苦。不苦不樂乃為捨受。此指眾生六根接觸到一種中庸之境。

不生苦樂之觸意覺受。受。心所所屬。想。想像分別義。如想一電


視機。想其整體隨想局部。又支分異別部件、色形。故想中即含分

別義。︽俱捨論︾卷一說:﹃想蘊謂能取相為體。即能執取青黃、

長短、男女、怨親、苦樂等相﹄。想屬心所。取心所緣起境界之分

別。行乃造作遷流義。由于思之心所緣境。唸唸如珠串續輪轉不斷

。遷流不住。故造作黑白二業。成為因果律。所縛於輪迴之中。此

不單指心行。身行亦復如是。故知凡屬身、口、意三業所造善惡諸

業之一切活動。凡起心動念能種因之緣起均屬心行。凡身體之大小

舉動皆屬身行。凡語之出口成聲者謂之口行。行蘊乃造作諸業之種

因。故身心語言之動皆屬行蘊也。識乃了別諸法。包括有相、無相

、無明、有明、塵沙等。瞭解分別一切諸所緣生之境。即是對一切

有為對境之了別作用。除我們所知六識之外。另有第七識末那意、

第八識阿賴耶。此八識唯阿賴耶為諸識之總體︵八識心王︶。︽唯

識論︾說:﹃識以了境為自性﹄。五蘊即了境。瞭解清楚之意。實

乃妄心分別。故凡夫心識基因屬縛果顯。因此。不能解脫。由此五

蘊覆蓋不生滅之真我︵本來面目︶。自然妄心生用。執於身心世界

輪迴諸法。認眼前悉皆實有。由五蘊之障。而不能生起般若觀照之

力。智慧光明無法現前。故不知當下肉體、世法諸有並非實有。乃

為幻化空有。而自具本性與佛無別。性本真空。由於眾生執於假相

。妄生貪著把而不鬆。無法破妄顯真。沉於生死苦海。原因是在不

知五蘊乃是物質與精神兩種世俗幻化現象。物質現象指色蘊︵色法

︶。受想行識指精神現象︵心法︶。受想行是心所具法。故名心所

。識乃心之本體。體統三蘊故謂之心王。五蘊者。即是一切有為之

法。凡所眾生皆是由色受想行識五蘊和合而成幻有。物質與精神之

現象亦屬五蘊構成。若無五蘊則無眾生輪迴、世界萬物現象存在。

而菩薩以三般若證得實相。照見二諦皆空。不僅空於自身受想行識

。而且照空地水火風四大和合之色相。一切有情無情皆由四大和合

而成。此指地大並非全屬地面之土。如實相固體之物質亦屬地大。

水大也並非獨立河井之水。如一切液體物質。火大也並非唯立燈火

、電火。如一切生熱之能源。風大也並非單指天空平地所起之風。

如一起推動之無形力用。人生亦復四大和合。細之分解即見其理。

眾生之四大和合虛妄名立。四大分解虛妄名滅。人轉輪迴︵死︶風

大先散。口鼻無氣。停止一切所動。次則火大而散。身無溫暖。冷

之如石。再者水大分解。血液凍結。口鼻出水。或下溢於外。最後

地大之五臟先腐。皮肉隨爛。筋骨後化。終歸空無所有。若生前已

證素法身者。此可住入無餘依涅槃。若無所證。當下雖滅色歸空。

實則神識隨業所轉另一道中。照常住於五蘊之境。所執五蘊之法而

為異道眾生。受諸苦煩惱。五蘊之法本屬於空。眾生迷真取妄。不

知般若之諦。更無觀照般若。故爾認假成真。如永嘉禪師所云:﹃

夢裡明明有樂趣。覺後空空無大千﹄。夢裡所見夢者是真。如一人

於其夢中供處其夢。爾時謂之為夢者。汝則不信其言自身處於夢中

。一經覺後。見臥於床。則恍然其夢。一宿一小夢。人生實乃一大

夢。實則平等如是。若人證得實相般若。當即現前自知人生如夢幻

泡影、如露亦如電之佛理也。若未證般若。亦可作觀於臨終死亡之

際。而回憶一生夢境將完。即會發現一生所作所為。金錢、富貴傾

間將化為空無。自己的身體也帶不走。實乃無有所存。空幻如是。

知其人生夢也。但眾生多生累劫業力所縛。障其真心、妙智光明。

認夢成真。夢中度日。照見五蘊皆空是觀照般若。照見無我見即證

受想行識四蘊空。無我相證色蘊空。內而身心。外而世界。無內無

外。萬法皆空。就其空一字在梵語中譯為﹃舜若多﹄。意即是因緣

所生之法屬空。從經書中能證明如是之理。如︽維摩詰經︾說:﹃

諸法究竟無所有。﹄是空義。空有四種要義。一、空無。二、虛空

。三、心空。四、法空。所謂一空無者。簡而言之。即是世間一切

諸法。有生命或無生命者。皆由因緣和合所生。凡因緣所生法皆屬

不實。歸根會成住壞空。而脫離不了無常。有情決定死。無情決定

滅。這一定理即是因緣所生法之諦。故爾︽大智度論︾說:﹃因緣

生法。是名空相﹄。由是得知凡因緣所生者均無自性。故謂之空。

空即無。因此。凡見諸相必入無常、苦、空之路︵空︶。二、﹃虛

空﹄。虛空者即空茫無際之體。以肉眼觀。似乎無有明相。實則乃

為色顯。即色為體。如閉目觀空。黑暗星光諸色動之。開目觀空則

見光明異色或空茫一色。此即色體。實乃虛空。︽大智度論︾說:

﹃虛空非可見法。遠視故眼光轉見縹色。諸法亦如是。空無所有﹄

。故謂之非實之空。虛空也。三、心空。心空即是法性真如之理也

。此指佛菩薩證到無人相我相。無一切相。心無罣礙。萬法皆空。

於此故五蘊自空。六根平等。六塵不染六根。於是十八界十二處等

列列皆空。即是心空也。四、法空。法空是建立在心空的前題下的

。謂法空者。即是諸法皆空。無所得之實相。如來之法身於萬念之

空際。亦不應著空意。故法空者非一相。無多相。非實有。非無有

。乃為離妄之忘我忘法無所得相。是名法空。五蘊空者。即指﹃心

空﹄和﹃法空﹄之空。初修行者不易明空之理。原於多生累劫。無

始因緣生法成障。五蘊各動。六塵對境。以境不斷。色成執愛受專

領納。想為取相。行是造作。識乃了別。故成現實精神物質實有。

於是永無停息。而不現空理。實則五蘊乃是空。如︽增一阿含經︾

說:﹃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識如幻法。﹄

因此得深入細察。方可由粗至細。見其理體。故初行持者。當以﹃

析空觀﹄、﹃體空觀﹄二理入法。此析空觀者。析為分析解鑒之意

。觀乃觀察根由之理。小言即是將事物分解開來認識。大而言之即

是將一切有為法緣生之理。生滅變化互相基因關係。支分細察其萬

有之空理。此乃析空觀也。比如我們當前所居房屋。是由水泥、磚

石、木料、鋼材、水電、房內桌凳、臥具、餐具、糧食。包括生活

諸有等用。現將此房進行分析。假若我們將上述諸法分開成立。也

就沒有了房屋了。故房屋是空。乃屬幻有緣生聚成。如以房中原有

之一物︵米︶而分析。亦屬空。因為米同樣由多種物質組成。如把

米中的澱粉、蛋白質、維生素等分解成立。爾際米亦屬空。有人云

:所分解之微量素別。無論怎樣。乃屬實有固定物質。何以言空。

因為凡所物質必具散分法。即是由本物質之體位散發於空。故物質

定義屬無常。當下本相畢竟六方分。有前德云:分到最後不具分時

。微塵則無。故謂之空。此義我見不然。物質諸法。能具分則具體

。理屬無分盡。分立分子亦屬體。但凡屬體均為四大假合。如幻有

顯實。屬無常性。能具六方分。故當下體屬空。無論大小微塵。亦

屬如是之理。無有不﹃空﹄。此乃由空間析空之諦。現從時間再予

分析。時間即是由事物之生滅相續、連接不斷而假名為時。若離事

物相續。則無有時。時間分三世。即過去、現在、未來。過去名已

滅。滅則空。如所見之古代一切。一分鐘前之煙霧。已不再成立。

而所成立者。無非記憶回思而已。又我們眼前之諸有。已不是原有

之物。原有之物已空無。因一切事物均在瞬息萬變。有變則非原物

。如我們見到一個人時。當下念頭已過。此人已非原有。因此人又

進入無常之變異。可反思之。若無變異。則無有老。老由瞬息變異

積累成顯。故當下之人亦非屬常法︵實質原有。︶未來世還沒有產

生。無論未來一年半載、一分一秒、一剎那、畢竟未來未生。故定

義不存在。此屬未來空。如此分析。前人不可得。後人亦不可得。

前後屬空。就當下一剎那之人亦不可得。何以故。由時間遷流不住

。當你起念當下一剎那時。已成無常︵過去時︶故名:剎那性空。

其理告知。現在實質沒有。由此故知過去空、未來空、現在空。三

世皆空。因過去的屬瞬息無常變換非實有屬空。未來的本不存立。

故未有。現在的剛出現。記錄還未起動已是過去。故三世一切皆空

。均不可得。由是得知生時即滅時。中無停息之時。故爾無生。無

生則無滅。無生滅則萬法皆無。由此可逐步悟鑒空理。此謂之﹃小

乘見﹄析空觀也。                                          



    二、體空觀。是指萬法之本體屬空。不用分析。而以一切皆空

的理法去進行觀察。得知當體是空、即證悟體空之理。此謂之體空

觀。如何觀察體空。首先得觀五蘊諸法皆空之理及十緣生之空諦。

所謂十緣生者。一、如幻。二、如陽焰。三、如夢。四、如影。五

、如乾闥婆城。六、如響。七、如水月。八、如浮泡。九、如虛空

花。十、如旋火輪。怎觀如幻。此謂虛妄不實之相。表現於如飛空

隱形。異變地水火風諸有為像。奇聲奇香。觸土可為金銀白玉等寶

。乃至水火互變。上下四維。無可阻擋。縱萬里剎那之間等諸異像

。此現象非論理判斷其因由。此乃行者尤為真言行者最為自證自知

之境。絕非世人所知之理。但一切現像皆屬虛構。如︽大智度論︾

說:﹃是幻譬喻。示眾生一切有為法空不堅固。﹄此說明一切幻象

虛假無實。而諸有眾生在現實生活事物中也是分毫不差之理。虛假

無實的。故謂之幻。                                        



    怎樣觀如陽焰︵本龍樹大士說︶:﹃而愚癡人見之以為是水。

但陽焰本非是水。且自性亦空﹄。陽焰亦名﹃野馬﹄。日光著微塵

。風吹野草轉。名之曰陽焰。諸有眾生在無明陽焰之中。取著此是

男相。此是女相。分取善惡諸相。實則蘊界諸法並無男女善惡有為

之異分。屬緣起性空。現實事物中。眾生不明。認假為真。永執不

息。終為假相。一無所得。證境行者見一切諸相。乃至神奇異變。

諸佛海會。了知唯是假名。謂之陽焰。                        



    怎樣觀如夢。︽ 大智度論︾ 說:﹃如夢者。如夢中無實事。

謂之有實。覺已知無。而還自笑。人亦如是。諸結使眠中。實無而

著。得到覺時。乃知無實。亦還自笑﹄。這是說人在睡夢之中。見

諸境相。己亦親臨。苦樂悲歡。無所不有。以為實事。待到醒覺。

一無所有。乃知是夢。而還自笑。眾生世界、現實事物也是如此。

現迷認假成真。後悟一還自笑。                              



    怎樣觀如影。︽大智度論︾說:﹃如影者。但可見而不可捉諸

法亦如是。眼根等見聞覺知。﹄此說明可見之影子是不實在的。故

不可捉。如人見鏡中像。面目碧清。但非實有。亦不可捉。如若欲

捉鏡中之影。當回光自捉。即自捉自體。鏡中顯影自然捉之。又如

於日光明耀之日。常察見水泥公路程達里許。可見其江河水流倒影

依然。而於近處則一無所有。故知光幻之顯。實則如影故。在現實

生活事物中。亦是如影。是可見而不實。故不可得。            



    怎樣觀如乾闥婆城。以日光初出。則射海中之氣。時有幻顯莊

嚴樓台是名蜃樓。隨日光之轉。樓台自無。眾生因緣共業所成。亦

時有所見初境之顯。如南海所現、電視曾放、如是之理也。大乘行

者。尤為真言行者。修至三品悉地官時。可見下品諸天官及條羅官

。中品為十萬嚴淨佛土。如西方極樂世界等。唯獨上品悉地官超過

三界之上。稱之密嚴淨土。行者於此諸相當作乾闥婆城觀。眾生在

現實生活事物中亦應觀之如是。                              



    怎樣觀如響。比如入深山或空殿之中。於靜無人時能出異音之

響。俗人聞之認為其響屬真。或入城市耳聽鬧聲。亦復認之為實。

實則分別心故。所聞響者無生無滅。非有非無也。悟般若之人觀諸

聲響皆為菩提妙音。故而不執。我們現實生活之諸響均為非實。當

作虛響之觀。                                              



    怎樣觀如水月。人生於世。悉皆六大虛幻和合緣生。實則如﹃

水月﹄水月者如清水中見月亮。其相實有。用手取之則無。爾際實

非水中有月。所見月者幻顯所成。在現實生活中。一切有為之法。

悉皆應作水月觀。                                          



    怎樣觀如浮泡。浮泡者如天下雨時落於水中所起之泡。又如大

河水浪沖擊石岸。水擊氣和所起之泡。此泡急現急散。虛顯不實。

而泡之所顯大小無量、但乃均屬水性唯是一味也。如眾生異別於諸


佛菩薩。但法性乃屬一味平等。差別只在迷悟之間。眾生迷其六大

假合之身。不知此身屬浮泡。諸佛證得此理。故知而觀一切有情。

事間諸法如浮泡。由是得知在日常生活中之一切。均作浮泡觀之。



    怎樣觀如虛空花。虛空非是實有之法。無眾生。無諸物。一無

所有。無時間長短壽命、過去、未來、現在之相。眾生愚癡。迷亂

心性。認妄為真。棄捨諸法實相。執著假合虛相。故認其有眾生男

女諸所物件等。晝夜恆持執用。由是而不明此乃屬虛空花。如煙炮

火焰。剎那展現虛空。實則頓然虛無。行者在行持中。於證境之際

。常有多種幻相實顯。變化無窮。當作虛空花觀。眾生於日常生活

事物中亦復應如是。知理觀境不可執著。                      



    怎樣觀如旋火輪。如人手持火炬。旋轉於空。其隨轉之方向而

現諸多異形火路。轉圈形則成圈相。轉長形則成長相、圓相、大相

、小相皆由心所指行業。就此一火成種種幻相。實則非有。比如有

愚癡眾生從未見過此作者。頓然見之。以為實相。凡所眾生所見一

切生活事物之幻相。亦復錯認為實。故今告知。一切現相皆屬虛妄

。就行者於修持受用中。所見聖境等。亦復由淨業菩提聖心。法義

妙用觀然。當作幻觀。由是之道。應明其世間一切有為法。無論情

識、器界皆屬緣起性空。並非實有。                          



    體空觀:主要是真言行者和大乘採用之鑒道。上面所講兩種觀

空。以明十緣生之空理。均屬五蘊空諦之道。在五蘊空理中又有我

空和法空。﹃我空﹄即人我空也。是說凡所眾生均有身心。但均為

六大和合五蘊幻用。沒有常一不動之當體。所以﹃我空﹄。﹃法空

﹄即法我空也。明一切法皆由因緣而生。因緣生法。無常性故。故

無不動真實本體。所以﹃法空﹄。小乘所證者斷人我之相。以我空

為諦。大乘所證者斷法我二相。以法空為諦。於經藏中又有﹃但空

﹄和﹃不但空﹄之理。﹃但空﹄是把空當成真空。除空而外。無有

成立。不知道實際上是假合實有存在於空。不但空者乃為﹃中觀﹄

之鑒。知其萬法實相本空。而有亦屬實。也就是有空亦有實。空有

不遺。﹃空﹄中攝有。有內存空。小乘求證者﹃但空﹄。大乘求證

者﹃不但空﹄。佛說空諦。還有細分。如十九空和二十空等。今列

﹃大般若經﹄說十八空。以作對經研習。十八空者:一、內空。二

、外空。三、內外空。四、空空。五、大空。六、勝義空。七、有

為空。八、無為空。九、畢竟空。十、無際空。十一、散無散空。

十二、本性空。十三、自共相空。十四、一切法空。十五、不可得

空。十六、無性空。十七、自性空。十八、無自性空。證空的深淺

。即是證果。登地的大小。十八無自性空者。乃屬圓滿般若之諦。

此即無五蘊可斷而自證諸法空性。五蘊自空也。
度一切苦厄。
    度者。施行挽救之義。度了即可為度脫之義。一切者指普遍性

。又一者統聚義。一切者指所有包括義。苦即世間一切諸苦。界內

如生老病分段生死。見思煩惱之苦。界外有無煩惱之苦。有輪迴苦

形。變異生死之厄。﹃苦厄﹄者。即苦難之意。在佛之所說即是世

間一切有為之法。與身心之受著。而遭自逼之苦惱為之苦。︽大乘

義章卷二︾說:﹃逼惱名苦﹄。︽佛地經︾說:﹃逼惱身心名惡﹄

。惡亦為苦。苦又細分很多種。在經中有二苦、三苦、四苦、五苦

、八苦、十苦。︽瑜伽師地論︾說十九苦。我今引︽菩薩經說︾十

苦。即一、生苦。二、老苦。三、病苦。四、死苦。五、愁苦。六

、怨苦。七、受苦。八、憂苦。九、病惱苦。十、生死流轉苦。論

苦條列頗繁。此不一一講之。總之。眾生身心被一切苦厄所縛當以

般若照空五蘊。自證實相般若。自然脫離輪迴之縛。度達彼岸。了

脫生死苦厄。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舍利子是釋迦世尊的上首弟子。因他持戒多聞。智慧無窮。善

講佛法。故在佛弟子中智慧第一。舍利乃鷲鷺。是舍利子母之名也

。母之眼目伶俐無比。為此伶俐而故名。舍利子乃連母稱名。故稱

舍利加之於子。亦有舍利弗之稱。弗有二意。一譯為子。此華梵合

稱。二名為不。不者不住之意。即含是名為弗。實無弗成。四大緣

生假合。弗身虛名、故之於弗。由於他具天然自身智慧。在母胎便

能借母口言辯。七歲即登論台。無敵於各國論師。他最早的老師是

一個外道高手。名叫沙然梵志。其師亡故。方聞佛說法。開解心緣

。而出家依佛修持。證得大阿羅漢果。於此心經法會。為發起因緣

。特敬請觀世音菩薩。開示修學甚深般若法門之妙理。菩薩為開示

眾生。了悟般若妙理。同時也必以舍利子之智慧。方能領意。又隨

因緣成熟。而呼舍利子之名而為說法。                        



    色不異空復反四句。是解釋五蘊皆空的意義。五蘊即是色蘊、

受蘊、想蘊、行蘊、識蘊。色蘊又是五蘊之首。所謂色者。並非眼

所見到的諸色。而是凡能住入無常變壞之一切。包括無表色。統皆

攝色。色蘊空後。四蘊順次自易空也。此說空乃是指般若真空。即

是指如幻之色原無自性。本體是空。眾生迷真空而取幻有之色。故

落於迷。實際上是色不異於空。空亦不異於色的。如水不異波。波

亦不異水。水波體性一味。色雖是空。但如十緣生存在。均如幻實

顯。乃說明是一非二之色空本體真諦也。五蘊空是斷小乘二疑菩薩

三疑之真諦。亦是諸佛共證之雙運智照。一、小乘者只知斷我於空

。將蘊我異於二邊。故造成空我而蘊不空。於此菩薩告知諸有色相

。自性本空。不待空我。色蘊本空。故知色不異空。空亦不異色。

二、 小乘行者。泯智銷境。住於偏空涅槃。未空我前。認色實有。

不知色性本空。故立空色方空之鑒。如是落入色空二邊之異。菩薩

告知諸有色性四大假合。本自真空。不待色滅乃空。故知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空亂菩薩有三種疑。三種疑者。一、疑空異於色相。

忘色滅境方空。所取者色外空。菩薩說明空不在色外。故色不應該

異於空。二、疑必須空後方能滅色。取空後色空之斷邊滅空。菩薩

告知色即是空。不需要滅色後方能歸空。三、疑空為現實諸物。認

空為有。菩薩說明空即是色。不是說空是實在的物質。此不可以空

取空。滅色取空。滅空取色為空。而空乃真空。色為幻色。相互不

礙。俱存一體。觀自在菩薩告之五諦辯證。以斷小乘即菩薩二疑、

三疑之障。                                                



    空色不能互奪。即不能以空對色而消色。亦不能以色對空而認

空。空色互奪落入二邊遮障。故使真如無從展現。妙理在於中觀之

照。而於不執。此意妙理頗深。非小乘行者能知個中旨趣。舍利子

智慧超群。故求菩薩方能所應其答。開示其一善引無量。色乃指有

形無常之一切。即外世界四大合、內身根虛幻體。均由色蘊攝之。

雖知其有形段見。由於諦出四大假合。虛幻妄身。終歸幻色。如高

燒︵熱︶人見形影態。喜怒亦然。自迷當時屬真。所以言語自雲。

自己不知自雲。反而認為相對所答。於旁觀者。實無所見之物。因

實相本空。諸有虛幻。當體即空。但要知了得即空。有所得者。則

未了實幻也。︽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正印證菩薩

所說真諦。眾生所見世界一切根身內外諸色。均為虛空花、旋火輪

、如泡影瞬刻無常虛幻。眾生由於無始黑白二業。蓋障本來無相真

空面目。執妄為真。所以妄見種種幻相。此知諸相雖成。實相本無

。實相本空。諸相幻成。故爾不能滅相取空。滅空取相。因此空色

互不異之。                                                



    空不異色。凡眾生執於虛妄。迷於種種幻假色相。故隨因果律

轉化。本來面目雖屬不變之體。空性真如。但必隨緣起用。如電冰

箱。本體不動。無有冷暖。若執電開關。則生緣起。動冷扣則寒生

結冰。動暖扣則熱生冰化。故執則生緣。緣起空體。古德云:﹃如

世間空中。日照則明。雲頓則暗。空隨日雲諸緣而成明暗色相。雖

然色相存在。但依借於不動之空所立﹄。因此真空並非頑空。具足

妙有之用。所以空不異色。                                  



    前面已講明色不異空。空不異色。此講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是講明色空之間的關係。不但是不異。而且是即是。此經中之指不

異者。是不離的意思。即是加深本體一味之定義。我佛世尊為了讓

眾生不誤會經文真意。故說即是而闡明真諦之道。徹底說明色空二

者。不僅不異、而且即是。這裡指的﹃即是﹄不是說將兩個一樣的

物件併合而言。比如將你手上的手錶。以一同樣的手錶。同一時出

廠。一樣的名稱。一樣的型號。而言﹃即是﹄。實際並非即是。因

為手錶雖同。但終歸是兩隻錶。而此指即是者。乃是說明好比你的

手錶。從正面看是在走分針秒針。從背面觀。只見圖案文字。而一

無所動。因此從正面看是走動錶。從背面看是圖案錶。實質上正面

錶即是背面錶。背面錶即是正面錶。面相各異。而錶本一體。色即

是空。空即是色。亦復如是也。永嘉禪師說:﹃色外無空。故色即

是空。空外無色。故空即是色﹄。色即是空者。指情器二界本體屬

空。皆因眾生執幻為實。以幻障空。但要知其障空不滅空。故不須

滅色後方能空。一切有為法皆屬無常。有情決定死。無情決定滅。

無有一幻化屬實。如水中月。夜暗則明。俄傾則無。雖有色見本非

實有。水中何來有月。鏡中見相。何來有相。但知色依空顯。色空

不異。如地大之色。所建之樓。十八層立。當顯十八層樓之相。撤

去一層。則有一丈虛空。十七全撤。當體樓無。頓然無相。空本在

樓台色相之中。並非撤樓之後另有虛空產生。而知虛空原始性空。

樓台幻現。亦不礙空。故知色即是空也。                      



    空即是色。此空非世間所見宇宙天空。亦非空無所有之空。故

不落斷頑之空。所指空者。乃自性本來面目。般若真空。此指色。

亦非世間見執之色。乃應無所住之真如妙色。空中遍含一切色。古

德引喻︽楞嚴經︾云:﹃性空真色。清淨本然。周偏法界﹄。空色

二法譬如水與波。水作本性︵空︶。波為物相。色。波起時則不見

水之透明。著色時則不見本來面目。波起時。水亦是水。故知波與

水本來一體無二。空色之道。亦復如是。所以菩薩告之空即是色。

能悟此理。則知觀空非空不住色。見色非色不落空。色空不異是明

道。不住斷常二邊中。此理正說明真空非空具足妙有、妙有非有當

體即空。                                                  



    凡認色是色、空是空、色空分割。不知色空相即之鑒者。均為

外道或小乘。是無法起用觀照般若。以於開扶實相般若之境的。凡

夫若欲脫離苦惱。首先必了知色不異空。即可依法斷除世間塵勞之

戀欲。亦可不執榮華富貴、色情財物之無常空相。              



    若要證達般若定。首先得以文字般若。了其菩薩所說義趣。則

可行觀照般若之真照。以觀照般若之真照。則可奪取實相般若之事

理。於此自然了知空不異色。故不起滅盡定。落入斷邊頑空之中。

此時現諸威儀。作諸事理。本來不動。整日奔超塵勞。皆為度生。

處處所做世俗。而為勝義之諦。故古德云:﹃居空而萬行繁與。涉

有而一道清淨﹄。即頓超外道小乘之執也。若證達實相圓滿妙智般

若。於色空相即平等一如。則度脫一切眾生。而實無眾生可度。修

達如來功德。而實無有德所存。於此則超越菩薩。登達佛地圓滿究

竟彼岸也。色法之關已破。心法之關自在把玩之中了。精華要在。

有情一念觀心為是。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受想行識乃單立四蘊。各取其義。這裡是說受想行識與色法一

樣無有差別。同樣互即不異。如說詳細一點。即是受即是空。空即

是受。想即是空。空即是想。行即是空。空即是行。識即是空。空

即是識。而四者與色一樣互不異之。了知此理初斷疑情竟。證此理

者即深入果位。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 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菩薩以舍利子名再次呼告之者。意為不能離開五蘊另有真空。

也不是離開真空而有五蘊存在。不是要證到真空後。五蘊才空。也

不是五蘊滅後自現真空。而是五蘊與真空共存不二。實則是五蘊本

體即是真空。菩薩告知舍利子名。乃諸法之空相。所謂空相者。為

萬法之真空實相。即是依於萬法當體之空。不是離於萬法之空。真

諦之道乃為法性本空。空性亦空。故無一相可得,所以證之諸法實

相亦空。空即無有相狀。故無所得之相。要其領悟實相般若。即如

是理。上講已明五蘊皆空之理。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實相本空。何來分別變異。實相即是自心真如本性。亦即我之法身

、如來法身。平等無二真諦也。故舍利子名。實為幻名。為呼其名

不執其名。則離相呼名。即無相之相。是為真空實相。實相無相。

不落有邊。實相無不相。則不落空邊。非空非有。則無有生滅垢淨

增減成立。上述所解。主在領悟其不可認為實相般若。是由觀照般

若而另生出現。實則五蘊諸法本自不生不滅。當體即是真空實相。

互不異之。又告之曰。五蘊本自不生滅、不垢不淨。故無凡夫所見

的世間萬法因果律諸緣、雜染為垢。也無聖人觀照的清淨無相為淨

。五蘊當體即是真空實相。無有凡聖。何來垢淨。一念不執則明此

理。凡夫迷其五蘊空相者。認生死煩惱諸苦為增。以榮華富貴、財

寶、功德、消退為減。聖人迷中取悟者。則以照用進步為增。惑業

消除為滅。其實五蘊諸法當體即是真空實相。無有生滅、垢淨、聖

凡之別。何來增減差也。為是告知五蘊法體實相如是。          



    今借虛空之日光而為喻之。實相如虛空日光。其日光、發亮大

小強弱本來不變。但人所見者。有強弱光度之差。何以故也。所見

光度之差。乃為虛空雲霧諸障所遮而造成者。色遮日之光時。日光

不滅。色消日現光時。日光不生。以污物染光。光不垢。以洗劑而

洗光。光不淨。萬有變化滲透。而日光不增。萬有無常消失而日光

不減。任隨一切萬有強弱變化。本體真如不動。故乃不生滅、不垢

不淨、不增不減。又不生不滅等。於上述空觀鑒中已於講明生滅者

。於理中本來沒有。現在有。本如幻。緣生則顯。緣盡則滅。何況

現在本不成立。因萬法均無常之變。故一切因緣所生之法。必然有

生有滅。但從諸法空相而言。則是無際永恆不變不動的。故不是以

前沒有。現在才有。所以謂之不生。而空相乃是無際永恆不變的。

所以。不能說是隨萬法緣生而生滅。而是無始不變意。故爾諸法空

相是不滅的。︽大般若經︾說:﹃真實理中。無有一法可生可滅。

﹄何以故。世間諸法皆因緣生。無我、有情、作者、受者。因緣和

合說諸法生。因緣離散說諸法滅。無一實法受生滅者。虛妄分別於

三界中但有假名。此說明諸法實相無生滅之真諦。又諸法之空相無

相。屬無始永恆之無相體。體亦無所得。何來垢淨增減。故不垢不

淨不增不減也。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此﹃是故﹄可作因此或所以解。具承接上文之意。啟示下文之

接。空中者此指眾生本性真空。並非虛空之空。其性空無生滅垢淨

增減。故無有我相、法相、人相、眾生相。亦無諸見分別。故無受

想行識。於此五蘊自空。此指五蘊空者。即是空諦中無有五蘊。乃

至無十二處、十八界、四諦等。此指無五蘊。不是說空中沒有凡夫

所見之緣生虛假不實之諸相。而是空中五蘊幻相照常存在。只是悟

之五蘊之諦當體是空。故不落斷滅之見。前面講明空中無五蘊。萬

法畢竟空。空亦無所得。故不落於常見之中。
無眼耳鼻舌身意。
    此指六根之空。根是意為能生基因。如樹如草有根則生。無根

則死。具根者才能生枝葉。於眾生體位。眼根能生眼識。耳根則生

耳識。身根則生身識。意根則生意識。故能生者則為根。根又有浮

塵根勝義根之分。此指﹃無﹄即是空之意。空其浮塵根。妙用勝義

根。浮塵根者。即眾生肉體上所具之生理器官。眼耳鼻舌身意。此

六根又名生死煩惱輪迴流轉之根。以四大為體。故必當空之轉入勝

義之用。勝義根︵亦名淨色根︶乃清淨所成。而托存肉體之五根。

它有取境生識的作用。凡眼不得見之。天眼方能觀照。六根可分為

兩大類。即是色根與心根。前五根眼、耳、鼻、舌、身。是由物質

組成的。屬色法攝之。故為色根。第六、意根。屬於精神表現。故

為心根。眼根見一切諸色名之為眼。以色為境。結色成根。不執諸

色為性。而能見之諸色。耳根聞一切諸聲。名之為耳。以聲為境。

結聲成根。不執諸色為性。而能聞之諸聲。鼻根嗅一切諸香。名之

謂鼻。以香等為境結香成根。不執諸色為性。而能生覺諸嗅。舌根

嚐一切諸味。彈發語音。名之為舌。以味為境。結味成根。不執諸

色為性。而能嚐別諸味。身根。諸根依止總所。名之為身。以觸為

境。結境成根。不執諸色為性。而能覺觸萬有。意根為前五根之主


翁。起分別之用。隨根對塵。則相應同時生識而能知。若根對塵。

爾際意無分別。則為之性。即是不執則入勝義之用。但不執者。並

非見而不知。而是所應一根均皆明白。不差分毫。如鏡照諸物。物

體全映而鏡無六根分別。物去鏡空。物來鏡映。故於不執。於此則

入勝義根用。此身乃為四大假合。如夢幻泡影。故無所得。身無所

得何來六根。故雲無眼耳鼻舌身意。
無色聲香味觸法。
    無色聲香味觸法。是指六塵皆空之意。此指塵為雜染污垢之蓋

障。即是說色聲香味觸法六污垢如塵埃一樣。能染蓋眾生的情識光

明。使其本來面目無法顯現。塵又名為境。即是六根所對之所取的

境界。本來自性光明清淨。由於六塵所蓋而不見本來面目。今雲色

塵。眼之對觀外境。為四大所顯。以顯色形而為表體。屬色蘊攝之

。聲塵者。耳之對聽聲境。為四大所顯。以表聲響為體。屬色蘊攝

之。香塵者。鼻之對嗅香等諸境。為四大所顯以髮香等諸味氣為體

。屬色蘊攝之。味塵者。舌之對嚐物境。為四大所顯。以物發異味

為體。為色蘊攝之。觸塵者。身之對感受境。為四大所顯。以顯觸

受感為體。屬色蘊攝之。觸者。有二:一曰、無知之物。器世界之

諸有。二曰、有知之物。情世界之諸有。二者皆能為觸之因境。如

無知之糖、鹽。放之不動。則不知其味感。身不入冰川。則不知其

寒流。身一當經歷。則能了知。此了知即是感觸所至。有生命之物

與之相接。亦能頓然感觸冷暖。故名為觸塵。無知之物。如水流、

風行、火起。接之它物。而未可知。此名不觸。視之不成分別。亦

名不觸。法塵者。意對納之諸境。普遍五根。隨每一根對境之時。

意根即隨根俱用。將根對之境攝入意根而為分別。法塵又指世間一

切之有形與無形。此指法者。為攝一切有為影子︵基因︶落在意地

之處。如人一生所作所為。每日社會生涯、日常生活工作。起心動

念之因。又如今日所見情器之色。所聞上師之教。所嗅爐中之香。

所嚐飲食之味。所覺寒暑之觸。而五塵之境早已過去。但回憶起來

已存放於意地之中。記憶存留即為法塵。凡五根對境時。即由意識

分別攝入意根。如眼根見色時。便由意識隨根分別定之色相。若意

不起。則會見色不見其色。故知每起一根。意根同時相應分別起之

。今雲無六根者。即所見諸物。意不隨之分別。則無住五根相對有

為幻化之相。無住則慧眼之觀。頓入無相之境。故無色聲香味觸法

。其它耳鼻舌身亦復如是。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是指六識皆空。而得到空六凡法界。無

眼界即是無眼識界限。無界限則無有縛。無縛頓超十八界。十八界

者內六根外六塵。識隨中起。故名十八界。十八界詳名為眼界、耳

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

法界、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前面

已將六根六塵講明。現在講六識界。六識屬精神世界方面。它所產

生的精神活動。是從根與塵和合緣生而來的。凡是產生認識活動。

必需內依根。外和緣︵境︶。單方面一根或一塵。是不會產生認識

之因的。如眼見之物即是眼根對之色塵︵境︶。爾際則生眼識。故

名眼識界。其它五根亦復如是。乃至十八界中的六識界、六根界、

六塵界都屬於眾緣和合而生。前面已講。凡屬因緣生法皆非實相。

和合幻有。當體性空。所以菩薩說:﹃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所

講十八界中前五識乃不單行義。若獨立分別。而無分別。因無獨立

行能。則無分別功用。故前五識不落名言。不起分別。唯第六識、

意識獨具了別塵境。分別善惡、色相、安名、計數憎愛。因此第六

識成為輪迴之母。如內根外塵已空。內外皆無。中識自無所立。如

一幅畫。是以紙和色通過筆的功用組成。色上紙時筆隨中起功用。

色落紙時筆也隨之而現。如紙色皆無︵空︶。筆自無功用。六識之

理亦復如是。能於此空。則自離六凡界相︵三善道、三惡道︶。前


所云五蘊、十八界屬六凡法界。六道眾生不離其中。一切有情於中

所縛。二重生死永無了期。今一一無之。則不受生死之縛。自無輪

迴之關。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 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無明者即過去世無始煩惱之障。而無所明瞭。迷惑心。昏迷執

著無知。諸理顛倒不明。全句乃菩薩開示。空辟支佛法界妙用。於

十法界中而空其緣覺。其六凡之外。四聖各具妙法而空。佛法界以

三身、四智而圓滿。菩薩界以自覺覺他,大悲普度而行持。阿羅漢

取空自了。今空辟支佛法界。法在於順逆觀察十二因緣。起空性而

得覺悟。證悟無生之理。是名緣覺︵辟支佛︶。十二因緣。說眾生

涉三世而輪迴六道之次第緣起。又名十二緣起。這十二法互相依因

起緣。一環扣之一環不可分割。有前因之法。方有後果之法。有前

法的生起。方有後法的生起。它們之間互不錯位種因生緣。故謂之

十二因緣。十二者。一、無明緣行。過去世無始之煩惱。至使顛倒

夢想。無知障覆凡夫本來面目。︽顯揚聖教論︾說:﹃無明者謂不

了真實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正了為業﹄。因為昏沉煩惱

種因造業。故無明是緣行。二、行緣識。行依過去無明顛倒煩惱而

作之種種善惡行業。遷流於三世。是為行。︽俱捨論︾說:﹃造作

遷流。二義名行。﹄由無明造作善惡諸業。由業力牽引其妄識。一

念投入母胎。即行緣生識。三、識緣名色。識依過去世無明煩惱之

行業。而於受胎之一念種因。識為分別諸法之根。故專於了別一切

塵境。由無明業力牽引。隨行同時入業生心。投於母胎之中。以染

愛為因。結想分別為用、識投母胎、即隨之產生身根和意根。故識

緣名色也。識即第八阿賴耶識。為總報主。在眾生份上。先入後離

起主翁作用。投胎時。此識先來。捨報時。此識後去。依業因地而

受其果報。四、名色緣六入。此﹃名﹄字作心講。心即意根。有名

無質。色即有質之體。指父母精血和合之身報︵色︶。識入胎後。

其間一切總名為﹃名色﹄。待經時度而六根漸漸隨緣生起根相。故

謂之名緣六入。精血之色於胎中漸漸發育漸變。即無常性也。初七

、名羯羅蘭︵凝滑︶。二七、遏蒲雲︵如胞︶。三七、蔽屍︵軟肉

︶。四七、羯南︵硬肉︶。五七、五官。六七、行位。七七、人相

具足。一七至七七皆屬色攝。具體色者。即眼耳之身等六根示之。

中有靈知屬心攝。五、六入緣觸。胎兒具足六根是名六入。胎兒於

胎中將生或初生。由於自體圓滿。爾時六根對之六塵︵境︶故生觸

緣。因此名為六入緣觸。心依色緣︵六處︶六根而攝。根主吸入塵

境功能。吸入者。入則生緣。緣則入觸。觸具強弱之別。孩童時受

觸力弱。年長者受觸力即強。六、觸緣受。是指初出母胎六根對境

外產生感受。此受為觸緣所至。故謂之觸緣受。觸之強弱隨年長而

增變。二、三歲間對人生事物未識別苦樂。只知觸其物之體位。六

、七歲以後漸對事物識別苦樂。而生感受。七、受緣愛。受為領納

意。指六根對六塵產生之苦樂。不苦不樂之分別感受。由於受之關

係而產生貪愛。凡有益者皆愛戀不捨。故說受緣生愛。八、愛緣取

。由於生起感受。即以意分別好壞善惡。而為分別愛之。愛貪則取

之。久之則貪慾轉強。迷於世法一切幻相之中。並於中千方百計思

取為己有。故謂愛緣取。此間差別。大概在十四、五歲後根據根性

環境之別而生強盛之愛。皆因年歲成熟以愛而習慣力增。故六根執

力六塵之境堅固。認假為真。長處惑業之中。自然不明四大假合萬

法空幻之諦。愛為生死之根本。如無貪愛之惑業。則無六根之執。

無執則無因。無因則無惑業。無有惑業。則無生死輪迴苦報之果。

由是故知欲了生脫死。首先得從意識用功夫。斷滅貪愛之心。方為

法中之最。愛、攝七情六慾。故為諸業之首。凡喜者由愛攝生。凡

怒者奪我所愛。凡哀者即喪我所愛。凡樂者即享我所愛。凡惡者即

違我所愛。凡慾者即順我所愛。七情之動一一皆是愛緣之執而生取

。九、取緣有。取是由愛分別之行動。謂取著世間五慾諸境。永無

了期。從中自然造諸業力。故為之取緣有。而愛取者是惑。凡生愛

取六塵之境。則必造所作之業。故取緣生有緣。十、有緣生。即眾

生現在世已造諸業。必依業而感未來世之果顯。一切依業受生。有

生則為五蘊身心。所以說﹃有緣生﹄因為有即是業。故爾現在世三

支因惑業感成未來世二支因苦果。有緣則必生生緣。有生必有死。

十一、生緣老死。生是受生之意。一切眾生均依無始之業和現在諸

業感報受生。凡生者皆於輪迴生死煩惱中應報。所生之體皆屬五蘊

之身。屬無常性。故終歸壞滅入死。於無常過程中即有老最後必死

。故為﹃生緣老死﹄。十二、老死。一切有情。均脫離不了無常之

縛。無常者有情決定死。無情決定滅。瞬息萬變死。終歸時時度入

老。老則衰退而壞滅︵死︶。故名為老死。死於當下而言。即於來

世之位也。此十二因緣可分為順觀流轉門和逆觀還滅門。上面所說

十二因緣。相續環節為順觀流轉門。此十二法相互配合。產生三者

之果業。即是由過去世之無明與行為因。而感現當世之識、名色、

六入、觸、受、五果。此為過去因和合而生之現在果。是由愛、取

之因感未來世之生。老死二果。是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二重因

果。如此生死於輪迴之中流轉不息。故為十二因緣順觀流轉門。我

們已明白此十二因緣緣生性空。空無生死。故知﹃無無明﹄﹃乃至

無老死﹄流轉之眾生。勤修戒定慧三學。依戒除業遠業。可得定。

依定可生慧。以定慧相互擇照。可悟諸法因緣。無明滅。則行滅。

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

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

生滅則老死滅。滅即是盡。無明滅,就是無明盡。老死滅就是老死

盡。這是逆觀還滅門。此十二法從無始以來幻化所顯。性空本無。

故說:﹃無無明盡﹄乃至亦無老死盡。但由於眾生迷其本性。執妄

為真。落於無明煩惱生死之中。其中無明與行。即過去世惑業之因

。眾生長處無明行惑之中。生生死死。永於流轉輪迴。故無了期。

因十二支均種其因。緣於過去惑業之因。而必受現在之果。愛取二

者為現在之惑。具惑為現在之業也。緣於此不等同之惑業苦、現在

之因、而感報於未來、不等同之、生老病死之果。故不得脫離三界

。三界即欲界、色界、無色界。六天以下為五趣。未能離欲。五趣

者即地獄、餓鬼、畜生、人、天。此五名欲界眾生。六天以上共有

十八天。十八天即是初禪天共三天:一、梵眾天。二、梵輔天。三

、大梵天。二禪天共三天:一、少光天。二、無量光天。三、光音

天。三禪天共三天:一、少淨天。二、無量淨天。三、遍淨天。四

禪天共九天:一、無雲天。二、褔生天。三、廣果天。四、無想天

。五、無煩天。六、無熱天。七、善見天。八、善現天。九、色究

竟天。凡十八天眾生均離欲依色而生。故名色界。另有四空天。又

名四空處、四無色。即無空界之四天也。是行者修四空處定所得之

正報梵名。一、空無邊處。修虛空無邊定。所生之天處也。二、識

無邊處。修心識無邊定。所生之天處也。三、無所有處。修心識無

所有定。所生之天處也。四、非想非非想處。凡生此天處之眾生。

定心生妙想。念為昧劣之根。以念入昧。念實屬劣。故雲非想。非

之細想。故雲非非想。四處天境於五蘊中。唯無色蘊。依受想行識

之假合。而無色身之正報。又無依報之國土宮殿。故無色相國土四

處之分立。前三處從所修之因行而立名。第四處從當體而立名。三

界共二十八天並五趣。無不是生老病死苦。凡夫均迷其本性。貪戀

三界。以苦為樂。緣覺之境。由順觀十二因緣了知無明一滅。則行

等十一支因俱滅。滅則無惑。無惑則無業。無業則無苦。依佛教法

。發心斷無明。大樹連根拔、摘葉尋枝我不能。則為利根之上乘。

故無明滅則行等自然滅。依之菩薩所教能了生死。自出三界。能證

涅槃。自證菩提。於此則悟諸相滅盡。不但空其凡夫我執。而且斷

除二乘法執。故不執其有涅槃可證。如此證境。則明瞭菩薩入生死

。不為生死縛。菩薩不斷習。為度眾生故。眾生之有病。即為菩薩

病。眾生惑業造諸病。痛苦萬狀。菩薩為眾生擔諸病。本源幻化。

無上般若妙義。即本無生死可斷。亦無涅槃可證。若要了悟個中三

昧真趣必當依佛行持三業相應。
無苦集滅道。
    無苦集滅道。乃指般若大乘之境。妄即是真。真亦是妄。聖凡

本一。只在一念之悟。悟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故無集可斷。

無苦可捨。無道可修。無滅可證。四諦均無。故爾無苦集滅道。無

苦集滅道。即聲聞法界境。聲聞︵羅漢︶聞佛說苦集滅道四諦之聲

。而得悟道。故稱聲聞。此指空四諦之道理。十二因緣和四諦是一

個道理。只能說四諦是十二因緣的歸納。這裡所說的苦集二諦。相

當於十二因緣的流轉門。所說的滅道二諦。相當於十二因緣的還滅

門。菩薩再次以不同之法表同一勝義。是為了度緣生異別之不同眾

生。苦集滅道名四諦。諦者真理之意。即真實不虛也。︽大乘法苑

義林章︾說:﹃諦者。實義。有如實有。有如實無。有無不虛。名

之為諦﹄。苦指三界內生死諸有苦果。為輪迴眾生處於其中受諸逼

苦不得解脫。集是指集聚三界內。一切惑業所顯之煩惱苦因。六道

輪迴眾生具足貪嗔癡煩惱。由無始之無明。癡惱驅使造作積聚諸業

。其業之因將招聚三界六道之苦果。謂之集諦。滅者是指滅除。即

五趣二十八天之寂滅。意為出三界而不生不滅之樂果。滅是寂滅斷

盡之意。指涅槃。證得羅漢果的聖人。才能斷除一切煩惱業力。而

脫離生死眾苦。達到解脫輪迴境界。道在此。意修道證出三界之樂

因。指三十七道品。道者即道路能通之義。行涅槃道路之資糧。有

三十七種。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

八正道。小乘法說。欲出三界。分段生死苦果。須斷見思煩惱。集

諦苦因。欲斷見思煩惱。必修出世道品︵詳見︽三十七道品︾︶。

見思斷盡。即得滅諦涅槃之樂。世間之人。個個喜樂厭苦。若得離

苦得樂。必須發心修行道品。否則永住輪迴三界苦因。但只修行道

品樂果。並非大乘。若得證道菩薩妙旨。須悟無苦集滅道諦。照見

實相般若。以上所說苦集二諦是世間因果。滅道二諦是出世間因果

。苦諦是世間果。集諦是世間因。滅諦是出世間果。道諦是出世間

因。菩薩說此四諦告知舍利弗。乃為告知諸有緣眾生。使其知苦斷

集。為滅而修道。並說明四諦假名立。本來面目空性中無四諦。就

是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都空滅無相可存。眾生受無始無明蓋障

所迷。落於世間因果。故認為有苦可受。有集種因。認煩惱生死為

實。其實苦集二諦。如十緣生假合幻有。實相本無。所以無苦集二

諦。聲聞乘知苦斷集。修道諦以證滅果。求得涅槃。而認為所修之

道所證得者。即是菩提。有出世間因果存在。今明苦集二諦本無。

故亦無滅道二諦。所以上述法要講明。當體是空。無生滅。無涅槃

可得。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故爾無苦可離。無集可斷。無滅

可證。無道可修。由於一切自性本空。故無苦集滅道。
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
    無者沒有之意。無智亦無得者。即無般若之智可證。而明空理

。亦無菩提之果所得。故名無得。何以無得。此指聲聞所證涅槃。

是自心本具。乃為不增不減自性光明。分段無生之理。猶如室有一

電燈而關閉於內。則不見燈。然電燈亦復在室內。不多不少。開門

現燈。燈亦復無得。因室本原具有燈。未開門之前燈無失。開門之

後燈無得。眾生自性與佛無二無別。個個都是如來。人人都具法身

。無明障迷。本來無失。光明智悟。亦復無得。又如自有財產偶然

忘之。以為失之。實質未失。因本源不動。忽然記憶。認為得之。

實質未得。因本屬自有。故無得為得。自家財產祖業所具自有。非

為外來之物。故本無所得故。此理告之聲聞法界。自性本具。並非

向外馳求所得。大家於此當注意幾個問題。本經文中有﹃三世諸佛

。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見此經文淺智者

會產生疑惑。認為明明諸佛皆有所依所得。然何此說無般若智、無

菩提果可得。豈不是最大的邪見斷見之理嗎?其實上文已講明。般

若智乃無知而照。實相境乃無體之相。實無智相可得。無得之得是

名般若。經說有得。乃為教化眾生。於文字理中而立方便詮言假名

之便。故︽楞嚴經︾說:﹃圓滿菩提。歸無所得﹄。有人也許會產

生更大疑惑。認為般若講到最後智果無一所得。全是空理。而淨土

宗卻說。有西方極樂世界。有阿彌陀佛。有觀音等諸多菩薩。無量

精舍。華藏世界。樓台亭閣。寶樹寶池。聖凡相處。有禮有節。處

處是有。乃至聽佛菩薩開示第一義諦。到底那一個法門是真。我當

告之諸善行者。佛說八萬四千法門。三藏經律論皆是大寶真法。般

若淨土亦復無虛。因為般若乃至高無上之大法無等等法。故非凡夫

二乘所能悟得之妙義。因此佛顯淨土化城為攝三界眾生而說方便。

到了極樂世界還得更上層樓。聽佛開示第一義諦。此第一義諦即是

今日所講之般若。非是離此般若另有它法。行者當明。二法皆不可

互謗。明般若者亦應修持淨土。何以故。因般若義理高深莫測。恐

行者數他人珍寶。中陰現前不得作主。如是修學瑜伽行者。除修加

正二行之外。還應同時修破瓦︵飛遷法︶作為萬一﹃中陰﹄現前而


不能生死自由時。臨時可以破瓦遷轉神識。往生淨土。故爾淨土與

般若是不同層次的度生法寶。他們之間的關係是依互而成的。互不

應缺。更不可謗二者之差別。主在於隨根器之大小深智與淺智。或

菩薩與羅漢之因緣和合相應之契機也。現在有人說密宗破瓦法是不

可信的。我認為這是最大的錯誤。第一、說此話之人。一定沒有深

入密法體驗。或未實修過破瓦法。故不瞭解實際威神之效用。才信

口開河的。第二、他根本不瞭解密宗是怎麼一回事。只認為密宗就

是持咒。其實這種說法是大錯特錯。真正的密宗是建立在顯宗的基

礎上的更高一層實踐。密宗的金剛上師︵師資規定為必須顯密俱通

︶五明具足、或更高者妙諳五明。如西密一般學法前。必須先學五

部大論。五部者即是:因明、中觀、俱捨、般若、戒律。將此五部

論熟讀於心、然後集場辯論而無礙後。方可學密。西藏竹箐寺學密

的規矩是學十三種論。噶陀寺學壹佰種論。大家可以想像。在顯宗

之行者只要融通俱捨一論即可稱之為大德。或般若一論即可尊之為

巨匠。因此我們不言即知真密行者的學問了。故爾也由此可知密宗

往生淨土之破瓦之功力了。幾十年前從西藏來有大德貢噶仁波且、

聖露仁波且、獨噶仁波且。均於漢地傳授破瓦開頂往生者多之。尤

其貢噶仁波且可為弟子二、三小時法開大樂輪門之頂。今有大德根

造阿闍黎密顯法師宏法於美國。以大圓心髓為主法。亦傳破瓦開頂

心印。可二、三日為弟子開頂插吉祥草、香。尤為根造法師之上師

巨德持明尊者。可在十分鐘左右為弟子開頂。此德實為世所罕有。

據文傳說持明尊者乃大得登巴︵意為取藏者︶是蓮花生大師二十五

位大弟子之一。故如是威神度生菩提示現。若非得登巴者。於普通

大仁波且焉能有格取之。我有壹至親好友法號羊我益智。與我情同

手足無二。他的門下弟子已有取藏者︵得登巴︶︵如尊奉定海亦曾

取法︶從他學法者大都為解行超人之大德。他在世主灌內密頂、傳

無上法。其證境證德高到頂點。他為弟子開頂一般都與持明尊者無

二無別。我所見智光居士求他破瓦開頂。用八分半鐘即開頂插香。

又現江西師範大學教授。江西省佛教協會副主席黃輝邦大德求大師

開頂。只用九分鐘即開頂插香。有鄭能香居士在大師面前十八分鐘

開頂插香。大師乃當今聞名於世界之顯密俱通、五明妙諳而無缺的

巨德。並為世界文化組織公認之大師。八八年曾於北方親受蓮花生

大師灌頂無上密法。大師品學入聖。但平易近人。十分客氣。常時


與我共研學問伉禮相處從不站我於先。我的家尊於九零年二月初九

亦受大師破瓦傳修。從初修到第七天即圓滿往生淨土。我的這位老

人一生從不學佛修行。而修破瓦和金剛瑜伽圓滿耳傳法。才三日便

感得觀音示時往生之日。結果毫無病痛如時跏趺坐生淨土。九零年

二月二十二日在中國著名禪院四川新都寶光寺火化時。爐中現種種

勝意。有光明︵破瓦王法︶種子示現二十六分鐘。見者三十餘人。

並拾得舍利︵堅固子︶十粒。由此可鑒羊我實乃巨德也。而羊我大

師無論是聲明、工巧、醫方、因明、內明都達到了世界第一流高水

平。並為世界組織公認。現他常為世界第一流大德高僧修改鑒地、

法本和開示錄。由是可想。何許巨德也。如此大善知識亦說破瓦法

乃救生極樂之法寶。不可信口謗之。有人曾問大師。何法最大,最

易度脫眾生。羊我大師順口以歌唱曰:﹃金剛無上花。速生唯破瓦

。念佛穩步爬。般若法最大。涅槃不離它。大小二乘巴。戒定慧三

佳。實修一併抓。依緣髮根芽。因果不昧斜。﹄並順口賦詩一首曰

:﹃解脫明燈般若心。無住我法不求真。禪淨瑜伽依緣聚。菩提佛

性歸一乘。﹄前首歌之意是說:金剛部法最為無上。但要往生淨土

者還是破瓦法唯一快速。平常念佛是最慢的法門。但最為穩當。而

凡是要了生脫死無論何種法門。都必須依般若方可證涅槃之道。至

於一個人應該學什麼樣的法、或大乘或小乘、或密法、或淨土。都

必須依戒定慧而勤修三學。缺一不可。至於你應該學什麼樣的法。

都得根據初生芽因之緣。這是因果的關係。是科學的相應觀。不斜

不邊的道理。不可用分別心去觀照。第二首詩是說:凡是解脫輪迴

。了生脫死最終的成就。一切三世諸佛皆由般若而生。但行者應當

對內六根、外六塵。均不應起心動念。存分別。如斷除一切分別。

則無我執,無我執則無法念。無法念則無真可現。無真自證真如。

至於禪顯諸宗淨土。或密宗。都是不同攝化有情的如來正法。而這

些法都是根據眾生之緣起而分別示現。故什麼樣的緣。學什麼樣的

法。這個因果關係是不昧的。如了得菩提佛性。萬念歸一。一歸無

念。般若智現前。實相境照空。於無所得地。方便之一切諸法。皆

一法攝盡。全體大用。故爾菩提佛性歸一乘。萬法之攝是名為攝。

實無攝之所得。故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是一句總結性承上啟

下之語。上面經文已講到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十緣生等包括解

脫之能證智和所證理都是空無所得。自性亦無所得。何以所證般若

智所照實相境均無所得呢?因一切皆歸以無所得故。到無所得時。

眾生之一切凡夫執著被掃蕩一空。其一切凡夫執著空無所得後。反

之即變為一切有所得。生大用、大樂、得菩提果、大智慧、大神通

、無礙變化。不受輪迴世間之一切所縛。而任運一切有為法於心轉

用。此即成為無礙受用之聖者。
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心無罣礙。 無罣礙故。無有恐怖。
    此段說明。得成般若行境之道。為菩薩法界。菩提薩埵覺有情

者。依般若妙智而證無生之定。而凡夫眾生執依情想分別。有為諸

法、執取分別、無為境相、不了世間諸法本空。以心鑒境。心故纏

縛。心縛則六根全縛。縛則隨其因果業力。輪迴受報。不得脫離二

支因。二乘之人著有心礙。雖無俗智。但不達涅槃如幻。滯顯化城

而著其空。空即成為心之罣礙。礙則不得自在。菩薩以般若觀照真

俗二諦。了知一切有為法如幻化。證之一切無為法無所得。不著空

有二邊。歸於圓融中道。中道亦無所得。故惑不礙心。境不礙智。

心無罣礙也。菩提薩埵︵菩薩︶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心無罣礙。是

說菩薩依三般若之諦。了悟諸法自性皆空。一無所得。故無有一法

可縛。因此心無罣礙。罣者牽掛。礙者障也。凡眾生處處時時都在

牽掛障礙之中生活。罣為煩惱障。依於我執而成。礙為所知障。依

於法執而成。罣礙乃由我法二執所顯。故心有罣礙。則輾轉生死輪

迴之中。受盡煩惱諸苦。永無了期。菩薩依般若了悟諸法空無自性


。於一切境界不生取執。故諸法不得罣礙其心。爾際煩惱、生死、

菩提亦空。故罣礙亦空。空者即無也。無即無罣礙。無罣礙者。指

一切罣礙皆無。恐怖。指一切有礙於六根凡夫心境之生死輪迴煩惱

痛苦。長處無常頭出頭沒。永無解脫之執鑒。包括著法聖境、樂喜

之障。無罣礙者。即無我執。亦無法執。二執皆無。惑不礙心。境

不礙智。無罣礙故無有恐怖。恐怖即是恐懼、怖畏、恐嚇。是為罣

礙所生的。恐怖是大小不一類別多種。凡夫人人具恐怖。就是初學

菩薩亦如是。佛經中說:初學菩薩有五怖畏:一、不活畏。即為化

度眾生佔去務業之時。則無求生計之機。行佈施時怕影響自己的生

活。故不能盡其所有。為之有瞻前顧後之執畏。二、惡名畏。行者

於世間。遭受誣謗。恐受惡名。或牽連罪名。不能為和光同塵之行

。生罣障惡名畏。三、死畏。發菩提心薩埵以菩提心故為法忘軀。

未斷我執時。不能自捨生命。是死畏之罣障也。四、惡道畏。於行

持中。恐墮惡道輪迴。於不善法而成分別對治處之。意令不生。是

執善惡分別之有罣礙之惡道畏也。五、大眾威德畏。凡行菩薩道者

。首先得為眾生而擔負如來法擔。以自覺覺他為務。若逢機緣成熟

。有人集眾祈請開示升座說法。於有善解法義人前。不敢暢論。唯

恐有失。生大眾威德之罣礙而所畏也。眾生最恐怖者是死。死由貪

著罣礙所致。而罣礙又是由貪著身心、財物、人情之實有而產生的

。如證悟般若智中一無所得。何來生死煩惱之恐怖。
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遠是永遠。離是離開。遠離者。即永遠離開、不復回合之意。

顛倒者。即是頭足不分。倒置不明。顛乃單立意。迷真曰顛。倒亦

單意。逐妄曰倒。此指迷真起妄。認妄為真。凡夫執五蘊為實有。

所以樂著生死煩惱。長處此境謂之顛倒夢想。夢想者又指內識所生

之四種生住異惑夢心。此四種夢心。猶如縛繩將生死縛住。永住輪

迴不得解脫。故凡眾生輪迴生死煩惱諸苦。皆由此四種夢心之惑。

造作諸業而受相應業報。使之無量生死。不得明悟真諦。故不得涅

槃。除凡夫處於顛倒夢想之外。聲聞、緣覺也同樣被顛倒夢想所縛

。聲聞、緣覺比凡夫高一等的是了脫恐怖生死。志求出離。受其顛

倒夢想所縛的是。聲聞、緣覺証有空性涅槃所得。雖然斷了我執。

但執其法執。故所證得的涅槃是不究竟涅槃。因為他們離生死。求

涅槃。執五蘊諸法為實有。首先滅卻五蘊諸法。才展空相。故此空

是假空。非真空。只有諸佛菩薩照見五蘊皆空。不樂著於生死。亦

不恐怖生死。無生死存在。亦無五蘊可空。也無涅槃可得。故無一

法所存。自然沒有顛倒夢想。今雲遠離顛倒夢想。即迴光返照而依

般若。心得無礙無怖。即能離妄證真。此指究竟涅槃。即是成佛之

意。遠離四夢。則盡五住煩惱。即住地煩惱之五種:一、一見一住

地。身見等三界之見惑。入見道時斷於一處。二、欲愛住地。於欲

界煩惱中。除見與無明。其中愛最重。此表愛名。三、色愛住地。

色界煩惱中。除見與無明。其中愛份最重。故亦表愛之名。四、有

愛住地。於無色界煩惱中。除見與無明者。其中愛著之份最重。故

爾亦表愛之名。愛為生死之義故必果報於生死。五、無明住地。無

明乃一切煩惱之根本。癡闇之心體。無慧顛倒。無所明瞭。昏迷無

頭。唯無明攝三界之一切無了。既離五住煩惱。則離二支苦果。自

證菩薩涅槃斷果竟。具足常樂我淨四德。即究竟涅槃是也。涅槃所

產生的層次差異繁多。有﹃有餘依涅槃﹄和﹃無餘依涅槃﹄﹃無住

大涅槃﹄之分。有餘依涅槃即是已證明心見性。生死煩惱已斷。但

無始惑業造成的果報身。還受如幻有之果報。是名有餘依涅槃。無

餘依涅槃。即是已證空性圓明。不生不滅。而業造六大和合之果報

身已自然無常壞滅。再沒有果報業身受諸法所縛。生死因果已盡。

再不受生輪迴三界之中。名無餘依涅槃。無住大涅槃指佛菩薩施菩

提勝心為度眾生而為務。實無務執。不住生死亦不住涅槃的無得無

取涅槃。此經所指究竟涅槃者。即是指此無住大涅槃也。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密多故。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三世諸佛是指過去、現在、未來。也就是一切無限時間無盡空

間所有無量無數之佛。依般若波羅密多故。是說明所有十方三世諸

佛。之所以成佛證得無上涅槃圓滿妙果。而均是依般若妙智而成無

上正覺。故知般若為諸佛之母。諸佛是指所有一切佛陀的簡稱。譯

為﹃覺者﹄。覺者具三義:一、自覺。悟真常性。了虛妄惑。二、

覺他。運無緣慈。度有情界。三、覺行圓滿。歷劫修因。行滿果圓

。智慧具足。故名佛陀。而三世諸佛指過去佛如威音王等若干無量

無邊諸佛。現在佛如釋迦牟尼。未來世諸佛有彌勒佛等。無量無數

等諸佛。凡是佛皆由般若流出。阿耨多羅。梵語意譯為無上之意。

佛證之果。乃是圓滿涅槃之頂端。超諸聖而為獨尊。再無有更高上

者。因此為之無上。又佛所證之理。為最高上一乘真諦。無有何法

何理能加之於上。故稱之為阿耨多羅。此雲三藐者。謂之正等。即

正平無斜。真正平等。不成分別。此指諸佛之心不擇冤親。不計貧

富。不分種道。凡對有情。普欲施以菩提之心。應機教化而為度脫

。又指佛所證之位。乃正確無錯之位。故為正等。等者即等位也。

而佛所證之理為平等一相之理。故真諦中無多乘之立。唯一乘之道

。此即是歸源無二路。方便有多門是也。世間一切有為法。為業力

差異之緣生因顯之果。故爾具高低、大小、異類、別色、貴賤、粗

細之分。有多種差別之故。不能一相。如證悟本來面目。則無二相

。如各類瓷器品、花瓶、茶碗、瓷凳等。各相有為則是別。各具別

名安立。若悟其理全皆為土、水、火、風和合之相。均屬為瓷性。

為一體一名安立。一一如是理體一相。佛乃真正無上正覺圓滿者。

徹底悟證四相。夢破生、住、異惑。離和合識。滅相續心。轉八識

成四智。轉前五識成成所作智。轉第六識成妙觀察智。轉第七識成

平等性智。轉第八識成大圓鏡智。於四智平等。自然妙用而成五智

︵法界體性智︶。因平等圓滿無上覺悟。故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三藐意為正等。三菩提意為正覺。加之阿耨多羅意為無上。故稱

無上正等正覺。又正者即中道不邊之意。佛乃自證自悟依本覺體。

了知本來三身四智。自本具備。迴光返照。復本心源。始本合一。

正等又雲正遍。正遍者。即正確了知。萬法不外一心。正覺又名正

知。正知者即了知心生萬法。故不外自性本來面目。深化中道。自

照正等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是超九界而獨尊之。無上正

等正覺者。六凡眾生一切有情。不悟觀照般若照見實相般若。故不

得覺。外道知習禪定。而不知本源一乘平等中道之理。故非正覺。

二乘境者。明瞭真諦之理。但執於法執。雖然稱之正覺。但未證悟

一乘平等理性。故非正等正覺。菩薩已破無明。自悟法身即本來面

目。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了明圓滿真諦之理。但體未得圓。無明尚

有基因。故爾無明未盡。雖稱正等正覺。但與佛相比尚低一等。已

證等妙覺菩薩者。只能稱之﹃有上士﹄。不能稱無上正等正覺。其

實諸佛與諸菩薩。均依般若無上智定。同悟五蘊皆空。而所證覺悟

。從理上看來似乎沒有差別。實際上菩薩所證如十三四之月亮。雖

然光輝。而其光比之十五圓月來。不及其明度和圓滿。故低一等。

非為無上。若證無上。還得依般若智進取圓明。般若不但是諸解脫

行者之母。而且是諸菩薩之母。乃至是諸佛之母。所以︽小品般若

波羅密經︾說:﹃過去諸佛皆因般若波羅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未來諸佛亦因般若波羅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現在十方無量

阿僧祇世界諸佛。亦因般若波羅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由是

之理了知般若能解脫眾生成為聖者。其它別無它法。而佛說的一切

法皆為方便之所用。為證第一義諦而表意表相。故得知一法皆不可

得。由於聖者證境證德。差別層次較大。故未圓滿者。皆不能稱無

上正等正覺。而無上正等正覺唯佛堪稱。此明諸佛菩提智果竟。亦

為無上正等正覺圓滿竟。即依般若波羅密多。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是也。
故知般若波羅密多。是大神咒。
    此故知作前因緣起。後感應果之詞理。知其般若妙智。乃無上

真諦。不是用名言、數量、世法之一切能表達其實顯功用。故以四

咒無量之威神力而表法義。依﹃般若﹄即﹃多﹄能解脫一切有情。

不但照空六凡二乘。而且也是菩薩唯獨依之。方能證得正等正覺之

母。同時反覆告知諸佛亦由般若流出。除此別無成佛之道。因此般

若波羅密多是大神咒。神者。神奇異變。妙不可測。咒者﹃總持﹄

﹃真言﹄之意。總持一切真實不虛巨大威神之力。咒之產生。其機

應時乃在諸佛菩薩定慧般若。一念之心通語句。其緣於因緣起基或

引鬼神王名號二者。故三業相應念之。即能三洲感應。動其該佛菩

薩之心印三密。頓得加持。威光無量。不可思議。猶如推山倒海之

大力神王現前。推拿一普通路障。無不應聲而解。此經與佛咒無二

無別。能驅生死煩惱之魔。所以是真實不虛之大乘咒。
是大明咒。
    世間黑暗。大小各異。均有明時。唯獨輪迴生死長劫黑暗。無

有光明之日。而般若智慧光明。能生大明照耀無邊。能破生死輪迴

黑暗。所以稱之大明咒。
是無上咒。
    般若如虛空光。光高無頂限。其光照耀十方世界諸佛菩薩一切

眾生。而無強弱分別之光照。但其光見之不可握。握即是著。著之

則無。光上超諸天而無頂際。擴之無有邊際。無頂即無更上一層之

意。於佛法諸咒中唯獨般若至高。故稱之無上咒。
是無等等咒。
    無上聖者。唯佛獨尊。三身四智般若圓滿。法身之大。無有數

據立記。大之無邊。報身之顯。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種隨行莊嚴。

一切諸天聖者無與倫比。化身之變。度脫有情。隨類化現。無剎不

現。應機說法之菩提幻化無量聖身。而佛雖至高亦是般若所生。故

般若又為諸佛之母。因此唯獨般若乃無等等咒。即是無有何等之法

。何等大咒可與之齊等。此指般若為咒。而非普通之咒。只在三業

相應。量法器之大小。而神效各異速猛無比。是故說無等等咒也。
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能即是把握性。無可失手地圓滿做到應做的事。又能者即發展

中具體的功能展現。在此指般若智照功能。照見實相般若。五蘊皆

空能盡我法二執。無我無法即無諸苦煩惱。亦無生死可縛。真實不

虛者。是說明我佛世尊。即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

語。不異語。從多劫至今朝。從未有一次向眾生打過虛妄之語。觀

自在菩薩亦是古佛現身。故所說之法無有半毫虛妄之詞。處處以應

機分段妙理而為開示眾生。今顯真空實相理體。依此體而起般若照

用。照見四大諸法本原自空。不需離色取空。而緣起性空。故無苦

可得。菩薩前者所說顯文經理。全在開示眾生悟道。悟之深淺。分

段受益。因果不昧。後者顯咒。咒為梵音密語。鬼神冥王之號。菩

薩心應之玄一誦相應。密威無窮。故咒力能滅一切諸苦煩惱生死輪

迴業力。經咒齊受能得雙運大智。能證無上菩提。故能除一切苦。

真實不虛。
故說般若波羅密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 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此般若波羅密多咒是祕密咒。從印度到中華一直都是梵音華文

。由於咒為密意。故只能翻字不翻義。在印度亦不能翻義。若翻義

者即執有為句相。則非密義。眾生根器大小優劣各異。又緣起之不

一而屬多相。故菩薩度生。亦當應機說法而使受益。若機不相應。

則不能度生。故說經後、又顯咒。此為應機之便以有情為喻。如大

雄鷹與駝鳥。同系鳥類。行動之速均快。但二者於行緣別異。鷹乃

展翅騰空飛行。其快速猛。駝鳥亦能展翅。則卻不能騰空飛行。只

能平地奔跑。其快速猛。雖二鳥均具快行之能。但行果各異。一平

地跑。一空中行。故緣起各異。由因之故。當分教行術。方可受益

。又如小學生。不能接受大學課程之道。如是小學生應授以相應之

小學課程。大學生則應授以大學課程。如二種學生均坐一堂。那就

應以二種課程齊授。方可二者得益。如以無情物體而喻。汽車的輪

胎壞了。不能以自行車的輪胎去換。同類自行車。也無法將二八圈

口輪胎換在二六圈口車輪上。因為車輪之大小各異。應以輪胎之大

小各異。相應其號而為換之。方可圓滿。又如有甘露二斤。需以大

碗接受裝之。若相應者為圓滿。碗過大則不滿。碗偏小則餘費。故

知小器裝少露。大器盛多露。如大小差異不一。則應以相應法露施

之。圓滿為妙。觀世音菩薩先說般若妙義。以顯文令受顯益。後說

般若密咒。令得密益。文中分段中顯多義。令其根器大小。分段受

益。普皆得益。既然咒義不可作世相文句義解。古德們一致認為咒

不可以解義。我今認為咒雖無義。但具有因緣之不可思議諦相。此

為真實不虛。今破例而為開示顯之。除外道之咒以外。凡佛教咒語

實乃諸佛菩薩之心法。其語音語詞是與諸佛菩薩相應的。只需三業

相應。一念則能動徹佛菩薩之感應。而得菩提加持。有愚癡者或淺

智者認為此說好像不實在。這實在可憐。不說是無上智慧功能如是

。就是世間聰明也能造遙感器。比如我們常用的電話。只要你一按

相應的號碼。你要求的人將會得到通話。各部電話機的號碼不同。

就等於各種咒句的本尊不一。觀音有觀音的咒。文殊有文殊的咒。

而且每一佛菩薩都有多種不同的咒。而每一咒都有不同的功用。如

世尊的穢忌金剛咒與枯木重生咒各有功能。互不能代用感應。功用

的差別形成。主要是當時佛菩薩在某種因緣為伏魔、度生、調伏﹃

情﹄﹃器﹄。而三密一念相應對因緣之用。如觀音心咒為六字大明

咒。並觀音化現。以捨字顯身。本尊則為四臂。綠度母與白度母。

乃是觀音當時應眾生之苦難。而以悲淚化現。同時顯咒為其信息相

應。般若則為舍利弗發起因緣。度一解多而顯法。故均為相應因緣

之對號所顯各異功用。如電話之功能。只能對講。電視之功能。只

能對觀。電腦之功能主在計度。功能各異。但均得對號操作。方可

求得所需之用。受益圓滿。持咒亦復如是。有大德說當持咒時。此

身端坐或是經行。自然身不行惡。口持咒語。無有間斷。自然口不

道惡言。心憶咒語。無有染亂。自然意不起惡念。三業清淨。名為

修行。此之一說乃為善意。不作評議。今愚見之。由於與之相對本

尊不一。故咒語不同。一尊一具多咒。多咒亦復功用各異。故與本

尊緣起心印有關。三業相應方為持咒。三業者即身、口、意。三業

合一。一合無二。則無幻妄。如是為定。定則生慧。慧照般若。實

相現前與佛合一。故與諸佛菩薩三密相應。如如法相。般若密咒如

是。要在三業相應︵密宗解為瑜伽︶受持。即可功德無量。圓滿三

諦般若。妙證菩提聖道。般若乃雙運圓融之理。以上三諦雖事理均

具。但事理之外另有事理。故當明瞭︽證道指南︾。方為圓妙取證

般若捷徑之道。此法於古德︽心經︾開示講中未著先例。故世人研

誦︽心經︾者頗多。而得般若悟者甚微。今為度生之故。特破先例

而為顯法指南途徑。定奪般若精華。心髓法要是也。
證道指南
    上述般若經文全予講解。今說證道指南。為利生證道。如何實

證般若而說。此指證道即指證般若。指南者指明方向的準則義。如

何證般若捷徑。一提到︽般若波羅密多心經︾。很多佛弟子都知道

。也有專門受持者。也有聽講者。亦有專修者。更有盡其一生奮力

修持。可是大部份人還是般若了般若。自我了自我。無有所獲。更

無所證。臨命終時卻不能作主。更何況在世解脫。妙用無礙。說到

底來是何因緣。唯有二句。在聖因果不昧。在凡因果所縛。故當明

了修行二字之真義。修行即是轉換因之先後成熟。一切依因正果。

因此佛才特別立有出離心、四無量心、菩提心、諸般戒律。即六度

萬行等專修方法。這些行法、都是專起種因結果作用的。離開了它

們任你把金剛經、六百卷般若、心經背誦翻爛。也不會證到般若的

。如果只是讀明經理即能證道。佛也就不會說那麼多具體的行持法

了。佛說諸行皆是為了行者自修。轉換因果。契合經理諦相。雙運

圓融般若自顯。故我說前者般若於文字已明。但明不一定能代表實

證。何以故。因眾生無始以來。長處輪迴。受生死煩惱諸苦之縛。

五蘊不空故隨行造業。而因果報應。由於屬隨業報果。故心隨業轉

。不能心轉業力。加之業力障蓋又出自無明。故爾想證般若。想即

成障。欲坐禪定。煩惱、妄心、分別、昏沉、掉舉、無明由因感現

成障。欲修徹卻多落空鑒之執。欲修﹃妥噶﹄又以光感而作幻心。

慾念咒語。口念意散。不去天南海北。就行以妄鑒妄。正欲萬念歸

一。 忽又昏昏睡覺。意識夢然、業力現前不由自主。故爾無明業力

絕非想斷則斷。想滅則滅。因此文字般若亦非想懂則懂。觀照般若

亦非想觀則觀。實相般若亦非想證則證。何以故。由無始無明蓋障

、浮覆圓妙圓明真心之故。是故般若特為具大智者舍利弗而說。說

一度眾。菩薩悲意卻非普通眾生能證悟的。或略有領悟。也只能根

據各位業力輕重。分段深淺、而受相對之益。故爾今特告知一切有

情。欲證菩提。必證般若。欲證般若。必滅無始無明業力。欲滅無

始業力。必從因入果。善因善果。惡因惡果。行優果善。去障方能

明生。因果依何而證。當以佛說修行而證。故一切勝義之證。不離

修行。修者修正。行者行為。即將己之凡夫行為修正而符合佛菩薩

所立之中正行條。唯獨如此方能轉換因果。善因先熟。佔其報位黑

業自然無位顯報、推之於後。故出障明生。照見般若。以智圓明。

若證般若。不離修行。無論何宗何派、何種法要。亦復如是。修行

法門頗多。今不一一舉之。只例一說即可圓滿。轉換因果之先熟善

因。種大解脫之諸因。消無始之業障。業障遠離、智光才能顯現。

方能照見般若妙明。此說並非不念︽心經︾不解經意。而必須三業

相應一心持經。深解經意。悟其妙理。方為雙運之修。若欲求解脫

者。首先必須具備真出離心、真信、願、行、真戒、定、慧。具此

決心。方能真正按佛所說實行。今立加行法部份而說:無論為上師

的和當弟子的。或以禪為食的。具神通幻妄覺受的。或聰明超群的

。或氣功出奇的。乃至智慧通妙的。學佛法不應以神奇古怪為立意

。一切神奇古怪說穿了無非萬法由心生。一切幻化奇妙之用都脫離

不了自我意識幻化。不是第六識感觀就是第七識末那意顯現。或心

識之王第八識阿賴耶出湧。穿牆入壁不足為奇。況復氣功之類無稽

之幻化小焉者也。︽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如是之

理也。又有以禪理高談空鑒脫離實際說玄虛。開口一個大圓滿。閉

口一個無相法。啟齒不談無上步。就求金剛圓滿法、不求妥噶化虹

光。妄貪金剛喻定決。乃至念阿彌陀佛。口稱善。實際行為做壞事

。說實話吧、如果世間法的基本行為都不正。還算不上一個稱道好

人。狂言妄求之心是沒有用的。我的宗旨是一句話。那就是佛法在

世間。不離世間覺。因為佛法是建立在世間六大緣起和合之因的悟

諦。所以世間上的一切處事接物、為人、生活、工作、思想、行為

等。乃至世間上的起心動念。所有相對事物及意識。都是對自己行

為的洗刷。因果的印證。學佛為修行。修行就是以世間上的一切來

磨煉自己的修養。更正自己的行為。以自己的行為去應照世間上的

諸法。這種應照是科學性的、數學性的。比如:要達到一種聖者的

境界。規定為一百斤善因名為聖者。那麼只具備一斤是不算數的。

乃至九十九斤也是不行的。九十九斤只能算九十九斤。畢竟不是一

百斤。故不圓滿的。要圓滿那必須要一百斤。差一克一毫也不能稱

聖者。因為一百斤又名聖者。所以行者之行是沒有半毫虛假可走的

。故爾需當三業實際應照。所以應有實際對塵標準。那就是最基本

的也要以六度萬行、十善、四無量、佛說諸戒為尺度。在這之前。

首先得一步一個足印走正世法初基。然後再進一步深入諸行。以做

到大公無私、捨己利人、愛國愛民、愛世界、熱愛和平。做到一社

會敬愛的善知識。以此為初因之基本德行。然後方可進修以下加行

、如此較易相應。有人問佛教之修行如此善業。不但不殺生。而且

惡念也不准動一下。那麼對於那些惡貫滿盈的壞人、魔妖之輩。不

就提供了做壞事、害人民、壞佛法的條件了嗎?這裡我必須告之大

家。佛教固以大悲普度為本。但又具大雄無畏之志。對於那些破壞

眾生利益、毒害大眾生命、以邪說玷污正法、正教、製造社會混亂

的壞蛋、惡魔。是毫不鬆手去抗擊的。是沒有半分毫畏懼的。因為

佛法修行是為自覺覺他。故爾為大眾和國家即世界的利益。對個別

的壞人是不會原諒的。故對壞人、壞事、惡貫之行。要向有關正義

部門反映的。總之。修行者一切皆是為了利益眾生。凡是菩薩之舉

正是如是行持。故爾菩薩戒之建立魔天震之大駭。以下為證取般若

之具體法要﹃加行﹄。
加 行
    凡修行者首先得皈依而後隨之發心。並必當了明修行學佛。一

為自了生死。二為度脫眾生。故當解行以下四句法義三業相應而行

。直至生起實相。四句皈依發心即是:                        

    諸佛正法眾中尊              直至菩提我皈依

    我以所修諸資糧              為利眾生願成佛



    於此進入觀無常。如初修行人未生出離心者。不依觀修無常之

法。即不能產生真修行心。更不能依法行持。或遇難急退。故當首

具真欲求得解脫之道。急求出離輪迴之法。若欲出離輪迴。必悟世

間幻化假合皆無常性。故當觀無常。觀無常者。即觀一切有為法如

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有情決定死。無情決定滅。我體四大合。

亦復如是義。應於靜處前思後想。親友離別已步黃泉。事時推歲。

幼年步入青年。青年轉入壯年。壯年歸近老年。將入其土我體正如

是理。於無人處靜心下來觀一切聲響。觀流水。一去不回頭。觀當

下念頭言語已成無常。而吾將接近亡故。死無定期。一氣不來。當

下兩手空空而入中陰。世間諸有無從帶去我之當下肉體亦復如是。

如意念觀成實相。則會生起怖畏。此時出離心進入生起次第。於此

才明瞭人生時間短暫。隨時可死。方可進入怖畏之苦。此時自然精

進用功而不懈怠。不易產生煩法心。修密者於此四部瑜珈自然相應

。諸有法門亦復如是。具備出離心後。還必須嚴守戒律。方可播種

善因。轉換惡果推後續生。此以三聚淨戒為主即是。
三聚淨戒者:
    一、攝律儀戒。誓斷一切惡無一惡不斷。二、攝善法戒。誓修

一切善無一善不修。三、攝眾生戒。誓度一切眾生無一眾生不度。

於此當靜觀我既發心學佛。欲脫離輪迴諸苦。故當嚴守三聚淨戒不

可有犯。在戒之基礎上。還必需以十善作為基因。十善之修。應於

實踐中靜觀深思十善。自己是否時時事事均依之三業無異。      



    如佛所云。修法得用無疑。若行持有異當下修正。若不如佛所

說而行持當然修法是沒有受用的。故必行於三業實踐。其具體十善

即是不殺生而行放生。不偷盜而行施捨。不邪淫而修梵行。不妄語

而說實言。不綺語而說質直語。不兩舌而說調解語。不惡口而說柔

和語。不貪而修不淨觀。不瞋而修慈悲觀。不癡而修因緣觀。在十

善的基礎上。進一步嚴格實施四無量心。建立德行。修四無量心。

首先得起動果與因的實施。故爾四條即是:                    

    願諸眾生    永具安樂及安樂因。    

    願諸眾生    永離眾苦及眾苦因。    

    願諸眾生    永具無苦之樂我心怡悅。

    願諸眾生    遠離貪嗔之心住平等捨。

    隨意即觀慈悲喜捨四無量。對諸眾生於實際行動中發起此四種

無量之心。施於實踐。爾時當依次第而入。先由生身父母。妻室、

夫君、兒女、岳父、岳母、諸親眷屬。常處身邊親近友人。次第而

進。隨之散於六道眾生及法界一切有情。對諸有情。觀如往昔互為

父母。互為妻室兒女。因緣理信實則如是。故當三業相應於慈悲喜

捨。落實於三業。爾時自觀次第而進。若於生身父母、妻室、兒女

均未相應。口言己行於眾生相應。則為假相。未種相應之因。四無

量心分三個次第。即是第一、生起次第。第二、圓滿次第。第三、

生圓不二次第。如是成就其四種無量心者。至少要達到圓滿次第。

若要解脫受用。先證生圓不二次第。四無量心進入生起次第。便可

自知。如見到他人的生死、痛苦災難、幸褔、富貴、快樂。從內心

生得起慈悲喜捨的覺受並付之實施。即為生起次第也。圓滿次第是

建立在生起次第的基礎上的完美境界。四無量心是否真生。可以從

事例中自見。例如於行道中見一車禍傷一青年。廢一肢體而殘。慘

狀不堪。圍觀悲欲多淚下。汝亦如是悲心起動。過一時回家則無車

禍之覺。早忘九霄雲外。餐食如狼似虎。此境界為普悲感。並非四

無量之悲心。假如該車禍所傷者為汝之親人。其悲傷之心境。卻非

平平。第一餐絕難進食。何來虎狼食舉。何以故。爾時多于思之己

親前途。心生悲妄。乃至夜不能眠。奔走求醫。勞其筋骨。而不顧

諸苦。若真發四無量心者。則應對他人之一切。如自己之一切。此

乃菩薩行道必備之德。如證到圓滿次第之四無量境。則能眾生平等

。以三業相應施之四無量實施之用。圓滿次第區別於生起次第者。

主要在於出之自然行業。不加半分毫釐強求之舉。則備四種無量之

心。在圓滿次第的基礎上。進一步則產生生圓不二次第境。此為勝

義之諦。即為不染無著之四無量境。與般若有密切相關。此不作多

解。在圓滿次第、四無量境的基礎上。恆持修學。久之自然得證生

圓不二之境。行者於此靜思。汝可生起、汝可圓滿。如未生起、則

應當下發心。行於三業。使之四無量心生起實相。而後勤修六度萬

行。念念不忘自覺覺他。故當發大乘菩提心。度眾生脫離輪迴。眾

生有苦即我苦。眾生不盡我長度。發此菩提心。由行者於佛菩薩前

自立願心。條例方案。言出必行終身照辦。不可三業有異。若口言

度生。而返照四無量心。未能三業相應。度生則無實相。若未三業

相應。縱能終日持咒、修觀、誦經打坐、念佛。終歸竹籃打水無從

收益。故當日審。依照佛義上師之教。查己為任。凡與教違當下正

之。︵文誦至此靜而思之︶。行者於此當前思後想、你可做到。透

關之法。立而除根。以上是為修行之要。建立加行生起次第。方入

六度齊修之法、六度者:                                    



    佈施度慳貪。持戒度毀犯。忍辱度嗔恚。精進度懈怠。禪定度

散亂。般若度愚癡。修︽心經講義︾。成觀音境︵成就於觀音︶。

故當行持於六度。自行化他。行菩提道。行於利樂有情。大行大悲

六度法是不可分割偏廢而修的。假使持戒而不佈施則不能攝化有情

。佈施而不持戒則難以進修定慧。忍辱而不精進則道業難成。精進

而不忍辱則魔障難消。禪定而無智慧則愚癡固執。智慧而無禪定。

則狂慧凡情。因此我們要大發菩提心。學菩薩行願。廣修六度萬行

。直至圓成佛果。諸佛菩薩均依六度即諸法而證般若達成正覺。故

我等若成觀音正覺。必依行入法方可與佛同處法性合一。自證般若

。於此行者靜思自己三業於今晝之日可否與上述法義相應。而後可

向大德求修正行。即可自證般若。得大解脫。或三業相應諸法行境

而誦︽心經︾。亦復可證般若解脫無礙。凡修行者當注意自迷於真

假修別之法。即是修法有假修與真修之別。任何佛法亦復如是。假

修容易。真修難。真修又必建立於持恆上。何為假修。不將加行實

用於處事接物、日常生活、有為法相、無為見中。是為假修。於正

行持咒修觀即是攝心。上坐時身坐而心不坐。持咒時口持而心不持

。修觀時聲誦而意不觀。亦名假修。有行無功步不前。有功無行如

無腳。只修加行不修正行。如人無腳不能行走一步。只修正行不修

加行。不能走到目的地。故單修一亦名假修。假修不得收益。何為

真修。真修者建於決心學佛。永恆不生退悔。於世間法中出世法見

。三業應照加行付之實踐。在座上時身心俱坐。持咒時心口同持。

修觀時意隨文入。念佛時觀不離像。三業打成一遍。始終如一。乃

為真修。真修者即能相應。轉換因果、領悟︽心經︾自證般若真如

。祝一切見示此講義眾生。得大利益、悉皆解脫無礙。          

    解經一切功德    普獻次第迴向

    法界諸所有情    應器得大受用

    依法三業證果    終歸般若圓明
後 跋
    雲高大師︵無名行者︶所著心經講義,實為第一義諦之至高法

要開示。正如當今巨德清定老和尚在序言中寫到的真實定語說:﹃

前無古德可及﹄。我本人隨於大師身邊工作近二十年,耳聞目睹親

手經處事務、點滴於心,大師實乃慧光無瑕,證德證境至高明耀,

在我見到過的當今高僧大德們而比較,大師的學問功夫的高深就不

用說了。就以他妙諳五明作條款性排列某表格而論,也是無人可及

的。他在世界享有巨德、佛法界大哲人、大師之稱譽,實屬理所當

然。儘管如此,大師照樣每日以一顆慚愧之心而自審行持。大師所

著心經講義,我親自送贈高僧大德們鑒習。個個均皆讚莫能窮,稱

為至寶法要,無限供養而敬之。故我等行人當誠心受持,願諸善男

信女得大法益,證悟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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